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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7-03-06 10:47:52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wuayi (很恐怖不要問)
標題 [新聞] 強拆不再發生?林洲民:沒有人能替建商保證
時間 Mon Mar  6 10:29:13 2017


1.媒體來源:
udn


2.完整新聞標題:
能保證強拆不再發生? 林洲民:沒有人能替建商保證


3.完整新聞內文:
北市長安西路一處都更案,尚有一名張姓屋主不同意都更,實施者欣偉傑建設公司於上週
五突襲拆除,引發外界譁然;都發局長林洲民今天(5日)親上火線,於下午舉行記者會
表示,北市府將以危害公共安全為由,裁罰實施者9萬元,另外,明天舉行的都市更新及
爭議處理審議會,北市府已主動提出成立「專案小組」,要求建商、不同意戶皆需出席,
釐清雙方爭議。


林洲民表示,實施者雖然在去年合法取得拆除執照、申報開工,不過,禮拜五進行拆除時
,造成張姓屋主的房屋坍塌,涉及不同意戶身家安全,將依建築法第89條裁罰實施者。

另外,都更處明日安排「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北市府臨時提案,將長安西路都
更案排入;林洲民說,去年3月北市府公布「台北市公辦都市更新實施辦法」,其中第18
條就是北市府成立專案小組,讓實施者、不同意戶釐清癥結點,原本專案小組應該先經過
2次私下協調、2次公開審查,北市府基於讓雙方儘速找到共識,因此明天就會進行專案小
組。


林洲民也說,該專案小組已經得到實施者同意、張先生本人同意,以及法定人數11位委員
的同意,「這是都發局及都更處做一件最快、最有效率一件事」,預計明天10點半就會討
論該案。


媒體詢問,欣偉傑在產權糾紛尚未釐清前,建管處就核發拆照,未來類似案件恐再上演?
都更處回應,都市更新權利變換的案件,依照內政部解釋,不需要取得所有人的同意,因
為是用實施者名義來申請就能拿到拆照,但類似這種權利變換的拆除執照,後面會有一個
註記,「進行拆除後要跟住戶溝通才能拆除」。


媒體質疑,如果按照這種框架走,北市府跟其他縣市沒有差異,還是按照中央法規之下,
難道房子在不情願情況下,建商就能依法拆除?林洲民回應,地方、中央的法規不叫衝突
,是同一個法系去處理不同階段的事情,去年3月通過的台北市公辦都市更新實施辦法,
永春都更案就是有經過2次溝通、2次公審,讓一切公開透明。


媒體追問,北市府能保證這樣的強拆事件不會發生?林洲民說,都更案有個重要的推動者
叫做實施者,相信世界上沒有任何一個人,包括一個公權力執行者,可以替實施者進行保
,實施者是一個各種不同組成的團體,但北市府有一個決心,希望一次又一次讓都更逐
漸釐清做更好。


不過,台北市公辦都市更新實施辦法第18條的專案小組,必須由建商自行向北市府提出申
請,媒體再追問,如果不能規範,這樣事情會一再發生?林洲民說「我覺得會變好,不能
說會一再發生」,規範很清楚在那裡,北市府創立實施辦法,目前有看到實施者走那程序
,像是永春都更案,還是希望有更多人走那個程序。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當新聞連結過長時,需提供短網址方便網友點擊
https://udn.com/news/story/3/2322116
能保證強拆不再發生? 林洲民:沒有人能替建商保證 | 地方 | 即時
[圖]
北市長安西路一處都更案,尚有一名張姓屋主不同意都更,實施者欣偉傑建設公司於上週五突襲拆除,引發外界譁然;都發局長林洲民今... ...

 

5.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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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OlCbzQY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88767357.A.6A2.html
※ 編輯: wuayi (114.200.246.202), 03/06/2017 10:29:38
※ 編輯: wuayi (114.200.246.202), 03/06/2017 10:33:41
ADHD: 狂1F 03/06 10:30
scum5566: 講幹話2F 03/06 10:30
buchholiz: 本來就是3F 03/06 10:30
reallove: 真的為難 98%就可以拿到拆除執照 但到底能不能拆4F 03/06 10:30
kogorou: 顏色對了沒差5F 03/06 10:31
sdhpipt: 文林苑判決定讞才拆 覺青曰:強拆民房,台北好好拆6F 03/06 10:31
accommodate: 翻譯:7F 03/06 10:31
fxxkptt: 本來就是  覺青不要崩潰8F 03/06 10:31
johnhmj: 看來選誰當市長都一樣無法改變現狀9F 03/06 10:31
sdhpipt: 現在訴訟還沒走完就拆 覺青曰:釘子戶該拆,不爽藍的去抗爭10F 03/06 10:32
Atwo: 你們自己去和建商說阿 不要讓政府公親變事主11F 03/06 10:32
jayppt: 強拆小罰9萬 哈哈哈哈哈哈哈啊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啊哈哈哈12F 03/06 10:32
Lorazin: 發照不用所有人同意? 強拆怒罰9萬 什麼白痴法令13F 03/06 10:32
jayppt: 以前不爽dpp政府 現在看dpp執政真不錯 天天有樂趣看14F 03/06 10:32
taikonkimo: 發照要所有人同意 那就是100% 所以都更要以100%來玩?15F 03/06 10:33
jayppt: 最好看就是文林院等那些人的嘴臉 拼命找地方躲耶16F 03/06 10:33
taikonkimo: 現在是沿用舊的 75%就可以拆了 目前都走到90%以上了17F 03/06 10:34
reallove: 100%就不用動了啦 有人能說哪些案有100%同意嗎18F 03/06 10:34
s10910chris: 哈哈九萬哈哈19F 03/06 10:34
taikonkimo: 新的目前還躺在中央 慢慢等吧20F 03/06 10:34
VVizZ: 台北市只有大巨蛋可以保證不會突然不見其他不保證21F 03/06 10:35
sdhpipt: 75%就可以拆的話 文林青年文林導演是在抗爭洨22F 03/06 10:35
taikonkimo: 然後小英如果真這麼在意都更 這塊就快點宣示吧 100%23F 03/06 10:35
ianlin45 
ianlin45: 覺青睡睡24F 03/06 10:35
f124: 520後再無覺青 只剩睡青25F 03/06 10:35
reallove: 75% 法規真的這樣寫 你就知道都更案有多難玩26F 03/06 10:36
kenro: 本就如此阿  幹嘛市府要去保證你民間的都更事宜27F 03/06 10:37
kurt911: 立委不改法規,那也就只能這樣不是?28F 03/06 10:37
cul287: 柯粉=建商29F 03/06 10:37
kenro: 所有人都同意?  你去住中國好了  不然永遠有釘子戶問題30F 03/06 10:38
taikonkimo: 不然就立法 把拆得責任都歸政府 也可啦31F 03/06 10:38
Lorazin: 發拆除執照 但強拆了會開罰 這張執照是垃圾嗎?我是真的32F 03/06 10:38
Lorazin: 看不懂
pppan: 整天在那邊召喚覺青ヽ(`Д)ノ 34F 03/06 10:38
accommodate: 八卦版風向變了耶XDDD35F 03/06 10:39
Lorazin: 法令的bug  以後不強拆的建商不就腦殘王八蛋36F 03/06 10:39
sdhpipt: 果然滿嘴土地正義的人都是講假的 換自己人上台就不講了XD37F 03/06 10:40
taikonkimo: L大 下方有篇新北法院判決 我想建商真得很樂意上法院38F 03/06 10:41
mow1982: 建商後台很硬的,柯市長惹不起的。39F 03/06 10:41
Wush978: 呼呼了40F 03/06 10:41
neo5277: 九萬哈哈哈哈哈41F 03/06 10:41
taikonkimo: 這變成建商的解答 我想該會變成答案42F 03/06 10:41
buwesou: $$$$$$$$$ 談不攏啦43F 03/06 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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