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為 diabloex.bbs.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5-08-25 21:08:53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標題 [爆卦] 不可不知的支付命令新法!
時間 Tue Jul 14 22:03:19 2015
在各位鄉民的關心之下,支付命令已經成功在立法院第七會期修法完成,
並在今年7月1日經總統府公告,於7月3日生效。
此次支付命令修法內容為:
1. 要求債權人須向法院解釋申請支付命令的事實原因及依據,而不像過往
僅需簡單陳述請求之事實,不用負任何證明的責任。
2. 支付命令僅具執行力,而不具既判力,也就是不算判決確定。債務人在
支付命令確定後,還可以提起確認債權不存在之訴,並明訂法院允許債
務人提供擔保後就可以申請停止強制執行。
支付命令確定後,還可以提起確認債權不存在之訴,並明訂法院允許債
務人提供擔保後就可以申請停止強制執行。
3. 對於舊法確定的支付命令,增訂獨立的再審事由及再審期間,增加對舊
法下支付命令受害人權利的保障。
至於對舊法下確定之支付命令增訂的再審事由,又分成兩種:
1. 只需要可以證明當初債權人所提的文件是偽造或變造,就可提起再審之
訴。
2. 有「可受較有利益裁判之證物」,如確認債權不存在之確定判決、清償
債務的匯款單、還款單據、和解書、債務免除書、提存、債務已經抵銷、
混同的證據,也可以提起再審。
只是,這兩種再審必須在新法生效後的兩年內提出才有效,所以最遲要在
2017年7月2日當天提出再審。
新版支付命令流程:
http://jrf-tw.gitbooks.io/new_pay_warrant/content/images/pay_warrant.jpg
對於其他更細節的問題,司改會這邊已經整理了兩本書:
如果您是要發出新的支付命令,或是收到新的支付命令,想知道新法的支付
命令如何運作,可以看這本「你不可不知的支付命令新法」。
https://www.gitbook.com/book/jrf-tw/new_pay_warrant/details
不可不知的支付命令新法 - GitBook
本書對於支付命令新法的說明主要分為三個段落。新法導覽篇將對於本次支付命令制度之重大修正處做簡潔的介紹,債權人篇及債務人篇則分別立於債權人與債務人的角度,對一般民眾就支付命令新法可能產生的問題加以解析。本文主要目的在於使一般民眾得以透過白話且簡潔之文字,瞭解支付命令之概況,讓支付命令的新法在將來實務運作上得以在達成其制度目的之同時,完整保障雙方當事人之權利。 ...
本書對於支付命令新法的說明主要分為三個段落。新法導覽篇將對於本次支付命令制度之重大修正處做簡潔的介紹,債權人篇及債務人篇則分別立於債權人與債務人的角度,對一般民眾就支付命令新法可能產生的問題加以解析。本文主要目的在於使一般民眾得以透過白話且簡潔之文字,瞭解支付命令之概況,讓支付命令的新法在將來實務運作上得以在達成其制度目的之同時,完整保障雙方當事人之權利。 ...
如果您是支付命令舊法受害者,可以看這本「支付命令受害人FAQ」
https://www.gitbook.com/book/jrf-tw/pay_warrant_faq/details
支付命令受害人FAQ - GitBook
本書目的在於簡介新法對於支付命令受害人提供之保護與救濟途徑,使支付命令受害人得以參考本文對於救濟方式的簡略介紹,瞭解現有的救濟管道,並於向律師或法律扶助基金會詢問及尋求協助後,選擇最適當的方式解決其問題。 ...
本書目的在於簡介新法對於支付命令受害人提供之保護與救濟途徑,使支付命令受害人得以參考本文對於救濟方式的簡略介紹,瞭解現有的救濟管道,並於向律師或法律扶助基金會詢問及尋求協助後,選擇最適當的方式解決其問題。 ...
如果是受害人要提起再審,司改會律師團也準備好再審用的範例供律師參考:
「對於債權人所提之證物為偽造或變造」再審書狀範本
「對於債權人所提之證物為偽造或變造」再審書狀範本
http://jrf-tw.gitbooks.io/pay_warrant_faq/content/files/fake.docx
「可受較有利益裁判之證物」再審書狀範本
http://jrf-tw.gitbooks.io/pay_warrant_faq/content/files/favorable.docx
如果沒有錢找律師,目前法律扶助基金會(法扶)已經決定,只要有扶助空
間且資力符合標準,均會指派扶助律師為被害人提起再審,爭取權益。有任
何問題都可以撥打法扶7碼電話詢問法扶法律問題,或取得法扶各地分會預
約電話。
間且資力符合標準,均會指派扶助律師為被害人提起再審,爭取權益。有任
何問題都可以撥打法扶7碼電話詢問法扶法律問題,或取得法扶各地分會預
約電話。
法扶7碼電話:
412-8518(手機加02)
有鄉民反應有點看不太懂,小弟在此放上簡略白話版:
以前收到支付命令,就算債務不存在,也要趕快提異議,不然法院就當這筆
債務存在,難以翻身。
現在收到支付命令,如果債務不存在,還真的被執行了,一樣可以提起訴訟,
不會像過去一樣,會被法院認證,還難以翻案。
如果是過去支付命令的受害者,快點打法扶電話問一下,提再審救濟!
最後,感謝各位鄉民的關心,讓支付命令可以在這個會期通過,也請大家可
以多多分享這篇文章,讓更多支付命令受害者可在兩年內儘快解決支付命令
的問題,謝謝!
以多多分享這篇文章,讓更多支付命令受害者可在兩年內儘快解決支付命令
的問題,謝謝!
民間司改會新聞稿:
http://www.jrf.org.tw/newjrf/index_new2014.asp?id=4423
【新聞稿】支付命令新法上路,法扶基金會來相助~新法施行後法扶會扶助首件再審案件遞狀記者會—財團法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Judicial Reform Foundation
民間司改會為解決上開問題,遂組成律師團推動修法,甫經立法院三讀修正民事訴訟法督促程序編規定,並於104年7月3日生效施行,除了下修支付命令的法律效果外,對於舊法時期受害的冤大頭,也開放得於二年內提起再審救濟。法扶會與民間司改會於今(13)日聯合召開記者會,呼籲支付命令的受害民眾能夠勇敢站出來,把握機會討回公道。 ...
民間司改會為解決上開問題,遂組成律師團推動修法,甫經立法院三讀修正民事訴訟法督促程序編規定,並於104年7月3日生效施行,除了下修支付命令的法律效果外,對於舊法時期受害的冤大頭,也開放得於二年內提起再審救濟。法扶會與民間司改會於今(13)日聯合召開記者會,呼籲支付命令的受害民眾能夠勇敢站出來,把握機會討回公道。 ...
法扶新聞稿:
http://www.laf.org.tw/tw/b1_3_1.php?idno=1163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
法律扶助 ...
法律扶助 ...
民間司改會FB:
http://on.fb.me/1zSfhCq
關於舊制的支付命令危害之處,可參考小弟之前貼的兩篇:
五十天誤一生的支付命令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31612192.A.B47.html
支付命令連續技大公開(完全合法!)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33427538.A.7BA.html
[爆卦] 支付命令連續技大公開(完全合法!) - 看板 Gossiping - 批踢踢實業坊
支付命令是簡易的督促程序,債主只要拿著借據、本票等欠債的文書,即 可到法院聲請,對欠債的人討債。只要支付命令送到欠債者戶籍地,被簽 收後,如果二十天內沒有對法院提出異議,支付命令就會確定,債主就可
支付命令是簡易的督促程序,債主只要拿著借據、本票等欠債的文書,即 可到法院聲請,對欠債的人討債。只要支付命令送到欠債者戶籍地,被簽 收後,如果二十天內沒有對法院提出異議,支付命令就會確定,債主就可
工商服務:
就在明天,冤案徐自強案即將開庭,司改會希望可以集結熱血公民,13:30到
台灣高等法院前集合,一起穿上「我是徐自強+1」T恤,一起合唱「心內話」,
呼喊口號「我是徐自強,我要真審判。」要求司法重視冤案平反,不容草率
結案。
時間:7/15(三) 13:30
地點:台灣高等法院刑事庭大廈大門口(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27號)
http://www.jrf.org.tw/newjrf/epaper/files/epaper20150712.html
《JRF-Just Read for Fun》我是徐自強,我要真審判
徐自強案二十年,現在到了最關鍵的時刻。義務律師團對共同被告不利於徐自強的陳述,在法庭上逐一比對歷次筆錄,指出相互矛盾之處,足證他們的陳述無法採信。而為了證明徐自強無罪,律師團早已請求合議庭調查諸多證據,合議庭是否會進行調查?更九審是行禮如儀的假審判,還是窮盡一切調查能事的真審判,就看7月15日合議庭的決定。 ...
徐自強案二十年,現在到了最關鍵的時刻。義務律師團對共同被告不利於徐自強的陳述,在法庭上逐一比對歷次筆錄,指出相互矛盾之處,足證他們的陳述無法採信。而為了證明徐自強無罪,律師團早已請求合議庭調查諸多證據,合議庭是否會進行調查?更九審是行禮如儀的假審判,還是窮盡一切調查能事的真審判,就看7月15日合議庭的決定。 ...
有興趣但不能到場的鄉民也可以贊助,在7月24日以前,贊助399元就可以得
到一件徐自強T喔!
徐自強T:
http://www.jrf.org.tw/newjrf/img/hsu2015-T1.png
贊助連結:
https://jrf.neticrm.tw/civicrm/contribute/transact?reset=1&id=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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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09.220.235
※ 文章代碼(AID): #1LfHRfTB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36882665.A.74B.html
→ : 有懶人包嗎1F 07/14 22:04
這篇就是懶人包囉,要更詳細的可以參考文內的兩本書喔!
推 : 推支付命令修法整理2F 07/14 22:05
推 : 推3F 07/14 22:05
噓 : END.4F 07/14 22:05
推 : 高調5F 07/14 22:06
推 : 大推高調6F 07/14 22:06
推 : 推7F 07/14 22:06
推 : 三讀了嗎8F 07/14 22:06
已經三讀通過,也經過總統府公告,已經在7月3日生效了!各位不用擔心
會成為受害者了!
→ : 有新的BUG嗎9F 07/14 22:07
目前支付命令的既判力修掉,後續救濟方式就完整許多,因此目前應不會
再被濫用了。
推 : 推!10F 07/14 22:07
→ : 整理辛苦了11F 07/14 22:07
→ : 推整理12F 07/14 22:07
推 : 推13F 07/14 22:07
推 : 推高14F 07/14 22:08
推 : 推15F 07/14 22:08
推 : 辛苦了16F 07/14 22:08
推 : 幫推17F 07/14 22:09
推 : 推 謝謝垢冥棟18F 07/14 22:09
修法的推手除了提案的林國正委員以外,民進黨的尤美女委員也是大功臣喔!
https://cic.tw/videos/361
推 : 辛苦了!19F 07/14 22:09
推 : 推 幫高調20F 07/14 22:10
推 : 推21F 07/14 22:10
推 : 推22F 07/14 22:11
推 : 推23F 07/14 22:11
※ Kay731:轉錄至看板 Examination 07/14 22:11推 : 推!24F 07/14 22:11
推 : 推25F 07/14 22:11
推 : 推26F 07/14 22:12
推 : 很重要的訊息27F 07/14 22:12
推 :28F 07/14 22:12
推 :29F 07/14 22:12
推 : 推推30F 07/14 22:13
推 : 0.031F 07/14 22:13
推 :32F 07/14 22:13
推 : 推33F 07/14 22:14
推 : 推一個!!34F 07/14 22:14
推 : 多謝分享35F 07/14 22:14
噓 : 這根本不算啥好法,德國的支付命令也是有既判力的36F 07/14 22:15
你怎麼不說德國的支付命令有兩階段,而且更嚴苛的第二階段才有既判力,
台灣只有一階段?
推 : 推一個37F 07/14 22:15
推 : 沒有判決力的話是否對債權人而言反而不利了38F 07/14 22:16
其實不會。
因為如果債權人的債權是真實存在的,就算提起債務不存在之訴等等,
債權人也不會輸,反而欠錢的人還要付裁判費。
推 : 高調39F 07/14 22:16
推 : 推40F 07/14 22:16
→ : 給某G 跟以前的不用證據的支付命令比起來好多了41F 07/14 22:16
推 : 好帖我頂42F 07/14 22:16
推 : 推,謝謝你們43F 07/14 22:16
推 : 推 濫用舊支付命令害人來賺錢的 真是渣44F 07/14 22:17
推 : 以前的=渣45F 07/14 22:17
推 :46F 07/14 22:17
推 : 如此一來 法院普通訴訟案件會不會暴增?47F 07/14 22:18
就以支付命令的設計來看,他本來就是快速討債用的。
反而討債用打官司的方式,又不方便,又曠日廢時。所以其實大多數一樣
會繼續用支付命令歐
就像之前的本票裁定,也是一樣的狀況。
推 : 整理感激48F 07/14 22:18
推 : 辛苦了49F 07/14 22:19
推 : 法官還是累死好了 省的混仗在那害人50F 07/14 22:20
→ : 一開始用支付命令,到最後一樣打官司,你確定不會51F 07/14 22:20
如果欠錢的人沒有證據,他幹麻花一大筆錢去打必輸的官司?
反而,如果沒修法,每個人都有可能受害,背上法院認證的債務,這樣
有比較好嗎?
推 : 推 謝謝52F 07/14 22:20
→ : 浪費時間?53F 07/14 22:21
推 : 推,之前也收過,真的很擾民的東西54F 07/14 22:21
推 : 讚55F 07/14 22:21
推 : 大推!56F 07/14 22:21
推 : 推57F 07/14 22:21
推 :58F 07/14 22:24
推 : 司法運作是解決問題?還是衍生更多問題?修的好啊59F 07/14 22:25
推 : 對於聲請理由或證據不充分 或明顯無勝訴之望60F 07/14 22:27
推 : 推推61F 07/14 22:27
→ : 第一點,原來以前不須事實依據,僅陳述就能申請?62F 07/14 22:27
以前規定的流程就是這樣....@@現在修法後,希望會更嚴謹一點。
推 : push63F 07/14 22:27
推 : 推64F 07/14 22:28
→ : 法院還核發支付命令 這樣法院是不是有違失?65F 07/14 22:28
法院只是照規矩辦事,所以....雖然造成很多人的問題,但沒有缺失。
推 : 推66F 07/14 22:28
推 : 推67F 07/14 22:28
→ : 搞到現在銀行想擋本票裁定修法,有沒有那麼蠢的68F 07/14 22:29
有問題,還造成一堆人受害的法律不修,不是更蠢嗎?
推 : 因為舊法的支付命令本來就不看證據阿69F 07/14 22:29
推 : 辛苦了!70F 07/14 22:29
推 : 推,希望受害者可以那回被搶佔的財產71F 07/14 22:29
推 : 以前愛怎麼申請就怎麼申請 不須事實依據的72F 07/14 22:30
推 : 推73F 07/14 22:30
推 : 推74F 07/14 22:30
推 : 主要是立委諸公們怕被陰所以才改這麼快的吧XD75F 07/14 22:31
其實真正會修法的原因,恐怕是因為鄉民關心。
鄉民關心前有排過一次審查,結果在立法院流會XD
※ moocow:轉錄至看板 PublicIssue 07/14 22:31
推 : 有沒有更簡單的解釋可供老人理解的?76F 07/14 22:31
以前有收過支付命令嗎?
有 →
債務存在 → 那就乖乖付錢。
債務不存在 → 快提起再審!
無 → 以後看到法院公文要注意啊啊!
推 : 推77F 07/14 22:32
[爆卦] 支付命令連續技大公開(完全合法!) - 看板 Gossiping - 批踢踢實業坊
支付命令是簡易的督促程序,債主只要拿著借據、本票等欠債的文書,即 可到法院聲請,對欠債的人討債。只要支付命令送到欠債者戶籍地,被簽 收後,如果二十天內沒有對法院提出異議,支付命令就會確定,債主就可
支付命令是簡易的督促程序,債主只要拿著借據、本票等欠債的文書,即 可到法院聲請,對欠債的人討債。只要支付命令送到欠債者戶籍地,被簽 收後,如果二十天內沒有對法院提出異議,支付命令就會確定,債主就可
推 : 看完徐自強案 真是超扯!79F 07/14 22:33
最扯的是,他投案時,就已經請聲請要法官傳喚可以證明他不在場的證人。
結果,他被判了好幾次死刑,都沒有傳喚過這位證人。等到最後法院傳喚的時
候,已經過了十幾年。結果法院說,「已經過了十幾年,記憶不可信」,不採
信證人說法。
慘啊。
推 : 推徐自強80F 07/14 22:33
推 : 熱心 推81F 07/14 22:33
推 :82F 07/14 22:34
推 : 推83F 07/14 22:34
推 : 感恩 推84F 07/14 22:35
推 : 想瞭解 有白話嗎 XD 我努力在閱讀了 伸手牌QAQ85F 07/14 22:37
這篇算小弟極限了,有不懂的地方歡迎提問,小弟會盡力解答!
沒辦法解答的,律師團也很樂意回答喔!
推 : 這條導致家破人亡的法案終於修正了86F 07/14 22:37
推 : 總算改了 推87F 07/14 22:39
推 : 先高調88F 07/14 22:40
推 : 推89F 07/14 22:40
推 : 我也看不懂 但感謝原po的熱心90F 07/14 22:41
嘗試更白話一點:
以前收到支付命令,就算債務不存在,也要趕快提異議,不然法院就當這筆
債務存在了!
現在收到支付命令,如果債務不存在,還真的被執行了,一樣可以提起訴訟,
不會像過去一樣,會被法院認證,還難以翻案。
如果是過去支付命令的受害者,快點打法扶電話問一下,提再審救濟!
推 : 推~91F 07/14 22:41
推 : 推92F 07/14 22:41
推 : 真好!93F 07/14 22:42
推 : 推推94F 07/14 22:42
推 : 大推 辛苦了95F 07/14 22:43
→ : 倒楣的正常債權人 跑不完訴訟程序 跑完債務人也沒財產96F 07/14 22:44
新制一樣可以申請支付命令啊,哪裡需要跑訴訟程序?支付命令還在啊。
推 : 推97F 07/14 22:45
→ : 推98F 07/14 22:45
推 : 推,辛苦了99F 07/14 22:46
推 : 推100F 07/14 22:46
推 : 高調!101F 07/14 22:47
推 : 推102F 07/14 22:47
推 : 推推推103F 07/14 22:49
推 : 感謝解說,各位修法委員辛苦了!104F 07/14 22:50
推 : 推105F 07/14 22:51
推 : !!讚106F 07/14 22:53
推 : 推!!107F 07/14 22:53
推 : 推108F 07/14 22:54
→ : 支令釋放出來的案件排擠效應出來後,再來觀察是不是良善修法109F 07/14 22:54
→ : ,那案件量,想想就覺得可怕,裁判品質,誰關心啊。
→ : ,那案件量,想想就覺得可怕,裁判品質,誰關心啊。
所以過去害一堆人背上不存在的債務都沒關係,不要增加案件量讓法院有負擔
才能增進裁判品質!?
推 : 高調推111F 07/14 22:55
推 : :D112F 07/14 22:57
推 :113F 07/14 22:58
推 :114F 07/14 22:59
推 : 推115F 07/14 22:59
推 : push116F 07/14 23:01
推 : 高117F 07/14 23:01
推 : 讚,推118F 07/14 23:03
推 : push119F 07/14 23:04
推 : 推120F 07/14 23:06
推 : 推121F 07/14 23:07
推 : 推122F 07/14 23:10
推 : 推123F 07/14 23:12
推 : 推124F 07/14 23:12
推 : 推125F 07/14 23:13
推 : 推126F 07/14 23:13
推 : 推 推文內的白話有看比較懂了 感謝XD127F 07/14 23:13
感謝!
→ : 有比較好一點了128F 07/14 23:16
推 : 推129F 07/14 23:20
推 : 千瘡百孔的法律、推清晰整理130F 07/14 23:21
推 : 高調131F 07/14 23:22
推 : PUSH132F 07/14 23:23
推 : 感謝整理133F 07/14 23:23
推 : 推134F 07/14 23:23
推 : 推135F 07/14 23:23
推 : 有良心的法律人 推136F 07/14 23:24
→ : 再審回溯既往到什麼程度,法安定性的價值怎麼去界定.....137F 07/14 23:27
推 : 推 看完徐自強案子覺得好難過…138F 07/14 23:27
歡迎明天下午來法庭旁聽喔!
→ : 可以朔及以往嗎?139F 07/14 23:27
兩年內,過去的案件如果符合再審的事由,都可以提起再審救濟喔!
推 : 該說是舊法白痴還是台灣人為了騙錢可以激發最大的創意140F 07/14 23:30
推 : 推 感謝141F 07/14 23:31
推 : 非常感謝 大推142F 07/14 23:31
推 : 目前看起來似乎比較安全143F 07/14 23:35
→ : 現在銀行要改逼簽本票了144F 07/14 23:36
本票裁定一樣沒有既判力啊!
推 : 推145F 07/14 23:37
推 : 推146F 07/14 23:39
推 : 推147F 07/14 23:41
推 : 推,感謝~148F 07/14 23:41
推 : 推149F 07/14 23:42
推 : 終於耶150F 07/14 23:46
噓 : 紅明顯,建議把推文中解說編輯到主文末,多謝整理151F 07/14 23:47
好主意,已經放進去囉!
推 : 推152F 07/14 23:51
推 : 這樣土雞城跟之前被X張支付命令追了好幾年的女生,終153F 07/14 23:58
→ : 於有解套的機會了,謝謝你們。
→ : 於有解套的機會了,謝謝你們。
推 : 幫高調155F 07/15 00:07
推 : 前面在噓的怎麼有辦法把自己活得那麼可憐156F 07/15 00:09
推 : GOOD ~~157F 07/15 00:12
噓 : 噓這次支付命令的修法158F 07/15 00:13
推 : push159F 07/15 00:20
推 : 推,值得支持160F 07/15 00:26
推 : 推!161F 07/15 00:29
推 : 推162F 07/15 00:32
推 : 推 感謝推動司法改革的各位的努力163F 07/15 00:44
如果您認同民間司改會推動司法改革的努力,您可以考慮:
1. 給民間司改會FB一個讚,有空一起來關心司法問題
http://on.fb.me/1zSfhCq
未來也更能理解台灣司法的困境。
3. 因為司改會是NGO,大家薪資都是來自於捐款,如果您很支持,可以小額捐
款,給司改會的大家一些支持~
https://jrf.neticrm.tw/civicrm/contribute/transact?reset=1&id=11
推 : 推164F 07/15 00:51
推 : 推165F 07/15 00:58
推 : 推166F 07/15 00:58
推 : 高調167F 07/15 00:59
推 : 太好了 希望之前的受害人都能平反168F 07/15 01:06
推 : 感動,幫轉169F 07/15 01:08
推 : 推170F 07/15 01:17
推 :171F 07/15 01:34
※ 編輯: billy3321 (140.109.220.235), 07/15/2015 01:48:44推 : 謝謝你們...辛苦了172F 07/15 01:48
推 : 推 感謝173F 07/15 01:51
推 : 推174F 07/15 02:25
推 : 感謝分享!!175F 07/15 03:11
推 :176F 07/15 03:35
推 : 推!!!177F 07/15 04:09
推 : 顏色太多了點外,推!178F 07/15 05:09
推 : 感謝分享 辛苦了179F 07/15 05:20
推 : 謝謝你們的努力180F 07/15 06:02
推 : 推181F 07/15 06:14
推 : 總算修了 過去根本是詐騙集團的溫床182F 07/15 06:47
推 : 先推了183F 07/15 07:51
推 : 推184F 07/15 07:53
推 : 恭喜!!185F 07/15 08:41
推 : 大推!!感謝司改會的努力!!186F 07/15 09:19
推 : 辛苦了187F 07/15 09:21
推 : 辛苦了188F 07/15 09:34
推 : 推189F 07/15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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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 辛苦了193F 07/15 11:57
推 : 推 不過ㄧ樓沒看內文吧194F 07/15 12:33
推 : 推 辛苦了195F 07/15 12:37
推 : 不錯不錯!推一個!!196F 07/15 13:09
推 : 成功了 感謝197F 07/15 13:21
推 : 推推198F 07/15 17:21
推 : 推 !!!!!!199F 07/15 19:14
推 : 大推啊200F 07/15 20:31
推 : 立委豬公們總算做點事了201F 07/15 21:12
推 : 太好啦!!!!!謝謝你們!!!辛苦了!!!202F 07/17 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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