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為 terievv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3-04-11 21:10:16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標題 [新聞] 懷孕禁危險工作 擬修法保障
時間 Thu Apr 11 11:57:50 2013
1.媒體來源:
中央通訊社
2.完整新聞標題/內文:
(中央社記者王靖怡台北10日電)
立法院社環委員會今天初審勞工安全衛生法修正草案,擬規範雇主不能讓懷孕女性從
事異常氣壓、一定重量重物處理等危險工作。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勞工安全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但「防過
勞條款」等多條爭議條文未達共識,明天繼續處理。
達共識條文增訂「六輕條款」,從事石油裂解的石化工業;從事製造、處置或使用危
害性化學品數量達規定量以上者,事業單位應依規定期限,定期實施製程安全評估,並製
作報告及採取必要預防措施。
害性化學品數量達規定量以上者,事業單位應依規定期限,定期實施製程安全評估,並製
作報告及採取必要預防措施。
有共識條文也明定,雇主不得使懷孕女性勞工從事礦坑、鉛散布場所、異常氣壓、弓
形蟲或德國麻疹等影響胎兒健康、二硫化碳等危害性化學品、鑿岩機及其他有顯著振動、
處理一定重量以上重物、有害輻射散布場所、具致病或致死微生物感染風險等危險性或有
害性工作。
形蟲或德國麻疹等影響胎兒健康、二硫化碳等危害性化學品、鑿岩機及其他有顯著振動、
處理一定重量以上重物、有害輻射散布場所、具致病或致死微生物感染風險等危險性或有
害性工作。
產後未滿1年女性勞工也不得從事礦坑、鉛散布場所、鑿岩機及其他有顯著振動、一
定重量以上重物處理等危險性或有害性工作。
若順利完成修法,雇主違反保護婦女規定將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
台幣18萬元以下罰金。
社環委員會召集委員陳節如表示,希望明天順利完成初審,如有爭議條文就送朝野協
商。1020410
3.新聞連結:
http://www.cna.com.tw/News/aIPL/201304100384-1.aspx
4.備註:
立這種法有什麼用? 孕婦還不是照樣被老闆排擠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39.14.161.253
→ :老闆:They 都是懷孕自願離職的啦~1F 04/11 11:58
推 : 女兵: 又可以更爽了2F 04/11 11:58
推 :只有公務員用得到…勞工管你去死…3F 04/11 11:58
→ :什麼 雇主不可史女性員工懷孕!!4F 04/11 11:59
推 :利萎:我有做事喔,那是資委會自己不照章辦事5F 04/11 11:59
→ :落實現有法令才重要6F 04/11 11:59
推 :慣老闆: 工作那麼危險喔! 那妳明天起不用來作啦7F 04/11 12:01
→ :聽到懷孕就想辦法把妳擠走 重罰兩萬有個屁用8F 04/11 12:01
→ :台灣不重視孩童嬰幼兒 不重視國家未來 這種問題永遠不會9F 04/11 12:04
→ :改善
→ :改善
→ :老闆:鄉民很好笑~小孩又不是我的?關我屁事(笑) ......lol11F 04/11 12:05
→ :有比沒有好,老闆要fire你不怕沒理由12F 04/11 12:06
→ :資委會: 你修你的我就是不去抓13F 04/11 12:10
→ :意思是有人懷孕就有另一人要被調職嗎??14F 04/11 12:29
推 :那個宅宅快上15F 04/11 13:40
--
※ 看板: terievv 文章推薦值: 0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122
回列表(←)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