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示廣告
隱藏 ✕
※ 本文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21-05-09 06:23:04
看板 Tech_Job
作者 stanleydd (呆)
標題 [請益] 請問這種紙本契約,有無風險存在?
時間 Sat May  8 16:43:47 2021


最近剛錄取的公司,寄出的offer有附兩頁契約,當下看完的感覺是「也太霸道了吧!」
;想請問各位前輩是我太多慮了嗎?
還是這種契約只是走個形式,並無太多法律約束力。
煩請各位解答,謝謝。
https://i.imgur.com/jDn6Rhs.jpg
[圖]
https://i.imgur.com/17Q0EP6.jpg
[圖]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58.66.124 (臺灣)
※ 文章代碼(AID): #1Wbaz5Js (Tech_Job)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ech_Job/M.1620463429.A.4F6.html
smartbit: 8-2. 很少會有這種條文1F 05/08 16:46
gaea0127: 錢給很多嗎??這些要求挺霸道的2F 05/08 16:50
rotalume: 二跟三也都很有問題,休假天數想改就改?3F 05/08 16:54
rotalume: 想降薪就降薪?我不覺得這是個正常的合約
rotalume: 講的好聽都形式,真的有事你什麼都沒有
loadingN: 這個用字感覺很不妙,乙方不得拒絕不得異議...6F 05/08 16:57
Beluga1976: 這種公司還是別去了7F 05/08 17:00
b777300: 跟詐騙集團沒兩樣的合約...8F 05/08 17:01
stanleydd: 小弟自己也認為風險挺高的,解釋方都在甲方,真的有勞9F 05/08 17:07
stanleydd: 資糾紛也搞不清,感謝各位回答^^
faniour: 薪資及工作地點變動應經過勞資協商11F 05/08 17:10
tttttttiger: 應該是沒什麼關係,反正只要與勞基法牴觸就無效,但12F 05/08 17:14
tttttttiger: 能寫出這種條文的公司還是算了吧
rotalume: 跟勞基法明顯牴觸的無效沒錯,但勞基法裡面還有一堆是14F 05/08 17:28
geniusturtle: 覺得能不去就不去15F 05/08 17:29
rotalume: 勞資協商的,這種寫法根本就是勞方放棄所有可以協商的16F 05/08 17:29
michaelgodtw: 系統慘?17F 05/08 17:31
pledge00: 年薪五百萬嗎18F 05/08 17:37
stanleydd: 不是系統廠,年薪連百都莫有(慚愧19F 05/08 17:45
king22649: 小公司? 你直接拿紅筆 刪改完 再看公司要不要簽ㄅ20F 05/08 17:51
michaelgodtw: 找奴隸而已,能不去就不去,因為勞資之間是靠民事21F 05/08 17:51
michaelgodtw: 對等協議,你簽了
michaelgodtw: 連一推中間你可以攻防的空間都不見,每條都要打,
michaelgodtw: 很被動,這種只適合年輕
michaelgodtw: 呆一兩年練功那種
mathrew: 找奴隸的,就算牴觸勞基法跟法律,之後公司要照這份跟你26F 05/08 18:00
mathrew: 玩,你也是會煩死
b122771: 煩請公佈公司大名  避免後人踩雷28F 05/08 18:31
stanleydd: 凱懿國際(小聲29F 05/08 18:48
tongzhou: 第五點有點扯。 自己在家做的side project也會變它的30F 05/08 19:06
tongzhou: 還是我國文不好。那個斷句很奇怪,我無法理解...
michaelgodtw: 第五點正常是限於上班時間,但五六七接起來就很那32F 05/08 19:51
michaelgodtw: 個,那種有權利歸資方
michaelgodtw: 有事就勞方,更何況懂專利的也知道,很多東西不是
michaelgodtw: 靠ㄧ個人就能出來
zmcx16: 合約寫成這樣的公司我根本不考慮, 進去才是痛苦的開始36F 05/08 20:00
zmcx16: 提前知道這間公司是鬼屋已經是萬幸了
sc1: 法務人員有認真交作業38F 05/08 20:04
wzmildf: 正確答案是跟法規牴觸的所有合約條文都無效,但更正確的39F 05/08 20:22
wzmildf: 答案是拿出這種垃圾合約給員工的公司不要去
newking761: 智障公司,去幹嘛41F 05/08 20:28
michaelgodtw: 這家公司做多責任多,進去白爛比較是正解42F 05/08 20:37
getbacker: 大公司的法務團隊閒著沒事可以拿你讓菜鳥練習出庭43F 05/08 20:58
physicsdk: 整份看了只覺得不舒服,不想簽44F 05/08 21:48
IanLi: 一到三就與勞基法有衝突了,這還敢簽喔45F 05/08 21:59
stanleydd: 沒有簽,就是覺得不安,請教各位前輩46F 05/08 22:01
colon2: 有疑慮就別去47F 05/08 22:37
KaoZen: 對你很不利48F 05/08 23:01
theta4719: 二是共體時艱的最佳範例49F 05/09 01:22
GIE13: 看到2跟3可以叫這垃圾公司去吃屎了50F 05/09 01:40
rinatwo: 垃圾公司幹你娘 反正亂寫 遇到恐龍法官就會勝訴了51F 05/09 04:32

--
※ 看板: Tech_Job 文章推薦值: 0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67 
分享網址: 複製 已複製
r)回覆 e)編輯 d)刪除 M)收藏 ^x)轉錄 同主題: =)首篇 [)上篇 ])下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