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為 ott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4-12-07 17:22:05
看板 StupidClown
作者 Liwen1004 (Albee)
標題 [大哭] 我再也不去公館了…
時間 Sun Dec  7 16:43:32 2014


剛剛小妹跟朋友一起去逛了公館的某家書店,
好死不死轉角處擺著易碎品(擴香瓶)
路又很窄…我走進去就這樣摔了一瓶…
當我拿起來很天真的以為沒破時…
他就很不爭氣的露了出來-。
當下整個崩潰…放回去不知怎麼辦時朋友就這樣帶著我離開店面…
我們兩個就這樣驚慌的在附近徘徊
一直拿手機查需不需要賠…
(因為是高中生而已那瓶就要快兩千)
也因為本人第一次遇到這種事情…
實在良心不安…也覺得那價錢店家沒辦法自己吸收…

就摸著頭回去那家店把小妹剛領到的零用錢都賠光了…(下禮拜吃自己

實在不解為何要把易碎品擺滿滿在轉角?跟那店員說的時候他走過去自己也撞到了一個(只是沒掉到地下…)

賠的時候他跟我說謝謝你回來順便幫我包裝了那個我打破的東西…我跟他說不用幫我包裝了謝謝…他還是硬要我帶走…就這樣心情跌到谷底提著一個散發香臭味的東西回家了…

想問問各位…如果我當時就因為賠不起沒回去…店家如何處理那東西?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66.212.234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StupidClown/M.1417941815.A.504.html
orz8809ed: 繼續賣XD 應該就銷毀囉1F 12/07 16:50
Offers: 可能就是自認倒霉吧2F 12/07 16:50
Liwen1004: 不會因此調監視器找人嗎?我以為會鬧到報警…(淚3F 12/07 16:53
xxgogg: 妹妹拍拍4F 12/07 16:56
yesiloveu85: 原po拍 下次要小薰哦5F 12/07 16:58
nineveh: 我覺得可以申請減少賠償耶  以法律上來說他們有責任6F 12/07 17:04
nineveh: 店家有責任維護環境與商品的問題
nineveh: 如果店家自己知道這樣擺很容易倒  那你其實沒有責任賠償
a6234709: 易碎物品 店家應當妥善保管而不是擺在容易被別人弄倒的9F 12/07 17:12
a6234709: 地方  店家有責任賠償一部份損失
Liwen1004: 他們其實有用員工九折價讓我賠了…。11F 12/07 17:17
cyhhoi: 拍拍拍 下次小心喔:)12F 12/07 17:19

--
※ 看板: ott 文章推薦值: 0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537 
1樓 時間: 2014-12-08 23:04:02 (台灣)
  12-08 23:04 TW
依你的說法,我覺得他們應該自行吸收損失,另外還要賠償你精神上損失!
guest
x)推文 r)回覆 e)編輯 d)刪除 M)收藏 ^x)轉錄 同主題: =)首篇 [)上篇 ])下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