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為 GeniusKiKi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21-06-05 08:06:05
看板 biker
作者 標題 [新聞] 女小跑步闖紅燈害騎士犁田 竟辯「青光
時間 Thu Jun 3 09:34:54 2021
女小跑步闖紅燈害騎士犁田 竟辯「青光眼無法辨識紅綠燈」
https://tw.appledaily.com/local/20210603/7UPPZONRBVE3JP3T3ALRB2OXFE/
小跑步闖紅燈害騎士犁田 她竟辯:青光眼無法辨識紅綠燈 | 蘋果新聞網 | 蘋果日報
台北市一名洪姓婦人去年4月在萬華區西門町鬧區闖紅燈穿越中華路,潘姓機車騎士為閃避洪婦,緊急剎車失控摔倒滑行導致左鎖骨骨折、手腳多處受傷,洪婦挨告辯稱因眼疾無法辨識紅綠燈,且她走斑馬線有絕對路權,但台北地院認定洪婦闖紅燈害潘男摔車受傷,仍依過失傷害罪判她2月徒刑,可易科罰金6萬... ...
台北市一名洪姓婦人去年4月在萬華區西門町鬧區闖紅燈穿越中華路,潘姓機車騎士為閃避洪婦,緊急剎車失控摔倒滑行導致左鎖骨骨折、手腳多處受傷,洪婦挨告辯稱因眼疾無法辨識紅綠燈,且她走斑馬線有絕對路權,但台北地院認定洪婦闖紅燈害潘男摔車受傷,仍依過失傷害罪判她2月徒刑,可易科罰金6萬... ...
台北市一名洪姓婦人去年4月在萬華區西門町鬧區闖紅燈穿越中華路,潘姓機車騎士為閃
避洪婦,緊急剎車失控摔倒滑行導致左鎖骨骨折、手腳多處受傷,洪婦挨告辯稱因眼疾無
法辨識紅綠燈,且她走斑馬線有絕對路權,但台北地院認定洪婦闖紅燈害潘男摔車受傷,
仍依過失傷害罪判她2月徒刑,可易科罰金6萬元,可上訴。
避洪婦,緊急剎車失控摔倒滑行導致左鎖骨骨折、手腳多處受傷,洪婦挨告辯稱因眼疾無
法辨識紅綠燈,且她走斑馬線有絕對路權,但台北地院認定洪婦闖紅燈害潘男摔車受傷,
仍依過失傷害罪判她2月徒刑,可易科罰金6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去年4月18日早上10時25分許洪婦從成都路走出西門町,竟小跑步闖紅燈橫越
中華路,此時,潘姓騎士騎機車經過該路口,眼見就要撞上洪婦,立刻緊急煞車閃避,結
果重心不穩,人、車失控倒地滑行,導致左鎖骨骨折、左手肘、前臂、左腰、左手第5指
、左大腿及左膝、右拇指等處挫傷,事後怒告洪婦過失傷害。
中華路,此時,潘姓騎士騎機車經過該路口,眼見就要撞上洪婦,立刻緊急煞車閃避,結
果重心不穩,人、車失控倒地滑行,導致左鎖骨骨折、左手肘、前臂、左腰、左手第5指
、左大腿及左膝、右拇指等處挫傷,事後怒告洪婦過失傷害。
洪婦辯稱:「我穿越中華路斑馬線時,行人號誌是綠燈,且我因眼疾無法判斷是紅燈還是
綠燈,就算我誤判而闖越馬路,行人本來就有行人穿越道的絕對路權,是潘姓騎士超速,
未禮讓行人,才會反應不及而自摔受傷」,她還強調,潘男在斑馬線3公尺前就看到她,
當時若適時煞停,就不會發生意外。
綠燈,就算我誤判而闖越馬路,行人本來就有行人穿越道的絕對路權,是潘姓騎士超速,
未禮讓行人,才會反應不及而自摔受傷」,她還強調,潘男在斑馬線3公尺前就看到她,
當時若適時煞停,就不會發生意外。
但法官認為,事故鑑定報告並未判斷潘姓騎士在行人穿越道3公尺前就看到洪婦,而依潘
男證述,他看到洪婦時,僅約2輛機車的距離,當時只能緊急煞車,不然會撞到洪婦。
另從潘男傷勢研判,與一般常速行進中倒地的傷勢無異,也沒有證據證明潘男當時超速,
何況洪婦的眼疾是青光眼,經雷射手術後雖有白內障、遠視併散光等情形,但沒有無法辨
識顏色的病症,因此不採信洪婦辯稱無法辨識紅綠燈的說詞,最後考量洪婦至今僅賠償潘
男機車修復費2250元,依過失傷害罪判她2月徒刑,可易科罰金6萬元。可上訴。(張欽/
台北報導)
何況洪婦的眼疾是青光眼,經雷射手術後雖有白內障、遠視併散光等情形,但沒有無法辨
識顏色的病症,因此不採信洪婦辯稱無法辨識紅綠燈的說詞,最後考量洪婦至今僅賠償潘
男機車修復費2250元,依過失傷害罪判她2月徒刑,可易科罰金6萬元。可上訴。(張欽/
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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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都覺得行人斑馬線闖紅燈有絕對路權沒有道理
這個案例是行人沒有受傷
假如行人受傷了
騎士大概也很難完全免責
五告衰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28.85.107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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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iker/M.1622684096.A.1BA.html
※ 編輯: paul324 (220.128.85.107 臺灣), 06/03/2021 09:37:28
正常過馬路我認同行人有絕對路權
但斑馬線上闖紅燈本來就是行人違規
如果還能有絕對路權
難道是鼓勵行人在斑馬線上闖紅燈?
而且這個路口是雙向8線道
這樣都能闖根本是自殺
但如果今天洪婦也有受傷
騎士恐怕也會被判要負擔部分責任
就因為愚蠢的"行人在斑馬線上有絕對路權"條款
本來就是要個案認定
行人綠燈過馬路,走太慢變紅燈
那對向車輛理應能注意到
不太可能免責
至於若車輛撞到斑馬線闖紅燈的行人
駕駛有沒有機會完全免責
至少我目前是沒有看到任何相關的案例
理論上是這樣
有主要肇事責任
那就會有次要
所以我說駕駛撞到斑馬線闖紅燈行人完全免責的案例
我從來沒看到過
(最多就是撞到不走斑馬線的行人,駕駛0肇責,這個是有的)
沒人鳥是一回事
規定本身不合理就是不合理
難道你要說刑法已經有規定傷害罪
卻還是很多人不鳥這個規定故意犯罪
所以就把傷害罪比照殺人罪的刑度來處理?
這叫矯枉過正
不懂比喻的話也不勉強你懂啦
但你好像也沒找到判決書啊
這個案例好像是穿越分隔島吧
看起來不是走斑馬線的闖紅燈
我沒要誰幫我找判決書啊
但要反駁我
最快的方法就是找到判決書
你是不是搞錯了什麼?
也有可能是離在路口不遠處穿越馬路
該路口是紅燈啊
這種可能性不難想像吧?你想不到?
謝謝你把影片貼出來
省去了我Google的功夫
不拿掉不代表一定沒被濫用過
都不要被濫用當然是最好
就是沒看過才舉不出實例啊
你邏輯還好嗎?
嗯
都不要被濫用最好囉
※ 編輯: paul324 (150.117.223.153 臺灣), 06/03/2021 23:31:32
我不懂你要的數據是什麼耶
每年行人闖紅燈穿越斑馬線被車撞的案件有多少件
其中駕駛0肇責多少件
認定駕駛有肇責的原因有哪些
類似這樣嗎?
那我只能說我沒這個閒功夫去統計
如果你「覺得」沒被濫用的話
可以去自己統計一下
不然你自己不也是拿不出「覺得」沒被濫用的數據和證據?
照你這麼說
任何法規的規定都是合理的
你的世界很理想
真好笑
你只舉了1件案例
就自認為"都"沒有被濫用
交通案件那麼多
也不知道是哪來的自信
※ 編輯: paul324 (150.117.223.153 臺灣), 06/03/2021 23:44:50
出發點我相信是好的啦
但出發點是好的不代表結果就是好的啊
你的世界真的很理想
是啊
你也拿不出來
※ 編輯: paul324 (150.117.223.153 臺灣), 06/03/2021 23:48:22
※ 編輯: paul324 (150.117.223.153 臺灣), 06/03/2021 23:48:40
在我看來你比較像是在跳針
你講的這些上面都講過啦
你拿了1個案例就洋洋得意
以為可以代表全體
結果自己一樣是拿不出數據來不是嗎?
※ 編輯: paul324 (150.117.223.153 臺灣), 06/03/2021 23:54:20
對啊
你找到了1個案例
反駁了我原本認為"沒有任何行人斑馬線闖紅燈駕駛免責"的想法
但也僅此而已
跟道交條例103條規定是否合理沒有直接關聯
你堅持認為合理
那就這樣囉
反正我們雙方都提不出數據啊
如果視障者帶有明顯可識別的裝備
要駕駛特別禮讓某種程度還算合理啊
但要駕駛預設其他正常行人"隨時都會闖紅燈"就不合理了
這樣懂了嗎?
※ 編輯: paul324 (150.117.223.153 臺灣), 06/04/2021 00:01:53
本來就不會有什麼結果啊
照你說的要提出各種數據和證明
我們都沒這麼閒好嗎
※ 編輯: paul324 (150.117.223.153 臺灣), 06/04/2021 00:09:27
--
推 : 西門町中華路超級大條耶!應該是雙向八線道吧,這樣都1F 06/03 09:36
→ : 敢闖的行人到底是不是想投胎啊?
→ : 敢闖的行人到底是不是想投胎啊?
推 : 青光眼? 說色盲就算了,青光眼是視野會縮小吧3F 06/03 09:40
推 : 24吋螢幕 變成平板 大手機 小手機螢幕的感覺
推 : 24吋螢幕 變成平板 大手機 小手機螢幕的感覺
正常過馬路我認同行人有絕對路權
但斑馬線上闖紅燈本來就是行人違規
如果還能有絕對路權
難道是鼓勵行人在斑馬線上闖紅燈?
而且這個路口是雙向8線道
這樣都能闖根本是自殺
→ : 現在一年死快500個行人8F 06/03 09:46
→ : 至於這個案例 闖紅燈的洪婦還是被判過失傷害
→ : 至於這個案例 闖紅燈的洪婦還是被判過失傷害
但如果今天洪婦也有受傷
騎士恐怕也會被判要負擔部分責任
就因為愚蠢的"行人在斑馬線上有絕對路權"條款
推 : 闖紅燈本來就不該適用絕對路權吧10F 06/03 09:47
→ : 重點在最後倒數第二段,不論是僅兩個車身距離還是 3 公尺11F 06/03 09:47
→ : ,這距離基本上難以反應。
→ : ,這距離基本上難以反應。
推 : 綠燈有絕對路權還好說,闖紅燈?13F 06/03 09:53
推 : 就算是白內障也是視力模糊下降 散光會出現滿天星14F 06/03 09:54
推 : 是我就撞上去 有緩衝 我會比較不會受傷15F 06/03 09:56
推 : 依照有遠視的說法 戴眼鏡一個燈 沒帶7個燈 紅燈也是變七16F 06/03 09:57
→ : 個喔 一個就知道要停了 何況是7個 而且散光沒眼鏡晚上
→ : 基本不敢出門
→ : 個喔 一個就知道要停了 何況是7個 而且散光沒眼鏡晚上
→ : 基本不敢出門
推 : 流浪狗天生色盲都會過馬路了 這人真的行動神主牌19F 06/03 09:57
推 : 五樓的拜託去檢舉,牠媽的超痛恨不禮讓行人的20F 06/03 09:59
噓 : 連救護車都沒有絕對路權,給行人絕對路權21F 06/03 10:01
推 : 可以去闖中山高22F 06/03 10:03
→ : 行人只有過綠燈的行人穿越道有吧..?23F 06/03 10:04
→ : 不知道幾年前的記者在那邊謠傳
→ : 不知道幾年前的記者在那邊謠傳
推 : 闖紅燈沒注意來車 是過失責任啊XD25F 06/03 10:05
推 : 闖紅燈就不要在那邊說你有路權,不然紅綠燈可以廢掉了26F 06/03 10:08
推 : 所以綠燈走一半變紅燈 行人就喪失絕對路權???27F 06/03 10:15
→ : 現在是行人害車輛肇事比較多還是車輛撞傷撞死行人比較多?
→ : 因為少數闖紅燈行人然後說去指責立法的意義
→ : 這思維很華喔
推 : 如果能證明行人闖紅燈導致駕駛沒有反應時間
→ : 駕駛也未必會被判過失傷害
→ : 現在是行人害車輛肇事比較多還是車輛撞傷撞死行人比較多?
→ : 因為少數闖紅燈行人然後說去指責立法的意義
→ : 這思維很華喔
推 : 如果能證明行人闖紅燈導致駕駛沒有反應時間
→ : 駕駛也未必會被判過失傷害
本來就是要個案認定
行人綠燈過馬路,走太慢變紅燈
那對向車輛理應能注意到
不太可能免責
至於若車輛撞到斑馬線闖紅燈的行人
駕駛有沒有機會完全免責
至少我目前是沒有看到任何相關的案例
推 : 狗不知道紅綠燈 都知道要看有無車過馬路了33F 06/03 10:20
→ : 行人綠燈變紅燈的問題,車道不要馬上變綠燈,延遲時間給34F 06/03 10:31
→ : 行人走完就好,這容易解決
→ : 行人走完就好,這容易解決
推 : 為什麼都要搞到互告,到法院被打臉,才願意賠錢啊?浪費大36F 06/03 10:33
→ : 家的時間,可能還要請律師,死都不承認自己有錯
→ : 家的時間,可能還要請律師,死都不承認自己有錯
推 : 所以現在是闖紅燈的行人多到危害到汽車駕駛的安全了38F 06/03 10:37
→ : 所以才要把絕對路權改掉????
→ : 自己有上路都知道是闖紅燈的行人多還是不讓行人的車輛多
→ : 過失傷害成立的要件是能證明有「過失」
→ : 如果行人高速衝出來造成你沒有反應時間
→ : 怎麼會有「過失」?
→ : 所以才要把絕對路權改掉????
→ : 自己有上路都知道是闖紅燈的行人多還是不讓行人的車輛多
→ : 過失傷害成立的要件是能證明有「過失」
→ : 如果行人高速衝出來造成你沒有反應時間
→ : 怎麼會有「過失」?
理論上是這樣
有主要肇事責任
那就會有次要
所以我說駕駛撞到斑馬線闖紅燈行人完全免責的案例
我從來沒看到過
(最多就是撞到不走斑馬線的行人,駕駛0肇責,這個是有的)
→ : 法律不是只有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還有刑法以及其他法律。46F 06/03 10:51
噓 : 闖紅燈貪圖方便還可以跟綠轉紅案例相比,笑死人,那就47F 06/03 10:51
→ : 不用研究交通號誌時間跟設立人本交通設施,庇護島就是
→ : 穿越大馬路口停等用的,整天想要絕對路權,真的很華哦
→ : ,有個很台的說路口要行人退三步啦。
→ : 不用研究交通號誌時間跟設立人本交通設施,庇護島就是
→ : 穿越大馬路口停等用的,整天想要絕對路權,真的很華哦
→ : ,有個很台的說路口要行人退三步啦。
→ : 這案子就行人闖紅燈害機車摔車有過失傷害51F 06/03 10:51
推 : 因為看過網上太多案例52F 06/03 10:54
→ : 所以之前遇到跑步穿越無斑馬線的阿姨,沒把煞車按死,
→ : 阿姨直接被撞飛 身體骨折一堆
→ : 至少我沒摔車就好ccc
→ : 所以之前遇到跑步穿越無斑馬線的阿姨,沒把煞車按死,
→ : 阿姨直接被撞飛 身體骨折一堆
→ : 至少我沒摔車就好ccc
推 : 絕對路權大概就鐵路吧 妳是火車嗎?56F 06/03 10:57
推 : 笑死 我哪裡說不用研究行人時相跟庇護島?57F 06/03 11:03
→ : 問題是現在連斑馬線都畫不好了 還想廢除法律上的保護?
→ : 自己來看台北市路口退縮人行道有達到標準嗎?
※ 編輯: paul324 (220.128.85.107 臺灣), 06/03/2021 11:06:09→ : 問題是現在連斑馬線都畫不好了 還想廢除法律上的保護?
→ : 自己來看台北市路口退縮人行道有達到標準嗎?
→ : 道安規則第103條2項只有講行人穿越道上需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60F 06/03 11:05
→ : 移動式神主牌.....想死不要拉人一起好嗎....61F 06/03 11:07
推 : 一年被車輛撞死的行人有明確的數字統計62F 06/03 11:07
→ : 所以到底有多少件行人闖紅燈導致的事故?
推 : 阿是有找過幾件法院判決書來看看嗎?
→ : 所以到底有多少件行人闖紅燈導致的事故?
推 : 阿是有找過幾件法院判決書來看看嗎?
推 : 絕對路權是規避風險跟責任義務的藉口,就算全年撞死行65F 06/03 11:10
→ : 人件數多,也不該提倡絕對路權,車撞人是車的問題,給
→ : 人絕對路權反而造成人撞車的案件增加,兩件因果關係不
→ : 同
→ : 人件數多,也不該提倡絕對路權,車撞人是車的問題,給
→ : 人絕對路權反而造成人撞車的案件增加,兩件因果關係不
→ : 同
→ : 人撞車案件增加你要拿出數據呀69F 06/03 11:10
→ : 自己慢慢找啦,你自己都說沒幾件,那給絕對路權幹麻?70F 06/03 11:12
→ : 能保護到什麼安全?如果是車撞人,走斑馬線,那就是車
→ : 的問題啊,這有需要絕對路權?這件案例就是拿著絕對路
→ : 權當免死金牌啊
→ : 能保護到什麼安全?如果是車撞人,走斑馬線,那就是車
→ : 的問題啊,這有需要絕對路權?這件案例就是拿著絕對路
→ : 權當免死金牌啊
推 : 吵著要廢除的人不找資料 有這麼爽的事?XDDDDDDDDD74F 06/03 11:14
→ : 道安規則103條存在很久耶
推 : 另外我國在交通事故刑民事都不是採絕對路權來判定肇責
→ : 常見的轉彎車不讓直行車判定也並非直行車完全免責
→ : 這種事故案例比闖紅燈行人更常見
→ : 這個要不要一起討論看看?
→ : 道安規則103條存在很久耶
推 : 另外我國在交通事故刑民事都不是採絕對路權來判定肇責
→ : 常見的轉彎車不讓直行車判定也並非直行車完全免責
→ : 這種事故案例比闖紅燈行人更常見
→ : 這個要不要一起討論看看?
推 : 闖紅燈就是垃圾,死好80F 06/03 11:19
→ : 還有目前用行政罰鍰跟道安規則保護行人都還有將近500個死亡81F 06/03 11:19
噓 : 猜測行人受傷就會判罰駕駛的依據在哪裡82F 06/03 11:21
→ : 不是全有全無的話 不要只從新聞事件判斷法官心證
→ : 不是全有全無的話 不要只從新聞事件判斷法官心證
推 : 所以絕對路權也只是認為出事以後可以還給行人公道而已84F 06/03 11:25
→ : 不是嗎?當下汽機車不當駕駛可以保護行人?你也說罰則
→ : 就在那裡,那件數有變少?現在提倡人本交通設施就是影
→ : 響駕駛行為來保護行人,比提倡絕對路權還有用。
→ : 不是嗎?當下汽機車不當駕駛可以保護行人?你也說罰則
→ : 就在那裡,那件數有變少?現在提倡人本交通設施就是影
→ : 響駕駛行為來保護行人,比提倡絕對路權還有用。
→ : 行人友善的交通措施當然該做88F 06/03 11:26
→ : 但看不出原本的法條有刪除的必要
→ : 把道安規則103拿掉 行人連事後的補救措施都沒了耶
→ : 但看不出原本的法條有刪除的必要
→ : 把道安規則103拿掉 行人連事後的補救措施都沒了耶
推 : 沒辦法分辨顏色總會看圖案吧 說謊不打草稿91F 06/03 11:37
噓 : 可惜不是遇到砂石車,看你今天還有辦法在這裡狡辯?92F 06/03 11:38
推 : 拿掉真的沒有不好,這要多面向來看,任何有絕對路權這93F 06/03 11:38
→ : 件事情,是造成駕駛人或行人行為偏差的根本,「我直線
→ : 最大、我行人最大」,依交通狀況來決定風險跟責任才是
→ : 重點,不能讓用路人免除判斷風險跟責任的問題
推 : 我能理解你的想法,因為現況交通就是這麼遭,法律保障
→ : 要有,但「絕對路權」要有退場的時候,法都沒有問題,
→ : 是人會曲解法,反而造成不當交通用路行為,很少人會去
→ : 正視
→ : 件事情,是造成駕駛人或行人行為偏差的根本,「我直線
→ : 最大、我行人最大」,依交通狀況來決定風險跟責任才是
→ : 重點,不能讓用路人免除判斷風險跟責任的問題
推 : 我能理解你的想法,因為現況交通就是這麼遭,法律保障
→ : 要有,但「絕對路權」要有退場的時候,法都沒有問題,
→ : 是人會曲解法,反而造成不當交通用路行為,很少人會去
→ : 正視
推 : 機車仔路口不減速 死好101F 06/03 12:02
推 : 違規在先還談什麼路權102F 06/03 12:16
推 : 還以為機車掛在紅綠燈上103F 06/03 12:19
推 : 綠燈幹嘛減速?要減速不就怕一堆不看號誌的違規仔衝104F 06/03 12:21
→ : 出來?
→ : 出來?
推 : 絕對路權x 優先路權o106F 06/03 12:21
→ : 這個案例根本103條後遺症,沒把遵守交通規則當前提107F 06/03 12:23
→ : 強調寫進去,結果就有用路行人以為自己在斑馬線是
→ : 帝王,這樣根本增加交通事故機率。
→ : 在路上很多根本不看號誌的,騎過去都膽戰心驚
→ : 強調寫進去,結果就有用路行人以為自己在斑馬線是
→ : 帝王,這樣根本增加交通事故機率。
→ : 在路上很多根本不看號誌的,騎過去都膽戰心驚
推 : 大家都認知到行人最大的時候 就沒這問題囉111F 06/03 12:51
→ : 就跟你不會去跟火車搶路權一樣XD
→ : 你會反駁 就代表你不認為行人有最大的路權
→ : 變成哲學問題了
→ : 就跟你不會去跟火車搶路權一樣XD
→ : 你會反駁 就代表你不認為行人有最大的路權
→ : 變成哲學問題了
→ : 103條存在很久 說會增加事故機率的可以拿出數據嗎?115F 06/03 12:57
→ : 現行政府公開資訊沒辦法查詢事故的肇事責任誰大
→ : 現行政府公開資訊沒辦法查詢事故的肇事責任誰大
推 : 好笑,婦人不要闖紅燈。不就沒問題了?闖紅燈害人117F 06/03 12:58
→ : 受傷,還一堆理由
→ : 受傷,還一堆理由
→ : 所以有其他來源的數據請引用出來看看119F 06/03 12:58
推 : 其實法官沒有必要檢視她的就醫紀錄120F 06/03 12:58
推 : 學校是沒教綠燈行紅燈停嗎?121F 06/03 13:13
推 : 考駕照一樣有考經行穿道要停讓行人122F 06/03 13:20
→ : 結果一堆駕駛上路以後馬上忘記
→ : 結果一堆駕駛上路以後馬上忘記
推 : 火車戰車>4輪以上大車>4輪小車>動力二輪>行人124F 06/03 13:26
→ : 看到越上面越要閃
→ : 看到越上面越要閃
噓 : 閃號誌燈的行穿道說有絕對路權就算了,闖燈的誰能防?126F 06/03 13:32
→ : 沒看過真三寶嗎,呵呵
→ : 沒看過真三寶嗎,呵呵
推 : 特別去查了道安103,根本是說就算行人闖紅燈你也要停128F 06/03 14:45
→ : 下來讓他欸,明顯有問題啊
→ : 護航這條有點誇張
→ : 下來讓他欸,明顯有問題啊
→ : 護航這條有點誇張
推 : 上路沒看過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好意思到處講 XDDDDDDDD131F 06/03 15:00
→ : 這條根本不用護航啊 車本這麼嚴重的交通環境有人鳥這條?
→ : 這條根本不用護航啊 車本這麼嚴重的交通環境有人鳥這條?
沒人鳥是一回事
規定本身不合理就是不合理
難道你要說刑法已經有規定傷害罪
卻還是很多人不鳥這個規定故意犯罪
所以就把傷害罪比照殺人罪的刑度來處理?
這叫矯枉過正
推 : 三寶拉基133F 06/03 17:00
推 : 真的北爛 就是看道過不去才小跑步要闖吧 如果真的無法134F 06/03 17:16
→ : 分辨顏色應該更謹慎才是
→ : 分辨顏色應該更謹慎才是
→ : 闖紅燈的行人不應該無責任136F 06/03 19:00
→ : 因為違反信賴保護原則
※ 編輯: paul324 (150.117.223.153 臺灣), 06/03/2021 19:51:45→ : 因為違反信賴保護原則
推 : 闖紅燈就是闖紅燈 罰的好138F 06/03 19:55
推 : 笑死 綠燈不用減速 駕照用雞腿換的嗎140F 06/03 20:37
→ : 過路口 就是要減速 很難懂嗎
→ : 過路口 就是要減速 很難懂嗎
→ : 看到是檢討遵守交通規則的人,就不要你是下個受害者142F 06/03 21:06
→ : 犁田只要2250?143F 06/03 21:41
推 : 法官又發明新見解了是嗎 帝王條款不帝王了144F 06/03 22:11
推 : 刑法傷害罪那個是在公三小 找不到判決書的人145F 06/03 22:18
→ : 好意思講刑法
→ : 好意思講刑法
不懂比喻的話也不勉強你懂啦
但你好像也沒找到判決書啊
→ : 躲避稽查闖紅燈被撞死的直接被檢察官不起訴打臉耶147F 06/03 22:19
這個案例好像是穿越分隔島吧
看起來不是走斑馬線的闖紅燈
推 : 行人走斑馬線有絕對路權條件是要沒有燈號148F 06/03 22:37
→ : 有行人號誌的路口走斑馬線就不是無敵了 一堆人不知
※ 編輯: paul324 (150.117.223.153 臺灣), 06/03/2021 23:12:53→ : 有行人號誌的路口走斑馬線就不是無敵了 一堆人不知
我沒要誰幫我找判決書啊
但要反駁我
最快的方法就是找到判決書
你是不是搞錯了什麼?
→ : 沒有走斑馬線哪來的「闖紅燈」?你還好嗎?152F 06/03 23:15
也有可能是離在路口不遠處穿越馬路
該路口是紅燈啊
這種可能性不難想像吧?你想不到?
→ : 欸奇怪 關鍵字那麼明顯不Google一下還硬要辯153F 06/03 23:17
謝謝你把影片貼出來
省去了我Google的功夫
推 : 事實就是闖紅燈的行人在民刑法上沒有帝王條款啦154F 06/03 23:23
→ : 引用別人的話就是你有看過被撞死的帝王?
→ : 如果103條真的被濫用,108年增修也沒有把所謂的帝王條款
→ : 拿掉,甚至增加對視障者的保障
→ : 引用別人的話就是你有看過被撞死的帝王?
→ : 如果103條真的被濫用,108年增修也沒有把所謂的帝王條款
→ : 拿掉,甚至增加對視障者的保障
不拿掉不代表一定沒被濫用過
都不要被濫用當然是最好
→ : 腦補半天說沒有駕駛無責 結果舉不出實例 ZZZZ158F 06/03 23:27
就是沒看過才舉不出實例啊
你邏輯還好嗎?
推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濫用:胡亂的過度使用159F 06/03 23:29
→ : 所以103條到底被誰?被多少案例的胡亂過多使用???
→ : 所以103條到底被誰?被多少案例的胡亂過多使用???
嗯
都不要被濫用最好囉
※ 編輯: paul324 (150.117.223.153 臺灣), 06/03/2021 23:31:32
→ : 把數據提出來看嘛?看到底有沒有達到所謂的「過度使用」161F 06/03 23:30
→ : 沒看過實例你拿來的證據說沒有駕駛無責啊? 笑死
→ : 哪
→ : 所以就是我「覺得」不合理 然後拿不出數據跟證據?
→ : 沒看過實例你拿來的證據說沒有駕駛無責啊? 笑死
→ : 哪
→ : 所以就是我「覺得」不合理 然後拿不出數據跟證據?
我不懂你要的數據是什麼耶
每年行人闖紅燈穿越斑馬線被車撞的案件有多少件
其中駕駛0肇責多少件
認定駕駛有肇責的原因有哪些
類似這樣嗎?
那我只能說我沒這個閒功夫去統計
如果你「覺得」沒被濫用的話
可以去自己統計一下
不然你自己不也是拿不出「覺得」沒被濫用的數據和證據?
推 : 修法的方向就打臉你了 交通部會有數據165F 06/03 23:39
→ : 如果真的達到被濫用與不合理方向 早就修掉了
→ : 如果真的達到被濫用與不合理方向 早就修掉了
照你這麼說
任何法規的規定都是合理的
你的世界很理想
→ : 不會加入保護視障者的修訂167F 06/03 23:40
→ : 一下說沒閒功夫統計 然後拿現實案例給你看又理由一堆
→ : 真的很好笑
→ : 一下說沒閒功夫統計 然後拿現實案例給你看又理由一堆
→ : 真的很好笑
真好笑
你只舉了1件案例
就自認為"都"沒有被濫用
交通案件那麼多
也不知道是哪來的自信
※ 編輯: paul324 (150.117.223.153 臺灣), 06/03/2021 23:44:50
→ : 因為你不懂這條法規的出發點才會自己幻想他不合理啊^^170F 06/03 23:45
出發點我相信是好的啦
但出發點是好的不代表結果就是好的啊
你的世界真的很理想
→ : 被案例打臉很痛喔? 開始強辯詭辯了171F 06/03 23:46
→ : 交通案件這麼多 但是你連數據跟案例都拿不出來
→ : 交通案件這麼多 但是你連數據跟案例都拿不出來
是啊
你也拿不出來
※ 編輯: paul324 (150.117.223.153 臺灣), 06/03/2021 23:48:22
※ 編輯: paul324 (150.117.223.153 臺灣), 06/03/2021 23:48:40
→ : 都用案例打你臉了 還拿不出來?173F 06/03 23:49
→ : 繼續睜眼說瞎話啊
→ : 一下說沒有駕駛免責 就有2020年的案例打臉
→ : 然後繼續跳針說不是走在斑馬線上
→ : 然後又被影片打臉
→ : 開始自說自話說103條會被濫用 結果沒有數據
→ : 找實務上的過失傷害判決給你看了 你也拿不出反例
→ : 挖靠 不斷找證據跟案例給你 某人什麼都拿不出來
→ : 只能一直編輯
→ : 繼續睜眼說瞎話啊
→ : 一下說沒有駕駛免責 就有2020年的案例打臉
→ : 然後繼續跳針說不是走在斑馬線上
→ : 然後又被影片打臉
→ : 開始自說自話說103條會被濫用 結果沒有數據
→ : 找實務上的過失傷害判決給你看了 你也拿不出反例
→ : 挖靠 不斷找證據跟案例給你 某人什麼都拿不出來
→ : 只能一直編輯
在我看來你比較像是在跳針
你講的這些上面都講過啦
你拿了1個案例就洋洋得意
以為可以代表全體
結果自己一樣是拿不出數據來不是嗎?
※ 編輯: paul324 (150.117.223.153 臺灣), 06/03/2021 23:54:20
→ : 但是你一個案例都拿不出來耶^^182F 06/03 23:54
→ : 一下說判決書很多你無法整理 一下說交通案件這麼多
→ : 一下說判決書很多你無法整理 一下說交通案件這麼多
對啊
你找到了1個案例
反駁了我原本認為"沒有任何行人斑馬線闖紅燈駕駛免責"的想法
但也僅此而已
跟道交條例103條規定是否合理沒有直接關聯
你堅持認為合理
那就這樣囉
反正我們雙方都提不出數據啊
→ : 最後甚麼都沒有 甚 麼 都 沒 有184F 06/03 23:57
→ : 你要不要解釋一下既然這條不合理 108年還拿來保護視障者?
→ : 答不出來的就無視 然後詭辯跳針
→ : 你要不要解釋一下既然這條不合理 108年還拿來保護視障者?
→ : 答不出來的就無視 然後詭辯跳針
如果視障者帶有明顯可識別的裝備
要駕駛特別禮讓某種程度還算合理啊
但要駕駛預設其他正常行人"隨時都會闖紅燈"就不合理了
這樣懂了嗎?
※ 編輯: paul324 (150.117.223.153 臺灣), 06/04/2021 00:01:53
推 : 「既然法規有不合理 當然就要修正」你說的嘛187F 06/04 00:00
→ : 要你去請立委修法 又開始理由一堆
→ : 看一下有法律專業又關心交通的立委會怎麼評論103條嘛
→ : 沒有證據自己先說「沒有任何行人斑馬線闖紅燈駕駛免責」
→ : 被案例打臉又開始狂跳針 煽動大家情緒講得慷慨激昂
→ : 最後說
→ : 「跟我的利益沒有直接相關的 我何必花力氣去找立委陳情」
→ : 以上總結 我看這種層級的討論 不會有什麼結果了 你加油
→ : 要你去請立委修法 又開始理由一堆
→ : 看一下有法律專業又關心交通的立委會怎麼評論103條嘛
→ : 沒有證據自己先說「沒有任何行人斑馬線闖紅燈駕駛免責」
→ : 被案例打臉又開始狂跳針 煽動大家情緒講得慷慨激昂
→ : 最後說
→ : 「跟我的利益沒有直接相關的 我何必花力氣去找立委陳情」
→ : 以上總結 我看這種層級的討論 不會有什麼結果了 你加油
本來就不會有什麼結果啊
照你說的要提出各種數據和證明
我們都沒這麼閒好嗎
※ 編輯: paul324 (150.117.223.153 臺灣), 06/04/2021 00:09:27
推 : 折案例大概就行人沒受傷才會這樣判吧195F 06/04 06:14
推 : 如果有專業的立法 就不會有這麼多本國專屬法規196F 06/04 11:01
→ : 詭異的專屬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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