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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3-12-31 15:32:15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tombear20 (湯姆熊)
標題 [新聞] 寒夜獨走國道路肩 「我…被女友丟包了」
時間 Tue Dec 31 11:03:57 2013


1.媒體來源:
【聯合報╱記者張裕珍/苗栗縣報導】

2.完整新聞標題/內文:
寒夜獨走國道路肩 「我…被女友丟包了」

【聯合報╱記者張裕珍/苗栗縣報導】
2013.12.31 03:18 am

野蠻女友「丟包」!國道員警前天凌晨獲報,有一名男子頂著寒風沿中山高苗栗銅鑼路段
路肩行走,原以為是失智或誤闖,載上警車一問,才知道男子因和女友吵架被轟下車,「
而且不是第一次了」;國道警方指出,女子讓乘客在國道下車已經違規,將追查開罰。


警方表示,這名被「丟包」的卅七歲丁姓男子住新竹,他被警方發現時,身上僅穿著輕薄
外套,已在寒夜中走了廿分鐘;丁男見到警方馳援,有如看見救星,不禁說:「這裡沒路
燈,好暗、好可怕。」


丁姓男子告訴警方,前天晚上和女友相約逛逢甲夜市,但他不小心遲到,耽誤時間出發,
他在車上說了句「太晚了,不要去了」,讓開車的女友大為光火,車子都快開到台中,女
友憤而下交流道折返,兩人在車上大吵。


丁男說,兩人吵架時,手機簡訊鈴聲響起,他低頭看簡訊,沒想到這一舉動踩到女友的地
雷,二話不說,就在路肩停車,喝令他下車,並隨即駕車離去;丁男說,被丟包後,他一
度打女友手機,但女友卻關機,他怕面子掛不住,不想驚擾友人,打算走到交流道再搭車
北上。


沒多久,國道勤務指揮中心與警廣接獲駕駛人通報,國道員警迅速趕到北上一四二公里處
搭載落難的丁男,並送他到苗栗交流道搭車,丁男向員警訴苦,「被女友丟包,已不是第
一次」,員警聽了直搖頭;下苗栗交流道後,丁男聯絡友人接回新竹。


「國道車速快,尤其晚上昏暗,丟包太危險了!」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二警察隊長陳英傑指
出,高速公路及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廿二條規定,汽車行駛高速公路,不得在指定
場所以外路段裝卸貨物或上下乘客,違者可罰三千元,將追查女駕駛身分開罰。


3.新聞連結: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7/8394596.shtml
寒夜獨走國道路肩 「我…被女友丟包了」 | 社會萬象 | 社會新聞 | 聯合新聞網
[圖]
野蠻女友「丟包」!國道員警前天凌晨獲報,有一名男子頂著寒風沿中山高苗栗銅鑼路段路肩行走,原以為是失智或誤闖,載上警車一問,才知道男子因和女友吵架被轟下車,「而且不是第一次了」;國道警方指出,女子讓乘客在國道下車已經違規,將追查開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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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38.201.91
a75267462007:分手就好啦1F 12/31 11:06
smokerog:好暗 好可怕2F 12/31 11:06
NowQmmmmmmmm:還好沒被撞到= =3F 12/31 11:06
min19892007:女友的圖哩4F 12/31 11:06
Brad255:我覺得轟人下車很沒品,不管在哪裡5F 12/31 11:06
ccpz:不爽不要遲到6F 12/31 11:06
purplebfly:女友有全智賢正的話,那就忍忍吧7F 12/31 11:06
blairkimi:麻的沒品8F 12/31 11:06
dodonpachi:生女兒比較好 現在的男人真的零價值9F 12/31 11:06
rj9rj9123:分一分10F 12/31 11:06
Brad255:要吵架不要開車吵11F 12/31 11:06
pttdog:  沒被撞死算走運12F 12/31 11:07
KillerMoDo:分手阿 ㄋㄇㄉB13F 12/31 11:07
gox1117:賤PU14F 12/31 11:07
hitsukix:怕面子掛不住,結果上了新聞XDDDDDDDDDDDDDDD15F 12/31 11:07
zukidelko:我ㄉ野蠻女友!16F 12/31 11:07
STE23:還沒分手喔  太扯了17F 12/31 11:07
YESGOTO:男的好M18F 12/31 11:07
lykewake:這弄不好會死人的耶~好歹也下高速再丟包~19F 12/31 11:07
Brad255:不要分啊,分了就放生了20F 12/31 11:09
gg123sf:遇到這種女朋友還是趕快分一分比較快21F 12/31 11:09
gabom:幹現在真的什麼東西都可以丟國道22F 12/31 11:09
tp950016:上新聞有比打電話給友人好嗎XDDD23F 12/31 11:09
guess0051:這就是為什麼男人拼死都得有台車24F 12/31 11:09
shpongle:寒風吹起    細雨迷離   風雨揭開我的記憶25F 12/31 11:10
TIGERxDRAGON:有啦,只寫37歲丁姓搞不好認不出來26F 12/31 11:10
Cathay:1愛到卡慘死,都不是第一次被丟了,難道會因為這樣而分手?27F 12/31 11:10
qazqazqaz13:結果上新聞XDDDD28F 12/31 11:10
chuck5669:這裡沒路燈,好暗、好可怕。XDDDDDDDDD29F 12/31 11:11
Nyarlathotep:絕不要在開車時吵 上次搭到情侶一路吵 差點摔進山谷30F 12/31 11:11
deenband:這下全國都知道了 怕女友還怕黑31F 12/31 11:11
dodonpachi:這最後肯定還是女甩男的 何必呢 早點提分手吧32F 12/31 11:12
buzhidaola:好暗好可怕是怕被撞到吧33F 12/31 11:13
kenny112402:中午該吃三寶飯了34F 12/31 11:13
iamcute:這女人想害男友就算了還想害其他人35F 12/31 11:14
asdbnm626:超慘36F 12/31 11:14
peiring:安全第一37F 12/31 11:14
Drbigbird:我像小船 尋找港灣 不能把你忘記38F 12/31 11:15
LULU5566:如果要走拜託走護欄外,走裡面超容易被撞39F 12/31 11:16
mstar:男的如果出事了,女的似乎會有刑責40F 12/31 11:16
alan3100:國道丟包是哪招...41F 12/31 11:17
upbed:女友開車?搞不好是…42F 12/31 11:19
lisyu:打電話給朋友也來不及啦,朋友不會比公路警察早到,只會變成上43F 12/31 11:22
lisyu:新聞且朋友還第一時間知道...XDD
souter:愛的時光 愛的回味 愛的往事難以追憶~~45F 12/31 11:22
hirorei:...................46F 12/31 11:25
moebius3:遲到就是不對    被丟包活該47F 12/31 11:25
ctx1000:遲到是不對 但丟包這種製造公共危險的事情...48F 12/31 11:27
KurtBoy:我難過的是放棄你 放棄愛49F 12/31 11:27
timshan: 遲到就是不對 但把他丟包在國道根本就沒人性50F 12/31 11:28
timshan: 肉身在國道上被撞可不是什麼好玩的事情
dearevan:趕快離開這種瘋子吧...下次搞不好是被弄死52F 12/31 11:30
abian:不要放生53F 12/31 11:31
knowing:不要去不會早點說喔54F 12/31 11:31
tending:女丟男活該,男丟女人神共憤55F 12/31 11:40
ekincsking:應該是台大畢業的56F 12/31 11:45
jsyunlin:回去就把她幹回來57F 12/31 11:54
smallz:蕭查某58F 12/31 12:03
sdiaa:被大拖車撞到跟被火車撞差不多...59F 12/31 12:18
wlwillwell:那男方只好丟鮑了60F 12/31 12:28
steven211:XDDDDD61F 12/31 12:30
axiz711:國道一個小鐵片飛起來都會變絕命終結站62F 12/31 12:40
Insania:把人當垃圾隨手丟 分了啦63F 12/31 12:49
henry70028:有些男生天生M 遇到這種根本給女生賺到...64F 12/31 12:57
yang1261:記得有個朋友說過 女人不乖就給她兩巴掌65F 12/31 13:08
mmzznnxxbbcc:超危險 一定很正66F 12/31 14:22
rota:一定很正67F 12/31 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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