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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6-12-01 13:37:16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RandyMarsh (屎蛋爸)
標題 [新聞] 世界愛滋日/台灣對愛滋的五大誤解與偏見
時間 Thu Dec  1 12:09:52 2016


1.媒體來源:
民報

2.完整新聞標題:

世界愛滋日/台灣對愛滋的五大誤解與偏見

3.完整新聞內文:
愛滋病,曾被冠上「20世紀黑色病」的封號,但這個定義其實早已失效。在21世紀的今天
,關於愛滋的真相已漸漸浮現:它不是「同志病」、它不再是「絕症」、它不該被定為「
犯罪」、它甚至有希望可以「完全阻絕傳染」,前題是,先根除社會的「歧見」。


今天(12月1日)是「世界愛滋病日」,回顧2016這一年,從國防大學愛滋生遭退學、衛福
部與國防部互摃,到婚姻平權竟惹來一則對愛滋病恐懼造謠的「假廣告事件」,再再顯示
,關於愛滋,在台灣仍存在許多基本上的誤解。


一、愛滋是男同志散播的疾病

愛滋病早期於特定族群間流行,許多人誤認愛滋病僅會發生在男性身上。事實上,根據疾
病管制局2016年10月底的最新統計報告顯示,台灣的愛滋感染者總數達34,060人(含本國
籍與外國籍),本國籍男性感染者佔94.14%,女性感染者則佔5.86%;其中,一般家庭主
婦的「家管」有269人;經母子垂直感染的愛滋寶寶,歷年累計個案數已有33人


數據證明,一個人是否會感染愛滋,與個人性別、性傾向、年齡、教育程度、職業、宗教
、政黨等等都無關;與是否發生可能感染行為才有關。但台灣至今不能跳出愛滋歧視的深
坑,並根深蒂固認為「男性間性行為」是錯誤的


今天,愛滋藥物研發及台灣就醫保障,愛滋早已不等同「等死」,目前醫界與愛滋工作的
民間團體,致力於讓愛滋感染者可以健康生活、持續貢獻社會與成就自己。不再愛滋作為
攻擊同志或任何一個族群的武器。


二、女生染愛滋就是「濫交」?

台灣露德協會愛滋政策理事楊惠中表示,當女性對於自我的身體有所覺察,進一步想要自
我保護時,常需要面對台灣社會的壓力。因為整個社會要求女人對於「性」的保守美德,
無形中箝制了女性對於自我身體的掌控與及時照護,女性愛滋感染者往往被賦予「濫交」
、「放蕩」、「不檢點」的負面印象。


楊惠中認為,縱使現在政府大力推廣孕婦的產前篩檢及愛滋的「免費匿名篩檢」服務,但
如果只強調與訴求「維護女性健康」、「減少國家財政負擔」,女性就算勇敢前往篩檢,
仍無法擺脫各種懷疑的眼神與疑問,不友善的篩檢過程與就診環境,反映社會對於女性的
不合理約束。


律師陳柏銓進一步表示,由於社會對於傳統女性角色的期待為「性伴侶」、「照顧者」及
「母親」。身為一名照顧者,女性往往會重視配偶或小孩的健康更勝於她自己的安危。在
扮演性伴侶時,由於男女兩性的社會位階及權力差異,女性通常屬於較被動、被控制的一
方,面對預防措施(使用保險套)的使用權也大多掌握在男性的手中。當她感染愛滋病毒
時,通常不只被其配偶所感染,且可能將愛滋病毒傳染給小孩。


楊惠中表示,目前許多公園及大學宿舍都有機器販售保險套,以便民眾能夠進行安全性行
為;然而,卻有保守論者認為販賣保險套就是在鼓勵性交。事實上,使用保險套是防治傳
染病、避免懷孕最簡單的方式,卻仍有保守人士反對,這正顯示了許多人對性的偏見與對
性的無知是緊密相關的。


三、愛滋是病、卻被當成罪

愛滋雖然是一種「病」,卻因為社會污名化而幾乎等同一種「罪」。台灣愛滋學會不斷倡
議,愛滋應該除罪化。

楊惠中指出,根據「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第21條:明知自
己為感染者,隱瞞而與他人進行危險性行為,致傳染於人者,處5年以上12年以下有期徒
刑。何謂危險性行為?就是「沒有使用保險套」。


換句話說,HIV感染者沒有揭露自己的感染狀態、也沒有戴套,與他人進行性行為,就有
可能觸犯上述條款,並面臨嚴重刑責。但有許多實例顯示:罪責化愛滋病,不但無法遏止
愛滋,反而適得其反。


聯合國愛滋病規劃署(UNAIDS)早在2013年5月28日即發表愛滋除罪化指南,以期能藉此減
少全球因為告知、暴露或是傳染等議題而遭定罪的情況,並期望現行愛滋相關的刑責能夠
在公平、公正且不影響公共衛生的情況下有條件的存在。


聯合國愛滋病規劃署署長密歇爾(Michel Sidibé)曾提及:「全球對於愛滋未告知、暴露
或是傳染過於廣泛地定罪,正表示著各界缺乏對於愛滋的瞭解,進而對於愛滋感染者產生
歧視;這些愛滋的罪名化不僅錯誤的存在於法律中,同時也威脅了全球正視愛滋防治的努
力。」


此一最新指南希望能將罪刑限制在「蓄意傳染」(明知本身感染而蓄意傳染、且確定傳染
給他人),而非在於愛滋本身。同時強調,過於廣泛的將愛滋定罪化有違人權以及公共衛
生的考量,未來不應過於著重在法律、調查等層面,而是應著重於擴充使用證據為主、立
基於人權的方式,來達到愛滋的預防、治療與照顧。


該指南中的三大主要原則包括:
■以現今最佳之愛滋相關科學與醫療證據來做為主要依據。
■保持立法、司法以及執法的公正原則。
■保護任何涉入刑法案例者的人權。

該指南並就以下幾點提出更為詳盡的說明與建議,包括:
■因愛滋所造成之傷害的衡量
■愛滋傳染風險的評估
■被告精神狀態的評估
■起訴或定罪駁回的定義
■證明元素的評估
■愛滋未告知、暴露或傳染之定罪後刑罰的定義
■檢察的方針

四、愛滋一旦被獲悉、即遭社會隔絕

楊惠中指出,愛滋病和種族歧視一樣,都會被另外一群人毫無理由的攻訐、詛咒,進而影
響到大眾對於這些人的看法,如社會對愛滋病刻板印象,是因為「亂七八糟」性關係造成
的,是「那個人」活該。


他認為,完全除罪化仍是需要立法院進行修法,若無法完全除罪、至少刑度應降低,才真
正有助防疫。現行法規的刑罰約束(甚至恐嚇),反而讓「可能的」感染者因懼怕刑罰相繩
而拒絕篩檢及病毒檢測,造成防疫漏洞。


不幸的是,2016年台灣發生愛滋感染者重大受侵權案件,國防大學涉嫌歧視愛滋學生「阿
立案」,衛生福利部依法開罰國防大學100萬元,在國防部支持下,國防大學提起行政訴
訟。除了國內輿論熱烈討論,更驚動聯合國愛滋病組織(UNAIDS)來信表達關切。


「阿立案」發生後,台灣露德協會日前公布「愛滋感染者心境與行為調查」顯示,近九成
感染者不敢告知同事,六成四不敢告知家人,更有超過五成曾萌生輕生念頭。感染者若表
明遭感染,仍有逾四成感染者的同事、三成五感染者的伴侶、甚至兩成五感染者的家人疏
離或斷絕聯絡,一成感染者的伴侶選擇結束關係,顯現愛滋感染者至今仍受龐大壓力。


五、把愛滋議題當婚姻平權鬥爭工具

楊惠中表示,近日在《民法》婚姻平權修訂案的討論中,反修法方宣稱,將民法972條「
婚約應由男女當事人自行決定」中,「男女」一詞改為「雙方」會造成愛滋病氾濫。反對
方引用了大量經不起檢驗的研究為其背書,蓄意地濫用統計數據,忽視其中的偏差、誤差
,試圖影響社會政策。將愛滋病作為鬥爭的工具,用錯誤資訊引發民眾恐慌,將使愛滋病
污名更為嚴重。


隨著醫學技術的進步,現在透過事前服用抗病毒藥物,即可降低愛滋病毒量、隔離體液、
曝露後預防性投藥等措施避免感染。今日,愛滋感染者不但可以活的久,應該也要能夠盡
情享受人生,並且完全可以做到避免傳染。但這必須透過文化、社會結構和制度去除歧視
,實踐社會平等正義,才能真正實現。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www.peoplenews.tw/news/7d2433b9-a122-4709-9d85-06b7262162b0
世界愛滋日/台灣對愛滋的五大誤解與偏見 | 民報 Taiwan People News
[圖]
 近日有注意到許多新聞主播別上紅絲帶嗎?(紅絲帶,關懷愛滋感染者) 12月1日又是一年一度「世界愛滋病日」,台灣在回顧2016這一年,又是好多愛滋事件發生。我們選擇愛滋防治的性別歧視、愛滋除罪化,以及兼論國防大學涉嫌歧視愛滋學生案,作為回顧及分析。 一、性別歧視:凡為「人」都不是 ...

 

5.備註:
http://imgur.com/L9VJul5.png
[圖]
 


好扯,男同志的人口數比例這麼高

一年男男間性行為愛滋通報也不過才2000例上下

沒想到女性家管竟然就有269,母子垂直竟然就有33人

太誇張了


另外愛滋只是小感冒,憑甚麼用刑法處罰阿

根本是歧視

--
         近三年  感染愛滋危險因子統計表   資料來源:疾管署 (僅列當年前三名)
                 2014年                2013年                2012年
男男間性行為     1903例(85.15%)       1880例(83.78%)     1787例(80.42)
異性間性行為      252例(11.28%)       283例(12.61%)      281例(14.4%)
注射藥癮者         54例 (2.42%)        48例 (2.14%)       111例(5.64%)
當年總計         2235例(100%)        2192例(100%)     |   2222例(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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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tttqaz: 六、愛滋只是小感冒1F 12/01 12:11
lolic: 同性戀這篇買多少2F 12/01 12:12
iXXXXGAY5566: 想騙我 男X男 就是亂源3F 12/01 12:12
a6dddd: 看比例就知道,事實是什麼就是什麼4F 12/01 12:13
wahahajohn: 督塞康教要逆轟高灰了嗎5F 12/01 12:13
ainor: 2000(男男) < 269+33   男男沒比較多6F 12/01 12:13
whccpl: 事實就是事實 沒有什麼誤解7F 12/01 12:15
photonic: 從數據很明顯看得出來8F 12/01 12:15
lulusuccess: 數學真好9F 12/01 12:15
ainor: 94.14%(男) 跟5.86% (女)  差不多,與性別無關10F 12/01 12:15
94%男裡面,大概有八成都是男男間性行為感染XD

s505015: 這篇新聞完全是反同的阿11F 12/01 12:16
s505015: 寫這篇的人真的超有哏
dragonne: 94.14%放著不管,來檢討5.86%13F 12/01 12:17
管了就是恐同阿
誰敢管
linceass: 看完整篇...散播愛滋最大宗不就是男同嗎?= =14F 12/01 12:17
GKKR: 愛滋早該全部槍斃了15F 12/01 12:17
ttn851227: 禍源甲來說笑話16F 12/01 12:18
tokyo730714: 94%男性 男性才是亂源無誤17F 12/01 12:19
alex01: 不要拿來攻擊男同性戀唷18F 12/01 12:19
IHD: 最重要的玩法 怎不提 這樣搞同性異性都提高風險耶? 故意的齁?19F 12/01 12:21
g1254501: 甲甲又要崩潰兼跳針異性戀了20F 12/01 12:21
ynd: 直系傳染要排除.........上一代的責任21F 12/01 12:23
※ 編輯: RandyMarsh (1.171.166.183), 12/01/2016 12:23:55
d14500000: 男男就佔了大多數啊22F 12/01 12:24
CobeBryant: 94%男性中的甲甲佔了85%23F 12/01 12:25
CobeBryant: 9%異男85%甲甲 6%other
OneChao: 臭甲25F 12/01 12:27
youbi: 數據會說話,男男就是最大宗26F 12/01 12:27
CobeBryant: 日本甲佔日本總愛滋75% 美國甲佔美國65%愛滋 台灣甲27F 12/01 12:29
CobeBryant: 佔台灣85%愛滋 事實就是甲甲在在較先進國就是佔65~90
CobeBryant: %愛滋
CobeBryant: 台灣即將邁進10甲1愛滋 離美國的5甲一愛滋不遠了
awdxabc295: 不是AIDS=>Gay 是Gay=>AIDS 懂?31F 12/01 12:35
linhsiuwei: 滾32F 12/01 12:36
angelwu: 最乾淨的是女同  只有女同有資格享有婚姻權33F 12/01 12:37
快去立法院提妳的主張
※ 編輯: RandyMarsh (1.171.166.183), 12/01/2016 12:38:16
logitech2004: 啊就佔94趴啊哈哈哈哈34F 12/01 12:39
logitech2004: 快笑死,這是澄清嗎?
angelwu: 喜歡把同婚跟愛滋扯在一起的去提吧  那是他們的邏輯耶36F 12/01 12:43
Brucetk: 男同就是濫交37F 12/01 12:44
xxsnake: 是否是因肛交,肛門單層黏膜構造和陰道多層黏膜構造不同38F 12/01 12:45
rv0918: 因為肛門容易有傷口39F 12/01 12:46
rv0918: 肛門本身就不是那樣拿來x的...
corholio: 這篇文的內容,由原po還有許多推文忠實呈現,實為近來41F 12/01 12:49
corholio: 最佳文章。
adagiox: 這是反同寫的反串文吧 尤其第一點ㄏㄏ43F 12/01 12:53
xxsnake: 異性戀性行為如是女生方面,政府是宣導六分鐘護一生子宮44F 12/01 12:54
xxsnake: 頸抹片檢查
SAZ123: 不知道結婚權跟愛滋到底有啥關聯性呢?46F 12/01 12:59
zerowingtw: 第一點根本鬼扯47F 12/01 13:02
troops: 客觀好文,推~48F 12/01 13:08
dondothat: 不告知又不戴套不就是故意了嗎49F 12/01 13:09
emoil5566: 比例那麼明確還要說誤解偏見 顆顆50F 12/01 13:26
bloodfest: 所以垂直累計才33人?  看之前推文還以為很多51F 12/01 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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