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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6-06-28 19:05:27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scarfman (大天使卯月的笑容最棒了)
標題 [新聞] 明年起不得限制房客遷入戶籍 租金得報稅
時間 Tue Jun 28 18:45:54 2016


1.媒體來源:
聯合報

2.完整新聞標題:
【明年起不得限制房客遷入戶籍 租金得報稅】

3.完整新聞內文:
http://i.imgur.com/FAQdZpc.jpg
[圖]
 

包租公、包租婆注意了。
內政部上周公告「房屋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明年起,經常性出租房屋的「職業房東」,
不能再限制房客不得遷入戶籍、拿租金扣繳綜所稅。
未來簽約時,也須明定水電費、管理費,房東不得任意漲價
押金金額最高不得超過兩個月房租

過去坊間「房屋租賃契約書」常見不平等條款,房客權益未受保障。
例如房客若提前解約,有房東曾獅子大開口要求須付五倍月租金作為補償,
但此次官方版定型化契約明定,違約金最高不得超過一個月租金。

新制上路後,若租約內容與規定不符,房客可要求房東修改契約。

行政院消保處指出,若房東所立契約經查核不合規定,被要求限期改正而未改正者,

依消保法規定,處三萬至卅萬元罰鍰;
若持續未改善,可再罰五萬至五十萬元,且按次處罰。

內政部地政司司長王靚琇說,定型化契約主要規範「企業經營者」
並非所有出租房屋的個別房東都適用。
但內政部仍有彈性解釋空間,未來將與行政院消保處討論「以租屋為業」的認定標準,
例如即使不是公司經營,但該房東每年都有一棟房子出租、固定出租幾戶以上,
也可能納入規範。
但若只是小孩剛好讀大學,空出幾間房子要出租這類「偶發性出租」,就不受規範。

內政部公布的房屋租賃定型化契約,包括廿項應記載事項、八項不得記載事項。
王靚琇解釋,明列不得記載的事項,即使被房東列在契約書中,也將不具效力。
例如過去常有房東為規避繳補充保費,不讓房客拿租金收入扣繳綜所稅,

未來這些行為都將受規範。

王靚琇表示,新制上路前,還有半年宣導期,
內政部將特別針對大專院校周邊,每學期、每年固定出租房屋的房東加強宣導。

台北租屋族張小姐說,之前曾向房東提出要將租金報稅繳扣綜所稅,
但房東暗示如此將漲租金或收回房子,
對於定型化契約能發揮多少約束力沒什麼信心。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house.udn.com/house/story/5886/1789089
明年起不得限制房客遷入戶籍 租金得報稅 | 政策焦點 | 房市新訊 | 房地產
[圖]
包租公、包租婆注意了。內政部上周公告「房屋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明年起,經常性出租房屋的「職業房東」,不能再限制房客不得遷入戶籍、拿租金扣繳綜所稅。未來簽約時,也須明定水電費、管理費,房東不得任意漲價,且押金金額最高不得超過兩個月房租。 ...

 

5.備註:

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房東大不了不租給你總可以了吧!
在不落實查核出有出租房子事實的房東之前,
政府這樣搞只會讓一堆人租不到房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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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NSbLiIg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67110764.A.4AA.html
mydeargod: 爽咧1F 06/28 18:46
jyekid: 租不到房子 那就養蚊子啊2F 06/28 18:46
mydeargod: 再靠租金養房貸啊3F 06/28 18:46
jyekid: 看房東要養蚊子還是選擇妥協 反正有錢不急4F 06/28 18:47
stewartqq: 0.0...改用現金交易!5F 06/28 18:47
pkp: 跟勞基法一樣,沒什麼人在捉的6F 06/28 18:47
teremy: 不簽約更危險7F 06/28 18:47
buke: 難哦 很多不給放戶籍的8F 06/28 18:48
nixon: 漲房租就好了, WHO 怕 WHO9F 06/28 18:48
lostsky93: 遷戶籍超扯的,很多不租後死賴不遷走10F 06/28 18:48
xiexieni9527: 現金就可以了,要報稅就租金提高11F 06/28 18:48
kent: 要繳稅就加租金12F 06/28 18:48
ptckimo: 髒淑晶表示:……咬我啊~~我現在還不是自由得咧13F 06/28 18:48
new2: 只好一次漲到底了14F 06/28 18:48
qq204: 租金增加而已阿15F 06/28 18:48
zo3i: 房東會分稅前價和稅後價,就跟美國超市標價一樣16F 06/28 18:49
hagousla: 又不會落實~ 有屁用啊17F 06/28 18:49
James0707: 不租嗎,哈,那租其他人的18F 06/28 18:49
Jameshunter: 這有沒有考慮到不租後死都不遷走的狀況....19F 06/28 18:49
qq204: 不就神邏輯的廢死DDP想養更多垃圾房霸20F 06/28 18:49
jrshiun: 註明: 有報稅/入籍需求,須於11個月前告知..21F 06/28 18:50
acebruce: 死不遷走的租霸咧 北七內政部22F 06/28 18:50
Sischill: 白痴 租屋市場競爭很大 你不想租人 啊別人會不想租人嘛?23F 06/28 18:51
s6525480: 想也知道誰要付 天才24F 06/28 18:51
Sischill: 講的好像房東漲租金房客就會硬吞 直接搬走的沒看過是吧?25F 06/28 18:51
kairi5217: 送啦 幹~你~娘26F 06/28 18:53
qq204: 你搬阿XDD 看有沒有哪個房東要自己吞的27F 06/28 18:53
hongtm: 很難 房東會說不爽不要租28F 06/28 18:54
cimic: 一戶可以遷入幾人???更好玩幽靈人口了29F 06/28 18:54
Jameshunter: 所以如果房客搬走後遷走怎處理30F 06/28 18:54
Jameshunter:                  不
yehmd: 房東會分稅前價和稅後價 +132F 06/28 18:55
Sischill: 房客也不可以不爽不要租  拿台北新北來說租金區間差那麼33F 06/28 18:56
Sischill: 大, 又不是A房東漲3000 BCDEFGH全部房東也跟著漲3000
dreamnook: 準備出現大量偶發性出租了35F 06/28 19:00
G41271 
G41271: 眾房東團結的時候到了,齊漲租金轉嫁房客,房客就一定得吞36F 06/28 19:02
soulism: 養蚊子也不租人的心態.37F 06/28 1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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