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示廣告
隱藏 ✕
※ 本文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6-09-18 20:27:01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Philippines (加菲貓)
標題 [新聞] 退休軍公教轉任領雙薪 修法遏阻
時間 Sun Sep 18 12:34:50 2016


1.媒體來源:聯合新聞網

2.完整新聞標題:退休軍公教轉任領雙薪 修法遏阻

3.完整新聞內文:

作者記者周志豪╱台北報導 | 聯合新聞網 – 2016年9月18日 上午1:21

根據教育部統計,截至去年八月,退休軍公教及政務人員,共有一六六七人再任私立大專
院校職務,等同領月退還占私立大專院校職缺,立院預算中心認為,坐領雙薪有違社會公
義。


教育部允諾,將盡速提案修法,解決退休軍公教及政務人員再任私校職務支領雙薪問題。

現行「公務員服務法規定」中的旋轉門條款僅限公務人員離職後三年內不得轉任離職前五
年內職務相關的營利事業,私立學校並不受限。而軍公教轉任財團法人職務停止支領雙薪
規定,也僅限政務人員再任政府捐助達財產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以及公務人員再任政府
捐助達財產總額百分之廿以上單位,軍、教職人員轉任並未受限,政務官轉任私校職務也
不在管制範圍。


立法院預算中心認為,支領退休金的軍公教人員轉任私立大專院校,占用職缺恐助長流浪
教師問題。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https://goo.gl/CDlzBy
退休軍公教轉任領雙薪 修法遏阻 - Yahoo奇摩新聞
[圖]
閱讀Yahoo奇摩新聞上的「退休軍公教轉任領雙薪 修法遏阻」。 根據教育部統計,截至去年八月,退休軍公教及政務人員,共有一六六七人再任私立大專院校職務,等同領月退還占私立大專院校職缺,立院預算中心認為,坐領雙薪有違社會公義 ... ...

 

5.備註:這樣好像不夠,還有退休國、高中老師跑去私校任教,同樣佔據年輕老師的舞台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ˍ▁▂▃▂▁ˍ     ˍ▁▂▃▂▁▂▁ˍ_  _ˍ▁▂▃▄▃▂▁▂▃▂▁ˍ▁▂◢ 
▁▂▃▄▅▆▅▃▂▁                    ▂▃▅▆▇▆▄▃▂▁by jacky90527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03.73.245.157
※ 文章代碼(AID): #1NtXbjXW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74173293.A.860.html
gaym19: 又要上街頭ㄌ1F 09/18 12:35
syura945: 軍公教不意外2F 09/18 12:35
meredith001: 沒尊嚴惹3F 09/18 12:35
yamazaki2010: 軍人轉教官  教師轉老師  公務員轉?4F 09/18 12:36
andy02: 給年輕的多一點機會吧~5F 09/18 12:36
mitim: 很多王牌教授在內,排擠年輕博士擔任助理教授的機會6F 09/18 12:36
tsitned: 華航旅行社董事長表示:7F 09/18 12:36
JyouItsu: 19:8F 09/18 12:37
badbadook:    應該加入老師9F 09/18 12:37
scott33: 這限制人民的自由權利過頭了 退休金是人家依法領取10F 09/18 12:38
testutw 
testutw: 全部追討再判刑11F 09/18 12:39
scott33: 進私立大學任教 就各憑本事 政府限制根本過頭12F 09/18 12:39
end81235: 喔?所以領全退沒有關係,領月退的不行……結果不會變吧13F 09/18 12:39
mitim: 私立中小學若未領政府補助捐助,政府無立場管制之14F 09/18 12:39
scott33: 是進私立大學 不是政府機關或公立大學15F 09/18 12:39
end81235: 月退全退其實就是理財規劃而已16F 09/18 12:40
NLNG: 所以才依法遏阻啊!法來法去啊......17F 09/18 12:40
pita30: 那政務官卸任後也不能找工作好了18F 09/18 12:41
scott33: 這違反憲法保障人民工作權了好嗎 哪來合理19F 09/18 12:41
scott33: 很多退休人員 他有學術又有實務經驗 任教未必不好
mitim: 退休後可以兼任教受,但不宜專任21F 09/18 12:44
auris: 任教可以但僅限通識課不就好了 佔缺幹嘛22F 09/18 12:47
saisai34: 退休就不能再工作這沒道理吧23F 09/18 12:48
auris: 鬼島就是永遠有一群老頭在罷佔肥缺 站缺佔位24F 09/18 12:48
YOPOYOPO:轉錄至看板 AfterPhD                                    09/18 12:49
blue010679: 要順便限制一般勞工退休拿月退也不能第二春25F 09/18 12:49
saisai34: 民間年輕人競爭不過老頭要怪自己怎麼怪人佔位26F 09/18 12:50
auris: 全天下工作幾萬種 為何一定要站缺?這樣會進步?27F 09/18 12:50
auris: 一堆法令保障老人 然後在那怪年輕沒競爭力 真鬼島
scott33: 很多工作可以做 流浪教師憑什麼叫人不佔缺給他教職缺?29F 09/18 12:52
mitim: 管制範圍是政府捐助的私校,避免退休後佔用公資源。若至其30F 09/18 12:52
mitim: 他私部門任職,則不受限
scott33: 進私立大學搶輸退休老人 這.....32F 09/18 12:52
fall80926: 覺得限制人民工作權去釋憲嘛好不好xd33F 09/18 12:54
fall80926: 私立大學一堆都請來當門神的,以為自由競爭啊…
tomx: 馬英九要去東吳任教也算嗎?35F 09/18 12:58
saisai34: 有關係也是實力的一部分啊36F 09/18 12:59
DongRaeGu: 支持啊,這些都是公立退休教授。37F 09/18 13:00
jfriendtw: 該死的米蟲38F 09/18 13:05
dreamer2010: 兼任跟專任不同不要瞎攪和,公家退休佔私校轉任不公39F 09/18 13:05
dreamer2010: 義,佔走年輕人轉任位置
anly888: 可以再工作就以現職看41F 09/18 13:06
reil: 退休福利擠牙膏ㄧ點ㄧ點爆,無知民眾遲早會覺悟42F 09/18 13:06
dreamer2010: 如果選小英都不處理那改投時代好了43F 09/18 13:06
anly888: 退休金當然停發44F 09/18 13:06
dreamer2010: 對啊!退休金停發就應該尊重,避免公費領2次問題45F 09/18 13:09
dreamer2010: 私校受政府補助
jbcc0315: 法令規定 以後領月退的只能賣雞排  爽了吧47F 09/18 13:14
goldflower: 尊嚴又被剝奪惹48F 09/18 13:26
smad: 人家已經領了20年 現在修法再過5年49F 09/18 13:40
luckdot: 人數比率其實不高 修法應該要遏止門神型的教授50F 09/18 13:41
NCTUEE800808: 中華電信轉任國立大學教職51F 09/18 13:41
NCTUEE800808: 也順便扣一扣喇
luckdot: 但很多具有專業知識的轉任教授不應禁止53F 09/18 13:41
luckdot: 我們應該思考公務員與勞保間的平衡和互轉
luckdot: 公務員受剝奪權益義務部分也應適度給予補償
luckdot: 這樣才會真的平衡
haohaobobo: 結果上電視當名嘴還不是領雙薪 姚立明就是這種人啊57F 09/18 14:23
GimO: 支持啊,不然年輕博士根本沒工作。58F 09/18 14:40
noiretblanc: 上電視是佔什麼缺?要戰姚也要戰得有理,黨工還是先擔59F 09/18 14:46
noiretblanc: 心你們被取消的退休金吧
dreamer2010: 專業知識很難界定,既然是專業大牌應該終生特聘教授61F 09/18 14:59
dreamer2010: 不然以後都是專業知識擴大解釋,換湯不換藥
scott5566: 搶輸老人的 自己先檢討好嗎 還要靠政府幫你搶63F 09/18 15:05
scott5566: 馬的 先違憲還叫人家去申請釋憲 當別人很閒
Daz2005i: 尊嚴又沒囉65F 09/18 15:27
haohaobobo: 媒體資源是大家的 憑什麼被少數的名嘴獨佔66F 09/18 15:30
haohaobobo: 姚挺電業法 ㄧ例一休 還有人幫他講話啊
AGODC: 早該禁了,這些根本都是近親繁殖酬庸68F 09/18 15:52
lapetos: 推69F 09/18 19:19
ginus: 勞保勞退表示:70F 09/18 19:47

--
※ 看板: K_hot 文章推薦值: 0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28 
分享網址: 複製 已複製
r)回覆 e)編輯 d)刪除 M)收藏 ^x)轉錄 同主題: =)首篇 [)上篇 ])下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