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示廣告
隱藏 ✕
※ 本文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7-01-06 22:19:59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saiulbb (Becky♪#是我的拉!)
標題 [新聞] 氣喘發作停路肩遭開單 法院判撤銷
時間 Fri Jan  6 17:11:12 2017


自由時報

氣喘發作停路肩遭開單 法院判撤銷

2017-01-06 16:50

〔記者陳冠備/彰化報導〕彰化王姓民眾駕車行經國道,突然氣喘發作,不得不停路肩吃
藥,國道警察發現上前關切,王男解釋因身體不適,等休息好再行駛,但是國道警察仍以
「路肩停車睡覺(非故障車)」違規舉發,開罰4000元並記違規點數1點!王男不服提行
訴訟。法官認為,王男行為,是不得不的緊急避難行為,撤銷原處分。


判決書指出,去年2月19日下午2點,王男駕駛自小客車從中港路交流道進入中山高南下路
段,沒多久就因為氣喘發作,停於路肩吃藥,國道公路警察第三大隊員警林良展巡邏時發
現,上前關切是否要呼叫救護車,王男表示「應該不用」,並希望休息一下再行駛。


林警認為,該車輛非故障車,原則上禁止停駛路肩,況且當下王男無法明確舉證是否因身
體不適停車吃藥,攸關其他重傷患者救援時間,依法開罰。

王男主張,自己有嚴重氣喘,從100年到105年在診所治療23次,當天是因為感冒及氣喘發
作,所以才停路肩吃藥,也有告知員警等氣喘緩和後再行駛,而且路肩是給車子故障及特
殊條件使用,若是一直行駛又發作而發生意外,是我活該嗎?


法官審酌,按行政罰法規定,「因避免自己或他人生命、身體、自由、名譽或財產之緊急
危難而出於不得已行為,不予處罰。」並採信王男主張,認定舉發有違誤,彰化地方法院
判決撤銷原處分,訴訟費用986元由原告負擔。


國道三隊交通組長賴協駿指出,車輛無故停駛路肩,非緊急狀況與事故車,在狀況不明確
下,依法舉發開處3000~6000罰單,當下員警亦無法判斷王男是否是生病才臨停路肩,對
於判決表示尊重。


http://m.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939464
氣喘發作停路肩遭開單 法院判撤銷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圖]
彰化縣的王姓民眾駕車行經國道,突然氣喘發作,讓他不得不停路肩吃藥,此時國道警察發現上前關切,王男解釋因身體不適,等休息好再行駛,但是國道警察仍以「路肩停車睡覺(非故障車)」違規舉發,開罰4000元並記違規點數1點!王男不服提行訴訟。法官認為,王男行為是不得不的緊急避難行為,構成阻卻違法事由,因而撤銷 ...

 

希望大家開車都是健健康康,不要發生意外,如果有突發狀況也要小心應對。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2.77.211.58
※ 文章代碼(AID): #1ORrypmV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83693875.A.C1F.html
Marcin: ..1F 01/06 17:12
freshbanana: 他開錯不用賠?2F 01/06 17:13
freshbanana: 開多少單賠多少錢啊
qoollqoo: 既然都有藥吃了、怎麼無法舉證?4F 01/06 17:14
ghostrick: 考績打乙等嚕5F 01/06 17:14
wake7078: 氣喘發作 又不是癲癇發作  明就有立即性的支氣管擴張劑6F 01/06 17:15
a27588679: 這警察滿垃圾的7F 01/06 17:15
rock0807: 鴿子應該比照醫生要能一眼看出對方有什麼疾病,擺明訓練8F 01/06 17:16
rock0807: 不足應該處分
dsa3717: 要警察判斷是不是真的氣喘 不如先照開讓他去救濟10F 01/06 17:17
widec: 訴訟費用986元由原告負擔 原告是指誰11F 01/06 17:18
aggressorX: 他都不知道會不會突然掛掉了你還開他罰單 舉你老木阿12F 01/06 17:23
louic: 打贏了官司,還要負擔訴訟費..難怪鬼島是有錢人的天堂13F 01/06 17:26
s75830: 真衰小,花時間申訴還要支付986,開單員警卻都沒事14F 01/06 17:26
blaketitle: 這警察擺明缺業績呀15F 01/06 17:29
wangisiung: 警察是搞笑啊?又不是開路肩,有問題才會停下來啊16F 01/06 17:30
motorever: 廢話當然要開啊,不然之後有人停路肩都用這個理由搪塞17F 01/06 17:30
motorever: 就好了
minami77: 法官不錯19F 01/06 17:31
wangisiung: 應該叫警察自己負擔費用,不然他們開錯都沒事20F 01/06 17:32
hjgx: 訴訟費用986元由原告負擔 是記者寫錯吧?21F 01/06 17:40
XSZX: 靠!現在警察也要修醫生學分了嗎?22F 01/06 17:42
amethystboy: 警察真難當23F 01/06 17:44
kons0815: 那些罵警察的是怎樣?現在警察也要修醫學專業就是了24F 01/06 17:52
kons0815: 無法判斷情況下,當然是先依法處理
aabbcdcd: 罵警察的是希望警察還要當醫生逆 當然照開阿26F 01/06 17:54
aabbcdcd: 行政訴訟也還了一個公道阿 哪有問題
chenweichih: 看不出警察哪有錯28F 01/06 17:55
suge: 氣喘要上路 本來就應該有罰款的準備29F 01/06 18:05
suge: 如果氣喘車禍害死人也可以不起訴嗎
Jmoe: 樓上啥邏輯= =31F 01/06 18:21
shaqie: 當下警察沒辦法判斷的話 開罰我覺得合理 事後再藉由法院認32F 01/06 18:27
shaqie: 定撤銷 這樣當事人也沒有損失 又避免成為路肩違規的藉口
baseballkan: 依法行政 謝謝指教34F 01/06 18:53
baseballkan: 年底囉 衝一下業績
Zeroyeu: 白痴警察36F 01/06 19:05
jfriendtw: 沒死?37F 01/06 19:38
killerken: 打一年訴訟還要付錢叫公道?38F 01/06 21:14

--
※ 看板: K_hot 文章推薦值: 0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48 
作者 saiulbb 的最新發文:
點此顯示更多發文記錄
分享網址: 複製 已複製
r)回覆 e)編輯 d)刪除 M)收藏 ^x)轉錄 同主題: =)首篇 [)上篇 ])下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