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3-12-10 08:18:28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標題 [新聞] 品行不端 越婦被拔台籍 反嗆「李鴻源婚外
時間 Tue Dec 10 07:00:56 2013
1.媒體來源: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內文:品行不端 越婦被拔台籍 反嗆「李鴻源婚外情全國皆知 不也一樣」
3.新聞連結:http://0rz.tw/zL5I6
品行不端 越婦被拔台籍 | 蘋果日報
【楊勝裕、簡銘柱、黃揚明╱連線報導】一名嫁來台灣且取得中華民國國籍的越南女子,因與越南同鄉偷情生女,遭夫抓包後離異,該女今年改嫁「小王」辦登記時,內政部卻以她搞婚外情「品行不端」違反《國籍法》,撤銷她中華民國國籍,因女子已放棄越南籍,她與兩名幼女成了無國籍人球,她火大打官司並怒嗆:「內政部長李鴻源婚外情搞得全國皆知,我品行不端,李不也一樣!」 ...
【楊勝裕、簡銘柱、黃揚明╱連線報導】一名嫁來台灣且取得中華民國國籍的越南女子,因與越南同鄉偷情生女,遭夫抓包後離異,該女今年改嫁「小王」辦登記時,內政部卻以她搞婚外情「品行不端」違反《國籍法》,撤銷她中華民國國籍,因女子已放棄越南籍,她與兩名幼女成了無國籍人球,她火大打官司並怒嗆:「內政部長李鴻源婚外情搞得全國皆知,我品行不端,李不也一樣!」 ...
【楊勝裕、簡銘柱、黃揚明╱連線報導】
一名嫁來台灣且取得中華民國國籍的越南女子,
因與越南同鄉偷情生女,遭夫抓包後離異,該女今年改嫁「小王」辦登記時,內政部卻以
她搞婚外情「品行不端」違反《國籍法》,撤銷她中華民國國籍,因女子已放棄越南籍,
她與兩名幼女成了無國籍人球,她火大打官司並怒嗆:「內政部長李鴻源婚外情搞得全國
皆知,我品行不端,李不也一樣!」
她搞婚外情「品行不端」違反《國籍法》,撤銷她中華民國國籍,因女子已放棄越南籍,
她與兩名幼女成了無國籍人球,她火大打官司並怒嗆:「內政部長李鴻源婚外情搞得全國
皆知,我品行不端,李不也一樣!」
越女武翠姮(三十七歲)八年前來台打工與基隆陳姓男子(四十多歲)相戀結婚,但隔年
武女與同鄉范青松(三十五歲)婚外情,二○○七年產下一女,陳男因女兒長得不像他起
疑,二○一○年武女取得中華民國國籍後進行親子鑑定,陳男確認女兒非其親生,隔年訴
請離婚獲准。
武女與同鄉范青松(三十五歲)婚外情,二○○七年產下一女,陳男因女兒長得不像他起
疑,二○一○年武女取得中華民國國籍後進行親子鑑定,陳男確認女兒非其親生,隔年訴
請離婚獲准。
李鴻源(右)曾和高金素梅傳緋聞,武女嗆李也是品行不端。資料照片「怎可株連九族」
武女離婚後與范男同居再生一女,今年一月她回越南,與范男到外交部駐越南代表處辦簽
證及結婚驗證時,被懷疑前段婚姻為假結婚,代表處行文內政部查明,內政部根據基隆地
院的離婚判決,認定武女外遇通姦生女,不符合《國籍法》第三條「品行端正,無犯罪紀
錄」的歸化條件,再依同法第十九條「五年內發現有與本法之規定不合情形」撤銷其中華
民國國籍,武女兩名年幼女兒,也依同法第十一條一併撤銷國籍。
武女離婚後與范男同居再生一女,今年一月她回越南,與范男到外交部駐越南代表處辦簽
證及結婚驗證時,被懷疑前段婚姻為假結婚,代表處行文內政部查明,內政部根據基隆地
院的離婚判決,認定武女外遇通姦生女,不符合《國籍法》第三條「品行端正,無犯罪紀
錄」的歸化條件,再依同法第十九條「五年內發現有與本法之規定不合情形」撤銷其中華
民國國籍,武女兩名年幼女兒,也依同法第十一條一併撤銷國籍。
武女獲知後提訴願遭駁回,月前再提行政訴訟,她向《蘋果》坦承外遇是她犯錯,但前夫
沒告她,也付前夫三十萬元精神賠償,不該以「品行不端」為理由撤銷國籍,「一人犯錯
怎麼可以株連九族!」武女前夫說,情分已盡,但仍擔心她與孩子處境,「小孩無辜,想
幫忙卻無從幫起。」
沒告她,也付前夫三十萬元精神賠償,不該以「品行不端」為理由撤銷國籍,「一人犯錯
怎麼可以株連九族!」武女前夫說,情分已盡,但仍擔心她與孩子處境,「小孩無辜,想
幫忙卻無從幫起。」
武女說,行政院前院長張俊雄跟她一樣外遇,李鴻源婚外情更是全國皆知,「你(李鴻源
)說我品行不端正,你不也一樣!」還問:「我要被撤除國籍,那李不應該下台嗎?」
)說我品行不端正,你不也一樣!」還問:「我要被撤除國籍,那李不應該下台嗎?」
立委已提案刪除
針對《國籍法》歸化要件,立委已提案刪除定義不明的「品行端正」,今年四月法案在立
院內政委員會初審時李鴻源也同意,但仍未完成修法。
院內政委員會初審時李鴻源也同意,但仍未完成修法。
婦女新知基金會祕書長林實芳痛批:「太扯了!」法條規定是「不確定的法律概念」,官
員以自我道德觀念處理,嚴重影響當事人國籍、生活。
員以自我道德觀念處理,嚴重影響當事人國籍、生活。
「作法極具爭議」
律師張建鳴說,該條文意指品行端正且無犯罪紀錄,立法時應將「品行端正」與「無犯罪
紀錄」分開條列,加上內政部曾函釋,若有刑事犯罪紀錄並判決確定,不得申請歸化,武
女前夫未告其通姦,內政部卻指她品行不端撤銷國籍,作法極具爭議。
紀錄」分開條列,加上內政部曾函釋,若有刑事犯罪紀錄並判決確定,不得申請歸化,武
女前夫未告其通姦,內政部卻指她品行不端撤銷國籍,作法極具爭議。
歸化者遭撤銷國籍條件
★未符合「品行端正,無犯罪紀錄」者
★未符合「於中華民國領域內,每年合計有183日以上合法居留之事實繼續5年以上」者
★未符合「年滿20歲並依中華民國法律及其本國法均有行為能力」者
★未符合「有相當之財產或專業技能,足以自立,或生活保障無虞」者
★未符合「具備我國基本語言能力及國民權利義務基本常識」者
註:依《國籍法》第19條歸化中華民國國籍後,5年內發現與規定不合,會被撤銷國籍。
資料來源:律師張建鳴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0.222.36
推 :李鴻源 wego表示:1F 12/10 07:02
推 :連外配都知道XD2F 12/10 07:03
→ :wego:........(默3F 12/10 07:03
推 :人家是官怎麼會一樣4F 12/10 07:03
推 :也是5F 12/10 07:03
→ :賤民跟官是不同標準的6F 12/10 07:03
推 :哩阿官喔7F 12/10 07:04
→ :不撤銷,那以後其他國家女人都學這招,然後變成台灣籍,再8F 12/10 07:06
推 :對啊 偷情偷到全世界都知道也很不容易9F 12/10 07:07
→ :找原來她國籍的男生,那台灣最後不就都是它國的男女?10F 12/10 07:08
推 :李鴻源就算了,連雙人枕頭大師張俊雄都知道,這傢伙11F 12/10 07:09
→ :不給她台灣籍好像真的有那麼點說不過去wwwwwwww
→ :不給她台灣籍好像真的有那麼點說不過去wwwwwwww
噓 :所以這就是種族歧視阿13F 12/10 07:09
推 :嫁給李鴻源不就解決了事 都愛偷吃14F 12/10 07:10
→ :這種越南女很多啊,快點統統撤銷她們的國籍吧15F 12/10 07:10
推 :用什麼心態在入國籍啊?16F 12/10 07:10
推 :口合 口合 口合17F 12/10 07:10
推 :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18F 12/10 07:11
推 :死好19F 12/10 07:11
噓 :這種月亮妹拿到身分證就開始作亂了啦!20F 12/10 07:12
→ :一堆 在小吃部 陪客人打泡的
→ :一堆 在小吃部 陪客人打泡的
推 :這不太能相提並論吧...22F 12/10 07:13
推 :其實他說的也有道理23F 12/10 07:13
→ :如果沒被爆,會不會最後和台灣老公離婚,再嫁越南籍男友,24F 12/10 07:14
→ :最後連越南籍男友都變台灣籍
→ :最後連越南籍男友都變台灣籍
推 :完全沒辦法反駁XDDDD26F 12/10 07:16
推 :搞半天都還沒修完法 立委還敢嗆聲 效率最爛 沒有之一27F 12/10 07:20
推 :感覺就是藉著結婚遍台灣人啊 哈哈哈28F 12/10 07:20
→ :水喔 巴掌真響29F 12/10 07:21
噓 :李鴻源還有可能,張俊雄是幾十年前的事了,30F 12/10 07:22
→ :越女根本不可能知道,99%是記者寫的
→ :越女根本不可能知道,99%是記者寫的
推 :說的好32F 12/10 07:23
推 :走巨人的反擊33F 12/10 07:25
推 :本日最中肯34F 12/10 07:31
噓 :就照他說的一個撤銷國籍一個下台吧35F 12/10 07:31
推 :挺有道理的喔,小孩無辜36F 12/10 07:32
推 :推一下 有道理 李鴻源丟不丟臉阿37F 12/10 07:38
噓 :通姦生女...這擺明就是_____ 最好是品性一樣38F 12/10 07:38
噓 :馬鶴凌干女兒 怎不連同註銷馬囧的國籍39F 12/10 07:39
推 :藍綠一次救援40F 12/10 07:41
推 :重點在黨證 這越南人真的是傻傻的搞不清楚41F 12/10 07:41
噓 :小孩請親生父親認回去就有越南國籍啦, 哪有無辜到?42F 12/10 07:42
推 :不過說實在越南女亂搞的機率頗高43F 12/10 07:43
推 :IF A=B B=C ==> A=C44F 12/10 07:43
推 :越南人真中肯45F 12/10 07:44
推 :完全沒辦法反駁XDDDD46F 12/10 07:44
推 :重點是黨證47F 12/10 07:44
推 :這個女生說的沒錯..但是不一樣的是..你的國籍不同48F 12/10 07:45
→ :還有你有假結婚的疑慮!憑什麼你擁有中華民國國籍?
→ :還有你有假結婚的疑慮!憑什麼你擁有中華民國國籍?
噓 :國籍都拿到了還可以註銷喔?爛國家50F 12/10 07:51
推 :少女小漁台灣版?51F 12/10 07:51
→ :濫國家?別來啊~回去越南剛剛好~!假結婚還理直氣壯52F 12/10 07:52
→ :國籍拿到為什麼不能註銷?只要他非善意取得當然可以註銷53F 12/10 07:52
推 :品行不端....就要拔人國籍= =54F 12/10 07:54
噓 :越南仔55F 12/10 07:56
→ :這是什麼詭異的法律XD56F 12/10 07:57
→ :假結婚的疑慮!憑什麼你擁有中華民國國籍?<---對啊!57F 12/10 07:57
推 :大家都用這一招把外配的小狼狗帶來台灣就好了,到底誰扯?58F 12/10 07:59
推 :看到推文有些言論就覺得難怪台灣被越南仔當潘那59F 12/10 08:02
→ :同情心超泛濫還自己為正義 可笑
→ :同情心超泛濫還自己為正義 可笑
→ :而且這樣對那辛苦守規的外配情何以堪? 忠誠?61F 12/10 08:04
推 :孽種是證據,不告是惜情,犯罪是事實,為何台灣要收這種62F 12/10 08:05
→ :因為妳是北越的63F 12/10 08:06
推 :你是北x阿64F 12/10 08:09
--
※ 看板: sayumiQ 文章推薦值: 0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692
回列表(←)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