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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3-11-19 18:30:08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vickyshan (小精靈女孩)
標題 [新聞] 新北食安窩裡反 獎金無上限
時間 Tue Nov 19 15:43:50 2013


1.媒體來源:中央通訊社

2.完整新聞標題/內文:

為打擊黑心食品,新北市政府今天通過「檢舉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案件獎勵辦法」,
增訂「窩裡反條款」,檢舉獎金無上限。

新北市政府市政會議今天討論「檢舉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案件獎勵辦法」,
明訂實收裁罰金額新台幣60萬元以下,發放5%的檢舉獎金;60萬元以上,提高為10%。

衛生局長林雪蓉表示,依獎勵辦法,違規情節重大,
被勒令停工、歇業和廢止公司、工廠登記者,檢舉獎金從100萬元起跳。

她說,為鼓勵食品業現職員工勇於檢舉不法,獎勵辦法增列「窩裡反條款」,
檢舉獎金大幅提升到50%且金額沒有上限
以富味鄉公司被開罰4.6億元為例,若是員工檢舉可獲得50%,檢舉獎金高達2.3億元

她表示,以往食安檢舉獎金只有罰款的5%,若以裁罰金額3萬元計算,
檢舉獎金只有1500元,新北市每年編列的5萬元檢舉獎金,根本發不完,
這次提高食安檢舉獎金,希望全民一起打擊黑心廠商。

3.新聞連結:http://tinyurl.com/l5pjsnb
新北食安窩裡反 獎金無上限 - Yahoo奇摩新聞
[圖]
(中央社記者王鴻國新北市19日電)為打擊黑心食品,新北市政府今天通過「檢舉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案件獎勵辦法」,增訂「窩裡反條款」,檢舉獎金無上限 ... ...
 

4.備註:這個威了,朱立倫位置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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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6.19.178
pz5202:推!1F 11/19 15:44
makimakimaki:結果消費者獲得9元賠償2F 11/19 15:45
apa9394:結果 台灣的半澤 很多都被自殺3F 11/19 15:45
collaborate:檢舉王高潮了4F 11/19 15:45
ji394su33000:問題是到底罰多少錢是誰說了算呢? 統一害人那麼多5F 11/19 15:45
avi5566:保障員工檢舉後就算被無良老闆火了也不會斷炊6F 11/19 15:45

先衝的拿獎金,不動的連離職和退休金都拿不到~_~(大統員工血淋淋的經驗擺在眼前)
這完全是在比開婊的速度,快檢舉吧,不要再怕東怕西不敢衝了

wonder007:也無下限啊7F 11/19 15:45
RinceX:如果只有幾個高層知道,有誰敢爆,查一下就知道是誰8F 11/19 15:45
esteemfor:那如果廠商老闆找人頭自己檢舉呢? 投降輸一半嗎? 配套?9F 11/19 15:46
ji394su33000:有被罰很高嗎? 做做樣子各位就上鉤了那怎麼行呢~10F 11/19 15:46
magic1104:消波塊會把台灣海峽填滿11F 11/19 15:46
esteemfor:比台北市慢半拍! 但較多食品工廠在新北12F 11/19 15:47
Daz2005i:拿完錢就準備跑路13F 11/19 15:47
Newtype:反正去南部設廠就好14F 11/19 15:48
lebiged:結果悅氏罰9塊,你拿4.5塊就好笑了  XD15F 11/19 15:50

那個9塊是法官判的消費者索賠,不是政府罰悅氏的金額

ICP:不錯的政策,但再比照秘密證人的保護會更美好16F 11/19 15:50
esteemfor:如果找人頭檢舉,這樣算不算是「合法淘空」公司資產?17F 11/19 15:50
archon:塊陶啊!這樣搞,兩個禮拜內台灣就沒東西可以吃了~18F 11/19 15:51
rhox:ㄏㄏㄏㄏ   台灣人敢檢舉老闆的有幾個19F 11/19 15:55

可以不檢舉阿,但就像現在的大統,被爆出來後你就死了
薪水、離職金、退休金通通拿不到

倒不如先開婊,中樂透都不一定有2億多耶

MiuLove:獎金會不會立馬變遺產20F 11/19 15:56
crazysinger:老闆:幹 快要被爆出來了 找朋友檢舉我自己>_^ 停損21F 11/19 15:56
cpz:檢舉完 就可以退休了 超爽的22F 11/19 15:58
esteemfor:假設老闆持有股份/資產不到50%,但因為知道公司大小事,那23F 11/19 16:00
esteemfor:老闆找人頭去檢舉,是不是就「合法」取得公司50%資產?

應該是不至於罰到公司價值的50%,像富味鄉罰了4.6億,但總資產印象中十幾億有
而且老闆也可能面臨刑責~_~(像詐欺有的沒的)

esteemfor:所以該說,上市上櫃公司的老闆有福了???????????????????25F 11/19 16:01
SuperUp:要確保檢舉人有命花啊~保密這麼爛~26F 11/19 16:04
SuperUp:違法黑心企業被合法淘空是活該啦~樂見
esteemfor:樓上,但如果合法去淘空的人就是指使黑心的人呢?28F 11/19 16:06
SuperUp:那就在被別人淘空啊~這麼怕被淘空就不要幹黑心事~29F 11/19 16:09
esteemfor:但是他淘空的不是自己的財產,是投資人的財產(上市上櫃)30F 11/19 16:11
esteemfor:搞黑心的是他,領獎金的也是他耶...

但他很有可能會被關耶,都上市上櫃老闆了,會為了兩億讓自己被關嗎= =
是給罰款的50%,不是給公司資產的50%,你誤會大了

SuperUp:你這麼擔心還不快投書政府 :D32F 11/19 16:14
plunkett:搞不好廠商給更多啊.33F 11/19 16:15
esteemfor:那如果他只是個外聘來的CEO呢? 沒什麼股份,只領薪水34F 11/19 16:15
esteemfor:但是下令亂搞的就是那個CEO,怎麼辦? 還要給他獎金嗎?
esteemfor:我相信板上有學者在看,我PO在這裡就好了

為了賺兩億半,找人爆自己的料,讓自己被關= =???
(而且還要再分給朋友一半,又要十分篤定朋友最後一定會分給你= =)

你的邏輯有點奇妙阿
※ 編輯: vickyshan       來自: 124.6.19.178         (11/19 16:19)
esteemfor:對了,我很早前就在板上提要拉高檢舉獎金,請別懷疑我的37F 11/19 16:17
esteemfor:立場,我現在直儀式要讓這法案更加完善,我很討厭大老闆
esteemfor:            質疑是
esteemfor:那如果他指使,但是不留下證據呢?(口頭指示)
jambobo:重點是要先收到罰款才會發獎金 問題是收不收的到41F 11/19 16:24
gugugaga:那他還要承擔他指使的人翻臉不認人的風險啊...42F 11/19 16:57
FirzenEX:根本沒機會停損吧?光是罰鍰 賠償 及商譽 等43F 11/19 18:21
FirzenEX:就是難以估計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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