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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3-06-24 08:46:17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azukitw (◎ ω ◎)
標題 [新聞] 勞檢力不足 勞委會:積極爭取
時間 Mon Jun 24 04:06:58 2013


中央社
http://www.cna.com.tw/News/aSOC/201306220210-1.aspx
勞檢力不足 勞委會:積極爭取 | 社會新聞 | 中央社即時新聞 CNA NEWS
[圖]
(中央社記者魏紜鈴台北22日電)立法院18日三讀通過職安法,勞委會說,勞工過勞死未處雇主刑責,因醫學實務舉證仍有困難。至於勞檢人力不足,會積極爭取。 | 社會新聞 ...
 

(中央社記者魏紜鈴台北22日電)立法院18日三讀通過職安法,勞委會說,勞工過勞死未
處雇主刑責,因醫學實務舉證仍有困難。至於勞檢人力不足,會積極爭取。

立法院18日三讀通過勞安衛生法修正案更名「職業安全衛生法」,擴大適用人數增至1067
萬人,各行業受職安法保障,但仍遭外界質疑,對於勞工過勞死對雇主處以刑責,且勞檢
人力仍有不足的問題。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說明,職安法的預防是以高風險群勞工的健康管理為主,處以罰鍰較合
理,且實務上過勞疾病多為個人原因及職業原因等多重因素所致,職業因素僅為「促發」
原因之一,過勞致死未處雇主刑責,醫學實務舉證,仍有困難。


外界質疑,勞動檢查執行人力不足?勞委會表示,將積極向行政院爭取,另針對中小企業
或微型事業,將優先採宣導、輔導及補助措施,以協助其推動安全衛生工作。

勞委會表示,職安法正式施行日期由行政院訂定,會將盡最大努力達到立法院附帶決議要
求:1年內完成附屬法規修正為目標。1020622

4.備註:

舉證之責不是在資方嗎?
http://www.winwin988.com.tw/product11.aspx?productid=1544
"只要雇主無法提出反證,或提不出勞工出勤記錄,將一律採認勞工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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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64.17.226
a1122334424:重點不是罰則嗎?1F 06/24 04:07
YU0158:爭你老木2F 06/24 04:09
QS531:人力夠也沒用 重罰2萬? 有用的話馬英九智商就180了3F 06/24 04:15
tatty5566:廢物資委會4F 06/24 04:23
towe77:5F 06/24 04:24
chaunen:直接訂刑責不是更快? 強制拘提30天就夠嚇死慣老闆了吧6F 06/24 04:25
einsfun:老闆:都說了死因證據不足,這員工我也想負責想賠錢的阿阿阿7F 06/24 05:00
Tmgy:資委會:勞檢力不足?  快!派遣人力勞務採購案再多發包幾個!!!8F 06/24 05:15
sul3vu86:芙丸:還不跪下接旨9F 06/24 05:36
taurus512:我看是爭取開放更多外勞跟中國人來台工作吧10F 06/24 05:37
marmalade:過勞不也是造成疾病的原因?11F 06/24 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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