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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JackLee5566.bbs.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4-08-14 11:21:18
看板 Baseball
作者 iam168888888 (射精)
標題 [新聞] 球迷罵翻 法官:詐欺個人難重判
時間 Thu Aug 14 06:30:22 2014


中國時報【林偉信╱台北報導】


台灣高院對職棒假球案的判決結果昨天出爐,輿論譁然,不少因假球案傷心的球迷上網罵
翻,嘲諷承審高院法官「鼓勵打假球」,為陳致遠、張誌家等涉案球員護航。對此,高院
合議庭無奈地表示,球員所為確有不當,但礙於詐欺罪屬保障個人法益,在沒有其他受害
人出面的情況下,依法只能單就球員詐欺吳健保等人部分量刑究責。



眾多職棒球迷,昨天得知陳致遠、張誌家等球員獲輕判定讞,紛紛上網痛批球員「你們對
得起球迷嗎?」甚至譏諷「打完假球還有節目通告可上,超爽」「法官判那麼輕,是鼓勵
打假球?」



面對網友們舖天蓋地的責罵,承審本案的高院合議庭審判長王復生、法官潘長生、鄭富城3
人中,有人也是職棒的死忠球迷,對於打放水球的球員,更是深惡痛絕,但合議庭坦言,
難道「上訴駁回」,維持原判,讓球員入監服刑就可以解決問題了嗎?



合議庭表示,本案發生時,運動彩券發行條例尚未施行,在簽賭賭客沒有人出面指控的情
況下,陳致遠等人只有詐欺吳健保、「雨刷」蔡政宜的個人法益,而詐欺罪本屬5年以下輕
罪,要法官如何重判?



合議庭也解釋,如果現在再發生假球案,依運動彩券發行條例加重刑罰規定,對於假球集
團、職棒球員,都可以侵害社會法益為由,不須被害人出面,即可依法予以重判,且併科
高額罰金。



合議庭說,張誌家被蔡政宜要求打假球抵債後,面對放水球失敗,蔡嚴厲質問,張無奈說
:「我已努力放水,但對手也在放水」,可見其當時掙扎,球員、綁球集團的量刑輕重,
實應考量再三,以符罪刑相當原則。



http://ppt.cc/c3w2
球迷罵翻 法官:詐欺個人難重判 - Yahoo奇摩新聞
[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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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Baseball/M.1407969025.A.C50.html
levis2000: 5年以下,不會判到最高刑期嗎?判個數月而已1F 08/14 06:39
benson: 我已努力放水,但對手也在放水2F 08/14 06:54
wuklean: 那你這樣二審減半就能解決問題了嗎??3F 08/14 07:02
WeAntiTVBS: 就算有三審 也是豬腳麵線..有差到哪嗎4F 08/14 07:06
bojatom: 最後一段邏輯很怪 大家都在努力放水 不就是蓄意的定義嗎?5F 08/14 07:08
bojatom: 努力放水為什麼會被解讀成球員也在掙扎
TBBT: 事實是放水失敗張說他已經盡力了,但法官可能認為那是騙組頭7F 08/14 07:12
TBBT: 所以叫在掙扎,心證就是這回事,法官寫了算。如果沒有被害人
wfelix: 才1.2個受害人要怎麼判到最高刑期?9F 08/14 07:13
TBBT: 出來指證這在法律上就不是什麼重罪,他們又是初犯,這刑度10F 08/14 07:14
wfelix: 他是詐欺賭客,組頭又不是詐欺球迷11F 08/14 07:14
TBBT: 本來就是常態,如果這樣就要判到最高刑期,那在裡面的詐騙12F 08/14 07:15
TBBT: 集團應該都是無期徒刑起跳了,法律不能對本質相同的事差別
TBBT: 評價,運彩條例施行往後再發生也沒這麼輕了,不夠的就從其他
TBBT: 地方補起來吧。
monica04598: "讓球員入監服刑就可以解決問題了嗎"  怎麼覺得這句16F 08/14 07:52
monica04598: 話..跟"把人家判死刑就解決問題了嗎"有異曲同工之意
monica04598: 法官大人..判入監是不能解決問題啊.但你輕判..造成
monica04598: 的結果會更嚴重吧
TllDA: 法官又不是負責解決問題的 要解決問題找工程師阿20F 08/14 08:06
TllDA: 話說為什麼要賭客才有權益受損? 一般看球球迷沒有損失嗎?
TllDA: 每半年都繳錢看棒球的耶 還是法官在影射我們沒付錢偷接
eating: 問題你沒告他們  所以被無視了23F 08/14 08:25
krajicek: 可以維持一審判決,或是不得易科罰金啊24F 08/14 08:25
krajicek: 這都是法官可以裁量的,既然法官都認為他們有罪了
krajicek: 那在量刑上面是可以做到讓他們進去反省一下
mike0327: 5年以下輕罪表示至少可以判他5年阿27F 08/14 08:26
wfelix: 一審法律適用部份被打槍啊28F 08/14 08:27
wfelix: 5年以下是最多五年,那是至少五年
wfelix: 而且要判到最多,也要情節夠嚴重
wfelix: 法院若會評情感就判最高刑度,那法院可廢了直接公審就好
mike0327: 這不嚴重什麼才叫嚴重?32F 08/14 08:46
VVizZ: 殺人放火強姦搶劫比較嚴重33F 08/14 08:48
catalase: 看內文就算法條改了,以現行檢法的思維,還是輕判34F 08/14 09:00
together122: 有量刑基準這種東西。35F 08/14 09:00
VVizZ: 本來就還是輕判阿 詐欺違法賭客個人覺得應該免罰才對XD36F 08/14 09:01
WeAntiTVBS: 二審就有可能豬腳麵線了 你說呢37F 08/14 09:02
WeAntiTVBS: 重刑起訴→一審輕判→二審大逆轉 馬上豬腳麵線
catalase: 詐騙全國觀眾還叫不嚴重???明明可判五年39F 08/14 09:03
VVizZ: 全國觀眾並沒有因為詐術交付財物給假球員阿40F 08/14 09:04
catalase: 花錢進場看球的?買頻道看球的?沒有權益受損嗎?41F 08/14 09:06
VVizZ: 之前聯盟有告過 那次聯盟輸了42F 08/14 09:06
VVizZ: 基本上沒有什麼權益受損的問題 不然比賽打的難看雖非假球
VVizZ: 也應該要退票才對阿
krajicek: 也不用判到五年,其實只要不准他們易科罰金進去關45F 08/14 09:07
krajicek: 社會上的怒氣就會小一點了
VVizZ: 那更不可能 第一監獄很滿不需要收輕犯只為關個爽47F 08/14 09:08
krajicek: 判刑六個月的,好歹進去關個三個月再假釋48F 08/14 09:08
VVizZ: 第二關半年對社會也沒什麼幫助 因為他們離開職棒再犯機率太49F 08/14 09:09
catalase: 廣大球迷權益受損跟球打的難看沒有關係50F 08/14 09:09
VVizZ: 低了  法院沒有必要為了棒球做差別待遇51F 08/14 09:09
VVizZ: 球迷比球團更沒辦法主張什麼權益 球團起馬還能舉證票房收入
VVizZ: 大幅減少  球迷說穿了 只有心情的問題 法律不保障你的心情
catalase: 犯五年以下可以易刑,受2年以下宣告可以緩刑54F 08/14 09:12
deann: 我個人也是覺得詐欺賭客根本就是要判無罪 賭客被騙剛好而已55F 08/14 09:13
catalase: 關進去還可以假釋,我是不知道判4~6個月是在幹嘛56F 08/14 09:13
deann: 我覺得一般人都從被判刑度來看,而沒從法院判決理由來看57F 08/14 09:14
catalase: 感覺當成一般個人詐欺初犯,無言啊58F 08/14 09:14
VVizZ: 球員是一般個人詐欺初犯阿 有問題嗎59F 08/14 09:15
rocker1234: 可是不能易科罰金應該也可以做吧60F 08/14 09:16
VVizZ: 就法院認為沒必要阿 為什麼要呢61F 08/14 09:16
catalase: 哪裡一般?透過電視打假球很嚴重好嗎?62F 08/14 09:17
rocker1234: 還是法律有規定什麼情況才不准易科罰金我不清楚63F 08/14 09:17
VVizZ: 如果在別的案子像黃世銘關說案 洪仲丘案那些判半年的不得64F 08/14 09:17
VVizZ: 易科我還覺得有點道理
krajicek: 能不能易科罰金其實有點看法院心情,之前也有判決看過66F 08/14 09:19
krajicek: 很小的糾紛,因為被告態度不佳,法官就不給易科罰金
krajicek: 或是可以緩刑的但不給緩刑宣告
catalase: 奇怪?你不是說殺人很嚴重,洪案怎判半年?69F 08/14 09:20
rocker1234: 所以在法律精神,如果能罰錢就罰錢處理掉,是這樣嗎?70F 08/14 09:20
krajicek: 而且我記得以前連續犯條文是可以加重其刑的,但是還是71F 08/14 09:21
VVizZ: 因為洪案最後是過失致死阿 你覺得咧72F 08/14 09:21
krajicek: 只給六個月徒刑,可見得法官心證真的認為罪很輕,加重後73F 08/14 09:21
krajicek: 還是只給到六個月.........
waiting0801: 其實就是台灣刑責太輕 就算修法了呵呵一樣不看好75F 08/14 09:21
VVizZ: 不太清楚法院是否有就一審事證重行調查 還是只是解決法律適76F 08/14 09:22
VVizZ: 用問題 因為打球贓款都是給現金其實金流很難抓沒直接證據
book8685: 打球贓款都是給現金其實金流很難抓沒直接證據+178F 08/14 09:24
catalase: 給現金哪裡難抓?014、消防局的還不是抓的到79F 08/14 09:25
auditor: 台灣法官不意外 推動陪審團制度吧!!! 台法已經喪失公信了80F 08/14 09:26
catalase: 現在那個犯罪會傻到匯款啊81F 08/14 09:26
VVizZ: 呃 打假球的贓款很多都買車買房買小姐用掉了 不太會放在辦82F 08/14 09:27
VVizZ: 公室捨不得用
encorej77107: 法官都判完了...84F 08/14 09:28
lingjj: 臺灣被一群不在乎判決對社會影響力的法匠荼毒很久了。85F 08/14 09:28
VVizZ: 而且球員又不用申報財產XD86F 08/14 09:29
VVizZ: 像李濠任窮的要死又沒簽約金突然買了個房子誰都會覺得怪
VVizZ: 但你沒有抓到組頭交付的話你也拿他沒辦法
feafow5221: 看推文以後廢除法律改成全民公審好了zzz89F 08/14 09:34
gx9900824: 司法應符合人民期待 現在又轉彎了?90F 08/14 09:39
VVizZ: 人民期待好像不怎麼強烈91F 08/14 09:40
lingjj: 檢調大多用監聽掌握情況 但前陣子又修法大幅限制監聽 臺灣92F 08/14 09:41
lingjj: 對壞人保護周到的程度令其他國家的罪犯很羨慕啊!
feafow5221: 限制監聽可以連結到對壞人保護周到。刑事訴訟法都要哭94F 08/14 09:44
feafow5221: 了
VVizZ: 那沒有一定標準 看人民要犧牲自由到什麼程度來保障治安XD96F 08/14 09:46
lingjj: 法匠們知道實務上限制監聽已影響辦案的狀況嗎?97F 08/14 09:49
feafow5221: 樓上知道過往監聽票申請叫做看找哪個法官申請=必過嘛98F 08/14 09:50
feafow5221: 如果這是你想要的社會 歡迎來到大監聽時代
VVizZ: 說真的如果檢警辦案技巧只剩監聽的話那蠻可悲的100F 08/14 09:55
lingjj: 我贊成監聽票由法官把關 某人是愛腦補還是國文程度太爛?101F 08/14 09:56
Ryaniii: 監聽就是最直接有效的證據啊102F 08/14 09:57
feafow5221: 拜託 先提出限制監聽的人是誰阿 去查一下修法前是怎麼103F 08/14 09:59
feafow5221: 運作的和修法後的改革在來說談是不是保障壞人好嘛
feafow5221: 說不在乎判決對社會影響力的法匠是你 可以去google詐
feafow5221: 欺罪的構成要件好嘛 不然我被空謝惡搞球隊欺騙感情告
dailylily: 總是有人覺得犯罪就應該判到死 不用論情節阿...107F 08/14 10:03
feafow5221: 他詐欺你覺得會成罪 這次案件就只能適用詐欺罪阿 被害108F 08/14 10:04
feafow5221: 者人數檢察官就只說出這麼多人阿 最後怪法官只能這樣
feafow5221: "輕判" 難怪台灣的法治普及教育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
lingjj: http://tinyurl.com/p5b2g69111F 08/14 10:16
檢警調聯手翻案 通保法恐放寬監聽 | 國內 | 新聞 | 風傳媒
[圖]
為避免違法濫權監聽,立法院今年1月14日才通過《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的修正,但法務部、刑事警察局和調查局認為修法後窒礙難行,痛批立院修法「太過頭」,積極醞釀翻案再修法,希望保留更多監聽的權力,並放寬調取... ...

 
TBBT: 法匠?如果覺得這種判決是法匠不妨努力的去考個司法官,看112F 08/14 10:18
lingjj: http://tinyurl.com/mma4gwx113F 08/14 10:18
法部︰檢警監聽受限 不利被害者 - 政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圖]
對於立法院院會三讀通過的通保法修正案內容,法務部昨晚高分貝批評本案修法太倉促,修正案的部分內容,檢察機關執行困難,不但損害當事人權益,也嚴重衝擊社會治安,形同讓檢方「打擊犯罪的手被束縛」,希望儘速再修法。特偵組表示「暫無回應」,調查局表示會「依法辦理」;刑事局則說,已努力充分表達過意見,如今立法院定案後,僅能「尊重」,不予評論。 ...

 
TBBT: 到了那位置你怎麼判?再說法官是法匠吧。114F 08/14 10:18
VVizZ: 其實我覺得連詐欺都很牽強XD115F 08/14 10:20
feafow5221: TO:某L 開始查資料是好事 總比空口說白話好 不過你除116F 08/14 10:35
feafow5221: 了查新聞以外 拜託你去google新舊法可以聲請通訊監察
feafow5221: 的罪名 在來質疑說會造成辦案困難好嘛。 過往的聲請方
feafow5221: 式最有名的叫做選法官聲請 都會google新聞了 可以查一
feafow5221: 個叫周占春的法官是怎樣給通訊監察書的。 拜託 如果連
yangch: 傷害球迷幼小的心靈應該一律死刑121F 08/14 10:39
feafow5221: 三年以下的罪都要聲請通訊監察 檢警機關的辦案能力也122F 08/14 10:40
feafow5221: 低落了吧
v32767: 球迷情感受傷唯一死刑啊  球迷好棒好偉大耶124F 08/14 11:06
p50042220: 期待司法解決假球問題?笑了 司法根本沒這麼萬能好嗎125F 08/14 11:16
p50042220: 最近看假球判決的反應 台灣社會還真的欠缺法治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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