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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5-12-06 09:29:00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capsspac (上鎖的房間)
標題 [新聞] 台大教授葉丙成質疑:無罪推定適用食品業
時間 Sun Dec  6 07:18:03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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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教授葉丙成質疑:無罪推定適用食品業嗎?


頂新劣油案法官根據「無罪推定原則」判頂新一審無罪,但台大電機系教授葉丙成稍早在
臉書上貼文指出,台大校長楊泮池轉了一封曾在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任職官員的
朋友信件給他,內容提及法律上無罪推定原則,不該是用食品和藥物等受管制行業,「若
台灣法律不改變,黑心食品問題必會層出不窮」。


台大校長楊泮池日前公開宣示台大「無限期」抵制頂新商品,葉丙成在臉書上說,他昨日
在台大管理論叢時向楊泮池詢問此事,楊泮池表示,作為一個醫師、師長,不能忍受讓學
生吃有問題的東西,若法律無法管,他覺得應靠他自己來改變這現實。


葉丙成說,校長特定轉一封曾在美國FDA任職官員的朋友信件給他,這位朋友提到,法律
上無罪推定原則不該適用食品、藥物等受管制行業,且不應是由FDA事後去舉證食品、藥
物安全性,而是業者要先證明自己的東西合格無虞。


以這次頂新判決而言,葉丙成認為,就無罪推定原則來說,法官判決可理解,但關鍵在於
無罪推定原則是否適用食品業。

    【無罪推定原則,是否適用於食品業?】昨天在台大管理論叢 25 週年做專題演講前
,楊泮池校長也到場開幕致詞。在開幕前,我向楊校長詢問日前報上提到頂新對臺大食科
所針對性裁員的事情。楊校長說這事情是所的層級,他並不清楚。但校長說,作為一個

..
    由葉丙成貼上了 2015年12月5日


http://goo.gl/ysfViY
台大教授葉丙成質疑:無罪推定適用食品業嗎? | 生活 | 即時 | 聯合新聞網
[圖]
頂新劣油案法官根據「無罪推定原則」判頂新一審無罪,但台大電機系教授葉丙成稍早在臉書上貼文指出,台大校長楊泮池轉了一封曾在... ...

 


5.備註:


112圈內教授學生已經為了YA教授吵過一輪了

滿微妙的 真是天才小釣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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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2.247.48
※ 文章代碼(AID): #1MOt2l9Y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49357487.A.262.html
※ 編輯: capsspac (140.112.247.48), 12/06/2015 07:19:52
taikonkimo: 我覺得食品業者本來就該自己努力舉證 證明自己1F 12/06 07:19
diablo81321: 不只食品 跟公害污染有很大關係的都會被這樣質疑2F 12/06 07:20
cfceo: 中國都判死刑3F 12/06 07:21
Rowerjacky: 這邏輯比較合理,越多道程序,做無害比做有害還難4F 12/06 07:21
diablo81321: 所以日本發展一套「流行病學因果關係」5F 12/06 07:22
ct0304: 不只食品業吧。是每個商人都要有道德啊。明明就這法條怪6F 12/06 07:22
arrenwu: 所以要修法不是嗎?7F 12/06 07:23
arrenwu: 偏偏很多人老是喜歡法官當包青天啊
illreal: 法律人就是喜歡先自創一些垃圾前題然說再說自己有多邏輯9F 12/06 07:24
diablo81321: 現在很難罰的原因多半是因為無法證"對人體有害"10F 12/06 07:25
yuki2474: 立法跟舉證的又不是法官,氣歸氣也要搞對問題的語頭啊..11F 12/06 07:26
yuki2474: *源
CYL009: 你不是法律系的  滾13F 12/06 07:31
ja8256: 理組 什麼都知道 什麼都會14F 12/06 07:44
desho: 歐洲都是有罪推定阿  要先証明無害才能上架15F 12/06 07:44
hihi29: 法律人比醫師更懂什麼可以吃 好嗎?16F 12/06 07:53
HenryLin123: 樓上一堆文組崩潰17F 12/06 07:53
nakaru: 喔,那檳榔、菸先全收了吧18F 12/06 07:54
nakaru: 以後連賣包裝水的,還要註明一天飲用限制不然中毒
nakaru: 各餐飲夜市小吃,如果不完整標示成分到食用建議
nakaru: 通通都先來個有罪推定
LittleBeauty: 你所謂的垃圾前提就是為了保障人權才設計的22F 12/06 07:57
LittleBeauty: 難道台灣人一定要審檢合一,回到像包龍星那樣才甘
biaw: 首先要保障黨國人渣的人權24F 12/06 07:59
LittleBeauty: 心?25F 12/06 07:59
nakaru: 不先去了解到底美國FDA在幹啥,對於訴訟又是什麼地位26F 12/06 07:59
nakaru: 就在那邊拿著某意見說些跟自己專業無關的話
machiusheng: 無罪推定適用有$人28F 12/06 08:03
nakaru: 台灣從有罪推定進步到無罪推定,再改彈劾主義29F 12/06 08:03
nakaru: 還不是經過很多年的努力,學的還不是國外那套
nakaru: 再改下去就是走向參審制或是陪審制
nakaru: 當改成彈劾、辯論模式,就是對有錢人有利
nakaru: 照司改會建議改成陪審制更是對有錢人有利
Lyon9: 那就是要這樣改的 反正法律就是為了有助民主自由法治社會的34F 12/06 08:08
Lyon9: 建立 學者 法官就是這樣自許的XD
piece1: 請證明吃屎有害,不然遇到奧客加料沒事36F 12/06 08:10
nakaru: 如果回到有罪推定時代,差不多就是白色恐怖時代37F 12/06 08:16
nakaru: 只有有人檢舉或檢警懷疑,先抓起來審訊再說
nakaru: 提不出反證那就直接判,超省事的
joeydai: 那大家都來有罪推定啊,不是很方便嗎?幹嘛只限於食品業??40F 12/06 08:18
joeydai: 下次有人看你不爽隨便說你殺人,法官會要你舉證自己沒有
joeydai: 殺人喔
mecca: 現在根本不是甚麼無罪推定  而是法官完全相信被告43F 12/06 08:22
qphone: 推44F 12/06 08:34
ms0499215: 就是文組亂搞才需要理組跳出來 上面文組在崩潰啥45F 12/06 08:41
joeydai: 說崩潰的要不要舉一點實例,只會戰文組真是好棒棒46F 12/06 08:44
capitalM: 有一種東西叫舉證責任反轉,無罪推定不能無限上綱47F 12/06 08:52
刑事訴訟的舉證責任反轉 真是獨步全球的精闢見解
※ 編輯: capsspac (140.112.4.190), 12/06/2015 08:55:50
kkman2: 痾,保護被告人權不應該因產業而有類別。問題出在法檢、官48F 12/06 09:02
kkman2: 態度、引用法條錯誤,還有法律制定的不夠嚴謹
machiusheng: 朕即法律 來人 拖出去.......50F 12/06 09:06
M9407120: 法官有本事吃給我看啊51F 12/06 09:11
kendiv: 講檳榔跟香菸是來搞笑的?52F 12/06 09:15
olaqe: 本來嘛 無罪推論就是錯的 早點用有罪推論 馬狗就坐牢了53F 12/06 09:20
rex9999: 什麼叫無罪推定無限上綱? 無罪推定是基本原則啦!54F 12/06 09:24
ssk888: 法律…科科…55F 12/06 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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