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示廣告
隱藏 ✕
※ 本文為 adst513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3-08-21 16:42:16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chenglap (無想流流星拳)
標題 Re: [問卦] PTT是人治還是法治阿?
時間 Wed Aug 21 09:33:03 2013


※ 引述《caba5566 (↗疝气a卡巴↙)》之銘言:
: 如題
: 雖然有板規 但實際執行上要看版主
: 板規也不知道怎麼來的 想申訴也是找版主
: 等於說版主主宰了行政權 立法權 和司法權
: 到底PTT是人治還是法治阿?
: 有相關的八卦嗎?

法治, 即是法律具有最高的原則.
對於 ptt 來說, 是單純無法實現, 所以這個站一定是人治的.

三權要分立, 最基礎就是要先有三個不同的個體, 而且他們必須
能夠足以負擔整個系統的人力需求. ptt 和政府的分別, 以及先
天的問題, 在於他不收稅, 所有人員都不是有給職.


不是有給職, 代表這些都是義務人力, 義務人力不能以合約要求
他們供獻足夠的人力, 熱心時多做一點, 沒興趣時甚至不上站.
別說到三權, 僅連執法的人力也是時有時無.


如果說「做就要負責, 不爽不要做」怎樣? 那就變成大部份使用
者的選擇, 就是不做, 你用辭退版主作為防止版主不作為的方式
, 基本上是非常無效的, 因為辭退了往往就不會有填上的人力,
有填上的人力也不見得會做事.


不論法治還是人治, 只要人力不足, 那直接就連法治人治都不是
, 而是法律因為完全不執行, 變成空白狀態, 沒有版主或者版主
消失不管事的地方不少, 所以 ptt 更多的地方是「法律真空」.

人治和法治之外, 還有一個狀態叫「無法」, ptt 最常見的是在
人治與無法之間搖擺, 法治其實不太現實. 無法狀態也不是沒有
秩序, 但那秩序是更原始的, 就是弱肉強食, 比較嗆, 比較大聲
, 底子較硬, 朋友較多的人, 就是真正的統治者.


而有人力的地方, 最多也只能勉強維持, 執法立法司法行政都集
一身的版主, 而歷史上和這最接近的, 就是封建時代的「騎士」
和「領主」, 領主被判了一塊封地, 就在上面執行所有的權力.
也自己負擔在上面的一切責任.


領主就是人治, 也不能不人治, 因為他的人力就只有他一個. 而
有法治就一定會有爭議.

一個人能實行法治嗎? 基本上不太可能, 現實的法治, 當有爭議
時需要開法庭去審議, 有法官, 有律師, 有很多相關人力, 而且
都不便宜, 更需要長期的審訊, 可見法律本身是怎樣高成本的事
情.


而版主只有一個人, 假設他要執行法治, 有爭議, 自然需要審訊
, 如果他還有能力舉辦審訊, 當他在審訊時, 執法的能力就會真
空. 結果會有更多問題會乘虛而入, 而會因為「不能執法」而使
治安和法律威信崩潰. 也就是說, 無論版主怎做, 想要形成法治
, 都是客觀的人力問題, 怎樣都不可能成功的. 如果有多個版主
會不會好一點? 不會, 反而更易變成多頭馬車.


而版主的產生是單純的委任制, 站長的產生方式則似乎對大部份
人來說沒有固定的準則. 就算要三權分立, 也不見得能服眾.

版主比較像中世紀的領主, 美國西部拓荒時期的警長, 就是「一
人全包制」的政治, 這些是必然的人治, 因為他都是源自人力的
不足.


行政資源低落應是無解的問題.

--

    我還是開了自己的 BLOG 了... 大家想看些甚麼內容呢?
    http://www.chenglap.com

    戰略遊戲版 SLG
    (C)lass > 8 戰略高手 > 11 GameTopics > 28 SLG

--
※ 編輯: chenglap        來自: 61.18.51.146         (08/21 09:34)
diefishfish:我是史上最公正的版主1F 08/21 09:33
vividcat46:這推文蠻有梗的 推推文和這篇2F 08/21 09:35
music120:看你ID就覺得是來亂的 當初怎麼選上的阿3F 08/21 09:35
kahuna873:死魚發雞排喔4F 08/21 09:36
david75610:推C大5F 08/21 09:39
rescueme:死魚不發雞排死全家6F 08/21 09:39
nsr150xx:死魚發雞排喔 樓上有怨念 怒吃十塊7F 08/21 09:50
Swashbuckler:已經不知道該從哪裡吐槽死魚了......8F 08/21 09:59

--
※ 看板: adst513 文章推薦值: 0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748 
分享網址: 複製 已複製
1樓 時間: 2015-07-08 09:41:13 (台灣)
板主好萌
  07-08 09:41 TW
死魚講花跟馬英九一樣
r)回覆 e)編輯 d)刪除 M)收藏 ^x)轉錄 同主題: =)首篇 [)上篇 ])下篇
看板名稱: 確定(Enter) 取消(Esc) 搜尋(Space)
查詢帳號: 確定(Enter) 取消(Esc) 搜尋(Space)
搜尋: m)m文 b)進板 c)未分類 a)作者 /)標題 q)取消?[q]

搜尋 送出(Enter) 取消(Esc)

回覆文章至: f)看板 m)作者信箱 b)兩者皆是 q)取消?[f]
要引用原文嗎? y)引用原文 n)不引用 a)全部回覆 r)複製原文 q)取消?[y]
轉錄本文章於看板: 1)使用連結 2)使用複製 q)取消 ?[1]
轉寄至站內信箱於使用者: 確定(Enter) 取消(Esc)
轉寄至站內信箱於使用者: 確定(Enter) 取消(Esc)
修改文章標題為: 確定(Enter) 取消(Esc)
修改文章標題為: 確定(Enter) 取消(Esc) 全部(a)

確定要刪除這篇文章?(可按大U救回) 確定(Enter) 取消(Esc)

刪除理由:

確定(Enter) 取消(Esc)
加到這個分類: 確定(Enter) 下一層(→) 回上層(←) 取消(Esc)
你覺得這篇文章: 1)真讚 2)真瞎 q)取消?[1] (再選一次即可收回)
你覺得這篇文章: 1)值得推薦 2)表示反對 3)單純註解 q)取消?[3]
guest
預覽(Enter) 取消(Esc)
上傳圖片
按ctrl+Enter可輸入下一行。
guest
確定要送出? 確定(Enter) 取消(Esc) 繼續(e)
搜尋: 送出(Enter) 取消(Esc)

▏▎▍▌▋▊▉ 請按任意鍵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