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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TLdark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3-07-25 19:50:57
看板 Militarylife
作者 flyingburger (fly)
標題 Re: [哈拉] 國防部【公然說謊】~范陳同一名律師~  
時間 Thu Jul 25 19:46:23 2013


摘自政大劉宏恩老師的臉書

http://ppt.cc/kVGK

有權限的拜託幫忙轉八卦

如果底下的報導屬實,請問這位軍法退役的劉律師知不知道:律師倫理規範第30條第1項
明文規定「委任人有數人,而其間利害關係相衝突」之事件,律師不得同時接受委任?同
條第3項更再次強調:就算是當事人以書面同意律師這樣做,律師還是不可以!


這兩位士官有利害關係衝突應該顯而易見,例如:范可能會說是陳要負責,陳可能會說是
范要負責,兩個人可能會互相推給對方----就算兩人原本是好朋友,可是一旦遇到刑責歸
屬這麼重大的事情,日後也可能變得六親不認啊......


http://newtalk.tw/news/2013/07/22/38430.html
綠委:范佐憲、陳以人的律師竟是同一人 - 新頭殼 newtalk
[圖]
民進黨立委蔡其昌今(22)晚表示,他得知洪仲丘案中,范佐憲的辯護律師和陳以人的委任律師都是「劉衡慶」,感到非常驚訝。法院收押不就是要防止串供,委任律師只要一經委任狀後,就可以律見被告,這兩位關鍵人物卻都是同一位律師,而且是軍事法庭鼎鼎有名的官拜少將退休,他請問同為官拜少將的軍檢署檢察長曹金生不認識嗎? 他說,為避免被告訴人透過律師串供,應該聲請迴避,或者不給律見才是。 對於蔡其昌的指控,新頭殼致電劉衡慶主持寬仲律師事務所時,由於已過下班時間,並無人接聽電話。不過根據該事務所網頁介紹,劉衡慶是民國72年律師檢覈及格,民國56年軍法官特考及格,軍法學校法律系第六期畢業。 他的經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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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27.252.42
Y1999:軍:倫理規範僅供陽間參考^.<1F 07/25 19:47
kobejay:幫轉八掛版2F 07/25 1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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