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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7-03-12 21:11:43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zenhole (Ray)
標題 [新聞] 養龜20年不識保育龜?法官覺得很合理
時間 Sun Mar 12 19:28:18 2017


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2/2337210
養龜20年不識保育龜?法官覺得很合理 | 社會 | 即時
[圖]
鄭姓婦人多年前拾獲保育類「食蛇龜」,帶回家飼養,因在臉書發表烏龜相片,去年遭人檢舉,鄭辯稱不知情,檢方認為鄭在養食蛇龜前... ...

 

養龜20年不識保育龜?法官覺得很合理

鄭姓婦人多年前拾獲保育類「食蛇龜」,帶回家飼養,因在臉書發表烏龜相片,去年遭人檢舉,鄭辯稱不知情,檢方認為鄭在養食蛇龜前就有20年養龜經驗,且網路搜尋就能知道食蛇龜外型特徵,依違反野保法起訴,但法官認為,烏龜需經鑑定才知是保育類,遑論一般民眾,且檢方未證明鄭具專業龜類知識,採信鄭說法,判無罪。

台中市太平區鄭姓婦人5年前在路旁拾獲一隻保育類「食蛇龜」,帶回住處飼養,養2年後還在臉書發布相片「養了一隻很怕水的陸龜」,台中市農業局去年接獲檢舉後,檢警持搜索票在鄭住處查獲烏龜。

查獲的烏龜送往國立屏東科技大學鑑定後,確認為保育類的食蛇龜;鄭婦辯稱不知烏龜為保育類,但也表示,從結婚後開始養龜,已有20年的經驗。

檢方認為鄭養龜多年,已具有一定的飼養知識,且網路搜尋也能輕易得知食蛇龜的特徵,以及是否屬於保育類,不可能全然不知,依野生動物保育法起訴。

合議庭認為,鄭婦雖然具有飼養龜類多年的經驗,對於龜類充其量僅有一般性認識,尚乏正確辨識烏龜種類的專業知識、經驗,而且鄭過去無任何違反野生動物法的記錄。

另外鄭在飼養食蛇龜後,還在臉書發表照片,寫著「我養了一隻很怕水的陸龜,一遇到下雨就開始在我後院裡四處逛大街」,可見鄭雖已養該食蛇龜2年,但仍誤認食蛇龜為很怕水的陸龜,且檢方只用推論,而未提供證據證明鄭具龜類專業知識。

合議庭指出,不論鄭是親手拾取,或經人轉讓,行為都與野保法中規定「以藥品、獵具或其他器具或方法,捕取或捕殺野生動物」的情形不同,因此判鄭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備註:
出庭口訣/不知道、不了解、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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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4: 20年沒功勞也有苦勞1F 03/12 19:29
ebod221: 只要7個字:冤枉冤枉真冤枉2F 03/12 19:29
freeunixer: 食蛇龜怕不怕水?3F 03/12 19:29
RaiGend0519: 對烏龜有一般  性認識4F 03/12 19:29
CarlPainvano: 又不是殺龜 這也起訴? 吃飽太閒5F 03/12 19:29
a4567850: 辦這種的……zzz6F 03/12 19:30
jones2011: 那有啥,一些養狗的人,會知道所養的狗是哪種嗎?7F 03/12 19:30
ruln: 這個缺乏直接性證據,不判合理。8F 03/12 19:30
homerunball: 我吃國中生沒鑑定也不知道她未成年 不要關我9F 03/12 19:30
akira00150: 其實有道理 養貓20年也不見得知道所有貓的長相10F 03/12 19:30
sofaly: 河南男子誤養狼7年居民常夜聞狼嚎| 社會萬象| 養狗| 大紀11F 03/12 19:31
zzxcasd: 地檢署就是一堆垃圾  只會拼績效亂起訴\12F 03/12 19:31
lolic: 正常啊13F 03/12 19:31
zzxcasd: 難道養動物之前要先把保育類名冊一個一個GOOGLE14F 03/12 19:31
sharb: 蠻合理的阿15F 03/12 19:32
photoless: 看見台灣16F 03/12 19:32
andy89202033: 養很久狗搞不寵品種的也很多 檢察官也太濫訴了17F 03/12 19:32
adon0313: 這水溝一堆要保育啥小18F 03/12 19:32
akira00150: 而且不知道他什麼烏龜是要怎麼查XD19F 03/12 19:32
Atropos0723: 對,養寵物前本來就該確定你養的是甚麼20F 03/12 19:33
jones2011: 就像貴賓狗,一般人認知是觀賞性質的小型犬21F 03/12 19:33
Atropos0723: 烏龜圖鑑上網就查的到了22F 03/12 19:33
jones2011: 但牠原型實際是中等體型的工作犬,還能拉車呢23F 03/12 19:34
andy89202033: 又不是每個人都會上網查 這歐巴桑沒去查也正常24F 03/12 19:34
zzxcasd: 我這裡有本腦殘圖鑑  紀錄各種腦殘  有興趣來我這邊翻閱25F 03/12 19:34
Hitimothy: 我養龜應該也不會去查26F 03/12 19:35
Nikon610: 說到這個我上次看到大隻的貴賓我還問我朋友這種貴賓怎27F 03/12 19:35
Nikon610: 麼那麼大啊...
silentence: 又不是每個都是pro  認不得沒啥奇怪的吧29F 03/12 19:35
akira00150: 我阿嬤路上撿到一隻狗 帶回家養還要先去鑑定..某摳靈30F 03/12 19:37
leo921080931: 我也不知道長怎樣啊 我以前也養過烏龜31F 03/12 19:37
loveseawind: 明明就很合理 是檢察官.....32F 03/12 19:38
Gamelop: 網路查得到 也要下對關鍵字 一般人哪知道食蛇龜33F 03/12 19:38
jonsauwi: 很合理啊...34F 03/12 19:42
sunnydragon7: 關鍵是送屏科大鑑定才知道…35F 03/12 19:43
amos30627: 養鳥20年 也不會知道那些鳥是保育的 除非是帝雉那種36F 03/12 19:43
sunnydragon7: 所以法官判決合理37F 03/12 19:43
wayaba: 同意法官觀點38F 03/12 19:44
inshadow: 要求三寶上網搜尋知識 檢察官里麻幫幫忙...39F 03/12 19:44
zzxcasd: 農業局竟然不知道有烏龜圖鑑  收錄本魯的腦殘圖鑑中40F 03/12 19:44
etiennechiu: 最近看見台灣的導演齊柏林的爸爸也被檢舉養食蛇龜,41F 03/12 19:46
etiennechiu: 他爸說是十幾年前爬山看到養的,不知是保育類,最近
etiennechiu: 檢調結果是不起訴
stfang925: 乾這推文風向 八卦版今天怪怪的44F 03/12 19:46
devilmanamon: 啊就不認識這種龜的頭嘛~還怕水的咧~45F 03/12 19:48
gio8562: 我也覺得合理46F 03/12 19:48
bightv19018: 這種我相信她一定沒專業知識47F 03/12 19:50
Butcherdon: 這最好會知道啦 養烏龜不就水塘裡放顆石頭每天丟菜進48F 03/12 19:51
bightv19018: 養貓養狗一堆人,養到飛天的不也一堆,這什麼檢察官49F 03/12 19:52
bightv19018: 神邏輯
Birthday5566: 對啊  又不是猴子  一看就知道是保育類51F 03/12 19:52
Ai: 路邊看到一隻動物拎回家養  誰會特別上網找什麼52F 03/12 19:53
kerkerInc: 真的很合理阿,技者又想幹嘛 ?53F 03/12 19:53
shiriri: 我也不知道超速要罰啊 路那麼寬 車那麼少54F 03/12 19:54
oeibei: 合理 保育類那麼多種 路上撿的你分的出來?55F 03/12 19:54
Ai: 又能怎麼找  這跟檢方已知那是食蛇龜  依名稱上網56F 03/12 19:54
Ai: 蒐特徵  根本不一樣吧
antivenom: 一個男人既然沒骨氣到向三寶下跪 又不是做錯違法事58F 03/12 19:55
poeoe: 非常合理 就算養了20年 沒去特別找保育類資料 誰會知道59F 03/12 19:55
SuperUp: 不知道就無罪 這麼爽? 三寶:我也不知道我開車逆向啦 Q_q60F 03/12 19:56
gcobc37695: 如果真的想養保育類應該上網大肆炫耀吧 不然養保育類61F 03/12 19:57
gcobc37695: 幹嘛
kaibaseto: 蠻合理的 有些人國高中大學念了十年還不懂三角函數63F 03/12 19:58
jack0216: 合理啊有的人書讀那麼多還是支持kmt64F 03/12 20:01
onstar: 合理,竹科也有養小孩20年,不知是同事的種65F 03/12 20:02
MBV1698: 蠻合理的阿 我家烏龜也養了快15年 我根本不知道烏龜的相66F 03/12 20:05
MBV1698: 關知識
Tryfing: 我吃飯吃這麼多年也認不出越光米啊有什麼問題68F 03/12 20:07
angraer: 記者難得帶風向失敗,可惜了這麼好的標題69F 03/12 20:07
a125567365: 記者想帶風向 XD70F 03/12 20:09
jack0123nj: 這是檢察官濫訴啊71F 03/12 20:10
KGarnett05: 超速要罰 你有考駕照啊你必須得知道才有駕照 養烏龜不72F 03/12 20:11
KGarnett05: 需要證照吧
p30123: 記者眼裡人人都是專家74F 03/12 20:12
tentaikanso: 拿超速、逆向來比較的是不知道考照要考交通法規?75F 03/12 20:12
DarkerDuck: 地檢署怎麼那麼閒啊,真正的詐欺案反而都不起訴呢76F 03/12 20:13
tomokazu: 檢察官有罪推定 法官無罪推定 各司其職而已77F 03/12 20:14
kop5236: 都有人養了半天才知道自己養的是狼的78F 03/12 20:18
recount: 檢查官很雞掰的79F 03/12 20:18
CowBLay: 廢柴檢察官舉證不足被洗臉了幫QQ80F 03/12 20:21
TauriCrab: 檢查官應該也知道會無罪,但不起訴沒辦法「救」出這隻81F 03/12 20:24
royfw: 看標題以為又是恐龍法官,看完覺得其實還算合理82F 03/12 20:30
royfw: 何況又不是殺或吃
zxzzzzzzzzzz: 這法官說不定是對的84F 03/12 20:32
kolinru: 拿開車來酸的是沒考過駕照嗎?85F 03/12 20:32
blaukatze: 不知到記者知不知道吃了二十年的飯是甚麼米?86F 03/12 20:36
ue28: ㄟ乾 我真的不知道我每天吃了啥品種的東西下肚87F 03/12 20:42
njpbjp6: 我養我家的狗10多年,我還是不知道他是什麼狗88F 03/12 20:53
PPPGGG: 合理阿  同樓上89F 03/12 2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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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板: K_hot 文章推薦值: 0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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