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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22-08-30 11:47:06
看板 WomenTalk
作者 Bill8x1229 (20分鐘了還是想不到)
標題 [閒聊] 有被告過妨害名譽嗎@@
時間 Tue Aug 30 00:29:45 2022


RT

前幾天接到某外縣市派出所的電話

員警一提到PTT的時候我就知道一定中招了

當時只知道是推文內容被告,我沒有詢問是哪一篇的推文

反正我今天去那邊的時候才知道
員警好像也很訝異我不知道是哪篇文章底下的推文被告

當員警給我看文章影本的時候,我差點笑出來

那是兩年多前別板的一篇新聞文
我只是在下面推了一句「白癡」就被告了

原文我在PTT搜不到了,但網頁版看的到全部的推文

超好笑,新聞內容是XX告了○○和△△
結果我沒指名道姓只是留了一個「白癡」就被XX告了

去看那篇新聞底下的推噓文,一堆噴得比我更難聽的估計也都中招了
我還特別數了一下,總共792條推噓文就有10條推噓文也是留白癡,笑死

結論:新聞文底下別亂噴,小心當事人會看到
另外,我想要說:○○和△△真的很白癡欸

—————————
補個我整理了有機會被告的推文:
https://i.imgur.com/iigzLPz.jpg
https://i.imgur.com/HDHxsLK.jpg
[圖]
 
[圖]
就不碼我的id了
https://i.imgur.com/ZHDTgmj.jpg
https://i.imgur.com/5vLUoBz.jpg
https://i.imgur.com/kJF9uHe.jpg
https://i.imgur.com/FN9ejQG.jpg
[圖]
 
[圖]
 
[圖]
 
[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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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34.7.171 (臺灣)
※ 文章代碼(AID): #1Z3EeQTC (WomenTalk)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661790746.A.74C.html
a27588679: 哪篇不說一下1F 08/30 00:35
有可能違規,要問一下當初轉貼的作者願不願意讓我貼連結
DollyPig: 所以新聞裡的XX跟告你的XX是同一個XX2F 08/30 00:44
是的
corydoras09: 2年前怎麼可能可以受理,限度不是6個月嗎?3F 08/30 00:47
我不知道欸,我推文的確是兩年前的事,但我上禮拜才接到派出所電話要我去做筆錄
chiachichen: 這樣有躧言\?要怎麼證明你是說他?4F 08/30 00:49
chiachichen: 我剛要說這樣有告成功喔?變亂碼
還不知道結果,只是先去做個筆錄而已
chiachichen: 看來也不能留什麼神經有病的口頭禪6F 08/30 00:51
sdamel: 告不成,最多不起訴,無罪判例太多7F 08/30 00:54
sdamel: 可以先準備誣告,妨害名譽,電腦使用罪的告訴書了,可以聯
sdamel: 合其他700人分案告回去
DollyPig: 刑事訴訟法第237條第1項10F 08/30 00:54
Hsins: 當板主時期被告過,刪對方文章發公告就被告了,警察打來我11F 08/30 00:58
chiachichen: 突然想到這樣韭菜會被告嗎XD12F 08/30 00:58
Hsins: 小聊了一下,警局我連去都沒去,偵字簽結連庭都沒開13F 08/30 00:59
Hsins: 至於某些鄉民說的,你看看就好了。比如樓上提的誣告還有妨
Hsins: 害名譽之類的,看看就好。
瞭解
Hsins: 即使真的到了開庭而且判你勝訴,也不代表告對方誣告會成立16F 08/30 01:03
DollyPig: 原來這麼多例子~讓我想到,17F 08/30 01:03
DollyPig: 日前隔壁板遇到一個阿姨被我說多重帳號惱羞
DollyPig: 不知哪來靈感說我論文抄襲還到各大板宣傳
DollyPig: 我根本不認識他喔~還跑來站內信我要告也找不到他
DollyPig: 嗆我說他哥哥是書記官說PTT是學術網站不會調到資料
DollyPig: 真是笑死我惹
Hsins: 調不掉的到資料,跟能不能透過網路上留存的資訊對到人,是23F 08/30 01:16
Hsins: 兩回事,通保法之後站方不用給資料,但不代表警察找不到人
Hsins: 所以有時候被告,回過頭來罵站方洩漏個資的,只能攤手...
Superxixai: 食糞嗎?26F 08/30 01:56
不是,食糞那種「在網路用虛假人設發文」的人應該是不敢  ,因為會透露本名,雖然現
在大家都知道了
springfeel: 誣告不是這樣用的好嗎 樓上又在誤人子弟27F 08/30 01:58
dowcher: 誣告是要無緣無故的才可以,不是對方稿你你腦羞就可以提28F 08/30 02:05
dowcher: 起誣告
ludoren: 剛剛看了那篇原文,新聞報導把人家姓名年齡都寫在上面,沒30F 08/30 03:14
ludoren: 有“指名道姓”就難說,如果新聞只寫人家姓氏可能就告不
ludoren: 成,只是比較納悶的還是已兩年能不能提告
但那篇新聞裡不只有○○和△△
還有△△委任律師的全名

那個律師甚至在文末
還有幫跟XX相同處境的人說話
推文也有人疑惑他竟然有幫XX說話

那我就想問了
兩個字白癡是要怎麼知道在說誰?
撇除一些很明顯是指稱XX的評論

難道能100%保證推文裡完全沒有人認為是△△的律師嗎?
像我就是覺得○○和△△蠻白癡的阿
怎麼會同意這種:會促使國內超高等人才跑走的事情呢?
YiYaochAng: 可以告 但檢察官會用時效已過不起訴33F 08/30 03:41
castjane: 推文人肉最無聊 連職業都查34F 08/30 04:16
那新聞有直接講到職業
aaaa4106: 不要亂說話比較好35F 08/30 06:17
非常同意
※ 編輯: Bill8x1229 (223.137.72.246 臺灣), 08/30/2022 06:33:28
onomedu: 6個月是當是人知悉,不是發生日36F 08/30 06:44
knik119: 好好賺37F 08/30 07:49
ga3322165: 期待結果,八成告不成38F 08/30 07:58
guemao: 之前有個命理師告鄉民有起訴呢39F 08/30 08:21
guemao: 口不擇言 禍從口出就是這樣囉
jessicalynn: 我有在ptt發文被告過  去警察局做完筆錄 就完全沒下41F 08/30 08:33
jessicalynn: 文了xdddd
jessicalynn: 有另一位網友說他回我文也被告  但後面有收到不起訴
jessicalynn: 聲明
watertree: 真的上法院就申請你所在地開庭 看誰比較累讓他全台跑45F 08/30 08:35
lovetoo: 告訴期6個月,知悉之日起起算,但ptt留言在2年後才知悉46F 08/30 08:44
lovetoo: 的狀況可能嗎?這不是靠原告主觀上說說就能認定的耶
lovetoo: 警察那邊是不審查“告訴期間”的,所以都會受理做筆錄,
lovetoo: 到地檢多半都不起訴處分了
WL855470: 另類的環島嗎50F 08/30 08:49
steven830319: 不是法律背景或有經驗的人不要給建議好嗎51F 08/30 09:01
yohappy: 作筆錄申請以原就被,一定要提出,最好加註申請不透漏個52F 08/30 09:11
yohappy: 資,但通常還是不會碼個資
yohappy: 筆錄是在刑事警察那邊作的,你這個好像不一定要到場
yohappy: 申請所在地開庭很必須,會先由檢方開偵查庭
man1935049: 你要不要先申訴當地督察?56F 08/30 09:30
rq654: 99%不起訴 原文當中有多個人 無法證明白癡是指誰57F 08/30 09:37
bnb840522: 通常是不起訴 頂多簡易庭 反正就是一直收通知單 最多58F 08/30 10:07
bnb840522: 繳一點錢
LCWA103A: 警察應該只是太閒走個流程60F 08/30 10:08
LCWA103A: 過了追訴期 不會有事啦
GAGA1: 告不成啦   浪費人力而已 冗告62F 08/30 10:24
fanatic2000: 可以不去做筆錄 反正檢察官通常都不起訴63F 08/30 10:27
O300: 這根本沒差64F 08/30 10:34
jerrylin: 可以直接跑法院  不用去警察局浪費時間65F 08/30 10:36
jerrylin: 只要你先搞清楚是為何被告  怎麼答辯就好了
O300: 敢講就不要怕67F 08/30 10:37
jerrylin: 像你這種  主張你不是罵他白癡  是罵這新聞很蠢68F 08/30 10:37
jerrylin: 一定不起訴.
jerrylin: 會這樣亂告就是賭有人會怕警察怕上法院  答應和解
jerrylin: 不起訴是他要付裁判費
O300: 結果就告得成、告不成 和解而已72F 08/30 10:40
liang0703: 我只告過人 被告收到通知後來道歉 我就撤告了73F 08/30 10:50
Freeven: 告不成啦   浪費人力而已 冗告74F 08/30 11:29
lovetoo: 刑事沒有裁判費75F 08/30 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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