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1-10-13 01:08:02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標題 Re: [新聞] 太子汽車 合法罷工
時間 Wed Oct 12 10:02:58 2011
這就是盲點
政府出馬 重罰30萬好了
這30萬還不是跑到政府的口袋裡 勞方依舊領不到錢
(太子:我一年給政府的政治獻金都不知道是30萬的幾倍了)
帶種就直接強制執行 凍結太子的資產
政府、資方演場好戲給員工看而已
※ 引述《GoldenMouse (黑特不死 鄉民當立)》之銘言:
: 1.新聞連結:http://news.chinatimes.com/society/110503/122011101200139.html
: 2011-10-12
: 工商時報
: 【記者薛孟杰/台北報導】
: 2.新聞內文:
: 太子汽車員工因不滿資方積欠工資,發起無限期罷工,成為新勞動三法實施
: 後首宗合法罷工案。勞委會說明,新勞動三法實施後,已簡化工會發動罷工程序,
: 不需再召開會員大會,只要會員無記名投票過半即可罷工,太子汽車工會就是在會
: 員不需請假下,投票通過罷工。
: 儘管如此,勞委會說明,由於太子汽車並未聲明歇業,因此被欠薪水的勞工
: ,不能依法申請墊償基金補發薪資,除非資方有具體善意回應,否則仍領不到薪水。
: 勞委會勞動條件處處長劉傳名指出,基於勞政主管的立場,勞委會一直從旁
: 協助處理此案,並曾拜會董事長許勝發,希望妥善解決,但太子汽車資方一直表示
: ,土地與廠房等資產無法如承諾立即變現,導致與工會協商的「分期還款」不斷跳
: 票,工會因此才在9月底投票確定罷工。
: 他指出,罷工是勞工除司法途徑外最後一條自保的路,過去,工會法第26條
: 規定,工會須召開會員大會,經過半會員與會、投票,超過全體會員中半數以上同
: 意票,始得罷工。勞工為了參加會員大會,不僅要請假,會場亦常爆發衝突。
: 新勞動三法上路後,其中勞資爭議處理法第54條明訂,工會不必再召開會員
: 大會投票,才能確定罷工,只要在定點設置投票箱,讓勞工投票,經過1/2會員同
: 意,即可罷工。
: 此外,勞基法修正後,勞工積欠薪資的罰款亦提高到2萬到30萬,比過去6千
: 到6萬元罰款重,北市勞工局因接獲太子汽車北市員工申訴後,今年初已按勞基法,
: 對太子汽車開罰3次,每次罰6萬元,在新勞基法7月1日上路後,北市府還計畫再開
: 罰,不排除以最高額度30萬元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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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 ◢███◣ 幹你媽的 ~ 顏色不對 有炮約嗎?
軍 青 ◤◤ ︻ ︻▌▌ 再亂桶冰你全家 ▄ ▆ 問遊戲卦,過分嗎?
本 (@─⊙-⊙- ╯ ~ ◥ ※ ●/ ◤ ~ 靠,好慘,我不想參選
部 雉 \ 皿 ▍ ~ ◥ /玉— ◤ ~ 冰得好 下次的版主了
上 ◣ ︶◢ ▌ ~ ■ ~ ● ● ● ●
將 ◢█"▲`█◣ ▁▁◥◣▂▂▂▃◣ ◢YU0121◣ 蛆 吱 它 鄉 ζsato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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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32.79.50
→ :罰3萬鎂好了1F 10/12 10:03
→ :太子黨:躺著也中槍.....QQ~2F 10/12 10:03
→ :慣老闆怎麼不在26那邊欠9個月薪水看看會發生何事 @@?3F 10/12 10:04
推 :你講到重點了 什麼都有 就是沒種4F 10/12 10:05
→ :正腐表示:我就是沒種 >///< (夾)5F 10/12 10:07
推 :泡浴,你知道的太多了,等一下會有你的洨禮物6F 10/12 10:07
→ :為什麼帶種就是這樣做?而不是政府帶種就照法律做事呢?7F 10/12 10:08
→ :對法律不滿應該找立法委員才對
→ :對法律不滿應該找立法委員才對
推 :如果罰則改成一人欠薪罰30萬 N人就罰30萬*N應該會比較有效9F 10/12 10:17
→ :因為現在黨國一家,嗆政府就是嗆法律...根本沒分別。10F 10/12 10:18
→ :不然老闆要當然通通都不給薪水 欠1人和欠1000人罰一樣11F 10/12 10:18
推 :勞工表示: 就是孬種砍老闆 只會期待政府12F 10/12 11:35
推 :一人30萬本來籌到錢要給員工的.....現在都拿去繳罰金了XD13F 10/12 14:24
→ :就是這樣吧14F 10/12 2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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