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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terievv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3-07-09 21:51:45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cherman (penguin)
標題 Re: [新聞] 講師平頭像剛出獄? 員警攔查挨告
時間 Tue Jul  9 15:44:58 2013


警察任意臨檢是違憲的…有很大的機會這位講師是能告贏的!

一、依釋字五三五號解釋,你有權要求警察:

(1)出示證件;
(2)說明自己為什麼被臨檢;
(3)作成書面的處分書。


二、依釋字五三五號解釋,如果警察有以下的行為,你有權拒絕配合臨檢:

(1)沒有說明你那裏可疑,也沒有說明你已經違法或即將違法,卻對你實施臨檢;
(2)沒有設置臨檢站,或者臨檢站沒有設置明顯的告示牌;
(3)不是為了查明你的身分,卻要你配合前往警局;
(4)臨檢的手段超出合理的程度,甚至造成財物損失;
(5)要求搜身、搜皮包、搜行李廂。


釋字第535號大法官解釋文,警察不得不顧時間、地點及對象,任意臨檢、取締或隨機檢
查、盤查。

所以基本上檢察官不起訴也只是讓人落個官官相護的口實而已
從文中看來,他既沒有喝酒,也沒有做任何違法的事,警察沒
有理由臨檢他…


那些支持任意臨檢的鄉民的民主法治素養真是有待加強。

※ 引述《RedCarRet (天長地久)》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台視
: 2.完整新聞標題/內文:
: 講師平頭像剛出獄? 員警攔查挨告  剃平頭暗處行走 警起疑下車攔查  盤查拒提供證
: 件 警未脅迫不起訴
: 2013/7/9  奚安鴻 報導
: 只因為平頭外型,讓警方感到可疑,下車攔查!某大學法律系的楊姓講師,因為剃了平頭
: ,很像剛假釋出獄,深夜又走在暗巷裡,當場被警方攔查,不過他自認沒有犯罪嫌疑,警
: 方卻不讓他離開,氣得提出妨害自由告訴;檢察官調查後認為,警方並沒有採取逮捕上銬
: 或是以脅迫手段限制行動,因此做出不起訴處分。
: 大學講師凌晨吃完冰遇到警方盤查要證件,理由竟然是因為他裡個平頭外表看起來可疑,
: 讓這名楊姓講師覺得權益受到侵害。
: 當時這名大學老師身穿灰色帽T手拿包包一身輕便,法律背景的他,開口就問警方以哪一
: 條法律攔檢他,要不然乾脆上銬好了,更疑似因為警方有肢體碰觸他,因此遭到提告妨害
: 自由。
: 但警方事後澄清,由於事發地點出入複雜,所以才會加強巡邏,一切依法行政。
: 但這名法律系講師指出,目前法律如果沒有犯罪事實或侵害他人,警方不應強制盤查,只
: 是夜晚外出吃個冰卻鬧進警局,儘管事後檢方調查不起訴員警,但這名大學講師已經決定
: ,提起再議。
: 3.新聞連結:
: http://www.ttv.com.tw/102/07/1020709/10207094925301I.htm
講師平頭像剛出獄? 員警攔查挨告  剃平頭暗處行走 警起疑下車攔查 - 台視新聞
[圖]
只因為平頭外型,讓警方感到可疑,下車攔查!某大學法律系的楊姓講師,因為剃了平頭,很像剛假釋出獄,深夜又走在暗巷裡,當場被警方攔查,不過他自認沒有犯罪嫌疑,警方卻.. ...
 
: 4.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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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finitySA:馬頭魚裡面也沒有馬頭阿07/15 00:38
kyogoku:釋迦摩尼佛也沒有釋迦呀07/15 00:38
InfinitySA:青蛙下蛋裡面也沒有一隻青蛙在下蛋阿07/15 00:39
evillordv:馬糞海膽裡面也沒有馬糞啊07/15 00:39
DJY:八仙湯裡面有八仙嗎07/15 00:39
apa9394:沒奶姿真的沒奶07/15 0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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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5.230.69.4
alan00:酸民是會懂嗎1F 07/09 15:45
StudHorse:還在釋字5352F 07/09 15:45
haha98:那網咖那種臨檢呢3F 07/09 15:46
fantasibear:你知道的 板上有些人教育水準 不是一般想像的那些4F 07/09 15:46
ATSEVEN:連檢察官都不起訴了,要告贏空氣喔5F 07/09 15:46
Lion7788:看起來很像通緝犯  行為鬼祟-------這樣可以嗎?6F 07/09 15:46
taiwanlaws:警察職權行使法就是因應釋字535號立法的 現在都是依據7F 07/09 15:47
ljxc:看起來很像Kobe8F 07/09 15:47
taiwanlaws:該法執行臨檢勤務9F 07/09 15:47
blackskyz:你在現場?10F 07/09 15:48
Eason1ee:魯巴狗恨不得立刻回到戒嚴吧11F 07/09 15:49
loveloser:還在不懂裝懂12F 07/09 15:49
ian90911:有理13F 07/09 15:49
ewings:不懂裝懂.............14F 07/09 15:57
damaskala:難怪逃逸外勞和非法打工難抓15F 07/09 15:58
nakayamayyt:所以才有警察職權行使法.16F 07/09 16:00
Green9527:原來如此17F 07/09 16:05
lc301:可以提再議阿 如果再議被駁回 可以向法院提交付審判18F 07/09 16:07
NSyaoRan:深夜暗巷被盤查不正常嗎?19F 07/09 16:07
eachau:看他願不願意提自訴 大學講師 程序應該不是問題 要不要而已20F 07/09 16:08
HLPT:不懂裝懂 還在釋字535 警職法就是因應535的21F 07/09 16:28
greenwood:警職法第4條 穿制服就可以行使職權22F 07/09 16:28
greenwood:警職法 合理懷疑 就可以攔查 合理懷疑根據警察經驗
ts01075701:還在釋字535 警職法先去看過好嗎 不懂裝懂24F 07/09 16:51
alwayscat:還設臨檢站勒!盤查和臨檢的定義都分不清,要談素質?25F 07/09 17:32
likesea:告贏又怎麼啦,有空不會多去吃大x喔............26F 07/09 17:52
chihchung:有沒有不懂裝懂的八卦27F 07/09 18:36
pirate75:.....28F 07/09 19:29
Plants:你才不懂 就算違反臨檢要件你以為就構成強制罪嗎!?29F 07/09 19:32
peterbike316:檢察應該只對警職法要件認定,不針對釋字535號作認定30F 07/09 20:37
peterbike316:因此才會發生和釋字535號,衝突的情況發生
peterbike316:警職法有些要件實際上做出技術性犯規,造成執行時就會
peterbike316:對535號的規定不合的情況,所以啊~當警官最好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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