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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6-02-21 21:49:09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joyfound (羊)
標題 [新聞] 寫藏頭詩罵人 不起訴但要賠5萬元
時間 Sun Feb 21 20:17:09 2016


蘋果即時  http://goo.gl/S5Lb5G
寫藏頭詩罵人 不起訴但要賠5萬元 | 即時新聞 | 20160221 | 蘋果日報
[圖]
TVBS去年初報導金門的草藥「一條根」被中國觀光客狂掃,從事導遊業的男子施捷元事後發現王姓同業在臉書「全國導遊之家」社群網頁質疑是他向媒體爆料,還以藏頭詩暗諷「施捷元幹」,憤而控告王誹謗、公然侮辱並求 ...

 

TVBS去年初報導金門的草藥「一條根」被中國觀光客狂掃,從事導遊業的男子施捷元事後
發現王姓同業在臉書「全國導遊之家」社群網頁質疑是他向媒體爆料,還以藏頭詩暗諷「
施捷元幹」,憤而控告王誹謗、公然侮辱並求償30萬元,北檢雖不起訴王,但北院認定施
名譽受損,判王要賠施5萬元,可上訴。



施捷元(50歲)受訪時說:「一條根新聞與我無關,我也不認識對方,只知對方是同行,
他卻以藏頭詩辱罵我,害我名譽受損。」

施捷元指控,王姓同業(52歲)去年6月23日在臉書「全國導遊之家」社團網頁,以藏頭
詩方式發表「施琅賣台有先例,捷足先登爪耙仔,元兇在此眾怒犯,幹死導遊組工會」,
指他向記者爆料「一條根」新聞,並暗諷「施捷元幹」,侵害其名譽權,因此控告王誹謗
、公然侮辱,並求償精神慰撫金30萬元。


王男辯稱,該藏頭詩是討論有關導遊販售一條根牟取暴利的新聞,他認為有人向記者舉報
,並非針對施捷元,也不認識施,只是巧合,另「全國導遊之家」是封閉社團網頁,施非
會員。


民事部分,法官認為當時群組成員在討論「一條根」新聞,多名會員詢問「真的是施捷元
嗎?」顯見王男留言是針對施涉嫌向媒體爆料發言,還以藏頭詩發表文學創作,每句句首
第一字串連即為「施捷元幹」,認定王侵害施的名譽權,判王要賠施5萬元,可上訴。


但當初檢方認為,王貼藏頭詩只是對「一條根」新聞抒發心情,沒有侮辱施男之意,也未
刻意放大關鍵字,一般人無法聯想是指施捷元,無從認定王有誹謗等犯意,因此對王不起
訴處分,但施男向高檢署再議成功,北檢日前已傳施說明,重啟調查。(法庭中心/台北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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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55120: 捷元宙斯機1F 02/21 20:17
avgirl: 對號入座2F 02/21 20:17
datour: 這篇沒藏頭失敗3F 02/21 20:17
edward13: 送修囉~4F 02/21 20:17
Puribaw: 沒說幹甚麼也算?5F 02/21 20:18
cake10414: 殺人不用死刑 這樣要判5萬 ....6F 02/21 20:18
scott880514: 文正表示:7F 02/21 20:18
higan: 只要不承認那是藏頭詩就好了啊,主張排列組合的巧合就好。8F 02/21 20:19
zz7856132: 這簽名檔怎不貼在LOL版9F 02/21 20:19
hoe1101: 沒有錢的趙藤雄 閱10F 02/21 20:19
wind0710: 如果連起訴都沒有  為什麼會有法院判決?11F 02/21 20:19
memo5215: 隨便找本書湊成你的名字在湊句髒話就可索賠啦12F 02/21 20:20
kingrichman:  說這是巧合法官會採信才怪,詩內容超明顯13F 02/21 20:20
adm123: 這不同法官,認定應該不同,上訴應該有機會14F 02/21 20:20
kingrichman:  民事判決15F 02/21 20:21
kingrichman:  法官只要要求被告測個謊,就知是不是巧合了
reppoc: 看成41j幹17F 02/21 20:23
pda2001: 彭p表示18F 02/21 20:23
cimic: 要舉證認識對方才行吧 要不然全台同名的都可以告了19F 02/21 20:24
Atwo: 那些說只是巧合 你說的動法官相信當然可以20F 02/21 20:26
Atwo: 不然別人只會認為你是在狡辯
Atwo: 官司就是很簡單的東西 誰能讓法官相信哪邊就贏了
woo5566: 民事刑事認定的程度不一樣吧23F 02/21 20:27
solsol:  [幹]也有粗鄙的[做]的意思啊   要判無罪也不是不行24F 02/21 20:29
solsol:  就看法官高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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