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8-05-09 08:03:57
看板 DigiCurrency
作者 標題 Re: [閒聊] M網買賣是否需要繳稅???
時間 Wed May 9 02:58:24 2018
因為夾在回文裡,我不是會計師背景,但以下是我探訪一些相關人士後的心得結果,
如果有錯誤請再指正我,謝謝。
1. 在 M 網裡頭交易需不需要繳稅?
這個問題我問過 M 的頭,他的回答:「所有進行交易虛擬貨幣的人都知道自己要承擔
的風險。」好,我知道這個回答很不爽快,請接著看以下。
2. 目前已知中華民國財政部(國稅局)的態度是什麼?
財政部長目前是依照中央銀行以及金管會定義比特幣(其他虛擬貨幣)為虛擬商品,
也就是說把比特幣認為是如同在遊戲裡頭打到的虛擬商品(貨幣、寶劍、道具等等)
的線上交易商品。
也就是說把比特幣認為是如同在遊戲裡頭打到的虛擬商品(貨幣、寶劍、道具等等)
的線上交易商品。
3. 那這個交易要怎麼課稅?
A.營業稅:有了上述的定義之後,一切就依法辦理,請參考 「網路交易課徵營業稅Q&A
」 https://goo.gl/GQzWhs ,請參考六跟九的部份,不過我不太認為會有進項發票可以
網路交易課徵營業稅Q&A-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一、財政部為何要發布「網路交易課徵營業稅及所得稅規範」,對從事網路交易者課徵稅捐? 答:「網路交易」(即電子商務)是一種新興的銷售(交易)型態,也可以說是一種在實體通路外新增的銷售通路,或許有它不同的附加價值,但是目前經濟合作暨開發組織(OECD)、歐盟及美國等對於此種交易行為,都是採取維持與實體通 ...
一、財政部為何要發布「網路交易課徵營業稅及所得稅規範」,對從事網路交易者課徵稅捐? 答:「網路交易」(即電子商務)是一種新興的銷售(交易)型態,也可以說是一種在實體通路外新增的銷售通路,或許有它不同的附加價值,但是目前經濟合作暨開發組織(OECD)、歐盟及美國等對於此種交易行為,都是採取維持與實體通 ...
B.所得稅,就個人綜合所得稅,賺多少錢報多少錢,不太確定高頻交易會不會因為這樣
爆掉。
4. 凎!怎麼不是依照證券的交易課稅方式?課個千分之三?
很遺憾,目前金管會因為不想管,並且不認為這些幣是證券,所以不適用於證券法的稅。
5. 財政部於法有據可以跟所有在台灣的交易所平台要資料嗎?
答案是,理論上財政部只能請求某特定人的資料,但他可以用各式方式讓業者很難過,
可以參考過去網路拍賣平台業者的案例,可以參考過去網路拍賣平台業者的舊聞。
https://goo.gl/sCP9MK
法源法律網-法律新聞 -網拍機構拒絕提供課稅資料 財政部要開罰(2005-08-16)
法源法律網為專業法學資料庫,收錄我國各類法學資料,包含:法規(憲法、法律、法規命令、行政規則、地方法規)、司法判解(大法官解釋、司法解釋、判例、裁判、具參考價值裁判、決議、法律問題)、行政函釋(解釋令函、公告、裁決、處分、訴願決定書)、各級法院裁判書、法學論著、國家考試及研究所考古題與法律新聞…等。 ...
法源法律網為專業法學資料庫,收錄我國各類法學資料,包含:法規(憲法、法律、法規命令、行政規則、地方法規)、司法判解(大法官解釋、司法解釋、判例、裁判、具參考價值裁判、決議、法律問題)、行政函釋(解釋令函、公告、裁決、處分、訴願決定書)、各級法院裁判書、法學論著、國家考試及研究所考古題與法律新聞…等。 ...
"根據稅捐稽徵法第30條第1項規定,稅捐機關基於查稅需要,有權利向有關機關、
團體或個人調閱課稅資料。財政部表示,未配合提供稅捐機關要求提供網路拍賣資料
團體或個人調閱課稅資料。財政部表示,未配合提供稅捐機關要求提供網路拍賣資料
者,每次將被處三萬元罰鍰,直到配合提供為止。”(有沒感覺是類似開罰 Uber XD)
6. 各國在稅務上都很灰色啦?台灣不會執行的啦~
A.目前可以確定有依循的法令方向了,國稅局基本上就可以查,追可以往回頭追幾年
都沒問題。過去6年,台灣許多電商購買 Facebook 廣告,因為沒有預扣 20% 稅款
都沒問題。過去6年,台灣許多電商購買 Facebook 廣告,因為沒有預扣 20% 稅款
(Withholding Tax),近一年多來都被追繳類似的稅,有興趣者可以查查相關新聞。
B. 美國與英國在 2014 年就針對相關虛擬貨幣交易發佈稅務指南,歐盟也都有一定規
則,日本在去年也是基本定調,有興趣可以參考這文章 --> https://goo.gl/eksiiL
【老是慢半拍】國際相繼廢除比特幣消費稅,台灣還在開倒車 - INSIDE 硬塞的網路趨勢觀察 你認為虛擬貨幣、區塊鏈是台灣新機會嗎?對不起,財政部又打了金融科技好大一巴掌。 ...
C. 洗錢是政府現在被國外痛 K 的部份,所以反洗錢、配合國際一起抓漏稅是無可避
的。
7. 那現在可以做什麼?
A. 避免在國內交易所賣幣出金,在國外交易所買賣
B. 如果真要在國內交易所賣幣出金,一個月賣出金額不要超過 8 萬。
C. 積極參與相關公聽會,影響政府決策(?),目前立法委員許毓仁與余宛如
都有召開過相關的公聽會,應該辦過兩、三次,前者目前籌組某種交易所的
自治協會,應該是想模仿日本的模式,至少讓政府在監管的過程中,免除掉
營業稅的部份。
8. 其他
A. 挖礦稅務原則可以再參考美英的挖礦所得稅務參考,這邊單純只講交易賺價差
B. 幣寶之類開的發票都是開他們抽的交易手續費的營業稅發票
C. 幾個台灣主要交易所都拜會過幾個相關部會很多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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