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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Knuckles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2-02-09 00:08:23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godshome (Pix)
標題 [新聞] 踹司機影片曝光 佐證Makiyo涉重傷害
時間 Wed Feb  8 23:31:51 2012



1.完整新聞標題/內文:

隨著Makiyo猛踹計程車司機林余駿的畫面一一曝光,終於了解,為何6日晚間檢方偵訊後,
會以重傷害及毀損罪嫌將她改列為被告,在訊後以新台幣3萬元交保候傳,限制出境。被害
家屬因此也質疑Makiyo涉嫌教唆,因她下車踹車門後,日籍友人友寄隆輝曾和她用日文對話
,友寄再到車門旁示意司機下車並痛毆司機。


重傷罪屬公訴罪,第二百七十八條(重傷罪),使人受重傷者,處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
徒刑。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項之未遂犯罰
之。


Makiyo、友寄隆輝及另名女2名藝人丫子、湘瑩一行4人搭車卻毆打司機成傷,因為被害人傷
重至今仍無法製作筆錄,使得案發後,一直是Makiyo方面的說詞,甚至以司機態度不佳、襲
胸及語言不通等理由企圖脫罪。


原本外界一直以為事端肇因2日深夜Makiyo酒醉拒繫安全帶並要求司機開快車,司機不從,
Makiyo不滿踹車進而導致友寄隆輝打人,被依涉及傷害罪嫌以新台幣5萬元交保,隔日改為
重傷害罪嫌,並限制出境;直到6日台北地檢署發出傳票,神隱多日的丫子、湘瑩2人及

Makiyo被傳喚說明,整起案情才逐漸水露石出。

丫子、湘瑩2人應訊,案情水露石出
丫子、湘瑩交待發生的過程,包括各人所坐位置,以及引發友寄隆輝毒打司機林余駿的原因
,2人訊後被請回;特別的是,Makiyo改列被告,訊後被檢察官依重傷害、毀損罪嫌,以台
幣3萬元交保候傳,並限制出境。日本因不承認雙重國籍,因此父親是日本人、母親為台灣
人的Makiyo仍是日本國籍。


也就是,丫子、湘瑩在偵訊時可能提到Makiyo有「傷害」計程車司機之舉,或是Makiyo親口
承認腳踹司機,成為嫌疑人之一。
到了8日下午,Makiyo猛踹司機林余駿的畫面曝光,印證了她打人,而是用腳猛踢已倒在紅
磚人行道的傷者,惡劣的行徑成為當晚最驚悚的頭條新聞。一名女藝人、一名公眾人物有如
此之舉,勢必要予法律嚴厲制裁,以及輿論的強烈譴責。


教唆傷害罪是本刑3年以下有期徒刑
此外,被害家屬對於也質疑Makiyo涉嫌教唆,因她下車踹車門後,友寄隆輝曾和她用日文對
話,友寄再到車門旁示意司機下車並痛毆司機。教唆犯的刑責和犯罪者一樣,教唆傷害罪是
本刑3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29條:「教唆他人犯罪者,為教唆犯。教唆犯,依其所教唆
之罪處罰之。」


當時,Makiyo下車踹車門後,林姓司機在車上聽到車子被踹出聲響,以手機撥打110報案,
與勤務中心對話時,司機聽到友寄和Makiyo用日文對話,接著友寄就到車門旁示意司機下車
,司機自行下車後,手上還拿著手機與勤務中心通話,友寄就出手痛毆司機,把手機也打掉
了。根據警方資料,通話時間僅僅21秒鐘,6分鐘後轄區警方趕抵現場,除將傷者送醫,並
追至友寄隆輝下榻的飯店。


家屬質疑,友寄與Makiyo用日文講了什麼?
家屬質疑,友寄與Makiyo當時用日文講了什麼,否則友寄為何會出手毆人,認為Makiyo除了
涉犯毀損也涉嫌教唆,因此一併向檢方提告。如今,踢人的畫面曝光,更加佐證檢方依重傷
害罪嫌的理由,也就是,Makiyo涉有重傷害毀損罪嫌,家屬再追加教唆罪嫌一項。


北檢表示,全案經密集傳喚相關人後,案情輪廓大致浮現,僅缺被害司機證詞,承辦檢察官
張友寧8日下午前往醫院探視受傷司機林余駿,了解最新病情並取得他的診斷證明。因林在
睡覺,沒有與檢察官對話,將待病情好轉許可時再進行訊問,儘速偵結。


針對已曝光Makiyo腳踹被害司機的行車紀錄器畫面,檢方已指揮警方了解並調閱畫面,另外
,Makiyo及友寄隆輝等4人在打人後,換搭洪姓司機的計程車前往五星級飯店,檢方也同時
指揮警方以證人身分訊問洪姓司機說明當時情形。




2.新聞連結: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20208/23763.htm
分析:踹司機影片曝光 佐證Makiyo涉重傷害 | ETtoday影劇新聞 | ETtoday 星光雲
[圖]
隨著Makiyo猛踹計程車司機林余駿的畫面一一曝光,終於了解,為何6日晚間檢方偵訊後,會以重傷害及毀損罪嫌將她改列為被告,在訊後以新台幣3萬元交保候傳,限制出境。被害家屬因此也質疑Makiyo涉嫌教唆,因她下車踹車門後,日籍友人友寄隆輝曾和她用日文對話,友寄再到車門旁示意司機下車並痛毆司機。 ...
 



3.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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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2.146.237.57
Skydier:有請樓下鍵盤法官判刑1F 02/08 23:32
brella:踹她的屄2F 02/08 23:32
flashgodie:死好3F 02/08 23:32
a98450333:重傷害不是媒體說得算,是要看被害人傷勢4F 02/08 23:32
fsuhcikt:無罪釋放5F 02/08 23:32
OoJudyoO:世界上最恐怖的就是遇到蕭茶某6F 02/08 23:33
ispy03532003:yeah~準備進女子監獄被驗x眼了嗎7F 02/08 23:33
nokias:打頭明明就殺人未遂8F 02/08 23:33
fireda:關鍵時刻現在懷疑是瑪姬友唆使友寄攻擊9F 02/08 23:33
kenjy:請問顱內出血算不算重傷害  鳩咪~~10F 02/08 23:33
scores:可惜司機的手機是打掉 如果是拿走順手放自己包包就好了11F 02/08 23:34
doom3:反正都是一審重判三審豬腳麵線 最近的例子就看看那個X寶貝吧12F 02/08 23:34
williams7442:包青天表示:庭下該當何罪! 大人我沒錯啊!威武~威武~13F 02/08 23:34
scores:可以告結夥搶劫!14F 02/08 23:34
cinnie:經過的人也蠻多的 可以陸續出來作證吧15F 02/08 23:35
VVizZ:用高跟鞋踢頭部是殺人未遂16F 02/08 23:35
ETbear46:依照現在一罪一罰!總共幾年?17F 02/08 23:35
williams7442:罪證確鑿,張龍趙虎押下去狗頭鍘伺候。18F 02/08 23:35
NEORG:看了好心酸,想到要是我的家人被人這樣踹的話,就眼好酸..>"<19F 02/08 23:36
Jasy:Ma對腰子用日語講了啥? 很關鍵  搞不好不只教唆傷害哦20F 02/08 23:36
EllaElla:重傷害   不能和解   Ma幫不用再演了21F 02/08 23:37
NEORG:不過,看得出來Ma的國語學得不錯,我沒出[手](只是補了兩腳~)22F 02/08 23:37
scores:還有第一次記者會 ma說司機有襲胸 這部份沒誣告或偽證嗎23F 02/08 23:37
icome: 旁邊的司機也很奇怪 一直在旁邊看熱鬧?24F 02/08 23:37
paulri8924:最後可能是判是重傷未遂25F 02/08 23:38
NEORG:回ic:如果是你看到那個友寄踹人踹成這樣,你敢上前嗎?26F 02/08 23:38
williams7442:放肆!該當何罪,王朝馬漢行刑,公孫先生:丟斬!27F 02/08 23:39
lovpeace:筆錄也做了作偽證啦~28F 02/08 23:39
ismiumiu:沒有誣告或偽證,他在公開場合散播不實 頂多就妨害名譽吧29F 02/08 23:39
lockin:旁邊那個司機看起來就是最早去追車追到飯店的吧?30F 02/08 23:39
lovpeace:筆錄呢?31F 02/08 23:40
ismiumiu:除非他也是這樣跟檢察官說 才有罪32F 02/08 23:40
piercingX:什麼是公訴罪.....33F 02/08 23:41
vvanch:公訴罪是代表相對嚴重的犯罪由國家公權力來提起訴訟34F 02/08 23:46
helptruth:推NEORG,路過司機又不是當事人的朋友怎麼知道對方身上35F 02/08 23:49
helptruth:有沒有危險物品,冒然勸架可能也無力解決,說不定他還會
cosy:他是日本籍 若是判刑確定 他出獄後也要被逐出境了37F 02/08 23:51
helptruth:開槍傷人。反觀當事人朋友不出面勸架,就眼睜睜看著暴力38F 02/08 23:52
helptruth:路過司機以有效的方式執行正義何罪之有?
Kim0716:其實嚴格來說那好像不叫公訴罪 而是叫非告訴乃論罪40F 02/08 23:56
FSGuitar:就算一年也好 進去 保證爽死他 一年就夠了41F 02/08 23:59
helptruth:獄友幫忙照顧一下42F 02/09 00:01
NEORG:回FSG:三年以下的話,他是可以被送回日本的= =a所以現在是不43F 02/09 00:03
qq204:粉絲:打人的又不是MA 幹嘛一直罵MA  <<被打臉的粉絲群44F 02/09 00:03
NEORG:是重傷才是關鍵(最少三年以上...)45F 02/09 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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