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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 Gossiping
作者 Blackrice (國際情勢)
標題 [爆卦]東南科大殺人案一日旁聽!!
時間 Sun Aug  7 15:13:22 2016



        東南科大殺人案一日旁聽!!



  這是好幾年前的案子,那時鬧得十分轟動。2013年的年底一名東南科大的大一新生,因
為被同校同學瞪視,心生不滿而毆打該名同學,當時該同學站在一旁的學長好心來勸架,
這名新生猛不防的拔出小刀,誰不好刺卻惡狠狠地連續刺了勸架的學長好幾刀,最後使得
被害人流血過多而在送醫兩天後出血性休克而死。而該刺人者在被警方羈押期間,因在fb
上跟擔心自己的女友回文說: “如果你在哭,我交保出來也不找你” (那時被害人尚未死
亡),被記者抓包,認為是在調情,更激使輿論大譁,覺得動手者毫無悔意。



  首先因為這件殺人案發生在向來被認為絕對安全的校園內,本就引人注目。再說動手者
只因細故就莫名的下重手、毒手,而且死得還是來勸架的第三人,使案情峰迴離奇,自然
吸引媒體的目光。



  那一段時間我時常在台北地院旁聽,恰好聽到這個重案,就把當時的法庭攻防及個人心
得一併記述下來。


  一進法庭就看到刺人者坐在被告席,兩位彪壯的法警肅立一側。被告長的白白淨淨、眉
濃目秀,在法庭上並不予人凶神惡煞的感覺,相反的神情看起來萬分恐慌。乍似一個平時
不知天高地厚的死屁孩,意圖耍威風而逞凶鬥狠,沒想到出手太重真的致人於死,直到須
面臨關押幾十年到無期徒刑的重刑,方才意識到嚴重性,開始慌亂憂懼起來。可是大錯已
鑄,一條無辜的年輕生命就這樣斷送在他手上,所以也只能說自作孽。



  刺人者的父親及被害人的父親皆有來抵現場,大出預料之外的兩人竟然甚有互動,彼此
交談自若,跟通常刑事案件的普遍互動情形差很多。後來我才得知刺人者的父親為了清理
自己兒子捅出的爛攤子,也是花費諸多心力。目的是爭取跟被害人家屬達成民事和解以換
取法官量刑輕重的斟酌,以致願意提出450萬的民事賠償。雖然雙方當天沒能和解,但在
此案無保險的情況下,這個賠償數字算相當高額,勢必會影響法官後續的量刑斟酌。



  只見刺人者父親在開庭前不斷地跟被害人父親賠不是,低姿態地示好。但在法庭上被害
人父親始終十分氣憤,不能接受養了20年的兒子不過是上個學,就這樣突然離他而去,還
是因為這種芝麻綠豆的莫名事,死得非常不值得。被害人不過一介大學生,未來還有大好
人生等待著他,就這樣因為被告的蓄意或莽撞而橫死校園,這已經不是單純錢的問題了。


  在這場法庭攻防中,公訴檢察官跟被告律師的辯論焦點是本件到底是殺人案亦或傷害致
死案? 也就是被告在拿刀子刺人時到底有無殺意? 因為殺人罪刑度從最輕十年有期徒刑往
上加到死刑,而傷害致死罪則是七年以上到無期徒刑,兩者差別頗大。



  兩者的差別要衡量1.攻擊時用何種武器 2.是否攻擊人體重要部位(頭、胸、頸) 3.傷痕
多寡 4.下手力道重不重 5.被害人抵抗、逃跑、倒地後是否繼續攻擊 6.攻擊後有無留在
現場(有殺人故意的通常不會蠢得留下來給警察抓)



  由於死者腹部、大腿鼠蹊部跟脊椎有3處刀傷,各深達3~5公分,腹部傷口傷及內臟,大
腿動脈斷裂,再加上證人證稱被告動手當下的神情相當兇狠,因此檢察官認定有殺人故意
,並且引用fb的截圖認為被告犯後無悔意,求處重刑。



  被告律師有兩位,年紀都很輕,30多歲而已,可是卻相當厲害,答辯時的用字遣詞像是
法官寫審判書的用字遣詞,非常文言。通常只有肯日夜埋頭苦讀審判書的律師才能達到這
種造詣,事務所很大,位在101,這應該是法律扶助基金會指派給被告的人權律師,不然
這種水平的律師通常收費超級貴,一般人請不起。



  兩位律師也不跟檢察官爭論fb的 “如果你在哭,我能交保也不找你”這句話到底是安
慰的話語或是調笑,直接用“傳聞證據不能作為法庭證據”頂回去。因為我國司法制度來
自西方,帶有神學的色彩,認為法官是神的代理人,因此也把法庭跟法官放到一個至高無
上的地位。認為法庭上的供述是有發過誓的,是最真實確定無可懷疑的,其他法庭外所講
的話屬於傳聞證據,不可作為審判的依據。(因為依據西方人的邏輯,沒有犯罪者會寧願
為了現世的得失而在法庭上說謊,而失去進入天堂的資格。)



  最後法官可能是考量被告年紀尚輕,進大學才幾個月,還有大好人生,而且在被害人倒
地後就沒繼續施予攻擊,並於行兇完未顯露逃跑傾向,更在教官到場後依指示把小刀交給
教官,進而斷定被告跟被害人倆不相識,當下應該只有傷害犯意,沒有殺人故意。(於是
在我當天旁聽的一個多月後,台北地院的法官一審判處本件被告傷害致死罪八年。)



  一般說來,社會矚目的刑事案件通常會判很重(彰顯司法的鐵面無私形象),再加上本件
判刑時被告尚未跟被害人家屬和解,因此最終刑期只比傷害致死罪的最低刑度七年再加上
一年,算是相當相當的輕判了。



  就我個人的觀察,被告當天在法庭上是真真切切的抱有悔意,開庭時被告絕大多數時候
都處於惶恐失措的狀態,在最後法官問到有什麼話要說時,他頓了許久才勉強擠出幾個字
: “我真的沒想到會造成這樣的結果!”最後被問到宣判當天是否要當場聽判決時? 還是
在監獄裡收判決書就好? 也是一臉覺得自己會被重判的神色,而不敢出來聽判決。(覺得
自己會被重判某種程度上代表他意識到自己犯下罪行的嚴重性,可視為有悔意的表徵。)


  在退庭以後,法官都早早離開法庭,被告被押離法庭準備還押監獄時,終於在法庭的走
廊上淚流滿面地放聲痛哭起來,(看他哭成這樣,我有輕聲跟他說加油! 他有聽到,邊哭
邊點頭) 他終於意識到自己莽撞愚蠢的行為給別人及自己招來的災難性後果。就我個人的
觀點,確實對於像這種還有改過機會的被告,是該給他一條生路的,我贊成這審判結果。
只是對於死者父親來說,他鐵定覺得判太輕了,畢竟他永遠見不到他兒子了。當然檢察官
也是如此覺得,因此行使上訴權,本件目前還在高等法院審理中。



  他真的很慘,好好一個帥哥,本來很正的女友也分了,才剛要風光地享受四年的大學生
活,立馬轉進監獄,變成八年的牢獄生活,比延畢還慘,這還是高等法院不改判的最有利
情況。可是回頭想想,他父親雖然賠了幾百萬出去,至少三不五時還能來監獄探他,看看
另一邊,他的行徑使另一個家庭永遠的承受喪子之痛,這又比他悽慘百倍,只能說這種蠢
事禍事還是少幹為妙,幹了就要承擔後果。




  講個題外話,東南科大我還曾經去看過大專盃籃球賽,他們學校在木柵的山坡上,校地
不大。那時東南科大校隊有“能仁三楊”還算蠻厲害的。最強的是有個叫郭少傑的,彈跳
能力驚人。後來進了SBL的金酒隊,還演出過補灌,相當努力的一名球員。也希望大家不
要因此社會案件而對東南科大有不好的印象,畢竟這只是突發的個案。




                                                                      吳學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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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Blackrice (114.25.51.131), 08/07/2016 15:15:01
kmwace: 好長 先推好了1F 08/07 15:15
YahooTaiwan: 你覺得這裡像你的 fb 嗎2F 08/07 15:15
scatology: ....3F 08/07 15:16
lol404: 會戴皮帶刀去學校 沒事跟人彎家 不爽就抽出來捅人4F 08/07 15:16
gzliu 
gzliu: 給個推。5F 08/07 15:16
canucksteve: 深坑吧6F 08/07 15:17
IHD: 國中的時候 帶刀來學校蠻常見的吧? 科大就不知道了7F 08/07 15:17
vimeo: 這算什麼卦,因為犯人很帥女友很正就很可惜?肥宅就給他死8F 08/07 15:17
lol404: 這種連9.2都看不起的 同學還有人想幫他說話才是奇蹟9F 08/07 15:17
jetalpha: 推分享。10F 08/07 15:19
nagisaK: 殺人你還跟他加油11F 08/07 15:19
shi0520: 是深坑不是木柵12F 08/07 15:20
zien0223: 不知道你有沒有替受害者家屬加油13F 08/07 15:21
ImBBCALL: 皮帶刀長啥樣14F 08/07 15:21
erinou: 我表弟就這麼莫名其妙被殺了誰還他後續人生 他才死的可惜.15F 08/07 15:21
HardDick: 這篇寫得不錯啊 一堆正義魔人出張嘴之前對這有多少了解?16F 08/07 15:22
Muratlo: 正常人沒事會帶著皮帶刀出門? 這就可以判重點了…他  把17F 08/07 15:23
Muratlo:   別人 殺死了!! 他還可以哭…死者家人已經沒淚可留了吧
lol404: 就外觀像正常皮帶 但通常皮帶頭後面有藏刀 可以抽出來19F 08/07 15:23
Muratlo: 。真的可以原諒他的,是死者的家人…20F 08/07 15:23
abramtw: 恐龍法官也比不上鄉愿心態21F 08/07 15:24
sharb: 又是這ID22F 08/07 15:24
intelb06385: 死人沒有為自己說話的機會23F 08/07 15:24
lol404: 一般人會穿戴這種東西去學校? 捅死人才在後悔24F 08/07 15:25
lol404: 沒捅死人我看說不定還自以為很大尾
HardDick: 真的是...一堆鄉民突然變成犯罪心理學家 不意外啦26F 08/07 15:27
pinkowa: 都你在煽情 真該送你坐牢27F 08/07 15:27
z701660993: 演技真好28F 08/07 15:27
kclvpc: 慘在哪 殺人耶 不是什麼小事耶29F 08/07 15:27
kclvpc: 關8年都嫌太少了啦 20年差不多
a6109a6109: 法條是我們選出來的民意代表表決的。代表民意,所以31F 08/07 15:28
kclvpc: 被殺的那個不是更慘?32F 08/07 15:28
a6109a6109: 民意代表的監督更是要時時關切及注意33F 08/07 15:28
pinkowa: 鼠膝部跟脊椎都是要害 說你沒殺意 還刺那麼多下34F 08/07 15:29
kclvpc: 毀了一個人  就要有自己也被毀掉一輩子的覺悟35F 08/07 15:29
eric81123: 判太輕等他關出來就忘記要悔改了 被看一眼不爽就揍人36F 08/07 15:29
pinkowa: 你要不要讓我捅你一刀 我拿十元美工刀就可以了37F 08/07 15:30
lol404: 不意外啦 都正義魔人犯罪心理學家啦 >> 腦的程度跟9.2有拼38F 08/07 15:31
arcslam: 推個39F 08/07 15:31
eric81123: 至少關10年起跳吧 老一點看會不會比較不屁孩40F 08/07 15:31
ImBBCALL: 怕在裏面交一堆黑道朋友,出來變更兇41F 08/07 15:33
eric81123: 反正他家裡有錢不是嗎 不用擔心他沒辦法回歸社會吧42F 08/07 15:33
snian: 被瞪就毆打還砍殺無辜的人 被你說成蠢事禍事 也太偏袒了吧43F 08/07 15:33
Ramanujan56: 不錯44F 08/07 15:35
MasonT: 好文45F 08/07 15:37
agn0000099: 鄉民才不管勒 一條命只值8年嗎46F 08/07 15:40
dfgtyu0000: 蠻標準的廢死派文章,留言問的誰會帶刀上課很難解釋47F 08/07 15:43
benuan: 這是什麼智障文章 看了就想吐48F 08/07 15:46
wesley00: 什麼樣的人會沒事身上帶把刀49F 08/07 15:46
w76530: 莫名其妙殺個人關八年好慘喔50F 08/07 15:46
Strong: 感謝分享 推51F 08/07 15:55
Wang40: 大哥必推52F 08/07 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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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時間: 2016-08-07 18:53:45 (台灣)
  08-07 18:53 TW
死人無法為自己說話,全部都是旁觀者自己想法詮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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