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23-08-16 18:29:30
看板 basketballTW
作者 標題 [討論] 關於簽約 & 買斷
時間 Wed Aug 16 14:17:46 2023
看到很多人說林秉聖這類的操作付了違約金就沒事了,其實蠻不認同的。
林秉聖簽約後反悔所以付違約金 跟 以往交易市場的買斷完全不同好嗎
請先搞清楚
「買斷是球團與球團之間的協議」
所以…
!!簽約後想轉隊,只能透過交易!!
1.簽約
可以說是球員在市場上,唯一且擁有最大的權力,當你簽約給球團,代表球團擁有所有操
作你的空間,包含交易等等。
如果簽約還反悔,在自由市場真的是笑話。
2.轉會交易
簽約後最大的操作空間就是交易(球團的權力),且如果是球員喊吹密,甚至是指定下家
,對於球團也是非常不健康的行為,所以為什麼Damian Lillard會被噴爆就是如此。
而且所有的交易都是以球隊需求為主,而不是你球員個人的意見,當然球團可以詢問你的
意見,但他們沒有義務照著你的意願操作。
台籃沒有轉會制度,所以再強調一次
!!簽約後想轉隊,只能透過交易!!
更:
台籃兩聯盟沒有同樣的交易機制遵循,所以更需要默契保護不能打破的界線,一旦打破界
線,往後的交易只會出現更多惡性競爭。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0.220.106 (臺灣)
※ 作者: v11nce1217 2023-08-16 14:17:46
※ 文章代碼(AID): #1at6eCQ5 (basketballTW)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asketballTW/M.1692166668.A.685.html
推 : 可是兩聯盟有相互交易機制?1F 08/16 14:18
推 : 那是同聯盟的狀況 不同聯盟狀況就不同2F 08/16 14:18
沒錯,所以如果存在這類的操作,完全可以直接歸類為惡性競爭,對於台籃初職業化環境完全是傷害,感謝提醒,忘記補充~
推 : 剩粉:不要道德綁架
※ 編輯: v11nce1217 (111.250.220.106 臺灣), 08/16/2023 14:21:2508/16 14:18
推 : 沒有的話,就又回歸民法了吧?反正我們就吃個爆米4F 08/16 14:19
→ : 花等後續,嘿嘿
→ : 花等後續,嘿嘿
推 : 不懂這種10年前啥都不是的咖 搞一堆花邊新聞幹啥6F 08/16 14:19
→ : 一堆球隊膨脹了一堆根本實力水平有夠差勁的球員出
→ : 來
→ : 一堆球隊膨脹了一堆根本實力水平有夠差勁的球員出
→ : 來
推 : 兩聯盟目前沒有相互交易的機制 但默契的方式就是9F 08/16 14:19
→ : 買斷合約然後再簽約
→ : 買斷合約然後再簽約
→ : 這種實力擺在SBL的初期 到底有誰要?12F 08/16 14:20
推 : 兩隊又不同聯盟是要交易什麼13F 08/16 14:20
推 : 坐等紅色出現14F 08/16 14:20
噓 : 阿就不同聯盟15F 08/16 14:20
→ : 商業價值持續下降中16F 08/16 14:20
推 : 現在簽名合約出來了,發球權就在獅這邊,如果要挖17F 08/16 14:20
→ : 角,就要談到一個獅同意的條件,不然就官司卡你
→ : 角,就要談到一個獅同意的條件,不然就官司卡你
推 : 這篇真的弱==19F 08/16 14:20
推 : 你講的都是同聯盟有規範的狀況下 不同聯盟誰管你 惡20F 08/16 14:20
→ : 性挖角有什麼可以管?
→ : 性挖角有什麼可以管?
推 : 不同聯盟規定不一樣阿22F 08/16 14:20
推 : 默契 解約再簽約23F 08/16 14:21
推 : 其實就工程師可以拒絕這樣,然後冷凍到合約結束如此
08/16 14:21
推 : 不同聯盟就走法律付違約金25F 08/16 14:21
推 : 獅自己都寫委任契約了,自己去看民法規定26F 08/16 14:21
→ : 不同聯盟交易啥 笑死27F 08/16 14:22
不同聯盟,如果出現這種簽約反悔跳槽打破常規,看以後台籃還要怎麼搞,以補充在文章最後。
→ : 最後沒走 如果大聖不打就不付錢 可以這樣吧? 認真問28F 08/16 14:22
※ 編輯: v11nce1217 (111.250.220.106 臺灣), 08/16/2023 14:23:30推 : 可是兩聯盟沒有交易機制29F 08/16 14:22
→ : 不同聯盟拿同聯盟的玩法來舉例也太怪30F 08/16 14:22
→ : 最後也能打球31F 08/16 14:22
推 : 直接官司卡你 再狠一點聲請暫時權利保護 不准你幫新32F 08/16 14:22
→ : 東家打球
→ : 東家打球
推 : 所以你承認P是協會制囉?34F 08/16 14:22
→ : 就已經說好幾次不同聯盟了35F 08/16 14:22
推 : 攻城獅要玩可以用假扣押,讓林秉聖在判決出來前,36F 08/16 14:23
→ : 不能去新球隊
→ : 不能去新球隊
→ : 搞懂程序再來發文啦38F 08/16 14:23
誰不知道是兩個聯盟?就是因為有兩個聯盟,所以這種操作長遠來看非常不健康,簽約了不是認命就是尋求交易,不要跟我說兩個不同聯盟不能交易啦,前面幾季多少次球員季中
跑到隔壁的,在沒有規範之前,本來就不能隨便破壞不能被打破的界線
→ : 所以我欣賞 帕森斯跟西門 拿錢然後辦事39F 08/16 14:23
→ : 等等有大大會發文科普委任契約嗎
※ 編輯: v11nce1217 (111.250.220.106 臺灣), 08/16/2023 14:27:1208/16 14:23
噓 : 還是要噓你拿小李來舉例41F 08/16 14:24
推 : 不同聯盟試用嗎?42F 08/16 14:24
推 : 雖然聲明是說委任但實際上是什麼契約是法官說的算43F 08/16 14:25
→ : T寶:T創立不是想惡意競爭,違約又怎樣44F 08/16 14:25
→ : 獅搶先官宣就是要提早告訴球員,簽了約不要想其它了45F 08/16 14:25
推 : 本來就是各球團間的默契 潛規則46F 08/16 14:25
→ : 此例一開 代表大挖角時代來臨了 抓穩
→ : 此例一開 代表大挖角時代來臨了 抓穩
→ : 是要默契什麼 會怕就簽約當下把違約金調高不就好了48F 08/16 14:26
沒錯,這件事之後有兩種走向,1.違約金超高 2.惡性競爭推 : 如果法院認為是委任關係,那大聖只要賠錢想走就能走49F 08/16 14:27
噓 : 噓惡性競爭 這叫市場機制 帶甚麼風向啊?50F 08/16 14:27
※ 編輯: v11nce1217 (111.250.220.106 臺灣), 08/16/2023 14:28:16→ : 兩個聯盟就像是市場上兩個商品,說穿了這兩個商品51F 08/16 14:27
→ : 不推你。 兩團皆有明文條例不能轉?52F 08/16 14:28
→ : 這樣別的球團要挖就會評估值不值啦53F 08/16 14:28
→ : 真被挖原球團也賺了一筆 不就可以拿來搶其他人
→ : 真被挖原球團也賺了一筆 不就可以拿來搶其他人
→ : 是要競爭的,在這種情況下你說要提默契...恩55F 08/16 14:28
→ : 都職業球團了 還搞三小默契 笑死人56F 08/16 14:28
?兩個聯盟就各自遵循不同規範,在沒有統一規範前不是默契是啥,沒有默契高機率就是相害
噓 : 這是不同聯盟 本來就想挖就挖57F 08/16 14:28
對啊 想挖就挖 另一邊賭爛挖回來 這樣搞來看五年後還有沒有職業聯盟可以看推 : 怎麼搞?把違約金調高 或者寫上放逃脫條款阿 合約有58F 08/16 14:28
→ : 洞就補上
→ : 防逃脫條款*
※ 編輯: v11nce1217 (111.250.220.106 臺灣), 08/16/2023 14:31:03→ : 洞就補上
→ : 防逃脫條款*
→ : 林秉聖硬回T1就算P+像早期的中華職棒搞叛將條款61F 08/16 14:29
→ : 只要他一直待在T1就沒用啦
→ : 只要他一直待在T1就沒用啦
推 : 以後想挖就挖,富邦中信有錢就一直挖,變成跟女籃63F 08/16 14:29
→ : 國泰一樣最棒了
完全同意,如果上面某些人想看台籃兩個聯盟繼續這樣搞我沒有意見,格局放大來看這件→ : 國泰一樣最棒了
事真的完全不能被接受。
噓 : 我現在正式宣佈:大挖人時代開始65F 08/16 14:30
噓 : 這哪叫惡性競爭要用詞也看一下詞意66F 08/16 14:30
推 : 所以合約內容是什麼?67F 08/16 14:30
推 : 這不叫惡性那什麼才叫XD68F 08/16 14:30
推 : Q有沒有家暴 法律判定/這一定是惡意搶人惡意簽約69F 08/16 14:31
→ : 會這樣毀約不就是惡性競爭下的產物70F 08/16 14:31
※ 編輯: v11nce1217 (111.250.220.106 臺灣), 08/16/2023 14:32:50→ : 對板上T寶來說當然不惡性71F 08/16 14:31
→ : S大 我覺得不用刻意分p跟T 今天如果是p這樣搞也一72F 08/16 14:33
→ : 樣 對於台籃的整併真的只會演成以前那樣
※ 編輯: v11nce1217 (111.250.220.106 臺灣), 08/16/2023 14:35:42→ : 樣 對於台籃的整併真的只會演成以前那樣
推 : T的存在就是惡性競爭啊,也不想一下創辦人是誰,現74F 08/16 14:37
→ : 在拿石頭砸自己腳啦
→ : 在拿石頭砸自己腳啦
→ : 最一開始啥都不跟人談的不就是P+76F 08/16 14:38
推 : P也沒接受過其他聯盟的善意 整天喊維護品牌 自己也77F 08/16 14:38
→ : 是惡性競爭製造者啦
H大、Z大你們的看法我也同意,當初有太多場外因素,但單論這件事的話是很直接的傷害→ : 是惡性競爭製造者啦
台籃的職業化
推 : 這幾年來最高傲的是哪邊大家都清楚吧 今天被挖也是79F 08/16 14:39
→ : 剛好而已
※ 編輯: v11nce1217 (111.250.220.106 臺灣), 08/16/2023 14:41:33→ : 剛好而已
推 : 為啥T寶每次都說 之前都是P怎樣 現在剛好而已81F 08/16 14:39
→ : 因為看到這齣真的很爽82F 08/16 14:40
推 : 以後不用管合約了大家挖來挖去就好,有人開第一槍83F 08/16 14:40
→ : ,也不用公布什麼誰合約到期變自由球員,反正有約
→ : 都可以違約
→ : ,也不用公布什麼誰合約到期變自由球員,反正有約
→ : 都可以違約
推 : 為什麼有人出來說什麼 就有人把他們歸類為T寶86F 08/16 14:40
噓 : 有錢就是大爺 這就是市場機制87F 08/16 14:40
→ : 違阿,挖的起,違約金幫付一付就行,市場機制就這88F 08/16 14:41
→ : 樣
對啊 市場機制是這樣 但如果一個環境分成兩個聯盟 在這樣搞 好奇你覺得對大環境來說→ : 樣
是友善的嗎
推 : 契約也有猶豫或審閱期吧?90F 08/16 14:41
※ 編輯: v11nce1217 (111.250.220.106 臺灣), 08/16/2023 14:43:02→ : 又不是每個球員都有價值讓人這樣做,真的不用危言91F 08/16 14:42
→ : 聳聽
這次事件的重點就是就算想轉隊 也不該用這個作法吧→ : 聳聽
※ 編輯: v11nce1217 (111.250.220.106 臺灣), 08/16/2023 14:44:18
推 : 攻城獅這三年養的一堆球員根本沒人想挖 只有T的大93F 08/16 14:43
→ : 聖才有挖的價值
→ : 聖才有挖的價值
→ : R大 是這樣沒錯 但用這種方法挖無疑是傷害吧95F 08/16 14:45
推 : 你把違約金調高或設定防逃條款阿 看誰挖得動96F 08/16 14:45
→ : 兩個聯盟注定會有競爭這很正常,有競爭的環境不一97F 08/16 14:45
→ : 家獨大對消費者又沒壞處,我為何要覺得不好?
→ : 家獨大對消費者又沒壞處,我為何要覺得不好?
推 : 反正大家板凳雞排奶茶準備好看腥風血雨,後門還有更99F 08/16 14:46
→ : 刺激的
→ : 刺激的
→ : 等以後如果有合併或者兩個聯盟覺得這是問題,這東101F 08/16 14:47
→ : 西自然會解決,現在就是這樣
U大是這樣沒錯啊 但發生這種事你覺得站在合併的角度是加速還是退化→ : 西自然會解決,現在就是這樣
※ 編輯: v11nce1217 (111.250.220.106 臺灣), 08/16/2023 14:48:58
推 : 現階段得益的是球員薪資水平,至於已經在喵喵的球員103F 08/16 14:48
→ : ,保重啊
→ : ,保重啊
→ : 不可能定死不讓人逃啦,球團真的怕就把代價弄高點105F 08/16 14:49
→ : 吧,球員還願意簽就行
→ : 吧,球員還願意簽就行
推 : 所以不可以違約金付一付跑去T嗎?為甚麼?就算兩個107F 08/16 14:51
→ : 聯盟不一樣,但違約就付錢,然後去新東家這樣不行?
我的看法是要這樣操作的話要球團對球團 畢竟已經簽約→ : 聯盟不一樣,但違約就付錢,然後去新東家這樣不行?
→ : 假設林秉聖回去打T1 聯盟P+能做的事是建立規則 日109F 08/16 14:52
→ : 後他加盟P+只能先去攻城獅 除非攻城獅放棄議約權 他
→ : 在P+才擁有自由球員的資格
→ : 後他加盟P+只能先去攻城獅 除非攻城獅放棄議約權 他
→ : 在P+才擁有自由球員的資格
→ : 有機率加速吧,玩不起的自然會退出,但大概率是無112F 08/16 14:52
→ : 事發生沒有那麼多球員好挖啦
了解,本來就是跟大家討論,聽聽不同角度的看法也不錯~感謝u大 但我個人覺得比較高→ : 事發生沒有那麼多球員好挖啦
的機率會倒退
※ 編輯: v11nce1217 (111.250.220.106 臺灣), 08/16/2023 14:54:10
→ : 如果違約金付了解除合約 哪還有議約權 想太多了吧 P114F 08/16 14:53
→ : LG倒是可以設定叛將條款 該球員永遠不得在PLG出賽
※ 編輯: v11nce1217 (111.250.220.106 臺灣), 08/16/2023 14:56:23→ : LG倒是可以設定叛將條款 該球員永遠不得在PLG出賽
推 : 以後合約跟廢紙沒兩樣,誰錢多球員想去就去,板上116F 08/16 14:56
→ : 還會很多人支持
→ : 還會很多人支持
推 : 目前看起來T球團真的很有力 玩到最後可能只剩P寶沒118F 08/16 14:56
→ : 球看 讚讚
T球團確實很有力 但就要看這種玩法玩出來的環境如何了→ : 球看 讚讚
→ : 合約就不是廢紙,所以還要付違約金?,你日常綁約120F 08/16 14:57
→ : 的東西要解約也要付錢阿,付了自然能走
※ 編輯: v11nce1217 (111.250.220.106 臺灣), 08/16/2023 14:59:37→ : 的東西要解約也要付錢阿,付了自然能走
→ : 你不合併就會有一堆問題呀,每個聯盟設立自己的制122F 08/16 14:58
→ : 度就好,叛逃啥都可以,說真的球團也要賺錢呀,球
→ : 員拿高薪也沒錯呀 管你這麼多幹嘛
→ : 所以你這篇根本不知所云,沒結論的東西一直要凹一
→ : 些出來 呵
蛤?哥 以合併為前提的話 關係這樣搞 誰要合併?我想台籃要職業化合併是勢在必行的→ : 度就好,叛逃啥都可以,說真的球團也要賺錢呀,球
→ : 員拿高薪也沒錯呀 管你這麼多幹嘛
→ : 所以你這篇根本不知所云,沒結論的東西一直要凹一
→ : 些出來 呵
吧?格局放那麼淺怎麼搞 有更好的做法 偏偏選擇違約
※ 編輯: v11nce1217 (111.250.220.106 臺灣), 08/16/2023 15:03:33
→ : 事實就是如果有違約金他自己付掉就好呀 你不認同能127F 08/16 15:00
→ : 幹嘛 笑死
→ : 幹嘛 笑死
→ : 二職籃不一定要合併 但相關的規則要先談好129F 08/16 15:03
→ : 日本職棒二聯盟平時也各自營運
→ : 日本職棒二聯盟平時也各自營運
→ : 談合併之前 重點是球團自己要先搞好啊 增加球隊實力131F 08/16 15:05
→ : 也是其中一環 至於有人說對形象有損 我只能說這是
→ : 見仁見智
→ : 也是其中一環 至於有人說對形象有損 我只能說這是
→ : 見仁見智
→ : 又不是發生這件事才再討論要不要合併,你先搞懂順134F 08/16 15:06
→ : 序好嗎==
我在說這件事影響的範圍你再跟我說順序XD→ : 序好嗎==
強
→ : 球員想多賺一點沒人可以指責 他這麼做也要付出代價136F 08/16 15:07
確實 只是做法有待商討※ 編輯: v11nce1217 (111.250.220.106 臺灣), 08/16/2023 15:09:29
→ : 把格局、整個台灣籃球的未來什麼的加注在他身上就137F 08/16 15:08
→ : 太多了
→ : 太多了
→ : 再來一直說啥格局淺,籃球員生涯有限 就是沒一個完139F 08/16 15:08
→ : 整機制下,有大約誰不拿? 以現在環境來說
→ : 我是在回作者不是樓上喔
所以前面是不是在討論做法 真的那麼想要簽他的球團多給點誠意跟原球團談 場面還會搞→ : 整機制下,有大約誰不拿? 以現在環境來說
→ : 我是在回作者不是樓上喔
成這樣嗎?
※ 編輯: v11nce1217 (111.250.220.106 臺灣), 08/16/2023 15:11:51
→ : @kbytchen 我知道142F 08/16 15:11
→ : 笑死 你文章一開始哪是在講範圍,你是在說不認同這143F 08/16 15:13
文盲?先講不認同這樣的做法 後面闡述論點 有什麼問題?現在是來討論還是來改作文的笑死
→ : 樣做法,然後大家跟你講不同聯盟後才再那邊更新,144F 08/16 15:13
→ : 重點也沒結論,上面J大講的直接當結論就好
→ : 重點也沒結論,上面J大講的直接當結論就好
→ : 關係好不好根本不重要,如果真的是個問題就算是競146F 08/16 15:13
→ : 爭對手也會商量出個結果,不用預設那麼多
→ : 爭對手也會商量出個結果,不用預設那麼多
推 : 若你身為球員你根本不會想那麼多 他能領幾百萬一年148F 08/16 15:16
→ : 的時間有多少 受個傷或什麼的就沒用了
→ : 的時間有多少 受個傷或什麼的就沒用了
→ : 現階段兩聯盟就沒想合併,競爭狀態下,機制就是這150F 08/16 15:16
→ : 樣,這也不影響哪天合作不合作
→ : 樣,這也不影響哪天合作不合作
→ : 我又不是林我怎知怎麼談?搞不好人家報價不想跟進呀152F 08/16 15:16
→ : 有大約又有人幫忙買斷有差嗎? 讓你酸民酸一下 我
→ : 錢拿更多 反正有能力拿 你酸民接不接受關我何事 他
→ : 是球員 他又不是要出來選理事長
賺錢誰不想 一直跳針合理化他的行為真的不懂 職業聯盟欸 違約跳槽就讓球團去解決 既→ : 有大約又有人幫忙買斷有差嗎? 讓你酸民酸一下 我
→ : 錢拿更多 反正有能力拿 你酸民接不接受關我何事 他
→ : 是球員 他又不是要出來選理事長
然本夠 球團去解決不用怕罵聲還可以創造合理的交易 簽約後要這樣搞等於破壞勞資平衡
下午腦子不好使去睡個午覺再上來吧:)
推 : 違約金付一付你奈他何?下家就找好了更何況還不同聯156F 08/16 15:18
→ : 盟連封殺都做不到,你也只能嘴他名聲差
→ : 盟連封殺都做不到,你也只能嘴他名聲差
→ : 上面這幾位頭腦都比你清醒158F 08/16 15:19
推 : 台籃不跟你這樣玩159F 08/16 15:27
對啊這就是好笑的地方 不過台籃不這樣玩 不代表就可以像現在這樣玩※ 編輯: v11nce1217 (111.250.220.106 臺灣), 08/16/2023 16:16:13
→ : 討論是很難膩?各種跳針挑毛病真的是笑死160F 08/16 16:17
推 : 出這種事情 才會加快兩聯盟合併161F 08/16 16:26
→ : 這種事就是要靠聯盟內規 才有辦法限制/遏止
→ : 去年吃虧的是 T 所以 P 就完全不搭理 今年就輪到 P
→ : 不管是選秀 air 自由球員 air 都會給兩聯盟壓力補洞
→ : 還有簽約的是球員跟財團簽 要買斷自然是球員跟財團
→ : 怎麼會是 球團跟球團之間的事??? 你的觀念都不對
→ : 這種事就是要靠聯盟內規 才有辦法限制/遏止
→ : 去年吃虧的是 T 所以 P 就完全不搭理 今年就輪到 P
→ : 不管是選秀 air 自由球員 air 都會給兩聯盟壓力補洞
→ : 還有簽約的是球員跟財團簽 要買斷自然是球員跟財團
→ : 怎麼會是 球團跟球團之間的事??? 你的觀念都不對
→ : Kai大這樣講我還真的沒想到過 希望事件過後兩邊制167F 08/16 16:33
→ : 度都能更完善
→ : 度都能更完善
→ : 接手球團最多就是幫球員出買斷費而已 懂?????169F 08/16 16:33
→ : 我的意思是簽約之後的交易 因為球員簽約=選擇了170F 08/16 16:33
→ : 對 就是要這樣做才符合職業運動的機制啊哥
→ : 當然契約是球員跟財團簽的 但簽給球團 後面要談球
→ : 團對球團在制度上才比較好實行
→ : 這樣講你能理解嗎?
→ : 對 就是要這樣做才符合職業運動的機制啊哥
→ : 當然契約是球員跟財團簽的 但簽給球團 後面要談球
→ : 團對球團在制度上才比較好實行
→ : 這樣講你能理解嗎?
推 : 球團對球團談判 那就直接交易就好了 幹嘛買斷????175F 08/16 16:37
→ : 所謂買斷 就是 球員/財團單方想終止合約的程序
→ : 所謂買斷 就是 球員/財團單方想終止合約的程序
→ : 踢又贏177F 08/16 16:49
噓 : 錢178F 08/16 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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