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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9-05-04 17:27:22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mithralin (工口)
標題 [新聞] 酒店妹控恩客掰腳性侵 行房紀錄照救了他.
時間 Sat May  4 13:16:43 2019


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酒店妹控恩客掰腳性侵 行房紀錄照救了他...

4.完整新聞內文:

酒店妹控恩客掰腳性侵 行房紀錄照救了他
2019-05-04 12:34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酒店妹小璇(化名)指控陳姓恩客強掰開雙腳拍裸照還硬上,
但陳男否認,並出示「行房紀錄照」證明兩人滾床單時很開心,小璇甚至比出YA的俏皮手
勢,台北地院合議庭看完照片後認定非性侵,判無罪;不過,陳男以裸照要脅小璇到另一
間酒店上班未果,則觸犯強制未遂罪,判拘40日,得易科罰金4萬元。


小璇指出,2011年4月間在台北市林森北路一間酒店上班,第一次坐到陳男的檯,雙方相
知甚淺,陳男卻硬要電話,她只好給了一組假號碼應付,隔天雙方在路上巧遇,陳男衝上
來質問「你為什麼給我假號碼?!」並搶走她的手機。


小璇表示,陳男拿了手機就走,還說「我要跟妳男友說,妳跟別的男人出去」,她擔心男
友誤會,無奈跟在陳男身後要求歸還手機,一路走進摩鐵,沒想到一進門陳男就露出真面
目,要她支付6萬元彌補受騙的心靈,或用身體肉債。


小璇回憶,陳男聽到她沒有那麼多錢後,竟將她衣服剝光,掰開雙腿拍裸照,還性侵得逞
,期間又拍了數張特寫,完全不顧她哭泣,20分鐘後完事,她悲傷地洗完澡才離去。

之後,身為酒店服務生的陳男要求小璇到自己的店上班,遭到拒絕後,他竟傳訊以裸照要
脅「就這樣妳看著辦,我會讓大家都認識妳,看妳有多賤,有多破」、「我會讓妳男友知
道,妳不想讓他知道的事,我自己也會找他」,小璇忍無可忍,報警處理。


陳男承認傳訊息威嚇,但否認強拍裸照與性侵,當庭提示28張行房紀錄照,圖中小璇不但
在臉頰邊比出YA的手勢,還有嘟嘴、微笑、擁吻、坐在鏡子前整理儀容等模樣,看不出有
哭泣、憤怒、畏懼、難堪或呆滯、死板等不悅、不情願的情緒。


合議庭勘驗認為,小璇自稱在酒店初遇陳男,隨即遭到性侵,之後便未再發生關係,可見
得照片確實是當天所拍,照片中小璇態度輕鬆、兩人狀似親暱,看不出受脅迫之情,難認
有性侵舉止。


合議庭又調閱摩鐵監視器,發現小璇尾隨陳男進入房間時,神情自若,並無企圖索討手機
的緊張模樣,雙方也沒有拉扯,亦難認她遭到脅迫。

綜上,合議庭認為性侵證據不足,判陳男無罪;不過,陳男承認以裸照要脅小璇到別家酒
店上班未果,強制未遂罪成立。均可上訴。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779297
酒店妹控恩客掰腳性侵 行房紀錄照救了他...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圖]
酒店妹小璇(化名)指控陳姓恩客強掰開雙腳拍裸照還硬上,但陳男否認,並出示「行房紀錄照」證明兩人滾床單時很開心,小璇甚至比出YA的俏皮手勢,台北地院合議庭看完照片後認定非性侵,判無罪;不過,陳男以裸照要脅小璇到另一間酒店上班未果,則觸犯強制未遂罪,判拘40日,得易科罰金4萬元。小璇指出,2011年4月 ...

 

6.備註:

兩邊都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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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820912gmail: 台女1F 05/04 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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