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示廣告
隱藏 ✕
※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7-03-07 09:25:51
看板 WomenTalk
作者 gbm520love ()
標題 [新聞] 【命案逆轉】梁女獲釋 三大關鍵點
時間 Mon Mar  6 15:37:27 2017


【命案逆轉】梁女獲釋 三大關鍵點曝光!


陳姓小模命案案情大逆轉,被罵到體無完膚的梁思惠今獲釋!

《蘋果》整理3大逆轉關鍵,包括梁女手機、監視器畫面、及最重要的不在場證明,都是
她被釋放的關鍵。

1.手機:檢警一開始就「以機追人」,確認梁女的手機事發時出現在案發現場大樓內,加
上梁慣用的注音文,使人相信她知情且參與。但梁母指出,女兒的手機早被兇嫌程宇拿走
,若說法為真,則程宇把手機帶去現場,同時假冒梁發文,都有可能。


2.監視器畫面:檢警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一毛帽女在案發時與程宇擦肩而過,沒想到事
後證實毛帽女是大樓另一住戶,無法證實梁女在場;另梁女住所的監視器也沒拍到梁女進
出。


3.不在場證明:梁女確實約陳姓小模外拍,之後程宇做的事她毫不知情。梁母也表示案發
當天,梁思惠下午1點前都在家,沒有外出。(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http://m.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70306/1070097
【命案逆轉】梁女獲釋 三大關鍵點曝光!│即時新聞│20170306│蘋果日報
[圖]
蘋果日報網站提供即時、快速、豐富的最新時事動態,包含國際、社會、娛樂、政治、生活、財經等最新訊息,並為您搜奇地球村萬象與趣聞,強調有圖有真相、影片最明白,讓您時時刻刻掌握天下事! ...

 


風相變囉!


話說梁的fb留言開始變少了


罵她的人快刪ㄧ刪留言吧@@


私訊的人趕快砍帳號吧XDDDD


她這樣開吉 不知道能賺到多少錢...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7.138.22
※ 文章代碼(AID): #1OlH6ver (WomenTalk)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488785849.A.A35.html
Spinner3: 超好笑1F 03/06 15:38
play1109: 罵的留言搞不好刪掉也來不及了2F 03/06 15:41
mono5566: 不知道還會怎麼轉...3F 03/06 15:41
mxr: 刪留言 哈哈俗辣哈哈4F 03/06 15:42
moshenisshit: 哈哈被媒體騙哈哈5F 03/06 15:43
marsonele: $$$$$$$$6F 03/06 15:43
h4352635: 還好我從來沒跟風過7F 03/06 15:44
sodas500i: 馬上成為千萬富翁8F 03/06 15:46
eternia0920: 所以說被罵的時候忍一下 畢竟多忍十分鐘 提早領年終9F 03/06 15:47
blueberrypie: 等無罪判決確定再說吧~XD~老實講媽媽說的話也不一定10F 03/06 15:48
blueberrypie: 可靠~
td123: 遲來的紅包^^12F 03/06 15:48
amilus0: 犯案時不在場,只有幫忙約死者出來而已,啊不就好無辜13F 03/06 15:50
amilus0: 一堆朋友跟梁說,這男的有問題有案底,還幫忙約,真的很
amilus0: 無辜
susuqi: 還好 我沒有fb QQ16F 03/06 15:52
tunahaha: 梁母好幫手17F 03/06 15:52
blueberrypie: 老實講,從他媽出來講話的內容來說~我不覺得他媽講18F 03/06 15:54
blueberrypie: 話多可信XD,現在也只是暫時被釋放而已,等到不起訴
blueberrypie: 處分出來再說。若是被起訴就要等到無罪確定再說了
Ilovecats: 媽媽的證詞...這可信度不是應該大打折扣嗎?21F 03/06 15:55
thenorth: 媽媽證詞+監視器22F 03/06 15:57
flower011119: 注音文真的蠻奇怪的 如果她心機真的那麼重怎麼可能23F 03/06 15:59
flower011119: 會用被害人手機打那樣
thenorth: 但梁女有沒有罪 要調通聯紀錄或者他跟程的對話內容等25F 03/06 16:00
thenorth:  看幫約人到底是有沒有要給教訓或者單純幫忙的意思等等
bluemoon2006: 剛新聞是說梁女手機二月底就被男生拿走了@@27F 03/06 16:03
amilus0: 奇了,為啥手機願意乖乖給人拿走,大家手機都願意給另一28F 03/06 16:06
amilus0: 半就對了
nugundam: 就證據目前不足,不代表有或是沒有,手機二月底拿走這理30F 03/06 16:07
nugundam: 由也太瞎了點
marsonele: 一輩子就賺這一檔就夠了32F 03/06 16:09
ttQoQ: 媽媽說在家就真的在家嗎 我是不太相信啦不過等著看後續就好33F 03/06 16:09
hahaharabbit: 這我一定吉34F 03/06 16:09
blueberrypie: 我也是坐等後續~~(反正我沒留言XD)35F 03/06 16:11
joyce702: 在家上網應該會有相關紀錄可以查吧?!36F 03/06 16:12
joy923: 其實我覺得她的注音文只是在裝屁而已 看她文章長一點後面37F 03/06 16:12
joy923: 就正常講話
whitelady: 呃 主要是監視器巴? 沒照到人你要怎麼說她有在現場 母39F 03/06 16:12
whitelady: 親不在場說詞也只能當參考
u8809048: 老實說手機那一部分很不正常~手機被偷正常會打電信停41F 03/06 16:17
u8809048: 用~買新手機會重新註冊~被盜用難道不會發現?
tree85: 坐等好戲:3 幸災樂禍~43F 03/06 16:17
u8809048: 還有她的不在場證明到底有沒有監視器證明~44F 03/06 16:18
sjy0821: 沒跟風+145F 03/06 16:18
horse2819: 開吉了?46F 03/06 16:19
whitelady: 假若男的是預謀犯案又想栽贓 其實很容易的 假裝手機壞47F 03/06 16:19
whitelady: 了送修 跟梁女借就行 很多人都不只一隻手機
michiechan: 監視器神救援49F 03/06 16:20
dumbo426: 有監視器證明啊50F 03/06 16:20
kawaii98: 南港分局沒有說死,只是說監視器的女生“疑似”陳女,51F 03/06 16:20
kawaii98: 並沒有說一定是
hahaharabbit: 勿忘督割53F 03/06 16:23
Fiona102: 開工大吉!!!!!!!!!!!!!!!!54F 03/06 16:25
hahaharabbit: 四年前媽媽嘴命案初期,也是把老闆股東等三人說的55F 03/06 16:26
hahaharabbit: 活靈活現、彷彿跟謝依涵天衣無縫合作無間一樣,還沒
hahaharabbit: 查明真相前,不要妄下定論啊!
Shxt: 媽媽的證詞不重要,監視器畫面很重要阿...58F 03/06 16:28
Shxt: 監視器會說話,你說他媽花兩天在家變造監視器影像?
amilus0: 2/20手機就被偷走,所以有報案嗎,有重辦嗎,都沒有的話60F 03/06 16:31
amilus0: 大家信嗎
kb81: 真是恐怖的女人,可能要脫罪了62F 03/06 16:32
Shxt: 你手機被你認為很有錢的男友偷走,本來就不會報案吧63F 03/06 16:32
modjo: 你手機被你認為很有錢的男友拿走 誰會報案= =64F 03/06 16:34
modjo: 女/男朋友拿走你手機會去報案?
nini5400: 梁一開始說在租屋処上網,媽媽説在家,所以租屋処=自家66F 03/06 16:34
nini5400: ?不是另外租的?
amilus0: 大家手機被偷走很多天都不會停話,讓男的繼續約?68F 03/06 16:36
amilus0: 如果一開始就知道男的拿了,為何讓乖乖交手機?如果不知道
amilus0: 是誰偷的,為何不停話
wind7425: 哈哈哈哈哈哈期待看到史上最多人同時被打臉71F 03/06 16:38
nini5400: 為什麼變簡體字  處                          處72F 03/06 16:39
deutyi: 新聞業標題下那麼重字一堆人腦衝,調查完成之前都別深信73F 03/06 16:40
deutyi: 什麼才好
u8809048: 而且男的好像都用line約人~梁女不會發現她line被盜用75F 03/06 16:42
u8809048: 馬上更改設定或去警局求幫助?
amilus0: 小模3/1遇害,2/20手機借男友10天,2/20手機不見10天沒停77F 03/06 16:43
amilus0: 話,不管是哪種,這是一般人做法?
ptckimo: 18樓正解79F 03/06 16:43
wind7425: 本來就是見一分證據說一分話,把妓者當檢調在信也是讓人80F 03/06 16:44
wind7425: 醉了,不過還是希望趕快水落石出讓受害者安息
a58461351: 哇!這要是吉下去不止領年終了啊82F 03/06 16:45
amilus0: 還說梁在家用  電腦版line,電腦版跟手機板就同步阿,男83F 03/06 16:46
amilus0: 的在那用手機 line 約小模,你電腦馬上跳出對話,最好不
amilus0: 知道
kb81: 我相信這女的絕對不是無辜的86F 03/06 16:47
u8809048: 拿走是借還是偷~是偷馬上停話~line發現被盜用馬上更87F 03/06 16:47
u8809048: 改
kyopolo: 我也相信鄉民一定都掌握證據89F 03/06 16:48
NaiBooo: 就算不在場,也還是不能排除教唆殺人的嫌疑啊90F 03/06 16:48
kb81: 光看那樣子也知道不是什麼善類91F 03/06 16:50
luke2: 鍵盤法官用眼睛定罪 讚!92F 03/06 16:53
seawarm: 有笑有推93F 03/06 16:54
winter0723: 越來越精彩了~這也告訴我們,媒體報什麼先看戲,等判94F 03/06 16:54
winter0723: 決出來再評論,不然褲子被沖哪都不知道
amilus0: 殺個人最好沒在現場就一定沒涉入啦,那請殺手的不就沒事96F 03/06 16:55
modjo: 推文還是有人想當鍵盤法官XD97F 03/06 16:57
modjo: 反正兇手說她是共犯一定是共犯 大家都寧可相信兇手的話
Mercury0625: 某人完美示範何謂有罪推定99F 03/06 17:01
apple00: 歐素海線一根刺100F 03/06 17:07
dorydoze: %%%%%%%%%%%%%%%%%101F 03/06 17:10
wtfconk: 鄉民的褲子被沖來沖去褲頭都鬆了102F 03/06 17:27
xxxcat: 幹,留言變多了啊,告白的一堆。103F 03/06 17:28
ZIOU: 大風吹104F 03/06 17:28
force5566: 為什麼借男友十天電話就要停?105F 03/06 17:28
Sigrid: 就憑這樣?真是高估大人們的智商106F 03/06 17:30
dorydoze: 所以當初說梁女的動機是哪裡來的阿107F 03/06 17:39
amilus0: 被陌生人偷應該會停話,就算借男友,借到10幾天不怪嗎?108F 03/06 17:40
dorydoze: 依柯南定律殺人一定要有動機XD,所以梁是被硬塞動機嗎XD109F 03/06 17:40
amilus0: 大家會借另一半手機10天那麼久?110F 03/06 17:42
dorydoze: 可是梁好像真得笨笨的~~之前有人PO他假亂拍真自拍的照111F 03/06 17:42
dorydoze: 片,真得很好笑
amilus0: 新聞: 梁母還說,[女兒手機在2月20日就遭程宇偷走],是偷113F 03/06 17:47
amilus0: 不是借
hymmmmm: 假亂拍真自拍明明是個梗 = = 不懂這梗的人只會嘲諷智商低115F 03/06 17:48
hymmmmm:  是故意的好嗎
simdavid: 哦哦哦哦哦!又要來未審先判梁女是同意把手機拿給男方惹117F 03/06 17:53
simdavid: 嗎?我好興奮吶!
kb81: 一味的護航這種拉低台女水準的人真的是……呵呵119F 03/06 18:03
amilus0: 檢警還在查手機是不是真的不知情被偷,梁女電腦也還被扣120F 03/06 18:04
amilus0: 著,到底在高潮啥?戲才看一半而已不用急著護航
Manseh: 監視器怕到的不是她只能說這不是定罪證據  並不是她無罪122F 03/06 18:05
Manseh: 的證據
michiechan: 案發時間他家附近監視器沒拍到他出門,這不是無罪證124F 03/06 18:10
michiechan: 據噢?
michiechan: 我知道了,他可能會瞬間移動吧,大概啦
deutyi: 不在現場不等於不知情和沒有參與吧?一堆人被媒體用字拖127F 03/06 18:12
deutyi: 來拖去的
amilus0: 原來有些人沒聽過教唆殺人,以為人一定要在現場才叫有涉129F 03/06 18:13
amilus0: 案欸
poeoe: ...沒有證據證明有罪就是無罪啦 無罪推定是最基本的啦131F 03/06 18:13
amilus0: 某些人大概覺的花錢請殺手無罪,沒在現場麻132F 03/06 18:14
kb81: 有些人真的是會讓人誤以為是涉世未深的小孩子……133F 03/06 18:14
kb81: 連教唆殺人都沒聽過
michiechan: 證據拿出來啊,不然跟懷疑全台灣的人都有教唆有啥兩135F 03/06 18:15
michiechan: 樣,沒證據就是無罪啊
michiechan: 看起來不是善類,是看臉辦案還是看證據辦案
kb81: 所以說瑞凡,請問全案已經終結了嗎?哈哈138F 03/06 18:16
amilus0: 笑死人了,你檢警?電腦跟手機的事都還在查還被扣住,你就139F 03/06 18:16
amilus0: 宣布破案喔
michiechan: 進度到哪我跟到哪w無罪推定就是最高原則啦瑞煩。141F 03/06 18:17
dorydoze: 又有鍵盤柯南了,無罪推定都不知142F 03/06 18:17
deutyi: 目前偵辦也只是到沒有直接現場證據,後續要釐清的還很多吧143F 03/06 18:17
deutyi: ?
simdavid: kb81: 我相信這女的絕對不是無辜的145F 03/06 18:18
simdavid: 嗯,你也知道案子還沒偵結喔?
amilus0: 所以為啥現在不是全台灣的電腦被扣而是梁?147F 03/06 18:18
michiechan: 因為一個強姦殺人犯咬他吧,更北七是這個殺人犯一開始148F 03/06 18:21
michiechan: 還賴給一個人在中國的攝影師耶^q^
michiechan: 啊不就誰被咬到誰就倒霉
dorydoze: 因為他手機被他男友拿走啊= =151F 03/06 18:21
billiomos: 不用工作了152F 03/06 18:23
whitelady: 跟搞不懂無罪推定的人討論這個根本沒有意義153F 03/06 18:27
amilus0: 無罪推定,不等於檢警已經完全排除梁涉案可能,所以還在154F 03/06 18:34
amilus0: 查疑點,這很難懂
amilus0: ?
kb81: 所以已經確定無罪了嗎XD157F 03/06 18:35
amilus0: 有些人真的會講幾句法律名詞就高潮,還是你去叫檢警別查158F 03/06 18:39
amilus0: 了,人都沒在現場還查什麼
amilus0: 順便再嗆他一句無罪推定,懂?
sazzxxc: 手機給男友,但是又確實有邀陳女,這怪怪的哦161F 03/06 18:41
ohfulow: 所以說……該推個人正心美?162F 03/06 18:48
JokePtt: 通常太多的巧合就是製造出來的斷點163F 03/06 18:51
chihchuan: 科科,一堆正義人士罵的好像她就是共犯164F 03/06 18:51
JokePtt: 碰巧代約 碰巧中離 碰巧強姦 碰巧死者被弄昏 碰巧又醒來165F 03/06 18:53
eternia0920: 吵這些幹嗎? 又還沒結案166F 03/06 18:54
eternia0920: 現在只是沒有確切證據不能押她而已
Lucy0920: 那那個口罩是…?168F 03/06 18:54
eternia0920: 所以不管支不支持她都不用講得好像打了對方臉一樣169F 03/06 18:55
JokePtt: 碰巧失手殺人 碰巧內衣被亂扒 碰巧老母提供不在場 碰巧170F 03/06 18:55
JokePtt: 死者手機信用卡都在手 碰巧自己手機借男友 碰巧男友說得
JokePtt: 很合邏輯...  你信嗎?? 這一定有律師進去教怎麼做斷點
JokePtt: 不合通常邏輯的一堆...  很難有合理說詞
amilus0: 梁母:手機2/20就被偷走了....被偷走10天不辦停話,我女兒174F 03/06 19:01
brian155266: 某id一看就知道來釣魚的   大家小心喔175F 03/06 19:01
amilus0: 在家乖乖繼續用電腦板 line ,什麼都不知道喔176F 03/06 19:01
yingrain: 看到還一口咬定一定有的,真的要慶幸不是由這些人辦案,177F 03/06 19:01
yingrain: 腦袋不好會害死人
ohfulow: 不是還有在飯店丟棄死者手機的事嗎?@@179F 03/06 19:02
amilus0: 梁女還在境管,電腦跟手機還被扣住在查,只是沒押,真的180F 03/06 19:03
amilus0: 各種高潮
ohfulow: 倒覺得不一定有 但也不一定沒有吧182F 03/06 19:03
dorydoze: 無罪推定論當然無罪啊,不然你去挖新證據給監察官啊183F 03/06 19:03
dorydoze: *檢查官
dorydoze: 不懂在崩潰什麼
amilus0: 手機塞飯店一定是趁女方去洗澡時,男方偷塞的,她什麼都186F 03/06 19:05
amilus0: 不知道,懂?
yingrain: 某id大概看到男生殺女生結論還是女生的問題,會這樣說真188F 03/06 19:07
yingrain: 的不意外
dorydoze: 快點喔,發揮找碴的精神找出新事證就能定梁的罪喔,加油190F 03/06 19:08
dorydoze:  台灣有你有救了
koeiiso: 話都媒體在講看之前媽媽嘴的老闆192F 03/06 19:10
simdavid: 前兩天梁女還在押的時候怎麼不見你出來叫大家不要高潮?193F 03/06 19:11
simdavid: 一定是我沒看到,不是你沒講
dollysheep24: 我也覺得很怪,手機被拿走那麼多天,就算被偷了,195F 03/06 19:34
dollysheep24: 怎麼可能不辦新的
urmfo: 電腦跟手機被扣押的話表示有去梁所謂的租屋處檢查過了吧?197F 03/06 19:37
urmfo: 如果梁母說的家=梁女的租屋處,檢方會蠢到不查看巷口監視
urmfo: 器?要等梁母自己提供?
susuqi: 奇怪的地方很多 但我們都不是檢警 看戲吧200F 03/06 19:51
ilikebj: 媽媽的話可信?科科201F 03/06 19:56
duoCindy: 大吉大利202F 03/06 19:56
libraghost: 檢警還在釐清證據中,最好也別太快喊無罪推定203F 03/06 19:57
dorydoze: zzz就是因為無罪推定才放他出來的啊204F 03/06 20:02
simdavid: 無罪推定就是檢警此刻此秒未掌握梁女涉案證據。不是什麼205F 03/06 20:04
simdavid: 認定誰誰誰無罪
G0512: 1.程知道梁手機圖形解鎖或指紋開機,2案發當天一直到晚上才207F 03/06 20:34
G0512: 出門有這麼剛好,等案發後才露臉,3.閨密手錶會認不出,願
G0512: 意配合戴不覺得有異狀騙鬼,總結梁有教唆嫌疑尚無證據證明
G0512: 教唆事實
asashi5566: 好理家在 肥宅我都不是衝前線罵人的那種 不然被吉會哭211F 03/06 20:51
asashi5566: 哭
linyotsuki: 好加在肥魯妹沒機會捲入小模的上流交友圈對小模超無感213F 03/06 20:56
N48212: 告霉體賺$阿,24H毒舌狂報耶,超扯。214F 03/06 20:59
Manseh: 這麼挺  梁媽4你?215F 03/06 21:01
gginindr: 媽媽證詞不可信 霉體的話比較可信 某幾樓真的廠廠216F 03/06 21:09
cutedodo: 手機被拿走是要怎麼和男友連絡會合去台中阿?217F 03/06 21:15
jesuschristo: 可是海線一根刺218F 03/06 21:30
aizawafff: 「偵查不公開」蕩然無存219F 03/06 21:42
wwwwwwwww: 上面一堆未審先判的那個嘴臉真是噁爛220F 03/06 22:17
evie1204: 新聞不是說拍到一起去超商買東西 事後還一起逛101221F 03/06 22:59
evie1204: 那是拍到鬼喔?風向變來變去的
evie1204: 但要說完全不知情我是不信啦
TanakaSeigi: 媽媽證詞能信?親屬間包庇很有可能吧224F 03/06 23:28
kb81: 親屬的證詞才是最不能採信的吧225F 03/06 23:39
michiechan: 強姦殺人犯的證詞有比較可信嗎226F 03/06 23:56
michiechan: 我是寧可相信監視器啦
winter0723: 沒想到還有那麼多疑點……228F 03/07 00:37
winter0723: 回e大,超商買東西的那個女生好像不是梁,是路人(同
winter0723: 一棟樓的其他住戶,黃女),因為走很近,男嫌又一口咬
winter0723: 定那是梁
lch736208: 怎麼有種檢查官幫忙賺錢的感覺0.0?232F 03/07 00:50
ShiningRuby: 媽媽證詞不可信,男友證詞跟媒體虛擬就很可信??233F 03/07 07:56
deutyi: 媒體真的很可怕,一開始下那麼重標題234F 03/07 08:22
deutyi: 如果是清白的真的支持告媒體

--
※ 看板: WomenTalk 文章推薦值: 0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326 
作者 gbm520love 的最新發文:
點此顯示更多發文記錄
分享網址: 複製 已複製
1樓 時間: 2017-03-07 14:27:36 (台灣)
  03-07 14:27 TW
梁母的證詞應該不能採信吧...
2樓 時間: 2017-03-07 15:32:46 (台灣)
  03-07 15:32 TW
沒這回事
3樓 時間: 2017-03-07 15:47:23 (台灣)
  03-07 15:47 TW
刑訴中對「親屬作證」相關的規定只有這條↓
不採信的狀況則是未具結的話不得作為證據
r)回覆 e)編輯 d)刪除 M)收藏 ^x)轉錄 同主題: =)首篇 [)上篇 ])下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