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23-10-04 11:12:04
看板 sex
作者 saisai9230 (小為)
標題 [新聞] 男性侵網友喊「我會負責」 受不了PUA分手挨告...結局超悲催
時間 Tue Oct  3 12:56:07 2023


男性侵網友喊「我會負責」 受不了PUA分手挨告...結局超悲催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31003/2594884.htm
男性侵網友喊「我會負責」 受不了PUA分手挨告...結局超悲催 | ETtoday社會新聞 | ETtoday新聞雲
[圖]
程姓男子日前約女網友1天見2次面,最後帶回家發生性關係,女網友又氣又難過地表示自己根本不喜歡性行為,會害她想起不愉快的童年記憶,程男道歉表明「願意負責」,2人一段時間時候,程男受不了女方動輒情緒失控,決定分手,女方憤而提告性侵後輕生,台北地檢署3日依LINE紀錄等事證起訴程男強制性交罪。(強制性交, ...

 

https://cdn2.ettoday.net/images/7093/d7093705.jpg
[圖]

▲被害人不滿男子未依承諾同床各睡一邊,分手後提告妨害性自主。(示意圖/取自

123RF)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程姓男子日前約女網友1天見2次面,最後帶回家發生性關係,女網友又氣又難過地表示自

己根本不喜歡性行為,會害她想起不愉快的童年記憶,程男不斷道歉並表明「願意負責」

,2人交往一段時間時候,程男受不了女方動輒情緒失控,決定分手,女方憤而提告性侵

,但檢察官開庭時女方未到,打電話詢問才知女方已輕生,台北地檢署3日依LINE紀錄等

事證起訴程男強制性交罪。



據了解,本件被害人小時候疑似曾遭親人侵犯,所以一直對異性保持相當程度的距離,3

月間某日晚上,程男約被害人見了面聊了一下後,各自解散回家,程男覺得感覺不錯,凌

晨又再約被害人一起去唱歌喝酒,最後2人一起搭計程車回程男住處,被害人同意但要求2

人在床上各睡一邊,互不干擾。



但程男仍忍不住與被害人發生關係,被害人氣極敗壞離開,並不斷用LINE責怪程男明知道

她對過往不好的記憶難以抹滅,卻沒有遵守約定,讓她感到十分痛苦,程男則一直道歉,

表示沒有想到會這麼嚴重,並表示願意負起責任,希望跟被害人交往。



https://cdn2.ettoday.net/images/6709/d6709784.jpg
[圖]

▲被害人提告後疑因無法忘懷傷痛而輕生。(示意圖/pixabay)


可是2人相處2、3個月後,程男認為被害人容易情緒失控、自殘,他得花費很多力氣跟時

間安撫被害人,讓他感覺被情緒勒索(PUA),因此提出分手要求,被害人一氣之下,到文

山二分局提告程男妨害性自主,警方調查後,將全案函送北檢。



檢察官7月間開庭傳喚被害人協助釐清案發過程,被害人無故未到,檢方試圖聯繫被害人

改約時間,卻是親友接起電話,並告知被害人因過度悲傷,日前上吊自縊,開庭當天正在

辦公祭,程男得知後,當場嚇到,對事情演變成這樣感到錯愕,但仍堅持當時雙方是合意

性交。



檢察官考量程男事後不斷道歉,且被害人另外也有跟其他朋友抱怨,遭程男不禮貌的對待

,事發後也經常去有去精神科就醫,相關事證綜合起來,認為程男當時的確涉嫌違反被害

人的意願強制性交,因此依法提起公訴。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116.220.183 (臺灣)
※ 作者: saisai9230 2023-10-03 12:56:07
※ 文章代碼(AID): #1b6vxg_P (sex)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ex/M.1696308970.A.FD9.html
※ 編輯: saisai9230 (122.116.220.183 臺灣), 10/03/2023 12:56:26
decous5566: 這是在說麻煩砲那篇嗎1F 10/03 13:03
HT6031: 樓上跟我想的一樣2F 10/03 13:03
q22w: 這就是麻煩砲3F 10/03 13:14
king8277: 幹了個精障女的下場4F 10/03 13:33
violet1024: 情勒直接變成PUA5F 10/03 13:38
Alphaplus: 這砲有毒阿幹6F 10/03 13:38
iamavanlin: 好奇問問,原告已經死了,那被告是否不起訴呢7F 10/03 13:43
GcaSo: 被告死了才會直接不起訴8F 10/03 13:52
okderla: 最後一句就說了是公訴9F 10/03 13:54
csboy500: 這就是麻煩炮、保證人仰馬翻10F 10/03 14:09
lostsky93: 那有原告死了,被告就沒事……那殺人犯都沒事了11F 10/03 14:13
hedgehogs: 只有我覺得示意圖的腳趾不錯嗎?12F 10/03 14:14
andy10217: PUA13F 10/03 14:21
DirkMavs: 麻煩炮的範本 真的要尻一發冷靜思考後果14F 10/03 14:40
jyekid: 他不只幹 還違背人家意願15F 10/03 14:44
Lowpapa: 不喜歡做愛幹嘛在一起  這男的阿呆16F 10/03 14:58
isequ: 精障女又沒答應說可% 你男的還是照% 起訴你也沒錯吧17F 10/03 15:02
isequ: 又不是女的當下有答應 後來反悔
lats: 害死對方還是乖乖去坐牢吧19F 10/03 15:17
y1c6: 免錢的最貴,這個貴上加貴 QQ20F 10/03 15:19
longkiss0618: 碰精障女的下場21F 10/03 15:28
qadc: 賠家屬有機會緩刑22F 10/03 16:03
xxx60133: 等等父母來狠活。我們不要錢  要你娶我女兒。要不是不23F 10/03 16:09
xxx60133: 娶 就要終生不娶 因為你結婚我們都會會去跟你親家說 然
xxx60133: 後去你工作場所丟你事蹟
cynthiachen: 這不是PUA吧26F 10/03 16:23
REALJOINGO: 可悲 男人連小頭都管不住  狼急害網友27F 10/03 16:28
a0913: 我猜賠家屬 人生完了..28F 10/03 16:33
trustjohndoe: 該糟了 要被送肉粽29F 10/03 16:37
Aidrux 
Aidrux: 強制性交肯定是要賠一筆的,至於會不會輕判就要看法官心30F 10/03 16:41
Aidrux: 情,這案例真的是很警示,尊重對方意願很重要的
xxx22088: 情緒勒索跟PUA不一樣32F 10/03 16:42
sotbc: 記者是認不知道PUA是啥吧33F 10/03 17:03
xx5244: 記者不知道PUA就別亂用啊34F 10/03 17:21
ggman75: 看到pua就覺得煩,講中文不好嗎阿鬼35F 10/03 17:26
d147258: 當對方有精神相關的症狀,再怎麼洨衝腦也是要忍住,放過36F 10/03 17:29
d147258: 對方也放過自己
jemdogdog: 可否不要濫用精障這個字眼?38F 10/03 17:34
wa1942: 檢察官如果用刑法226條第2項起訴,10年以上跑不掉39F 10/03 17:53
qoomaily: 話說.凶宅在文山區哪邊...40F 10/03 17:54
tedandjolin: 女生用命賠了 男生乖乖去蹲吧 人家精神有問題還敢上41F 10/03 18:17
tedandjolin: 說負責結果還不負責 真的死好
tedandjolin: 補充 死好是說 男生乖乖去扛刑責吧
d147258: 男生的以為自己可以扛的住44F 10/03 18:27
kynoko: 死者家屬要求冥婚XD45F 10/03 18:27
eva19452002: 根本就是麻煩砲的經典案例46F 10/03 18:28
johnmayer111: 這種砲也敢打47F 10/03 19:04
z110663: PUA最早目的跟目前已經被污名化48F 10/03 19:13
ntpuisbest: 精神病女少碰拉 原本說好的 也會找理由說妳違反她意49F 10/03 20:07
ntpuisbest: 願
xinWu: 再亂上試試看51F 10/03 20:14
wave1et: 免錢最貴52F 10/03 20:53
et803: 精神病患板上已經有案例講過了 就是千萬別碰53F 10/03 22:12
peterlee97: 舉手 什麼是PUA 不懂54F 10/03 22:16
memoryautumn: 以後再遇到有人問精神病的該不該吃就貼這篇新聞給他55F 10/03 23:49
memoryautumn: 看
LCY1128: 換男生永遠軟屌57F 10/04 00:19
clv: 老實說 這種女孩千萬不能碰 動不動喊分手58F 10/04 01:28
cartoonss: 性侵是公訴罪。本來就要知道尊重人的身體自主權59F 10/04 03:31
cool10528: 一直跟異性保持距離,結果睡同一張床60F 10/04 10:50

--
※ 看板: sex 文章推薦值: 0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416 
作者 saisai9230 的最新發文:
點此顯示更多發文記錄
分享網址: 複製 已複製
1樓 時間: 2023-10-03 19:20:41 (台灣)
  10-03 19:20 TW
槍斃他,這個世界不需要強姦犯,這種人渣絕對不會只犯一次。
r)回覆 e)編輯 d)刪除 M)收藏 ^x)轉錄 同主題: =)首篇 [)上篇 ])下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