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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terievv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3-04-23 13:34:44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miisoo4u (鬼島津⊕)
標題 [新聞] 酒駕逆向上國道 消防員撞車害一命
時間 Tue Apr 16 09:30:29 2013


酒駕逆向上國道 消防員撞車害一命


【聯合報╱記者祁容玉、田兆緯、呂開瑞、賈寶楠/連線報導】2013.04.16 02:57 am

桃園縣消防隊員林翔楨,昨天傍晚酒後駕車逆向從三義交流道進入中山高北上車道,迎面
撞上一輛銀色轎車。遭撞轎車上的賴姓女駕駛送醫不治,肇事的林翔楨左手骨折,酒測值
零點七一,送醫時不斷喊疼,不清楚闖了大禍。


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三隊表示,林翔楨(廿八歲)承認喝酒開車,但因尚未酒醒,無法製作
筆錄,等他酒醒後,再進一步釐清車禍過程。

桃園縣消防局表示,林翔楨是桃園市中路消防分隊隊員,昨天輪休,下午曾和友人在桃園
喝酒,下午四點開車南下,為何會逆向上三義交流道肇事,還待了解,酒駕肇事將依規定
懲處,今天將開考績會決定如何懲處。


拖吊車司機表示,昨天傍晚六點四十五左右,聽到無線電呼叫,有一輛白色轎車從三義交
流道逆向開上北上車道,不到三分鐘就聽到發生車禍,趕到現場,只見白色轎車翻覆在中
線車道上,另一輛銀色轎車彈至往北約一百公尺路肩,兩車都嚴重扭曲變形,幾乎全毀。

苗栗縣消防局三義分隊人車趕往搶救,並聯絡台中市后里消防分隊派出破壞器材車支援,
救護人員將白色轎車上的林翔楨拖出,發現林輕傷,但身上有濃濃酒味,送往苗栗市大千
醫院急救。


被撞銀色轎車上的賴姓女駕駛(卅一歲)被卡在車內已昏迷,消防人員以油壓剪破壞車體
,鑽入車內急救,花半小時才將人救出,但賴女脫困時已無生命跡象,送醫途中一度恢復
心跳,但急救後仍告不治。


肇禍的林翔楨左手骨折,送到醫院時不斷哀嚎喊疼,救護人員問他「你有喝酒嗎?」他回
答「有」,但對於車禍發生過程卻無法交代。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2/7833353.shtml
酒駕逆向上國道 消防員撞車害一命 | 意外現場 | 社會新聞 | 聯合新聞網
[圖]
桃園縣消防隊員林翔楨,昨天傍晚酒後駕車逆向從三義交流道進入中山高北上車道,迎面撞上一輛銀色轎車。遭撞轎車上的賴姓女駕駛送醫不治,肇事的林翔楨左手骨折,酒測值零點七一,送醫時不斷喊疼,不清楚闖了大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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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25.95.42
Amewakahiko:殺了一個人只判罰金,超爽der1F 04/16 09:31
ray8082:幹垃圾2F 04/16 09:31
thumbe70367:3F 04/16 09:31
happily999:幹 垃圾4F 04/16 09:31
glayandbz:撞死人咧!!!!5F 04/16 09:32
gx9900824:酒駕都判死刑好了 CD中樓下幫噓6F 04/16 09:32
lolic:垃圾7F 04/16 09:32
dixieland999:台灣應該開放活人獻祭這種儀式8F 04/16 09:32
FallRed:碼的9F 04/16 09:32
crocus:大概要被調離桃園了10F 04/16 09:33
NymaB:酒駕應該直接判死11F 04/16 09:33
kiddlau:重判2年12F 04/16 09:33
manboyei:支持酒駕撞死人該判死刑...誰敢提立這法,我這輩子都投他13F 04/16 09:33
tinytod:請用續意殺人判他死刑好嘛!!!14F 04/16 09:34
DemPos:.........15F 04/16 09:34
showmermb:manboyei 那也要那個立委剛好在你的選區阿= =16F 04/16 09:35
pkwan170:============推酒駕使人死亡 唯一死刑==================17F 04/16 09:35
showmermb:你直接去選區的立委服務處建議比較快18F 04/16 09:35
nexusfantasy:比三寶還糟糕啊19F 04/16 09:36
asdfghjkl999:"開考績會決定如何懲處"是啥?考慮打丙喔20F 04/16 09:39
em77:WTF....21F 04/16 09:43
iamhenyu:酒後不開車是要說幾次才懂 消防員救護跑那麼多次應該都22F 04/16 09:43
fishouse:「你有喝酒嗎?」「有」      嫌犯略有悔意,得易科罰金23F 04/16 09:43
iamhenyu:懂車禍造成的傷害多大  這人根本垃圾24F 04/16 09:44
IndianF4:不乖 今年給你打餅 下不違例喔^^25F 04/16 09:45
NT520:判死刑啦26F 04/16 09:50
Griffey168:酒駕肇事視同一級謀殺;酒駕上路視同殺人未遂....27F 04/16 09:51
wittmann4213:王八蛋,斷手先截肢再說28F 04/16 09:51
Amewakahiko:消防員專業,無法交代過程適用刑法19無責任能力不罰^^29F 04/16 09:53
ttlun:何時酒駕要判死刑30F 04/16 09:57
harryhome:快點判死刑 而且請凌遲致死31F 04/16 10:03
doogle:我在統聯車上有看到這場車禍 只能說還是不要買潰縮能力太強32F 04/16 10:08
doogle:的車比較好 至少跟別車撞擊要赢  與大家共勉之
james251:甚麼車對撞  怎麼差這麼多34F 04/16 10:30
otld:立委不修法到底是因為怕自己也會酒駕還是有利益可撈?35F 04/16 10:39
s30431:還需要猜?大概就是自己or親友也會酒駕(打哈欠)36F 04/16 10:42
pushman:廢物37F 04/16 10:51
jordonmi:要飛高高惹38F 04/16 10:58
lavendin82:死刑不能廢39F 04/16 10:59
parker123:根據現行的法規來說 一條命值七年而已便宜啦 多撞多利40F 04/16 11:35
osuki:所以以後被撞死的家人要報仇 只要酒駕撞回去就好了41F 04/16 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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