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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 crepuscolo
作者 kaoru7568 (kaoru7568.bbs@ptt.cc)
標題 Fw: [心得] 歷時七個月終於勝訴 黑店:小君五金行
時間 2013年09月03日 Tue. PM 04:14:15


※ 本文轉寄自 kaoru7568.bbs@ptt.cc

看板 Anti-ramp
作者 snowtoya (小雪)
標題 Fw: [心得] 歷時七個月終於勝訴 黑店:小君五金行
時間 Mon Sep  2 20:21:48 2013


※ [本文轉錄自 consumer 看板 #1I96M_tz ]

看板 consumer
作者 snowtoya (小雪)
標題 [心得] 歷時七個月,終於勝訴了
時間 Mon Sep  2 18:17:32 2013


本文到時會轉多一些相關板面,如在哪個板有文章格式不符之處

還請給我修正的機會,謝謝


黑店:小君五金行 (賣一些五金、家具,有Y拍、露天賣場)
地址:新北市龍米路一段318號

黑名單理由:
 商品充滿瑕疵又不給退貨,表明退貨後開始裝死不回應
 收到退貨商品後更是不聞不問,找諸多理由說要扣錢,甚至為此口出惡言
 最後甚至乾脆不理你也不退錢,找消保官調解不到,還嗆聲說要告就去告



當初就決定,等勝訴後一定要來寫這篇心得文

教大家如果碰到這等裝死的惡劣賣家,應該要如何應對,算是回饋一下社會(?)


有趣的是,提告時我還是自由業,想著我時間很自由,完全沒有請假開庭的問題,很開心

沒想到最後兩次開庭時,我已經開始上班了

萬幸我是在法律事務所工作,律師一直非常熱心想幫我(不過最後我還是自己搞定XD)

我要請假去開庭,她也直接讓我去,還笑著拿了一些訴訟文件讓我至法院遞交,

允許我以出公差名義出庭,完全沒扣薪

最後一次開庭碰到颱風下大雨,她甚至提出要載我去法院,超級感動Q_Q



廢話完畢,以下簡單介紹案情

今年初我因新家即將完成,上網拍買了大量電器家具

1/10 在網拍下標

1/30 收到商品(桌子),發現有大量瑕疵(包括桌面有刮痕、零件缺少),
     收到貨當下即拍照並和賣家聯絡,賣家不太想讓我退貨,想和我商量換貨
     當時我想著也不要令人家為難,所以答應了
     但賣家提供的商品實品圖片都讓我非常不滿意

1/31 寫信告知賣家若沒有我想要的桌子,我要退貨   賣家開始不回應

2/1  接下來,我打電話給賣家她都不接,後來是家母用她的電話和賣家聯絡
     賣家還是一直表示想換貨

2/4  賣家持續不接我電話,最後家母奪命連環call找到賣家,直接表明欲退貨,
     賣家是答應了,但不肯找他們合作貨運公司幫忙運送
     (要知道很少貨運公司願意幫忙送家具,最後我找到的那間貨運
     也是被我半哄半騙才幫送的= =”)

2/5  我和家母開始將商品恢復原包裝,並聯絡貨運公司來取貨。
     不料貨運公司不是不願收家具,就是表明年節將至,不再收貨。

2/6  在PTT上搬家板PO文找人幫運,問到900元價格,覺得有點過高

     傳簡訊及SKYPE賣家詢問賣家想接受年後貨運寄到,或是年前以搬家公司寄送
     (因價差很大)
     賣家一直在線上,以前都會立刻回覆,可自從我說要退貨後就不回我了,這次也是

     因運費是賣家負擔,我太好心想幫她省錢,就想說年後再寄(後悔)

2/20 貨運公司終於肯來收貨了,但沒給我收貨單(大失誤,應該要要求的)
     因賣家持續不接我電話,我2/22還打電話去貨運公司,確認有將貨寄到


 之後幾次寄信給賣家,要求退錢,她卻遲遲不回
 後來家母再次致電(又是奪命連環CALL),請她退款
 賣家卻找一堆理由堅持要扣五千元
 包括別人都沒出過狀況,怎麼我就有,該不會是我不喜歡那張桌子,才故意把它劃壞?
 (有七天猶豫期可用,我神經病才為了退貨故意劃壞她的桌子= =)
 還說我都不和她聯絡,肯定是因為心虛
 (明明是她自己不接我電話…)

 總之她說她修桌子+運費要五千多,要扣我的錢,
 並說剩下的錢會在下個月十號匯入我帳戶(但後來也沒有)


我於3/5向住處當地消保官提出申訴,幾日後收到消保官建議雙方和解的信
因我們未和解,之後消保官又來函約定時間調解
然而對方不和解,也不願調解
直接跟消保官說,我要告就去告,她不打算出席調解

我問消保官那他能幫我做什麼,消保官說對方不調解,他什麼都沒辦法做
總歸消保官就是隻吉祥物,完全不用期待


於是我在5月時提起小額訴訟,沒想到不幸碰到腦袋可能被門夾到的法官,
6月時收到一審敗訴判決書,7月時我提起上訴,8月底收到二審勝訴判決,就此定讞


先提醒大家幾個網拍退貨非常重要的要點:

1. 設法證明收到貨的時間(我是附上大樓監視器畫面),這會影響到七日猶豫期起算點
2. 於七日內,提出書面退貨通知,千萬不要用電話告知,我一審法官就不承認非書面
3. 拍照、保留瑕疵證據,不然商品都寄回去了,怎麼跟法院證明商品是瑕疵物?
4. 寄回商品要留寄件單,否則怎麼證明你有寄回?
5. 與賣家任何聯繫,都要留存
   (我先前就是不小心刪了簡訊,且SKYPE三個月後訊息找不到,很吃虧,
    後來硬是用SkypeLogView軟體這軟體,千辛萬苦把訊息調出來)
6. 網拍商品消費訴訟可在原告住處(收件處)提出,千萬別傻傻跑去被告那裡以原就被



接下來,再來和各位介紹一下訴訟流程


一、十萬元以下的訴訟,可提小額訴訟,訴訟費用是一千元


要自己告人的話,起訴狀大致格式如下:
(註:這是我自己之前摸索出來的,僅供參考)

──────────
民事起訴狀
案號:(空白)
訴訟標的金額:壹萬捌仟元整

原告 OOO 住:XXXXXX

被告 小君五金行即柯佳君 住:XXXXX
   ◎註:此為獨資事業,所以被告是這樣寫,若是公司,請寫
     被告:XXXX(公司名)
     法定代理人:OOOO  <-商業司找得到!

訴之聲明:
1. 請求被告解除契約返還價金,並負擔自起訴狀繕本送達被告之翌日起,
   年息百分之五之利息。
2. 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

事實及理由:

分成幾項,先說明事實經過,後引用法條

我是用消保法§ 19I 郵購商品七天猶豫期 及民法§ 359 商品瑕疵擔保

再隨便提個不當得利

寫完重點後,最後一段制式寫法大致如下:


N. 被告收到退貨商品後即不聯絡、不返還價金之舉,造成原告極大的困擾
   及損失,祈鈞院明鑒,迅賜判決如原告訴之聲明,令被告返還解約後之
   價金,以保權益,至感德便。


謹狀

臺灣OO地方法院民事庭 公鑒

證物:
1. AAA
2. BBB
3. CCC

                                                             ┌─┐
                                              具狀人:王小雪 │雪│
                                                             └─┘

           中    華    民    國   1  0  2   年   9   月   2   日


以下開始放證物
證物AAA

證物BBB

證物CCC

──────────



二、訴狀寫完後,請印兩份給法院,一份正本,一份繕本,在事務所還會印一份留底的
    然後將正本及繕本帶至法院,在出納處繳訴訟費(一千元),留下正本及繕本
    留底的可以讓法院蓋章後帶回

    我現在在事務所上班,因為對造往往也是律師,有很多訴訟細節要注意
    不過像這種不可能請律師的小案子,很多地方我就很隨便了XD
    像後來我有補呈證物給法院,本來應該也要寄繕本給對方的,但我嫌浪費郵錢就沒寄



三、法院來函告知調解,當日原告需帶被告之戶籍謄本和公司變更登記事項表等資料

    我在這裡耍了個蠢,本來以為這些該是要被告帶,畢竟我不知道該怎麼拿到這些東西
    直到開庭前一天晚上,我忽然覺得不對,上網google才發現這是我要準備的
    而且我隔天早上10:30就要調解了!
    急得我到處爬文看要怎麼調閱這些資料XDDD

    也是我幸運,一來我就住在高鐵站旁,二來法院離高鐵站也不遠
    三則被告是獨資事業,隔天我搭最早的高鐵至板橋
    (如果被告是公司,就要跑中部經濟部辦公室了,根本來不及!)
    我先跑了一趟位於板橋的新北市經濟發展局,以法院通知函取得變更登記事項表
    之後又去了趟戶政事務所,以法院通知函及變更登記事項表(上有負責人身分證字號)
    調出對方戶籍謄本,弄好後約九點,又迅速搭高鐵回我所在的縣市
    順利趕在10:30前至法院

四、調解不成立,當天直接開庭

    由於對方沒來,調解不成立,直接開庭審理
    我還是第一次知道會這樣,非常意外XD
    等開庭的期間,我趕緊line已經在執業的學長求助
    後於庭上向法院表示聲請一造辯論判決
    (本來原則上要雙方到場經言詞辯論後才能判決,
    但對方無故不到又沒請假,就可直接聲請一造辯論判決)

    這種簡單的案子,通常約十來天就有結果,法官會當庭告知判決日期
    判決當天可打電話至法院問該股書記官結果,
    或隔天下午四點後上司法院網站查詢判決主文

五、上訴應於收到一審判決後二十天內,訴訟費用為1500元(原審訴訟費用x1.5倍)

    我收到一審判決書時,超級傻眼
    法院竟用我「未於七日內退貨或以書面通知」,判我敗訴(我僅以電話告知)
    至於我提的民法瑕疵擔保,判決書中提都沒提,直接被略過了=_=+
    讓我嚴重懷疑她當初到底怎麼考上司法官的

    因為嚥不下這口氣,我寫完上訴狀,直接提起上訴

六、上訴狀應至原審法院提出,小額訴訟之上訴,僅限判決違背法令

    一審我是在簡易庭提出的,要上訴還是在簡易庭提,但要請它轉呈地院
    特別要注意的是,小額訴訟二審就定讞了,它的二審類似一般的三審
    需要有原判決違背法令的情況
    有興趣的話可以去看民事訴訟法§ 467~469條 (應該吧,有點忘了,反正就那附近)
    有提到何謂判決違背法令


    上訴狀格式如下:

──────────
民事上訴狀
案號:(空白)
訴訟標的金額:壹萬捌仟元整

上訴人 OOO 住:XXXXXX

被上訴人 小君五金行即柯佳君 住:XXXXX

    為不服臺灣oo地方法院xx簡易庭102年度oo字第xx號返還價金事件的判決,
謹於法定期間內提起上訴,並敘述上訴之聲明及理由如下:

上訴之聲明
一、廢棄原判決。
二、請求被上訴人解除契約返還價金,並負擔自一審起訴狀繕本送達被上訴人之翌日起,
    年息百分之五之利息。
三、第一、二審訴訟費用由被上訴人負擔。


上訴理由

簡單說明事實,並說明原判決何以違背法令

我分成消保法§ 19及民法§ 359論述

1. 首先消保法部分,我引用消保法字0980002590號之行政解釋

(要先提醒大家,行政解釋對法院來說只是參考,沒有強制力)

這行政解釋提到:

要式說較能保障消費者權益,惟如保全證據並無問題,自不限於書面方式,又雙方當事人
如約定得以口頭、電話或其他方式為之,如對消費者更為有利,自應從其約定。本案由於
法院判決見解不一,建議視各具體個案,斟酌其契約之性質、締約目的、全部條款內容、
交易習慣及其他情事,綜合判斷,並為最有利於消費者之解釋。

我提出我與貨運公司的通聯記錄、在ptt搬家板上po文徵求小貨車幫忙搬運桌子的頁面
還有我SKYPE賣家問他要用哪種寄貨方式的資料,證明我確有在七日內口頭提出欲退貨
否則我不會有這些舉動

再者提到當時適逢年假,根本無法找到貨運公司送貨
要我在七天內寄出商品顯然太過苛刻

原審法院逕自認定我不符合消保法§ 19,顯有判決適用不當之情形


2. 民法部分(直接引用我上訴狀原文)

再者,即便上訴人無法證明已於收到商品七日內表明退貨,然被上訴人身為賣方,
亦應確保商品無瑕疵。今被上訴人之商品具有重大瑕疵(刮痕、接縫處鬆脫、桌角
磨損、缺少零件等等),至商品無法使用(桌子無法成功組裝使用),上訴人即使無
法主張消保法第19條之猶豫期規定,亦得依民法第354條、第359條之規定,主張瑕
疵商品之解除契約,返還價金,然原判決卻未對此部份有所敘述。且上訴人已於2月
20日時將商品寄回,然被上訴人卻於收到退貨商品後,即避不聯絡,至上訴人始終
無法向被上訴人請求解約返還價金,被上訴人明顯已構成不當得利之事實。

3. 下結論 (跟起訴狀的結論差不多寫法)


  謹  狀

臺灣OO地方法院XX簡易庭轉送
臺灣OO地方法院 公鑒

證物:


                                                             ┌─┐
                                              具狀人:王小雪 │雪│
                                                             └─┘

           中    華    民    國   1  0  2   年   9   月   2   日


──────────

七、上訴至少要開兩次庭以上

小額訴訟的上訴,是在地方法院合議庭,法官有三人

但第一次開庭,僅有一個法官(準備程序)

他會簡單問一下情況,然後跟你說下次合議庭見

第一次開庭那天因拖庭害我等了一個多小時,後來只開了十分鐘庭就回去了= =


第二次開庭恰逢颱風,很順利一下就開完庭,並諭知十日後宣判


八、結局

判決主文

原判決廢棄。

被上訴人應給付上訴人新臺幣壹萬捌仟貳佰元,及自民國一百零二年五月十日
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

第一、二審訴訟費用計新臺幣貳仟伍佰元由被上訴人負擔。




九、後記

其實先前還在等宣判時,有好多想寫的東西
沒想到判決下來後,我都忘光光了= =+
以後如果想到再補充好了:p

對了,當初我要去告對方時,家母其實很生氣
她覺得為什麼我不接受對方扣我五千塊,快點拿到錢就好

但我就是嚥不下那口氣,賣家態度消極且惡劣
居然為了那五千元,侮辱我的人格,讓我非常憤怒
覺得不告她真對不起我過去所受的五年法律訓練

我提起訴訟的期間,父母也都是充滿負面看法
一審敗訴時我也沒跟他們說,怕他們唸更兇
說「看吧,早就告訴妳了,當初讓她扣錢還有一萬三可拿,妳現在一毛錢都拿不到」
也是基於這股氣,讓我提起上訴

還好二審的法官們沒讓我失望


後來上網GOOGLE,發現這賣家出這種狀況也不止一次了
只是其他買家都摸摸鼻子算了,頂多上網PO文抱怨
說不定是因為這樣才讓賣家食髓知味

我一早就打定主意,絕對要讓她記取教訓,
知道有像我這樣的人,會為了一萬多元的東西去告她的!


希望各位都不會遇到爛賣家,如果真哪天不幸遇到了
千萬不要姑息他們



落落長的一篇文,感謝收看:p
(真有人看得完嗎XDD)


claudian:看完了,推!很棒的分享 ^^09/02 20:04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snowtoya (218.161.53.21), 時間: 09/02/2013 20:21:49
※ 編輯: snowtoya        來自: 218.161.53.21        (09/02 20:22)
hoifly:優質好文感謝分享!!!辛苦了 還有範本供大家參考 超強大1F 09/02 20:41
hoifly:他賣場關於我第四點我不能認同 還有負評也太可怕 都是瑕疵
snowtoya:他那是新增的,先前沒有XD 應該是因為被我告了吧 科科3F 09/02 20:51
snowtoya:不過他新增那也沒用,消保法還是比他大
bearsi:有看完!推一個!5F 09/02 21:01
ikew:感謝分享!!6F 09/02 21:16
eddy0622: 小小有感覺是淘寶來的東西.....碰撞刮痕損傷難免有....7F 09/02 21:22
snowtoya:的確是淘寶商品,但用的是日本網拍賣家的圖片8F 09/02 21:27
snowtoya:我有跟法院主張這點(盜用精緻商品的照片,卻給劣質品
snowtoya:另外我這次搬家另有從淘寶買了上萬元家具,都好好的沒像
snowtoya:這件我在台灣網拍上買的(雖然是淘寶商品)爛
caxman:重點是拿到錢了沒有??12F 09/02 22:11
snowtoya:判決贏了啊,接下來就是執行了13F 09/02 22:24
snowtoya:她要付商品全額費用+利息+1、2審裁判費
chiaolin:她好像也沒損失什麼大筆的15F 09/02 22:46
chiaolin:佩服你的毅力
pyling:給原PO拍拍手,真的很少人會這樣勇敢跟惡質店家抗戰17F 09/02 22:51
winds07:推! 消保官真的是吉祥物,消基會反而還會給法條和負責單18F 09/02 23:22
winds07:位。很有毅力的優文,感謝推。
GothicKuma:推20F 09/02 23:23
dennick1011:結論是他退貨外,多付了訴訟費...難怪他能賴就賴21F 09/02 23:31
sacralize:厲害,詳盡的內容,推~~22F 09/02 23:32
shintz:辛苦了!!23F 09/02 23:42
aortic:若沒有懲罰性的賠款,那當壞人的成本大多遠遠小於當好人24F 09/02 23:43
Beijingman:祝這店家早日倒閉25F 09/02 23:57
uligo:爽ㄅ26F 09/03 00:07
uligo:爽快!
Carresix:推原po專業+毅力28F 09/03 00:08
mackywei:很佩服。29F 09/03 00:09
chengen18:謝分享!這是什麼鬼店阿30F 09/03 00:33
keikoyyyy:推。。。31F 09/03 01:27
nogoodid:請問這樣要請律師嗎 費用是原PO自行吸收還是..?32F 09/03 01:27

我沒請律師,訴狀都自己寫的,當時都在網路上找範本
但後來我家老闆告訴我不用寫那麼複雜
網路上版本連職業什麼有的沒的都要填,麻煩死了

這種案子請律師也不划算,光律師費就可以買三張桌子了XD

TheRipper:Nice Fight!!33F 09/03 02:00
lisoukou:沒有趁機要求懲罰性的賠款太可惜了34F 09/03 02:33
FirstAngel:推~~感謝分享也佩服原PO,不然這賣家又逍遙法外了35F 09/03 03:05
Baltche:推36F 09/03 05:26
depravity:台灣原則上沒懲罰性賠償s大姐不會犯這種錯虧裁判費的 XD37F 09/03 05:34
discbear:有看完XD~推38F 09/03 08:42
snowtoya:哦,我有向國稅局檢舉她逃漏稅XD39F 09/03 09:53
aaawu:逃漏稅讚啦XDDD40F 09/03 10:28
aaawu:那賣家的關於我字體一個比一個還要大是怎樣XDD
※ 編輯: snowtoya        來自: 123.110.188.247      (09/03 11:37)
pipsqueak002:推妳維護自己的權益,好想知道賣家的反應是啥XD42F 09/03 11:39
timmy0227:推一個~~43F 09/03 12:31
hsying:推~44F 09/03 14:10
secv:推心得45F 09/03 15:23
legist:看完推。46F 09/03 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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