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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21-08-04 07:54:06
看板 WomenTalk
作者 bluebagel (果果:))
標題 [難過] 被恐嚇提告地檢署竟然沒幫碼個資!
時間 Tue Aug  3 22:17:07 2021


今年初因停車糾紛
被對方出言恐嚇
朋友氣不過
就報警後來提告

做過筆錄
以證人身份去地檢署
檢察官書記官依序個別問話
提告 證人 被告

一個人在被問時
另外兩個人就在外面走廊
走廊上沒有法警
而且門的隔音沒有很好

最讓我傻眼的是
最後問完
請三個人進去
他會把文件放在前面
要三個人都簽名

法警協助把身分證還給我們
他卻直接放在桌上
由最後一個被問的被告先簽名
文件上還有提告跟證人的姓名地址
跟我的身分證資料
就直接大剌剌的展示在被告眼前

事後禮貌的問了檢察官跟書記官
這樣真的沒有問題嗎
他們竟然覺得很正常
還說如果你想分開審或隱藏個資
就要先申請

第一次遇到這種事
怎麼可能知道
而且對方罪行是恐嚇耶
怎麼會直接暴露被害跟證人的個資

台灣的法律機關
是對治安跟人性很有信心嗎?
真的覺得很無言

之後出門
可能還是帶個東西防身好了...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71.11.234 (臺灣)
※ 文章代碼(AID): #1X2K_cw0 (WomenTalk)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628000230.A.E80.html
dan5120: 原來是你1F 42.77.117.237 台灣 08/03 22:18
※ 編輯: bluebagel (111.71.11.234 臺灣), 08/03/2021 22:19:47
gginindr: 申訴吧2F 1.200.97.132 台灣 08/03 22:21
gginindr: 這種事確實不對
dowcher: 日本也是這樣……4F 1.200.246.253 台灣 08/03 22:24
tina3: 正常,都這樣5F 61.228.112.46 台灣 08/03 22:29
info1994: 正常不是嗎 車禍三聯單都有了6F 42.74.179.98 台灣 08/03 22:32
transiency: 現在知道和解怎麼來的。有的和解不是7F 1.200.252.164 台灣 08/03 22:38
transiency: 因為每個傷害都有價位,是怕堅持提告
transiency: 的後座力。
fatslave: 簡單來說就是你得罪檢察官了 他不爽幫你10F 1.200.240.152 台灣 08/03 22:43
YOLULIN1985: http://i.imgur.com/gFvx8f5.jpg 出11F 123.205.180.171 台灣 08/03 22:50
YOLULIN1985: 門防身可能不太夠喔
[圖]
a27588679: 這很正常啊13F 180.177.33.135 台灣 08/03 22:54
amilus0: 之前開庭也是有點嚇到 大家資料都在上面.14F 122.117.151.164 台灣 08/03 23:07
amilus0: ..
tofu0208: 高調!如果你是原告收到的起訴書上還會16F 111.83.209.33 台灣 08/03 23:16
tofu0208: 有被告的個資勒!像前面幾樓PO的那張!
empireisme: 被告總要知道告的人是誰吧18F 219.91.22.53 台灣 08/03 23:18
chuanyi: 好誇張  難怪會又有那麼多受害者出現19F 118.150.183.52 台灣 08/03 23:26
Francise: 就連基本車禍三聯單就有對方資料  提告20F 114.137.210.254 台灣 08/03 23:39
Francise: 會顯示對方資料  真的不意外  所以提告
Francise: 前先想想一些細節再做打算  不然整天戰
Francise: 戰兢兢出門  你心會先累死
tt6380: 我之前也是這樣 怕被對方知道資料 會來揍24F 180.217.73.166 台灣 08/03 23:52
tt6380: 我 遲遲不敢告
buddhabar: 出門一定會帶防狼噴霧,因為打架太多26F 114.24.136.96 台灣 08/03 23:54
buddhabar: 次了
mlblack46: 之前有看一個日本情殺也是因為這樣...28F 42.77.17.225 台灣 08/03 23:59
pingu110573: 如果是你被告,你被判刑。然後不知道29F 58.114.250.134 台灣 08/03 23:59
pingu110573: 是誰告你,這樣覺得合理?都敢告人了
pingu110573: ,還怕被對方知道。
forevernew: 所以走到法院,一定都會知道雙方資料32F 49.217.128.222 台灣 08/04 00:02
forevernew: ,尤其是地址,可以申請寄存證信函
f2460f: 高調34F 39.12.70.90 台灣 08/04 00:05
mi0: 正常流程就是如此,如果有疑慮要先跟檢察官聲35F 223.137.226.105 台灣 08/04 00:05
mi0: 請隱匿哦,我國的作法並非特例
g7a7n7: 誰鳥倭國事務37F 112.78.73.143 台灣 08/04 00:07
g7a7n7: 別人在講台灣硬要蹭
st8602200: 你可以提前打電話或是寫狀紙要求啊39F 42.77.133.208 台灣 08/04 00:11
第一次去地檢署
沒遇過這種事
傳票上也沒有說可以做這種請求
但邏輯上來說 已經是恐嚇了
怎麼還會洩漏給恐嚇方

前面的說被告有知道的權利
但他就是有做錯的才會被告啊
當庭就看到人 做過筆錄了
知道提告人資料只會增加危險 跟公不公平無關吧
※ 編輯: bluebagel (111.71.11.234 臺灣), 08/04/2021 00:14:54
kiki860820: 誇張欸40F 1.164.35.222 台灣 08/04 00:18
SiaoBen1996: 法律的邏輯就是白紙黑字41F 42.76.153.228 台灣 08/04 00:30
SiaoBen1996: 沒有寫的都沒有
SiaoBen1996: 只能說法律是保護懂得人 無關好壞
fatslave: 所以你為什麼不找律師44F 1.200.240.152 台灣 08/04 00:32
Zumi: 提告之前真的要做好功課,不要省律師費45F 114.24.143.112 台灣 08/04 00:34
aaafu: 他被告不代表他有錯吧!判決下來再定論46F 111.241.145.2 台灣 08/04 00:37
k1400: 法官檢察官有警察保護,當然不怕47F 111.250.119.20 台灣 08/04 00:41
mi0: 他就是有做錯才會被告XDD 你是法官哦?48F 223.137.226.105 台灣 08/04 00:49
Henrique: 傳票上就有叫你先申請啦49F 101.136.195.67 台灣 08/04 00:50
pinkwl6: 可以事前聲明,但最後沒用 XD50F 101.10.45.58 台灣 08/04 00:51
w031103: 笑死 嘴檢察官邏輯 殊不知你邏輯才有問題51F 203.204.170.152 台灣 08/04 00:57
cokecolatw: 簡單說就是華國公務員不長進52F 1.34.148.152 台灣 08/04 00:59
fatslave: 竟然講出(有做錯的才會被告) 法盲快滾53F 1.200.240.152 台灣 08/04 01:10
genie529: 抱抱QQ54F 219.68.11.207 台灣 08/04 01:17
Mydadisgay: 那你知道最後不起訴書上面還會有你家55F 39.8.167.126 台灣 08/04 01:24
Mydadisgay: 跟他家地址嗎
parissky01: 公民有知法的義務,不懂法就尊重專業57F 122.116.223.105 台灣 08/04 01:40
parissky01: 聘律師
YOLULIN1985: 他看來是真的不知道59F 123.205.180.171 台灣 08/04 01:44
cado0824: 那我告你十條民法,還不讓你知道是誰,60F 49.216.17.196 台灣 08/04 01:53
cado0824: 你覺得合理嗎?
cado0824: 我去告你性侵我,然後你根本不知道是誰
cado0824: 指控你性侵,這庭怎麼開?
Sanish: 我也是想到11樓那件新聞64F 218.166.175.224 台灣 08/04 02:21
liberating: 如果覺得很不妥 麻煩推動修法 因為確65F 42.77.118.82 台灣 08/04 02:47
liberating: 實站在台下成為當事人感受才特別深刻
liberating:  對了 起訴可以閱卷喔
iMooNK: 所以他要對我不利 法律還直接跟他說我住68F 101.12.23.165 台灣 08/04 02:49
iMooNK: 哪 怎不乾脆在送他一把刀啊
kissa0924307: 日本還有案例是在法庭念出原告地址70F 27.52.36.172 台灣 08/04 03:19
kissa0924307: 給跟縱狂的被告聽的 最後當然是被
kissa0924307: 告找上門幹掉原告
nrxadsl: 你自己要小心,該搬家就搬家,不要拿命去73F 114.24.249.67 台灣 08/04 03:29
nrxadsl: 捍衛正義
tpc351020: 拜託,提告前為何不先做功課?75F 118.150.40.121 台灣 08/04 04:17
我不是提告人只是證人
但我的個資一併被洩露
a27588679: 哈哈哈哈哈 原來是第一次告人喔76F 180.177.33.135 台灣 08/04 04:34
Freeven: 法律只保護懂法律的人77F 180.217.41.181 台灣 08/04 05:09
toyamaka: 是沒上過法院嗎78F 114.24.111.74 台灣 08/04 05:50
cashko: 湯景華是其中最嚴重的一例79F 36.229.136.48 台灣 08/04 06:05
cashko: https://i.imgur.com/5YjIvAD.jpg
cashko: https://i.imgur.com/nd59y8v.jpg
[圖]
 
[圖]
cashko: https://i.imgur.com/bvTZaxt.jpg82F 36.229.136.48 台灣 08/04 06:08
[圖]
LiveInNow: 很多台灣人就差不多先生 投訴嗎..積習83F 112.78.78.211 台灣 08/04 06:49
LiveInNow: 能改掉嗎
※ 編輯: bluebagel (111.71.11.234 臺灣), 08/04/2021 07:4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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