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為 dinos.bbs.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2-10-27 23:27:19
看板 Web_Design
作者 標題 Re: [問題] CSS 寫法與效能的問題
時間 Sat Oct 27 22:42:51 2012
※ 引述《LaPass (LaPass)》之銘言:
: 標題: Re: [問題] CSS 寫法與效能的問題
: 時間: Sat Oct 27 12:44:09 2012
我的印象來自 pagespeed , yslow 出來的那個年份. 2008??
有一場研討會中有說
: ※ 引述《mchen11 (mchen11)》之銘言:
:
: 優先順序
: 1.inline
: 2.同頁面的style標籤
: 3.外連
: 效率沒太大的差別
其實 1 ?= 2 > 3
3 不管怎樣都要多叫一/多次http, cache了也一樣.
總是要等"302 not modified."
像之前一個case, site在us, 一個 302要等 1xx ms 10 個 302 就要等 1s...
明明等302也可以等到2s+, 真的想打人.
2 的問題是在 如果是在<head> 裡面那 ~= 1 or > 1
如果是在<body> 裡面任一處 ~< 1 因為會往上重新檢查相關的dom
1 的問題是, 維護上會想殺人...
但現在瀏覽器的效率... 可能會讓 2 = 1.
: 但一般是用3這種方法
google & yahoo 是用 2.
但 google 內部一定有分開, 用程式並起來的, 可以見 mod_pagespeed.
yahoo... 我猜應該也是.
: 理由是不同頁面可以用同一隻css檔,以及之後要做頁面的特殊修改
: 也只要用1、2那兩種方法就能變更顯示的樣式
: 而且,一般流覽器會對css、js檔作快取動作
: 可以減少流量
大到一定程度連多一個連線都會計較...
然後如果client運算跑得兇, 連多load一張用不到的圖, 也會叫.
: : 問題 2:CSS 可以寫在 HTML 標籤內,也可以寫成 class。如果多個標籤套用同個
: : class,那當然是寫成 class。但如果該 CSS 樣式沒有其他標籤需要套用時,那麼──
以你的寫法, a > b.
: : 問題 3:基於 HTML、CSS、javascript 應該分離的原則下,問題 2 只會用 B 的寫法,
: : 但整個網頁的 HTML 標籤都不使用 style 屬性的情況下,比較好閱讀,卻不曉得效能
: : 是否變得較差?
維護會想死吧??
: : 我另外想問的是,容易閱讀跟效能對於網頁設計者,何者為重?
老實說會問這問題的話, 我會建議乖乖用 style.
inline style 我是開發期, or 我不管維護我才會用.
站大到一定程度, 程式就可以幫你處理 line 轉成 style, 不用擔心.
: 一般而言是以減少流量為主 (尤其是每天流量幾十萬的那種)
: 再來是修改、維護的容易度 以及開發速度
: 這三者並不牴觸
其實有... 減少流量勢必要compress... 那就不好修改、維護 or 開發速度
ps.
google 最近對 apache 出了一個 mod_pagespeed 這個東西.
有對css link轉成 style & compress 的一個參數, 雖然預設沒開,
但有建議要開.
可以去看mod_pagespeed, 裡面有很多說到有關http處理速度最佳化的
不過... ... 真的沒release 多久, 都只有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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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js嘉年華, 看到就很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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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抵上既沒有自己想像中那麼幸福,也沒有那麼不幸…重要的是,
是否對於生存抱著希望或已厭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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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31.105.62
推 :=推一個 dropbox就是反應時間超久 搞得我把js&css寫在同一1F 10/27 22:54
→ :個文件載入速度還比較快
※ 編輯: alpe 來自: 61.31.105.62 (10/27 23:07)→ :個文件載入速度還比較快
※ 編輯: alpe 來自: 61.31.105.62 (10/27 2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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