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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Knuckles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2-07-24 11:38:55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kick (慶次)
標題 [新聞] 帳本當廢紙回收 7旬老婦被告竊盜
時間 Tue Jul 24 11:27:34 2012



1.完整新聞標題/內文:

帳本當廢紙回收 7旬老婦被告竊盜
自由時報 – 2012年7月24日 上午4:23 〔自由時報記者丁偉杰、林俊宏/嘉市報導〕

嘉市牙科器材女業務員日前到牙科診所收帳款時,將重要的帳本資料遺忘在機車踏板上,

不識字的洪姓老婦經過,誤以為是廢紙回收,賣不到幾十元,


卻讓女業務員數十萬元帳款可能收不回來,氣得告老婦竊盜罪。


婦不識字 誤為廢棄物

75歲老婦說,她家住診所附近,雖然不識字,兒子、媳婦都是國中老師,

丈夫也是退休人員,事後聽聞紙箱的重要性,當晚就把紙箱放回原地,

「因為不認識字,以為是不要的物品才撿走,不是故意的。」

雖然物歸原主,但43歲的女業務員說,「東西雖然找回來,卻獨缺重要的帳本資料。」

老婦喊冤,11日下午,她騎腳踏車外出「做環保」,路過牙科診所時,

看到一些紙張在路上亂飛,騎樓下停放的機車腳踏板就放著紙箱,

她誤以為箱裡紙張是廢紙,才撿走回收。造成業務員追帳困難

女業務員則表示,她進入診所收帳款,不到5分鐘就出來,不料機車擺放的紙箱不翼而飛

箱裡有公司型錄、客戶名冊及買賣依據的帳本,怕有人不認帳,錢收不回來,


無法與客戶對帳、對公司交代,只好報案。

興安派出所警員吳哲碩獲報調閱路口監視器,

發現騎著腳踏車、載滿回收物的老婦嫌疑重大,

但老婦戴漁夫帽又戴口罩,無從辨識面貌,拿著照片向當地從事資源回收者打聽,

問了1、20個人,終於找到老婦。

警方表示,該診所沒有在騎樓放置回收物的習慣,老婦行為涉及竊盜公訴罪,

其兒子、媳婦獲悉後趕到派出所為母親求情,但依法只能將老婦函送法辦。


律師:起訴機會不大

律師李承志表示,若老婦人拿走紙箱目的只是單純從事資源回收,非據為己有,

再加上告訴人把紙箱放在機車踏板,一般人唾手可得,恐難以構成竊盜罪要件,

研判檢察官起訴機會不大,可能會做出不起訴或緩起訴處分。



2.新聞連結:

http://tw.news.yahoo.com/帳本當廢紙回收-7旬老婦被告竊盜-202339620.html?_esi=1
帳本當廢紙回收 7旬老婦被告竊盜 - Yahoo!奇摩新聞
[圖]
〔自由時報記者丁偉杰、林俊宏/嘉市報導〕嘉市牙科器材女業務員日前到牙科診所收帳款時,將重要的帳本資料遺忘在機車踏板上,不識字的洪姓老婦經過,誤以為是廢紙回收 ... ...
 

縮:http://tinyurl.com/cqx3p3s
帳本當廢紙回收 7旬老婦被告竊盜 - Yahoo!奇摩新聞
[圖]
〔自由時報記者丁偉杰、林俊宏/嘉市報導〕嘉市牙科器材女業務員日前到牙科診所收帳款時,將重要的帳本資料遺忘在機車踏板上,不識字的洪姓老婦經過,誤以為是廢紙回收 ... ...
 

3.備註:
機車踏板上的也撿?手賤啊?再亂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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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nt:林益世表示感謝1F 07/24 11:28
LoveMakeLove:這個告的好2F 07/24 11:28
HateSHE:馬路三寶之首‧老女人3F 07/24 11:28
kopfschuss:三寶 唉4F 07/24 11:28
yyc1217:為什麼"一般人唾手可得,恐難以構成竊盜罪要件"?5F 07/24 11:28
kuso0516:靠 垂手可得就不算竊盜喔6F 07/24 11:29
eqmblcor:這種拾荒著真的很討厭7F 07/24 11:29
tests:白賊:阿婆這裡還有8F 07/24 11:29
xxxg00w0:貪小便宜偷就偷 什麼撿 不用問喔9F 07/24 11:29
ouyang:我怎麼覺得這律師的判斷有問題...10F 07/24 11:29
FallRed:喔  那我以後都拿別人踏板上的東西轉賣  反正不算竊盜11F 07/24 11:30
ouyang:他人之動產  跟放在哪裡有關係嗎?12F 07/24 11:30
DuDu:刁民13F 07/24 11:30
RedHouse:律師是老婦人請的吧14F 07/24 11:31
tboy120:一般人唾手可得,恐難以構成竊盜罪要件 那外面曬的衣服咧15F 07/24 11:31
Fionawen:放機車上也拿太扯了吧..........16F 07/24 11:31
icemilker:那拿圖書館桌上別人的財物,也是唾手可得,不算竊盜乎?17F 07/24 11:32
ouyang:而且做資源回收換錢 這種變價行為  竊盜銷贓就不是嗎?18F 07/24 11:32
ouyang:這律師的說法 真的很怪....
ouyang:我是覺得竊盜會成立 充其量罪責會有輕重差別而已
HateSHE:罪名應該會成立  但是緩刑機率很高21F 07/24 11:33
HateSHE:要不然就是直接緩起訴
looop:阿婆裙子穿在外面也唾手可得 可以直接脫掉跟內褲一起拿走嗎23F 07/24 11:34
dark9801:放在機車踏板上是不要的?偷就說偷啦,反正那麼老了,還不24F 07/24 11:34
dark9801:是易科罰金了事
A6:資源回收 和據為己有除了金額有啥差別26F 07/24 11:35
ruudge:這種老賊就算是全新機車,偷走也會辯說是在廢車回收27F 07/24 11:36
ouyang:竊盜成立要件 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 故意+竊盜意圖28F 07/24 11:36
corlos:不重重的罰,這個三寶還是繼續摸29F 07/24 11:37
ouyang:竊取他人之動產  怎麼看該案都成立....30F 07/24 11:37
corlos:恐龍法官應該會看犯者年紀大而不了了之吧 -.-31F 07/24 11:37
ouyang:如果依照該律師的見解  那滿路上的機車不也是唾手可得之物32F 07/24 11:37
corlos:一定要多殺幾隻雞來儆猴,不然這種老人超多33F 07/24 11:38
ouyang:機車也可以資源回收啊34F 07/24 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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