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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terievv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2-10-04 21:17:54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gargamel (賈不妙)
標題 [新聞] 20年後再相逢 1個內嘿咻17次男竟搞失蹤
時間 Thu Oct  4 09:30:40 2012


20年後再相逢 1個內嘿咻17次男竟搞失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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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newsNOWnews – 2012年10月4日 上午8:21
社會中心/台中報導

一對20年前就認識的男女,日前在一間牛肉麵店意外相逢,孤男寡女的2人,當晚就到摩
鐵「翻雲覆雨」一番。2人在1個月內共計發生了17次性關係,不料男子之後卻突然搞失蹤
。女子不甘心報警控告男子性侵要逼他出面,當場在警局質問對方「我們到底算什麼?」
不料男子卻回答「單純的砲友」,讓女子當場心碎。


這起案件發生在台中市。身材壯碩、從事餐飲業的40歲石姓男子,20年前經友人介紹,認
識一名身材嬌小、長相清秀的38歲王姓女子。友人原想撮合2人,但當時2人分別有男女朋
友,雖然雙方互有好感,但也未有進一步往來,因而彼此失聯。


今年7月,2人正好前往位於台中市永興街的某知名牛肉麵店意外相逢,當場便吃邊聊,得
知雙方目前都是單身,頓時愛苗燃起,當晚便一同前往摩鐵「翻雲覆雨」。2人在1個月內
共「嘿咻」了17次,不料1個月後,石男突然搞失蹤,王女找不到人,報警控告對方性侵
,還要求和石男對質,為的就是逼他出面。


警方傳訊石男到案,石男堅稱雙方是兩情相悅,儘管外貌和20年前差異不大,但辯稱對方
控制慾強,一天狂叩幾十通電話找他,他受不了才會不告而別。王女一聽斥責石男,質問
對方「我們到底算是什麼關係」,不料石男卻說「單純的砲友」,王女一聽便痛罵對方「
欺騙我的感情和身體」,堅持告對方性侵。



二十年不見 打個炮不過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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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扯M型崩潰正夯詢問度超高宅男傻眼踢爆山寨開心農場太超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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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8.111.132
Guren8000:原本就有男女朋友,友人還想要撮合?1F 10/04 09:31
belmontc:男的被這女的需求量嚇到逃跑吧...2F 10/04 09:32
wts4832:呵呵 這告不成的吧3F 10/04 09:32
ATSEVEN:亂告沒責任?4F 10/04 09:32
nightwing:狼虎之年5F 10/04 09:32
leo79415:男的可以反告誣告嗎?6F 10/04 09:32
shwkz:因為老了吧 都是要40歲的人了 才不想娶7F 10/04 09:32
jinabs98:連結咧~圖咧8F 10/04 09:33
Workforme:這個性侵應該沒辦法告成吧?當下很明顯自願的9F 10/04 09:33
arthurkot:鐵定告不成    這女的虧大了10F 10/04 09:33
piece1:"性侵"多少pu假借汝之名.行xx之實11F 10/04 09:34
peipeiLin:這可以反告誣告12F 10/04 09:34
ace4:那男生體力也不錯 一個月17次 而且還4013F 10/04 09:34
solsol:告啥性侵   欺負男人不好意思告誣告是嗎?14F 10/04 09:34
miacp:四十歲一個月可以17次挺厲害的15F 10/04 09:34
a98756538:靠北 這也能告喔16F 10/04 09:35
fgdgd:1個月17次又沒很誇張 我跟賤內一個月20-45次維持到現在17F 10/04 09:35
misstoomuch:傻了 最好告得成 反而男的反告誣告會成功吧18F 10/04 09:35
solsol:  雖然我姓石,但是也不勘那麼操阿19F 10/04 09:35
RIP5566:姓石聽起來就很硬20F 10/04 09:36
fgdgd:維持快30年有了 而且我都快50歲了說....21F 10/04 09:36
YesHi:一邊是找砲友 另一邊是找長期飯票22F 10/04 09:37
dark9801:告的成就很怪了23F 10/04 09:38
hakkacandy:XDDDD24F 10/04 09:38
kaimai:阿婆的牛肉麵25F 10/04 09:38
YesHi:說真的 一天打十幾通的女生 我遇到也會怕26F 10/04 09:38
GreenSoldier:女生自己笨也不能怪別人27F 10/04 09:39
scarface:法官若也是老女人就換男的哭哭了~28F 10/04 09:39
DASHOCK:真誠實29F 10/04 09:39
salomy:fgdgd您夫妻倆感情真好30F 10/04 09:47
austin69:    十七次  有點強31F 10/04 09:47
steven211:性侵的定義到底是啥 不爽就可以告就對了 = =32F 10/04 09:48
linceass:你情我願的 亂告一通33F 10/04 09:48
solsol:女方都38歲左右  還啥女生自己笨= =34F 10/04 09:49
steven211:自動送上門來 被性侵達17次在去告男生 哈 = =還要跑法院35F 10/04 09:50
lotus12350:女人整天奪命連環摳本來就很煩36F 10/04 09:51
fisikiki:要制止女的這種歪風 強烈建議石男告誣告37F 10/04 09:53
dryweed:石男卻說「單純的砲友---蠻誠懇的38F 10/04 10:00
vincentsoon:有夠北七~不過歲月不饒人~換做是你是石男也會同樣選擇39F 10/04 10:02
brokenback3:一堆人亂告性侵40F 10/04 10:16
brokenback3:自願被性侵17次
bg00004:可以反告汙告..因為內文已經很明顯了42F 10/04 10:16
slex:亂告一通~43F 10/04 10:16
bg00004:法官會問!你當時是否自願~~那已經無關感情44F 10/04 10:17
bg00004:因為法律無法判定未婚男女的感情問題
mackulkov:砲友就砲友 還性侵咧46F 10/04 10:31
a001ou:北七 最好告的成47F 10/04 10:38
lc301:告不成啦 女的還可能構成誣告罪的包攝錯誤48F 10/04 10:55
gjo3x06:20年皇家禮炮49F 10/04 13:47
youngglasses:多少女人老藉性侵性騷行誣告之實50F 10/04 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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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時間: 2012-10-04 23:58:11 (台灣)
  10-04 23:58 TW
說實話也要被告,38歲了還以為會有如電影情節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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