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示廣告
隱藏 ✕
※ 本文為 TLdark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3-12-21 17:40:17
看板 Militarylife
作者 Hades (誰共我醉明月  惽)
標題 [新聞] 軍審法修法釋憲案 大法官不受理
時間 Sat Dec 21 08:18:21 2013



軍審法修法釋憲案 大法官不受理

〔記者項程鎮、蘇永耀/台北報導〕國防部最高軍事法院、北部地方軍事法院日前針對「
軍事審判法」修法將軍法案件移交司法機關審理一事,聲請釋憲案,司法院大法官會議昨
天決議不受理。理由是,軍事法院未說明清楚,為何軍法案件交由一般司法機關審理就違
憲,何況非戰時軍人犯罪改由一般司法機關審理,不會損害軍人訴訟救濟權利。


國防部軍事發言人羅紹和表示尊重,各軍事法院會如期在明年一月十三日將所有案件移至
一般法院辦理。

軍事法院聲請釋憲書指出,軍審法修法凍結非戰時的軍事審判制度,違反憲法對於軍事審
判的「制度性保障」,以司法審判取代軍事審判,違反軍事審判基於國防安全及軍事需要
而設立的本旨,違反「權力分立原則」,干預軍事審判官辦案空間,牴觸審判獨立及法定
法官原則。


大法官會議則認為,憲法第九條規定:「人民除現役軍人外,不受軍事審判」,不等同軍
事法院對軍人犯罪有專屬審判權,既然軍事審判的建置,憲法未明文規定,就可另訂法律
,軍事法院在聲請釋憲書中,對維持舊制論證說明不清,因此駁回聲請案。


原文網址: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dec/21/today-fo8.htm


短評:

    1. 軍審跟軍檢都隸屬國防部,這不是違反「權力分立原則」(釋字436號參照),
       什麼才是違反「權力分立原則」?這票人還敢大談「權力分立原則」?

    2. 軍事審判是「制度性保障」?我看是保障這票__工作權的保障吧?

    3. 國防部跟軍方會被人民看不起,真的不是沒有原因的,
       該有的軍人武德沒有,旁門左道、狗屁倒灶的事倒是常在幹,
       真是所謂「人必自侮,然後人侮之」「肉腐出蟲,魚枯生蠹」。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71.107.108
s910443ttw:垃圾狗軍1F 12/21 08:55
benlin1008:分立2F 12/21 08:57
benlin1008:其實重點就是如果一般法院也能發揮一樣的救濟功能
benlin1008:也就沒有需要另設軍事法院疊床架屋的必要
supercygnus:水  真是明智的決定  國防部真不要臉 國防部長下台啦5F 12/21 09:02
letibe:一般法院才能真正發揮救濟功能吧,國軍風氣根本不重視人權6F 12/21 09:05
momoisacow:宋 改革國軍的重要一步 不用再被 球員兼裁判恐嚇7F 12/21 09:15
※ 編輯: Hades           來自: 1.171.107.108        (12/21 09:42)
asabruce:有能用的奧步他們都會用8F 12/21 10:04
jasonyeh:軍院被打臉了9F 12/21 11:15
jasonyeh:就說那些軍法人員憲法都不好嘛
japan428:真的是制度性保障也不一定要恢復軍法院11F 12/21 13:14

--
※ 看板: Militarylife 文章推薦值: 0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201 
r)回覆 e)編輯 d)刪除 M)收藏 ^x)轉錄 同主題: =)首篇 [)上篇 ])下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