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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6-02-27 18:14:11
看板 car
作者 inp0307 (pencil)
標題 [新聞] 北市一個月139人無辜被撞 6成駕駛粗心肇
時間 Sat Feb 27 09:58:35 2016


北市一個月139人無辜被撞 6成駕駛粗心肇事

馬路如虎口!台北市交通大隊在交通會報上,統計出行人受傷的數據,光是台北市1月份
,行人跟汽機車發生事故就有290件,其中行人「無辜被撞」更高達139件,讓市長柯文哲
說台北市根本不適合行人行走。實際勘察高肇事率的路段,幾乎都是較小的路口、沒有左
右轉號誌燈。


行人過馬路一邊玩手機,結果右轉車輛也沒注意而直接撞上,像這樣行人走在斑馬線上卻
遭汽機車追撞的事故還不少,1月份光是台北市就總共發生290件,其中行人「無辜被撞」
就有139件。


民眾:「也是要稍微看一下,我過馬路的時候會看一下車子。」

其中事故率最高,德行東路和忠誠路的交叉口,德行東路因為路小、路口是一般號誌,不
像大路口有左右轉號誌,左右轉要是車速快就很容易就撞上行人。

同樣的肇事原因,也發生在昆明街和桂林路,路口小讓很多行人還得閃過右轉車輛才能通
行,不像部份路段寬敞、會設置防撞設施,行人無法在綠燈秒數內通過,停在中間等待比
較安全。


北市交大事故處理組組長林洸賢:「行人未依號誌規定指示行走,車輛因此跟行人發生交
通事故,行人穿越道的路權是行人的,車輛還是肇事的主因。」

根據統計事故發生原因,40%的行人未依號誌行走,但有60%是車輛駕駛未注意或是視線死
角,不過依據法規,只要行人走在斑馬線上就有絕對路權,雖然肇事駕駛得負較高責任,
但馬路如虎口,不管行人或車輛都得再三注意。


http://news.tvbs.com.tw/life/news-641607/
北市一個月139人無辜被撞 6成駕駛粗心肇事 | 台灣生活 | TVBS新聞 | TVBS官網
[圖]
馬路如虎口!台北市交通大隊在交通會報上,統計出行人受傷的數據,光是台北市一月份,行人跟汽機車發生事故就有290件,其中行人「無辜被撞」更高達139件,讓市長柯文哲說台北市根本不適合行人行走。實際勘察高肇事率的路段,幾乎都是較小的路口、沒有左右轉號誌燈。 ...

 

看樣子還是很多駕駛人不知道斑馬線行人有絕對路權這件事(考駕照沒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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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uiuisme: 有些行人邊低頭邊過馬路 絕對路權哈哈哈1F 02/27 10:07
yulon99: 看到這篇新聞就想到前幾天一位年輕人跨越分隔島穿越馬路2F 02/27 10:09
yulon99: 居然還低頭看手機走路,等機車要靠近時才抬起頭...
miayao417: 行人綠燈穿越班馬線本來就吃了無敵星星的絕對路權,有4F 02/27 10:14
miayao417: 問題嗎?
DYE: 如果說六成行人是無辜被撞  那另外四成就是行人有責任6F 02/27 10:23
keckelly: 綠燈亮慢慢走  轉紅燈還在走7F 02/27 10:25
Zeroro: 一定沒有6srs+esp8F 02/27 10:30
Qaaaa: 行人在斑馬線打滾一樣當帝王啊9F 02/27 10:40
joesoul: 1樓的觀念真強10F 02/27 11:09
richdanny: 撞了可以敲竹槓讚欸11F 02/27 11:43
st930617: 過馬路低頭真的算無辜嗎12F 02/27 16:11
berryc: 綠燈走斑馬線低頭真的無辜..除非他去撞到別人13F 02/27 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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