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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aynmeow.bbs.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5-03-18 01:50:14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aynmeow (艾貓喵喵)
標題 [新聞] 首件女同志收養童 駁回
時間 Fri Mar 13 07:20:44 2015


1.媒體來源:蘋果日報


首件女同志收養童 駁回


【吳珮如╱台北報導】同性伴侶周書綺、王淑儀相戀十六年,周女二○一一年間遠赴加拿
大做試管嬰兒,生下一對龍鳳胎後,王女回台向法院請求收養孩子,創下全台首件女同志
提告收養伴侶小孩案例。但士林地院認為,若准收養,恐造成小孩承受負面壓力,裁定駁
回。


「社會尚無共識」
三十五歲的王女昨感慨表示:「非常遺憾」,認為社工訪視報告評估她適合與周女共同監
護兒子,法官卻用如此保守的理由駁回,她已提起抗告。
王女不滿,和周女齊力扶養小孩,卻在法律上如同「家中的局外人」,在去年提告請求收
養,但法院裁定指出,兩女並非《民法》規定、一男一女的「夫妻」,不符合收養規定,
且台灣社會對多元成家方案尚無共識,若准收養,將對小孩身心發展造成負面影響,不符
小孩最佳利益。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goo.gl/9J60Ju
首件女同志收養童 駁回 | 蘋果日報
[圖]
【吳珮如╱台北報導】同性伴侶周書綺、王淑儀相戀十六年,周女二○一一年間遠赴加拿大做試管嬰兒,生下一對龍鳳胎後,王女回台向法院請求收養孩子,創下全台首件女同志提告收養伴侶小孩案例。但士林地院認為,若准收養,恐造成小孩承受負面壓力,裁定駁回。 ...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6434155/applesearch/首件女同志收養童駁回
首件女同志收養童 駁回 | 蘋果日報
[圖]
【吳珮如╱台北報導】同性伴侶周書綺、王淑儀相戀十六年,周女二○一一年間遠赴加拿大做試管嬰兒,生下一對龍鳳胎後,王女回台向法院請求收養孩子,創下全台首件女同志提告收養伴侶小孩案例。但士林地院認為,若准收養,恐造成小孩承受負面壓力,裁定駁回。 ...

 




5.備註:

八尬冏(O)
精神遺傳疾病(O)
單親未婚(O)
各種前科(O)
同性(X)





--

 驟雨初歇村似畫 濛濛夕霧滿秋山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118.1.57
※ 文章代碼(AID): #1L0XzGui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26202448.A.E2C.html
※ 編輯: aynmeow (122.118.1.57), 03/13/2015 07:21:43
lithaimo: 備註XDDDD1F 03/13 07:21
orfan: 鬼島法官還沒這麼進化2F 03/13 07:23
silverair: 爽3F 03/13 07:23
MADAOMOKE: 不愧恐龍法官 還停留在太古時期4F 03/13 07:24
andy20419: what do u care parents?5F 03/13 07:26
captainmm: 推備註6F 03/13 07:26
Tiget56: 0.07F 03/13 07:27
dehua: 白痴什麼,法官是說不符合民法規定‘’夫妻‘’,而不是同8F 03/13 07:29
coliform: 我支持多元成家,但民智未開,小孩還是不適合被收養的。9F 03/13 07:29
dehua: 性戀不能收養,自己要在那邊曲解意思10F 03/13 07:29
ianencored: 正確判決11F 03/13 07:30
KiKen: 依法判決而已,上訴也沒用,不如要求修法12F 03/13 07:34
keyout: 那單親貧窮外配的家庭也不配生養小孩了13F 03/13 07:35
KiKen: 不是上訴,抗告14F 03/13 07:35
ljxc: 支持法官  同志不爽請先修法15F 03/13 07:36
yang421: 不是去加拿大結婚了那就去加拿大認養呀~沒事回台灣亂做啥16F 03/13 07:37
yang421: 你會去回教國家叫回教徒做豬肉漢堡給你吃因為你有人權嗎?
shyuwu: 肏你妹的爛法官18F 03/13 07:39
linkcat: 不能以夫妻名義收養,那以個人名義收養呢19F 03/13 07:42
inbongos5566: 原來社會共識這種充滿政治語言的用詞也會出現在法庭20F 03/13 07:45
pointa: 收養後與原家斷了關係21F 03/13 07:46
NCKUMAXWELL: 支持法官!!!幹的好22F 03/13 07:47
Reichelle: 所以咧 現在小孩子要怎麼辦?家釜要帶走嗎?沒良心23F 03/13 07:49
Ulster: 單獨收養看看吧?共同現在難準24F 03/13 07:51
CHU094080: 不用解釋了25F 03/13 07:53
gn02997179: ㄎㄎ26F 03/13 07:56
ronray7799: 不符合民法規定 沒話說27F 03/13 08:00
onstar: 裁定很正確!28F 03/13 08:00
ronray7799: 要完成多元成家才可以走到這一步29F 03/13 08:00
CcYotsom: 整確30F 03/13 08:00
onstar: 未成年人最佳利益!31F 03/13 08:01
pokemonmen: 恐不恐龍我不知道   但是沒修法就是沒辦法過吧32F 03/13 08:02
LAPDSWAT456: 支持法官!33F 03/13 08:02
taotzu: 正確34F 03/13 08:04
RandyMarsh: 推法官,有道德良知35F 03/13 08:04
whitefang10: 爽!!!!36F 03/13 08:06
kkkkkk: 扯什麼道德良知  幹小孩就他生的卻不能養 難道給臭宅養?37F 03/13 08:08
dreamyello: 小孩從小被笑沒有爸爸笑到大38F 03/13 08:09
dannykyo: 被笑又怎樣?重點到底是家長的性別還是教育?39F 03/13 08:11
vesia: 被笑沒爸爸?單親家庭也沒爸爸沒媽媽,那還能不能養小孩40F 03/13 08:11
realmd: 在加拿大生的,何不就待在加拿大收養41F 03/13 08:12
ljxc: 被笑爸爸是女的42F 03/13 08:12
lesbianmac: 又在亂噓 還恐龍法官 明明就法條說不行 依法判決也恐43F 03/13 08:13
ultraccs: 重點是在法條吧 跟法官無關44F 03/13 08:13
lesbianmac: 龍45F 03/13 08:13
oberon48: 恐龍法官46F 03/13 08:13
sasa520: 鬼島法官沒空進修新聞47F 03/13 08:13
qwe84518: 備註正解48F 03/13 08:13
imaclone: 有名星在電視上說單親未婚也不ok49F 03/13 08:15
v52186: 可以單獨收養...50F 03/13 08:15
ericugly: 法官哪裡錯了?撇開他們不是夫妻這點,一般同居人也不能51F 03/13 08:17
ericugly: 不能這樣就收養啊
scores: 兩個肥宅 收養一堆蘿莉的夢碎了53F 03/13 08:17
kis28519: 二個爸爸?二個媽媽?54F 03/13 08:18
octopus4406: 修法條ㄅ55F 03/13 08:18
ericugly: 何況周女本來就是小孩的母親了,又不是非小孩的母親56F 03/13 08:18
ljxc: 周本來就是媽媽  哪有親生母親收養自己小孩的道理57F 03/13 08:19
HAO7504: 還沒覺醒58F 03/13 08:19
tsaibing: 本案聲請收養的是王女好嗎?59F 03/13 08:20
Ulster: 抱歉我有說錯,麻煩大家別誤會(跪60F 03/13 08:21
grandwar: 幹你娘 自己的小孩還不能養 奇葩鬼島61F 03/13 08:21
RandyMarsh: 自己生的可以養,不是生小孩的那個也吵著要當媽媽62F 03/13 08:23
ljxc: 要當媽媽是可以單獨收養  可是她想當「爸爸」63F 03/13 08:24
ljxc: 這才是問題點
ivyclover:65F 03/13 08:32
ronray7799: 噓的人八成想認養小蘿莉然後...66F 03/13 08:37
sutra: 推法官67F 03/13 08:38
quester08: 鄉民素質op.文都沒看清楚68F 03/13 08:39
vendetta001: 正直和善良都回來啦~~~~69F 03/13 08:40
ko007x: 贊成! 同性戀無法生殖70F 03/13 08:45
yan1979: 推備註71F 03/13 08:46
keroro1215: 法官依法判決,並沒有錯。我國法治教育有待加強72F 03/13 08:52
sluttervagen: 白吃,判給他就是違法判決了73F 03/13 09:01
kyouya: 恐同的人和9.2差在哪?都這麼自私74F 03/13 09:04
frank111: 去加拿大做試管就已經鑽法律漏洞了,回台灣還要挑戰法律75F 03/13 09:05
frank111: 這對妻妻根本沒有法治的概念,連基本遊戲規則都不能遵守
frank111: 這樣教出來的小孩是不是也無法守法?
blueisgood: 加油78F 03/13 09:09
diracsea: 恐同跟9.2有驚人的高相關性79F 03/13 09:11
aizawafff: 周女是生母啊80F 03/13 09:13
Tassatul: 住孤兒院比較符合小孩的最佳利益?81F 03/13 09:15
roger51306: 備註正確82F 03/13 09:15
PlayPtt: 除夫妻共同收養外,一人不得同時為二人之養子女。83F 03/13 09:16
chaselove610: 阿就依法判決阿84F 03/13 09:16
devin0329: 阿就幹你娘啦85F 03/13 09:22
williamsc: 台灣就真的對同性戀還沒有共識啊 這樣也能算恐龍?86F 03/13 09:23
chinhan1216: 爽87F 03/13 09:25
kokonoe: 法律跟不上時代88F 03/13 09:27
RandyMarsh: 時代不是讓少數人呼風喚雨為所欲為89F 03/13 09:29
YCL13: 躺在立法院的法都還沒有過,結果怪法官保守?如果法官可以90F 03/13 09:30
KYLAT: 就推新法啊……修什麼法,記得沒錯的話,加拿大也是另立新91F 03/13 09:30
YCL13: 自由判,那正好可以廢掉立法院了。92F 03/13 09:31
KYLAT: 法93F 03/13 09:31
legend41269: 生不出來還要殘害孤兒94F 03/13 09:33
saint01: 共識是啥小 可以吃嗎?95F 03/13 09:36
Nicemaker: 民法有說一男一女歐?不是解釋函而已嗎?96F 03/13 09:45
Nicemaker: 說生不出來的要不要看清楚啊...
smpian: 最佳利益是三小,無愛的家庭與有愛的家庭哪個好?98F 03/13 09:50
StarChou: 合乎規定還被駁回再來崩潰好嗎 某些玻璃心碎太快了吧99F 03/13 09:52
hot4321: 唉100F 03/13 09:55
pkpkok: 一堆人內文沒看就亂噴,妙哉101F 03/13 09:57
galium: 合法判決=/=某樓道德良知102F 03/13 09:59
galium: 因為不合法所下的判決,扯道德也太搞笑
alego: 備註優104F 03/13 10:04
xolucifer: 備註正確105F 03/13 10:09
Leon0810: 備註無誤106F 03/13 10:11
soulllful: 法官躺著也中槍,每個人罵恐龍,你也跟著罵,有腦嗎?107F 03/13 10:23
bseiqwkbk: 依法論法108F 03/13 10:28
BMHSEA: 法律真他媽智障鬼法XD  護家盟高潮了啦109F 03/13 10:29
dinayogi11: 道德沙小,唱啥高調110F 03/13 10:30
howlongbeen: 法官英明111F 03/13 10:32
m4tl6: 法官正確112F 03/13 10:39
iso90024: 備註誤導,底下一堆人跟著吵113F 03/13 10:41
Hsan: 噓媒體又在斷章取義不懂法律亂講話 現行民法就規定男女制114F 03/13 10:55
torukumato: 都什麼時代了 最重要的是小孩的意願115F 03/13 11:06
okayyyyyy: 推 好爽116F 03/13 11:20
pradalove: 正確,社會問題還沒解決117F 03/13 11:21
goodtodrink: 法官睿智118F 03/13 11:25
loki1789: :(119F 03/13 11:38
rabbitgrass: 法律沒改法官也只能照著判 明明就是牽一髮動全身記者120F 03/13 11:39
rabbitgrass: 引導得好像都法官的錯
iso90024: 小孩的意願?我隨便拿個東西誘惑一下,小孩一定說好的好122F 03/13 11:46
iso90024: 嘛!這麼小懂什麼!
iso90024: 進宮當太監有雞腿吃喔!
onlyhuman: 推法官125F 03/13 12:05
dodoorca: ?   還真有人信喔...126F 03/13 12:11
wangjoker: 支持127F 03/13 12:12
yeldnats: 現在的法律就是這麼智帳 沒辦法128F 03/13 12:17
unadix: 只能有一個媽媽 所以才用夫妻收養名義吧129F 03/13 12:23
flyboring: 我認為可以收養,但同時認同法官因為法律不健全130F 03/13 12:28
flyboring: 希望台灣能早日成為能同志婚的國家
r78213: 有問過成熟孩童意見? 想養就養 你他媽當流浪狗領養喔?132F 03/13 12:30
zxhzshsrm: 移民就好了啊133F 03/13 12:30
r78213: 只為了滿足自己"一個完整家庭"的心態,不用在乎別人想法?134F 03/13 12:31
SHIU0315: 唉…………135F 03/13 12:40
sotuki19: 崩潰的先去看法條好嗎?136F 03/13 12:50
KobeSickDog: 爽阿137F 03/13 12:56
boogieman: 小孩承受的壓力可不止這一種 什麼爛理由138F 03/13 12:59
boogieman: 看清楚人家去做試管嬰兒好嗎?
bill09232002: 沒有一個小孩是可以自由選擇出身的吧!?140F 03/13 13:36
bill09232002: 只能說法律跟不上時代 這法律以現在來看 惡法無誤
deek921: 噓樓上一堆崩潰人142F 03/13 13:40
akay08: 北七法律143F 03/13 13:46
haviccy: 法官英明144F 03/13 13:52
tcman02: 所以法官認為當孤兒比較好?145F 03/13 13:55
yameide: 單親就會被取笑更何況是同性,除非是兩個爸爸是鍋胎銘身146F 03/13 14:04
sanelien: 趕快離開鬼島吧(嘆氣)147F 03/13 14:08
HOLDONY: 小孩被笑?是被你們這群廢宅笑吧?148F 03/13 14:12
HOLDONY: 還是你們這群廢宅教出來的廢材笑?
goldsmith: 這個法官讚150F 03/13 14:25
dumbo426: 社會尚無共識這個正確啊151F 03/13 14:34
jay0215: 推法官 明智判決152F 03/13 14:36
joeyben: 備註 XD153F 03/13 14:44
qqqmmm: 合法判決 謝謝指教154F 03/13 14:51
asdfg567: 法律很白吃 就算法律不過 他們還是事實上生活在一起155F 03/13 14:53
modn: 目前的社會氣氛根本不適合這種家庭的小孩子..一定會受歧視156F 03/13 14:56
modn: 長大很容易有人格扭曲的情形..等社會有一定的共識再談吧
lydia227: 的確,社會尚無共識,小孩以後會很辛苦…158F 03/13 15:07
ponystail: 爽159F 03/13 15:14
mudee: 法官依法判決 恐龍什麼?160F 03/13 15:42
loa123: 所以說八卦版一群智障啊 之前還有同志小孩在寄養家庭被家161F 03/13 15:46
loa123: 暴的
Dreamkids: 什麼叫做孩子承受負面壓力 這社會真好笑163F 03/13 16:07
Dreamkids: 不處理歧視問題 然後一直說找共識 這社會可以在噁心一
Dreamkids: 點
Dreamkids: 難道孩子就可以選擇在不在異性戀家庭嗎 一堆神邏輯
sr820328: 還沒修法一堆人在激動什麼167F 03/13 16:18
ilie0208: 爛法官168F 03/13 16:30
lili300: 白痴法律169F 03/13 16:36
RockX: 窮人也不要在台灣生了   會被部分有錢人歧視 造成壓力170F 03/13 16:40
modn: 處理歧視這麼簡單喔 社會氛圍根本不友善也沒共識 這要時間的171F 03/13 17:07
WrongHole:172F 03/13 18:05
BearCastle:173F 03/13 18:06
ChenXiang: 法官怎能審判不能修法174F 03/13 18:25
ChenXiang: 只能
ringtweety: 異性雙親領養充滿著愛 同性雙親領養只為了滿足私心?176F 03/13 20:00
r78213: 一群腦B還在幻想大同世界喔? 要解決岐視問題? 笑死wwwww177F 03/13 23:00
r78213: 你要不要去找郭台銘跟他說,我好窮但我想跟你過一樣生活。
r78213: 這個世界,生來就是有強弱、高低、岐視,幻想屁孩洗洗睡吧
remprogress: 加油180F 03/14 01:32
roger00: 扯181F 03/14 01:39
shawncarter: 白癡法院182F 03/14 04:35
nsaids: 「不能沒有你」183F 03/14 09:23
nsaids: 還有__講同性戀不能生殖 啊謀那小孩哪來的?蠢死了
giabu: 照這邊準窮人也不該生小孩  窮人承受的負面壓力挺多的耶185F 03/14 12:22
qctm: 照這標準板上肥宅都不能領養小孩了,啊我忘了肥宅們連女友186F 03/14 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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