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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24-09-14 15:36:14
看板 KoreaStar
作者 Teentop (Teentop)
標題 [新聞] 律師稱HYBE的做法 = 霸凌!ADOR則反駁表
時間 Fri Sep 13 23:53:34 2024


律師稱HYBE的做法 = 霸凌!ADOR則反駁表示:”保護企業價值和藝人IP”

媒體名稱:kpopdays

新聞連結:https://www.kpopdays.com/?p=104065

 

HYBE旗下的子公司ADOR對韓國媒體的報導進行了反駁。

《體育京鄉》刊登了一篇名為「『HYBE無視法律,使用霸凌手段』法曹界人士的怒斥」的文
章,文章中,前法官出身的律師李賢坤(暫譯)對HYBE的行為進行了嚴厲的批評。

對此,ADOR發表聲明表示:「我們在9月13日對某媒體報導的『HYBE無視法律,使用霸凌手
段』法曹界人士的怒斥」一文提出反駁,要求刊登我們的反論聲明」,並強調這是為了「保
護企業價值和藝人IP(知識產權)的反駁權行使層面」。


ADOR進一步表示:「董事會更換代表董事的決定是根據董事會固有權限的結果」,並且強調
「基於經營判斷,董事會隨時可以通過自主決議更換代表董事」。ADOR對此表達遺憾,認為
「該媒體只根據特定法曹界人士的發言來批評紛爭的其中一方,且未曾向公司提出採訪或保
障反駁權」。此外,ADOR指出,「該律師在申請臨時禁制令時,曾擔任支持閔熙珍前代表的
法律代理人。為了確保報導的中立性,我們要求在涉及公司報導時,保障我們的反駁權。」


李賢坤律師於13日透過Facebook發表聲明表示:「HYBE方面持續對閔熙珍前ADOR代表提出背

信、公司篡奪、性騷擾掩蓋等法律問題,並非為了實際獲得結果,持續將法律問題拖延才是
他們的主要目的。每當一個議題結束,便會提出另一個問題,有人問為何金&張律師事務所
進行這些無法取勝的訴訟,這其實是為了創造不斷紛爭的狀態而發起的」,稱這是「高水準
的法律顧問行為」。

他接著批評說:「以紛爭為由,無視法律,按自己的意願行事,這種手段主要在分租型商場
或重建組合中被用作霸凌手段,我不贊同以這種方式利用法律」,對HYBE的做法進行了強烈
抨擊。


李賢坤律師還指出:「這次是因為判決中提到,股東大會上的解任違反了股東間的契約,因
此改由董事會進行解任,但董事會的意見不就是HYBE的意見嗎?這只是像蒙著眼一樣進行的
手法,以這種方式進行物量攻勢,普通人根本無法承受,只能屈服,我認為這不是正義。看
到這種情況,我反而更想要支持他們。」



ADOR於上月27日召開董事會,解除了NewJeans的主要製作人閔熙珍的ADOR代表職務。HYBE表
示:「這是適用於所有其他子公司的製作與經營分離政策」。同一天,一位ADOR前員工宣布
,以「名譽毀損和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起訴閔熙珍前代表。由於時機巧合,外界質疑這是
否與HYBE有所聯繫。


閔熙珍方面反對,稱這是「與自己意願無關的單方面人事決定」。9月13日,她宣布向法院
提出了「為了重新任命為公司董事的臨時禁制令申請」。


閔熙珍展開反擊!積極推動重返ADOR代表職,已向法院申請假處分

在8月底,閔熙珍被HYBE突然解任ADOR代表職。為了重返代表職,她已展開法律行動。

閔熙珍前代表方面於9月13日表示:「前代表今日已向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提出『召開ADOR臨
時股東大會及重新選任ADOR內部董事的假處分申請』。」

閔熙珍前代表方面指出:「解任代表理事一事違反了股東間的契約,也違反了法院的議決權
行使禁止假處分決定。」他們還說:「考慮到法院的審理時間,必須在11月2日之前召開臨
時股東大會,重新選任閔熙珍為ADOR的董事,並讓她再次被任命為代表理事,因此提出了此
次假處分申請。」



閔熙珍前代表方還強調:「希望HYBE能停止持續的違約行為、業務妨害、名譽毀損及侮辱等
行徑,為ADOR與NewJeans的未來做出合理的經營判斷。」

HYBE於上個月27日解除了NewJeans的主要製作人閔熙珍的Ador代表職務。HYBE表示「NewJea
ns的製作工作將繼續由我們負責」,但閔熙珍方面反駁稱「這是未經本人同意的單方面人事
決定」,並對是否繼續擔任製作人一事表示不同意。



最近,NewJeans的成員們也對HYBE表達了不滿,表示:「我們希望的是由閔熙珍擔任代表,
經營與製作合一的ADOR」,並要求「希望房時爀議長和HYBE能在25日之前做出明智的決定,
讓ADOR回到本來的樣子。」由於設立了最後期限,業界內有觀點認為,若此要求未被接受,
NewJeans可能會展開專屬合約解除的訴訟。今年4月以來圍繞閔熙珍的風波,正進入新的階
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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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2.78.72.78 (臺灣)
※ 作者: Teentop 2024-09-13 23:53:34
※ 文章代碼(AID): #1cv601Mc (KoreaStar)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KoreaStar/M.1726242817.A.5A6.html
PttSj: https://i.imgur.com/SR8xJbk.gif1F 223.137.71.56 台灣 09/13 23:57
[圖]
lusifa2007: 依照韓劇的劇情  閔接下來應該會搭車2F 114.42.193.46 台灣 09/14 00:00
lusifa2007: 被一台酒駕砂石車撞翻GG
amoxxx: 女人,你在玩火!4F 114.43.159.151 台灣 09/14 00:00
PttSj: 閔會被車撞? 我還怕她跑去馬路上製造假車5F 223.137.71.56 台灣 09/14 00:01
PttSj: 禍
yeay: 別擔心,閔有巫師朋友,真的有什麼事情要召7F 42.72.193.48 台灣 09/14 00:05
yeay: 喚也是輕鬆寫意,剛好有五個小閔,頻率相符
yeay: 附身上去就好。
yeh0216: 所以這個律師也承認了hybe是在「利用」10F 118.238.222.96 日本 09/14 00:14
yeh0216: 法律而沒有「違反」法律嗎,那不就跟閔
yeh0216: 的說法相反了嗎,閔之前也是在利用法律
yeh0216: 不是嗎,古今中外法律就是越懂得利用法
yeh0216: 律的有優勢不是嗎
mimimoumou: 前面粉絲才說媒體都不報對hybe不利的15F 27.240.186.35 台灣 09/14 00:18
mimimoumou: 報導,這不是來了嗎
gn00152097: 董事會的意見不就是HYBE的意見嗎?17F 1.169.224.43 台灣 09/14 00:20
scheiss:  https://i.imgur.com/LCFLT75.jpeg 的18F 49.216.221.192 台灣 09/14 00:20
scheiss: 確是”ador”換掉執行長的XD
[圖]
gn00152097: 難道董事會的意見還要聽你的?20F 1.169.224.43 台灣 09/14 00:21
gn00152097: 普通人根本無法承受,只能屈服???
gn00152097: 什麼時候董事會換掉代表需要徵求你
gn00152097: 一個普通人的意見??
gn00152097: 我不懂他在氣憤什麼? 解除閔的代表身
gn00152097: 份本來就是董事會的權力? 不然我也可
gn00152097: 以不同意台積電換董事囉? 台積電沒聽
gn00152097: 我的就是欺負普通人
gn00152097: 現在又沒解除閔的員工身份 我不懂到底
gn00152097: 為什麼公司覺得代表要用誰需要徵求非
gn00152097: 董事會外的人同意
gn00152097: 而且閔對其他團作的事就不是霸凌?
gn00152097: 這都是什麼奇葩論點阿
yeh0216: 我公司換董事如果來問我的意見我只會覺33F 118.238.222.96 日本 09/14 00:28
yeh0216: 得干我屁事ww這才是真正的普通人,閔大
yeh0216: 師是被奪權的既得利益資本家而不是普通
yeh0216: 人好嗎
lofu1016: 當律師的意見只能訴諸感情 就是沒招37F 125.228.14.227 台灣 09/14 00:28
Queenie7: 最大贏家大概就是律師了XD38F 208.59.64.51 美國 09/14 01:05
jump945: 呵呵又霸凌 什麼都霸凌 有沒有新的觀點39F 123.195.80.192 台灣 09/14 01:56
jump945: 啊 我看到都煩了
peter080845: skt廣告剛出了 還在霸凌喔41F 36.226.140.91 台灣 09/14 02:20
peter080845: 我也想被這樣霸凌欸
viva4ever: 覺得HYBE是在修復錯誤,一開始就該讓閔43F 123.195.200.63 台灣 09/14 02:56
viva4ever: 安分的當個製作人就好,不該准許她弄出
viva4ever: 一個會攻擊同事的Ador搞的整個集團內
viva4ever: 部烏煙瘴氣的
blessbless: 所以不違法但是想用情勒媒體報導說是47F 42.71.29.242 台灣 09/14 06:05
blessbless: 霸凌 kk
blessbless: 如果法律站的住腳需要這樣訴諸媒體用
blessbless: 輿論情勒嗎
gotohikaru: 跳出來贊聲卻也不敢同意閔的說法 笑死51F 175.181.104.219 台灣 09/14 06:32
Mugen0413: 混沌是法律的剋星^^,我要看潘朵拉盒52F 101.80.80.50 中國 09/14 06:34
Mugen0413: 子中的內涵^^
maggie777: HYBE只是把抓到的賊清出户而已54F 36.239.220.180 台灣 09/14 07:14
jas0083: 台韓“律師”一家親XD55F 36.224.148.173 台灣 09/14 07:20
vinca: 法庭上不給情勒的56F 114.136.158.206 台灣 09/14 08:08
lluunnaa: 我猜他是NJ粉?57F 180.176.216.112 台灣 09/14 08:55
onelove: 這個李賢坤就是五月幫閔提交法院請願書58F 159.196.14.27 澳大利亞 09/14 08:55
onelove: 的律師,所以根本就是閩方代表
onelove: https://i.imgur.com/qQYk3MA.jpeg
[圖]
ILNARA: 這個律師也是不講重點 然後又要把閔塑造61F 203.204.70.54 台灣 09/14 09:13
ILNARA: 被欺壓的對象XDD
ILNARA: HYBE就告告告 閔就綁綁綁 半斤八兩
ILNARA: 重點就是 HYBE不要吃裡扒外的背骨仔
Tammi: 一起下去吧,隔空戰好煩啊65F 49.216.160.187 台灣 09/14 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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