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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MRsoso.bbs.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3-12-27 22:22:10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xdxd520 (戰鬥)
標題 Re: [新聞] 被害成「現行犯」!中壢被打車主怒毆惡
時間 Sun Dec 15 23:53:22 2013


※ 引述《smallpuma (小山獅)》之銘言:
: 東森新聞記者蕭化明/桃園報導
: 桃園中壢砸車惡煞在警方的陪同下,向被打的車主鞠躬道歉,不過由於他們在警局不斷嘻
: 笑打鬧,男車主認為對方「沒有誠意道歉」,忍不住動怒,在警方面前狠狠打了嫌犯一拳
: ,反而因此被控傷害罪,原本是受害者的車主卻變成現行犯,立刻被戴手銬移送地檢署,
: 4名惡煞只被函送。
: 4名惡煞深深一鞠躬「對不起」,原本是相當平和的道歉,沒想到竟然成為另一個犯罪現
: 場!車主忍不住怒火,竟然在警方面前出手揍嫌犯,而且精準一次打到2人,員警看狀連
: 忙制止「你打他,自己也有事!」這一拳不但沒讓自己消氣,反而更悶,對方立刻提出傷
: 害告訴,警方以現行犯將他逮捕,並戴上手銬移送地檢署偵辦。
: 車主妻子表示,他們在警局嘻嘻哈哈,根本是被逼著道歉;警方說明,他因壓抑情緒已久
: ,導致毆人的失控行為,被控告傷害,員警依法移送現行犯。但周末地檢署案件數量多,
: 等待開庭就花了半天時間,如果被認定是普通傷害罪,屬於告訴乃論,為了不留案底,雙
: 方可能會撤告和解。
: 車主在開庭時指控,對方道歉時一點都沒有誠意,讓他一時忍不住怒火,當著員警的面前
: 動手打人。地檢署15日晚間6點多裁定車主兩萬元交保。但惡煞因不是現行犯,只採函送
: 方式,沒想到被打的車主反而早一步進了地檢署。
: http://ppt.cc/0Cwm
: ====================================
: 怎麼15人砸車變4人??
: 警察還陪他們道歉?
: 感覺受害者被婊了

這不就是鬼島的法律嗎?

管你程度如何先動手就是____

這空格自由填空 反正鄉民創意無限


大家以後車上不是放行車記錄器就好了

你今天惹到一個大咖的 或是惹到一群愛糾眾滋事的

對警察來說不是都很麻煩嗎?

處理你 比處理他們輕鬆多了


我就不信今天在美國那種地方

這些傢伙還敢隨便下車打人

人人有槍 合法自衛 就算不合法人家也已經把你崩了

他坐牢賠錢也都跟你沒關係

這樣還敢下車打人嗎?


與其花錢買行車記錄器讓大家更絕望

不如直接花個十來萬把車子改成台客車 越兇越好

還可能比較不會有麻煩上身


車上球棍 開山刀 電擊棒一樣也別少

不然有宵小攔車 你跑不掉的話 不但不能還手只能活生生挨揍

人家嬉嬉鬧鬧你也只能在那生悶氣 動手就是自己也有事

看看鬼島的法律是多麼的公平

不如人家宵小籃車 你就爛命一條跟人家拼了比兇

你比人家兇 就換人家生悶氣 揮你一拳被警察上手銬了


在鬼島這種欺善怕惡的地方的生存法則就是把自己的良心拿去給狗啃了

這樣你在鬼島的前程就會是一片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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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0.140.136
peter819:就事論事,打人就不對,扯啥公不公平1F 12/15 23:54
誰都嗎知道打人本來就不對

但你有設身處地為新聞裡那個倒楣鬼想過嗎?

不是說一定要用我文章這種方式去報復

如果大家真的看到我的文章就這樣做我也不敢PO

問題在於

這種新聞跟許多攔車打人的行車記錄器畫面大家都看到爛了

問題有解決嗎?


結果善良的人被欺負氣不過就算了

沒人幫他還被說打人不對

或許這樣很合邏輯或法律

但對一般市井小民來說,根本就是荒誕

horain:帶球棒被臨檢還可以掰 你帶開山刀電擊棒看你要怎麼掰2F 12/15 23:55
原來如此

那放把電鋸好了

掰自己是木工之纇的
xeins:亂教觀念 什麼叫現行犯原PO要不要去念刑訴看看?3F 12/15 23:55
你看我這種文也知道我是PO廢文

結果你就丟個大絕要我念刑訴

那你這個鍵盤大律師怎麼不好好檢討台灣的法律為什麼對一般的市井小民這麼不友善

而是跑去檢討不懂法律的人?

這種相關新聞好像都有成票的鍵盤律師再推文

怎麼就沒見過幾個可以拿出自己法律專業去幫助這些人的?

念刑訴勒
※ 編輯: xdxd520         來自: 61.230.140.136       (12/16 00:05)
s860134:報復主義根本就是在破壞治安 一碼歸一碼,都甚麼時代了4F 12/15 23:56
就是因為都什麼時代了遇到這種事情還可以這麼倒楣
Norther:那帶圓鍬吧 被問到就說要埋屍體用的5F 12/15 23:57
a1052026:整個亂教!6F 12/15 23:58
frankliang:..7F 12/15 23:58
jay111101:個性孬,不管帶什麼遇到麻煩還是不敢用阿8F 12/15 23:58
KENDO777:鬼島把良心丟了才能生存阿9F 12/16 00:01
khst3man:打了沒差阿,心裡踏實10F 12/16 00:02
piggii:推欺善怕惡11F 12/16 00:03
※ 編輯: xdxd520         來自: 61.230.140.136       (12/16 00:09)
tttggg:法律是用來保護有權有勢跟懂法律的人...12F 12/16 00:11
huang0505:歪理13F 12/16 00:14
aa133456:現行犯最好辦了..用暴力讓對方低頭一點也不聰明14F 12/16 00:54
aa133456:若沒打,還可以刑逼民..現在被迫和解就只剩民事了
aa133456:另外 法律只是最低限度的道德,法律不是萬能
summeruse:但忍忍 再弄他們不是更高招嗎...?17F 12/16 01:18
budalearning:觀念錯誤  請冷靜思考一下吧18F 12/16 02:02
jma306:法律是用來保護懂法律的人.   而非性情中人19F 12/16 02:42
wingandboy:要講人權就要忍受這種問題20F 12/16 0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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