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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標題 [新聞] 爆破士殉職 保險公司拒賠家屬敗訴
時間 Sat Oct 1 16:31:13 2011
爆破士殉職 保險公司拒賠家屬敗訴
更新日期:2011/10/01 12:35
屏東一名擔任海軍陸戰隊爆破中士的男子在2年前集訓中殉職,不過在他投保意外險的15
年前身分還是學生,擔任爆破士後出意外身亡,因為爆破士在保險公司的拒保職業範圍裡
,保險公司不願理賠,家屬向法院提出申請,一審還是被判敗訴。
年前身分還是學生,擔任爆破士後出意外身亡,因為爆破士在保險公司的拒保職業範圍裡
,保險公司不願理賠,家屬向法院提出申請,一審還是被判敗訴。
擔任海軍陸戰隊爆破中士的洪志宗,2年前在集訓時,因為安全措施不足,不幸殉職,家
屬向保險公司申請,15年前洪志宗還是學生時就幫他投保的70萬意外險,卻被保險公司以
爆破士屬於拒保職業,而拒絕理賠。
屬向保險公司申請,15年前洪志宗還是學生時就幫他投保的70萬意外險,卻被保險公司以
爆破士屬於拒保職業,而拒絕理賠。
洪志宗鄰居:「像那個不用賠他嗎?保險公司不用賠他嗎?」
儘管家屬說曾向保險公司人員提出變更職務,但卻因為無法舉證而不足採信,最後法官根
據傷害保險職業類別,判定爆破士的確屬於拒保職業而判定敗訴。專業保險員:「他是0
跟1的問題,絕對不會是受傷,不是死亡就是人好好的,所以保險公司不願意承擔這麼大
的風險。」
據傷害保險職業類別,判定爆破士的確屬於拒保職業而判定敗訴。專業保險員:「他是0
跟1的問題,絕對不會是受傷,不是死亡就是人好好的,所以保險公司不願意承擔這麼大
的風險。」
實際上,保險公司的確會依職業風險來區分保險,像是爆破士、炸藥從業人員、特種兵或
者潛水工作者等等,因為風險太高,都屬於保險拒保職業,儘管身分特殊,但洪志宗保險
時是學生,畢業後才任職爆破中士,保費年年缴,出了意外卻拿不到錢,家屬現在決定上
訴到底。
者潛水工作者等等,因為風險太高,都屬於保險拒保職業,儘管身分特殊,但洪志宗保險
時是學生,畢業後才任職爆破中士,保費年年缴,出了意外卻拿不到錢,家屬現在決定上
訴到底。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1001/8/2zpum.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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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16.36.87
推 :鐵匠二轉~1F 10/01 16:32
推 :爆肝師 呢?2F 10/01 16:32
推 :五樓當兵被閹割也沒國賠3F 10/01 16:32
推 :保險公司都是只收錢不賠錢的4F 10/01 16:32
推 :還好我從不保險 保險總是繳心酸的5F 10/01 16:33
推 :這島真的不能住人了 什麼都能凹6F 10/01 16:33
→ :要看有沒資料風險變更呀7F 10/01 16:33
噓 :保險公司本來就黑心了8F 10/01 16:33
推 :保險真的...只會騙人 收錢的時候怎麼都不說話9F 10/01 16:34
噓 :哪一間公布一下阿10F 10/01 16:34
推 :你不講誰知道你跑去當爆破士了 不過我想應該會退保費了事吧11F 10/01 16:34
推 :我早就唾棄保險了 為了家人好 我自己存錢給保障12F 10/01 16:35
推 :保險公思實在很黑心 標準的收錢但是不辦事13F 10/01 16:35
噓 :...14F 10/01 16:35
推 :保險就跟男友一樣,只是一個要爽,一個要錢還不賠15F 10/01 16:36
→ :是X泰嗎?16F 10/01 16:37
推 :像流言終結者主持人要做高危險作業 保險公司會打來阻止17F 10/01 16:37
→ :全部怪保險公司沒到理吧18F 10/01 16:37
→ :不然受傷就不給付19F 10/01 16:37
推 :當法官白癡亂判嗎??20F 10/01 16:37
推 :為何不找軍方賠21F 10/01 16:38
推 :曾向保險公司人員提出變更職務,但卻因為無法舉證而不足22F 10/01 16:38
→ :關鍵是這個吧
→ :關鍵是這個吧
推 :不過軍方有賠嗎??24F 10/01 16:39
→ : 軍方有 但這是他自己另保的民保25F 10/01 16:39
→ :無法舉證 那真的就沒辦法了26F 10/01 16:40
→ :變更職務會給家屬副本嗎?當然無法舉證27F 10/01 16:41
→ :大多人懶的看變更須通之條文吧?28F 10/01 16:41
→ :變更職務保單上面的職業就會變吧,樓上29F 10/01 16:42
噓 :這本來就不應該賠吧...大家都不讀內文嗎30F 10/01 16:43
→ :喔~原來如此31F 10/01 16:43
→ :家屬說曾向保險公司人員提出變更職務 那後來呢?32F 10/01 16:44
→ :本來就沒必要賠33F 10/01 16:44
推 :舉證是舉職務變更的"通知" 不是職務變更本身34F 10/01 16:44
噓 :這個案子保險公司拒賠是很合理的 變更職業沒通知 活該35F 10/01 16:45
推 :在台灣,保險套都比保險公司可信。36F 10/01 16:46
推 :保險公司本來就是收錢不手軟 賠錢就開始找理由拒賠37F 10/01 16:46
→ :老實說我覺得職務變更這件事應該是業務員要注意..38F 10/01 16:46
推 :契變書都要哭了 而且當年有變更當下馬上就會被解除39F 10/01 16:46
推 :危險增加的通知義務依保險法是在要保人或被保險人這邊40F 10/01 16:48
推 :保險公司沒錯阿。家屬提過申請? 然後呢?41F 10/01 16:49
→ :收錢的時候都沒考慮學生身分是15年前的事了 現在發現了42F 10/01 16:49
→ :要保人或被保險人比較清楚自己的危險所在43F 10/01 16:49
→ :變更職務是要保人自己就要告知 關業務員什麼事?44F 10/01 16:49
→ :我記得沒告知變更職業出意外,會賠,但是賠的是變更以前的金額45F 10/01 16:50
→ :負責任的業務員本來就該定期關心阿46F 10/01 16:50
→ :業務員又不是隨時都在對要保人身家調查47F 10/01 16:50
→ :買保險的人又不是每個都知道要做職務變更48F 10/01 16:51
→ :但問題是變更後的是拒保職業,退錢我覺得差不多,但要賠沒門49F 10/01 16:51
→ :15年沒發現欸?這叫不聞不問吧!50F 10/01 16:51
→ :所以業務員要在購買當時說清楚51F 10/01 16:52
→ : 但這是拒保職業52F 10/01 16:52
→ :不只吧!我覺得售後服務才是最重要的!53F 10/01 16:52
→ :15年沒發現 你怎麼知道不是要被保人刻意隱瞞?54F 10/01 16:52
→ :買保險的可能真的都不知道,諷刺的是保險員應該都知道55F 10/01 16:52
→ :除了第一筆錢外 其它錢業務員不能代收吧56F 10/01 16:52
→ :不要說的業務員要為你做牛做馬57F 10/01 16:53
→ :那你又怎麼知道業務員不是射後不理...58F 10/01 16:53
推 :收錢容易度100% 理賠困難度也是100%59F 10/01 16:53
→ :你買台冰箱 電器行會隨時關心你 做售後服務嗎?60F 10/01 16:53
推 :海軍 爆破大隊->>>縮編-> 海軍陸戰隊 爆破中隊61F 10/01 16:54
→ :保證保又不保證賠62F 10/01 16:54
→ :你這什麼智障比喻..63F 10/01 16:54
→ :所以責任不會是在業務員 是要保人沒告知 沒賠很正常64F 10/01 16:54
推 :看鄉民推文才知道 保險員也沒跟我們講呀65F 10/01 16:54
→ :多用一點心的業務員可以減少這種事發生的機會66F 10/01 16:54
→ :人身攻擊?67F 10/01 16:54
→ :兩棲偵搜大隊 最有戰力的就是爆破隊 蛙人中 菁英中的菁英68F 10/01 16:55
噓 :坐辦公室和做爆破的危險性一樣嗎?爆破本來就"拒保"69F 10/01 16:55
→ :一日爆破 終身爆破70F 10/01 16:55
→ :但被保人本來就有義務要告知變更職業,沒告知會變成保險人的71F 10/01 16:55
→ :反正這種事是一直在發生的 告知的責任是在要保人 不是業務72F 10/01 16:55
→ :風險,新聞中家屬有告知職業變更,那個業務員知道還敢給他保?73F 10/01 16:56
推 :保險公司沒錯啊 事先都講明這職業是拒保了74F 10/01 16:57
→ :業績太差 什麼都敢拉75F 10/01 16:57
推 :不過 拒賠的主要原因是職業特殊吧 我們一般人應該遇不到76F 10/01 16:57
推 :看了影音的版本 業務員該出庭說明一下 他知道小孩當兵77F 10/01 16:58
→ :保險公司會被這種業務員害死 顆顆
→ :保險公司會被這種業務員害死 顆顆
→ :台灣所有的意外險,職業是最主要判斷保費多寡與承接與否的標準79F 10/01 17:00
→ :這個再上訴到哪裡都是一樣,如果判賠會變成新的被保人道德風險
→ :這個再上訴到哪裡都是一樣,如果判賠會變成新的被保人道德風險
推 : 部分鄉民果然是理性又多情阿 科科81F 10/01 17:04
→ :被保險人變更其職業或職務時,要保人或被保險人應即時82F 10/01 17:05
→ :以書面通知保險公司
→ :以書面通知保險公司
→ : 如果去開保險公司 一定良心實在生意興隆84F 10/01 17:07
推 :保證保,不保證賠呀85F 10/01 17:14
推 :保險公司 不意外86F 10/01 17:14
推 :不賠是正常 家屬並沒有足夠證據證明他們曾經提出已經換職業87F 10/01 17:22
→ :這件事 如果有證據有提出 而保險公司而繼續讓他保 那才會賠
→ :這件事 如果有證據有提出 而保險公司而繼續讓他保 那才會賠
推 :既然不能賠那至少也得還保費吧?那保心酸的嗎?89F 10/01 17:26
噓 :全世界理賠率最低的保險業者90F 10/01 17:26
→ :無恥
→ :無恥
推 :那告詐欺阿92F 10/01 17:27
→ :記者故意全部不寫保險業者的名稱 嘖嘖93F 10/01 17:29
→ :所以保險根本沒屁用 不用浪費錢了94F 10/01 17:30
→ :出險就要理賠或退保費 誰這麼佛心要承保阿? 告詐欺十分有創意!95F 10/01 17:31
推 :打官司果然是誰要舉證誰就會輸96F 10/01 17:31
推 :大家可以看看保險法....保險公司非常站得住腳.....97F 10/01 17:32
→ :部分鄉民只會看新聞重情義啦 法典翻開條項款都不會分了98F 10/01 17:36
推 :有變更職業時記得很業務員或保險公司辦理變更99F 10/01 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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