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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6-03-28 21:32:07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Operon (歐普龍)
標題 [新聞] 遏止殺童 法界:應解決減免刑責漏洞
時間 Mon Mar 28 20:10:20 2016


http://n.yam.com/cna/society/20160328/20160328629489.html
遏止殺童 法界:應解決減免刑責漏洞 | yam蕃薯藤新聞
[圖]
台北市內湖女童遭砍殺斷頭案,立委王育敏提出修法,故意殺12歲以下小孩,判死刑或無期徒刑;資深檢察官認... ...

 
遏止殺童 法界:應解決減免刑責漏洞
中央社-2016年03月28日 下午16:52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8日電)台北市內湖女童遭砍殺斷頭案,立委王育敏提出修法,
故意殺12歲以下小孩,判死刑或無期徒刑;資深檢察官認為,光提高法定刑無法解決問題
,應解決減免刑責的漏洞。


台北市內湖區環山路今天發生殺童命案,33歲王姓男子持菜刀對4 歲女童頸部猛砍、下手
凶狠,造成女童身首異處,當場死亡。立法委員王育敏提出修法想法,若故意殺12歲以下
小孩,被告應判處死刑或無期徒刑。


不過,資深檢察官指出,問題不在刑法本身,而是法官為了不判被告死刑,而有濫用或濫
行解釋兩公約而減免被告死刑。

他說,以今天這起女童命案來說,如果嫌犯真的有精神障礙,不要說判死刑,連無期徒刑
可能都沒有。光是提高法定刑,不去解決後面減免刑責的漏洞,「這是在騙外行人」。

檢察官表示,刑期再重,法官如果找盡各種理由減輕被告刑責,也是白搭。

另一名檢察官指出,最高法院日前撤銷一件死刑判決,一名現役軍人勒殺女友母女並姦屍
,最高法院認定手段不夠凶殘,未達判死刑程度。但事實上,如果曾看過卷,看過現場屍
體照片,會對最高法院的判決搖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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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ella: 王育敏別耍廢好嗎?13歲就命賤?1F 03/28 20:10
flux: 少子化廢除的校舍改監獄如何2F 03/28 20:11
MilanKundera: 老早就說過了  法官就是台灣的亂源之一3F 03/28 20:11
vincent0911x: 裝個精神病 說個抱歉就能免刑 真他媽便宜的法律4F 03/28 20:11
brella: 「校」字的本義就是「監獄」5F 03/28 20:11
bg00004: 呵呵~不就是妳們學法的幫她們鑽的嗎?6F 03/28 20:11
MilanKundera: 台灣很多領域都是被法官玩爛的7F 03/28 20:11
LeeGarDer: 推8F 03/28 20:11
KINGTIGERX: 那就說有教化可能的那個帶回去教化吧9F 03/28 20:12
w3160828: 廢除兩公約才是唯一解10F 03/28 20:12
machiusheng: 有教化可能11F 03/28 20:12
linfon00: 要連坐  也應該連坐觀護人12F 03/28 20:12
elle: 因為鬼島法官事實上是政治的走狗 死刑是政治 他們根本不在乎13F 03/28 20:12
Mahoutsukai: 有什麼難的 法條加入"唯一死刑" 法官也不敢不判14F 03/28 20:12
ckscks178: 恐龍法官BEY15F 03/28 20:12
kabor: 基本上法官一定要從檢察官開始培養足夠年限才能轉任,這是16F 03/28 20:12
kabor: 法官制度問題
Hitimothy: 兩公約簽屬下去 判死刑機會小 至於誰簽 偉大馬總統18F 03/28 20:12
MilanKundera: 兩公約根本就是狗屁  根本沒法律地位  別拿來救援了19F 03/28 20:12
elle: 那些犯人殺了幾個人 或者 出來後再多殺了幾個人20F 03/28 20:12
brella: 兩公約已經成為「施行法」,位階同法律21F 03/28 20:13
zenuo: 有錢買生沒錢判死 司法可以讓百姓有這刻板印象 真的悲哀22F 03/28 20:13
manygod: 最後一段 我笑了  不然怎樣才算兇殘  吃眼睛算不算?23F 03/28 20:14
weimr: 沒事簽啥兩公約.... 聯合國又不承認我國24F 03/28 20:14
john50710: 那個法25F 03/28 20:14
a5648183: 讓千千萬萬小孩吃毒油就好棒棒? 凸26F 03/28 20:14
john50710: 界人士啊27F 03/28 20:14
hc7: 最高法院法官的頭最該斬!28F 03/28 20:14
deadogy: 亂源就是給法官太多自由心證的空間29F 03/28 20:14
g8330330: 推30F 03/28 20:14
ABA0525: 就垃圾法官找藉口 修法亂判法官下台跟沒退休金比較少快31F 03/28 20:15
xzcb2008: 直接出來綁在電線桿上 開放合法私刑 這種垃圾沒資格用人32F 03/28 20:15
freedom77: 馬九德政之一33F 03/28 20:15
xzcb2008: 權34F 03/28 20:15
ship1228: 殺十二歲零一天  表示35F 03/28 20:15
DRAWER: 恐龍法官才是主要原因 放眼看去不是冤死就是縱放犯罪36F 03/28 20:15
elle: 對政治來說 就是少了幾個台灣人 不管是少了壞的或是好的37F 03/28 20:15
kenro: 廢兩公約+1  不可入法成準則38F 03/28 20:15
kabor: 讀法又想當法官的最怕當檢察官,因為常常要看的屍體,無限39F 03/28 20:15
kabor: 個超邪惡的事件,但是台灣法官極大多數就是沒體驗過,憑空
kabor: 幻想,這完全是考選制度問題,早就該改了
MilanKundera: 不是聯合國會員  卻要遵守聯合國公約  白癡42F 03/28 20:15
qwop8765: 廢除兩公約 哈XDDDDDDDDDDDDDDD   真的沒有下限43F 03/28 20:16
silentence: 恐龍法官不意外  一刀封喉斃命也叫做沒太大痛苦44F 03/28 20:16
zxcvvcxz: 兩公約也是當初立法院通過的阿 當然具有法律位階45F 03/28 20:16
MilanKundera: 不要一直拿公約幫恐龍法官講話好嗎  它們真的很該死46F 03/28 20:17
Hitimothy: 馬英九先生簽這條約挺搞笑的47F 03/28 20:17
KINGTIGERX: 恐龍還有腦 用恐龍根本汙辱恐龍48F 03/28 20:17
WINKAO: 現在立法院過半的綠營這麼多人權律師  蔡總統支持啥忘了嗎49F 03/28 20:17
silentence: 真的把自己當神了  人間的苦難和他們都沒關係XDD50F 03/28 20:18
zxcvvcxz: 兩公約讓法官多個理由不判死刑就是 雖然還有千萬個理由51F 03/28 20:18
d147258: 要當過律師跟檢察官才能當法官52F 03/28 20:18
silentence: 不想判死  好歹也別陳列這種白癡理由給人笑53F 03/28 20:18
uka123ily: 國際法是國家意志決定要否遵守,扯到聯合國?54F 03/28 20:21
datoking: 別忘了是馬當初簽兩公約的,說什麼不用遵守兩公約只是曝55F 03/28 20:21
datoking: 露自己沒知識
uka123ily: 只為了死刑就要廢兩公約,到底是怎麼處理的推論?57F 03/28 20:26
djcc: 這些人渣廢物  最怕痛惹  不討論死不死   先引進鞭刑就對惹58F 03/28 20:26
bg00004: 因為兩公約只是來保護死刑犯而非保護勞工和百姓的59F 03/28 20:27
bg00004: 所以兩公約這種法只是在毒害人民罷了
nicayoung: 法界安安你好,都發生幾次了才在講漏洞?61F 03/28 20:28
jimshow2001: 還有修正追訴期漏洞62F 03/28 20:32
xxxg00w0: 連檢方也看不下去 問題的根本在法官各種理由為自己的偽63F 03/28 20:36
xxxg00w0: 善心證開脫
newstarisme: 應該把不拚死的法官也抓去關65F 03/28 20:37
newstarisme: 應該把不判死的法官也抓去關
QQdragon: 不得假釋再加上每天鞭刑兩下 保證神經病也會變正常67F 03/28 20:41
momoisacow: 民氣可用 抄翻kmt長期以來的司法系統結構68F 03/28 20:41
LAN620: 要教化國家沒有歹徒要很長時間   法官審核一定可以做69F 03/28 20:45
legendrl: 這是在騙外行人70F 03/28 20:47
chinhan1216: 法官就是小孬孬阿71F 03/28 21:04
ycwedward: 真正有正義感的法官有幾個,殺人你去剖析他的動機我贊72F 03/28 21:18
ycwedward: 成,但這種手法殺人的卻不重判,你自己就應該先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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