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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5-02-13 13:0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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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OXANNA ()
標題 [新聞] 三振法案 民調87%贊成
時間 Fri Feb 13 12:00:09 2015


三振法案   民調87%贊成

中時電子報–2015年2月13日【王己由、陳俊雄╱綜合報導】


6囚挾持人質事件,提及一罪一罰、三振法案讓受刑人刑期過長。對此,法界人士說,一
罪一罰基本沒問題,當初是為解決連續犯、牽連犯產生警方辦案灌績效,甚至冤錯案的弊

端。資深法官說,過去常在審理竊盜、搶奪案時,有被告被訴犯下百餘件,經審理發現只有

幾件有證據,其他都是被要求自白承認犯案,因多承認幾件,在連續犯規定下,刑期頂多
加重一點。


「三振法案」是指「對犯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累犯,5年內再犯本刑為5年以上有期徒
刑者,不得假釋」規定,在一罪一罰、合併執行下,服刑期間超過20年、30年者比比皆是
。在假釋條件愈來愈嚴下,此做法對不思悔改者確能收警惕效果,達防衛社會目的。

YAHOO奇摩新聞昨以「三振法案讓曾犯重罪的累犯,出獄或假釋後,若5年內再犯重罪(即
第三度犯案),將不得假釋,你的看法是?」進行網路民調,結果87%投票網友,贊成三
犯不得假釋,不難看出部分民意。



不過,民間司改會執行長高榮志認為,法官就一罪一罰定執行刑時,應符比例原則、不
能輕重失衡。而曾任檢察官的律師林俊峰則認為,監所實施「三振法案」,讓犯重罪、判
重刑受刑人,面臨老死獄中、餘生再無活著步出監所機會,成為各監所中最難管理的一群
人 他認為,「三振法案」讓監所淪為只有處罰、不具教化功能場所,不但是釀成這次監所
暴動主因,也恐將在台北、台中、高雄等國內監禁重刑犯監所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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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nhyuiop: 很合理1F 02/13 12:00
linceass: 垃圾就直接吃慶記啦 幹2F 02/13 12:01
abxtpml56: 一群作奸犯科垃圾讓他們出來幹嘛3F 02/13 12:01
kobelakers: 垃圾人渣別犯罪就好 不知再哭三小4F 02/13 12:01
EvilPrada: 去你老木的  三振法案根本條件很寬鬆  會連續犯重案的5F 02/13 12:01
Grammy: 刑罰的目的不是只有處罰 還有教化 多數人遺忘這點6F 02/13 12:01
sinnerck1: 會連續犯重罪的你還想放他出來???7F 02/13 12:02
EvilPrada: 垃圾  根本第二次就不該給假釋  現在多給一次機會  這8F 02/13 12:02
idevil666: 會累犯得還有教化的可能嗎9F 02/13 12:02
EvilPrada: 些垃圾還在那邊死爸死母  糙10F 02/13 12:02
d9321003: 犯到第三次 那誰給受害者機會?11F 02/13 12:03
knives:  教化根本就是儒家偽善的遺毒12F 02/13 12:03
plum306: 五年不犯重罪是多難  簡單說就是狗改不了吃屎13F 02/13 12:03
kevin7lin: 都給你機會了還不珍惜然後在怪三振法…14F 02/13 12:03
ruqoo: 不少出去之後跟社會脫軌 常常又犯罪進去譐的15F 02/13 12:03
Grammy: 有 關他到死 只會逼他走上更絕的路 大家一起加油16F 02/13 12:03
Cityfrighten: 該檢討的應該不是三振法案而是獄中教化的制度吧?17F 02/13 12:04
ruqoo: 本來想要用來教化的監所 有時變成分享犯罪成果心得的地方XD18F 02/13 12:04
wacidila: 別人不要的法案在台灣怎會有這麼高的支持率19F 02/13 12:05
tcancer: 死人最乖又最不消耗社會成本20F 02/13 12:05
linceass: 無教化可能的還提教化 看人吃麵在喊燒21F 02/13 12:05
Silverdawn: 垃圾人渣有啥資格出來哭22F 02/13 12:06
lulocke: 不如調查一下 陽春全壘打的支持度23F 02/13 12:06
ChinaGy: 三振又沒出局 最好是三振出局(一律死刑)24F 02/13 12:06
linceass: 給你負責讓你養跟教育如何?25F 02/13 12:06
tcancer: 還是關20年到頂,多餘年分全部轉換成星式鞭笞26F 02/13 12:07
sinnerck1: 也不是加重處罰 只是不得假釋 那本來就是該服的刑27F 02/13 12:07
potionx: 教化失敗就會被三振啊  哪裡不合理?就跟教小學生一樣28F 02/13 12:08
eightman: 有道是「事不過三」累犯者還需要給他機會嗎29F 02/13 12:09
potionx: 寫錯字就多寫幾遍 教化不成功當然是繼續教化到成功才出來30F 02/13 12:09
apple777: 3犯就死刑 幹嘛浪費糧食31F 02/13 12:10
aiiueo: 教化是西方的思想 西方監獄是教化 東方則是懲罰32F 02/13 12:11
hyjoly: 給你兩次機會還不悔改 細後33F 02/13 12:11
NanFish: 但我看西方電影很多都說有的人就是無法教化阿34F 02/13 12:15
bleat: 教化制度 我們有這個東西嘛 ?35F 02/13 12:15
duo0518: 三振直接死刑啦 既然不給出來就不要浪費糧食了36F 02/13 12:16
answer1115: 鬼島的人權不是給人用的 是給垃圾用的37F 02/13 12:17
amethystboy: 治亂世 用重典38F 02/13 12:19
duo0518: 用安分守己老百姓的性命去換重刑犯的教化 這樣有公平嗎?39F 02/13 12:20
kixer2005: 三個受害者換一個犯人的機會  我幹你娘當受害者王八蛋?40F 02/13 12:21
kixer2005: 二分教化應報為東方西方的  刑罰論去重修好嗎  丟臉
kixer2005: 漢摩拉比法典你他媽的覺得是東方還是西方
kenro: 非常合理,就一些機歪法界人士一直想打破43F 02/13 12:26
kimo0211: 馬個逼 你在裡面都管不動 他出來會管的動?44F 02/13 12:27
sthermit: 支持死刑45F 02/13 12:28
chyou2003: 連續重罪->無法教化,永遠與世隔離合理46F 02/13 12:28
rabbit83035: 根本就不該讓他們出來 謝謝47F 02/13 12:30
AWPER: 明明就一堆人沒辦法教化,到底法官是在判教化個屁?48F 02/13 12:31
Vincent6964: 三振你肛肛好49F 02/13 12:31
iwanowsky: 監獄不用來處罰 那要用來總統就職?50F 02/13 12:31
makapaka: 那個強姦同居人女兒518次還勒死她的免死王八蛋,法官51F 02/13 12:32
makapaka: 還說他有用心撫養深具悔意呢,台灣對法律人的評價這麼差
makapaka: ,還想放寬?
IronWolf: 司改會還挺好笑的 一罪一罰執行刑幾乎比照修法前54F 02/13 12:32
dearjohn: 法案很合理阿~不合理的是目前的司法制度,OK?55F 02/13 12:33
IronWolf: 玩真的話早就一堆30年了56F 02/13 12:33
pray: 就不能假釋而已已經很仁慈拉 又不是終身監禁幹~~~~~~~~~~~57F 02/13 12:35
losterchen: 贊成哩老木 怎麼不是死刑變多 殺掉把監獄空間讓出來阿58F 02/13 12:35
Felix0204: 應該要再加重59F 02/13 12:36
Felix0204: 前面都沒給過機會嗎      還犯到第三次
ungm: 明知揮棒會被三振,還揮? 是要怪誰?61F 02/13 12:36
cloudin: 好球不打 壞球狂揮 被三振怪主審囉?62F 02/13 12:39
muscleless: 幹 不然要放出來害人喔?肏你媽的忍犬吠死只說出張嘴63F 02/13 12:39
Abalamindo: 三振直接死刑就好啦 扯什麼難管理64F 02/13 12:40
mars1985: 幹 假釋是三小  直接弊了阿  還憐惜哩 操65F 02/13 12:40
Shakerzero: 難道要保障犯人犯法的權力嗎...66F 02/13 12:40
muscleless: 關久也不行 死刑也不行 肏你媽個逼67F 02/13 12:41
happinessum: 來源是yahoo………68F 02/13 12:43
ouch4102: 垃圾傷害被害人三次還不夠?抓去斃了就好。69F 02/13 12:43
caesst85149: 當初要求設立三振法的人他的女兒就是被累犯殺害70F 02/13 12:44
brkx: 你媽的中時講話有人信?腦進水嗎?71F 02/13 12:44
lisido: 我贊成李某說的啊 加強監獄的教化功能 但一犯再犯能怪誰?72F 02/13 12:44
fallen1: 重點是他們憑什麼犯下這些重罪吧 沒有被害者人權73F 02/13 12:45
caesst85149: 在要求設立三振法過程甚至有人拿槍到他家門口威脅他74F 02/13 12:45
fallen1: 犯兩次就該斃了75F 02/13 12:45
forest6601: 鬼島根本關太短好不好76F 02/13 12:45
raepopo: 犯兩次以上就該斃了77F 02/13 12:46
lisido: 難管就不要管提早放出來是什麼邏輯?拿別人生命財產開玩笑78F 02/13 12:46
cystal: 好啦 不管怎樣 全部死刑啦79F 02/13 12:47
cystal: 所有被告一律死刑 亂告的也死刑
horsetail: 三次就可以直接死了吧81F 02/13 12:52
Qimagine: 一群腦袋思維走偏的關在一起,向下沉淪的機率比較高。82F 02/13 12:55
icyhacker: 應該下修為二次,媽的害人還給兩次機會噢83F 02/13 12:57
empoluvvivi: 偷1次剁1隻手偷第2次剁第2隻手再用腳偷剁腳強姦剁老284F 02/13 12:59
empoluvvivi: 各位鄉民您說說看誰敢犯罪??
a31670323: 支持一振86F 02/13 13:00
kant1123: 犯案犯到要用三振條款 是要教化什麼?87F 02/13 1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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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板: K_hot 文章推薦值: 0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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