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為 terievv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3-07-27 02:58:28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標題 [新聞] 撿2億本票 判銀行付酬金225萬元
時間 Fri Jul 26 13:13:55 2013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30726/231164
撿2億本票判銀行付酬金225萬元 | 即時新聞 | 20130726 | 蘋果日報
【丁牧群/台北報導】張姓女子1999年在北市松江路、南京東路口騎樓,撿到台新銀行人員遺失的台新票券公司本票5張,面額高達2億餘元,張女隨即打電話通知台新銀行取回。事隔9年後,張女2008年突向台新銀行 ...
【丁牧群/台北報導】張姓女子1999年在北市松江路、南京東路口騎樓,撿到台新銀行人員遺失的台新票券公司本票5張,面額高達2億餘元,張女隨即打電話通知台新銀行取回。事隔9年後,張女2008年突向台新銀行 ...
2013年07月26日12:36 蘋果
【丁牧群/台北報導】張姓女子1999年在北市松江路、南京東路口騎樓,撿到台新銀行人
員遺失的台新票券公司本票5張,面額高達2億餘元,張女隨即打電話通知台新銀行取回。
事隔9年後,張女2008年突向台新銀行索討《民法》規定獎勵拾金不昧、拾得物價值最高3
成的報酬,即6千萬元。
員遺失的台新票券公司本票5張,面額高達2億餘元,張女隨即打電話通知台新銀行取回。
事隔9年後,張女2008年突向台新銀行索討《民法》規定獎勵拾金不昧、拾得物價值最高3
成的報酬,即6千萬元。
台新拒付後,遭張女提告請求給付報酬6千萬元 ,但法官認為本票跟現金不一樣,如果台
新遺失的本票沒有人撿到,台新經過大約9個月的法院公告催示等程序,仍能領到2億餘元
,因此撿到本票的報酬,應以9個月期間台新無法領到錢所損失的利息計算,即2億元乘以
法定年利率5%再乘上12分之9(9個月),等於225萬餘元,因此最高法院今判決台新銀行
應給付張女225萬餘元確定。
新遺失的本票沒有人撿到,台新經過大約9個月的法院公告催示等程序,仍能領到2億餘元
,因此撿到本票的報酬,應以9個月期間台新無法領到錢所損失的利息計算,即2億元乘以
法定年利率5%再乘上12分之9(9個月),等於225萬餘元,因此最高法院今判決台新銀行
應給付張女225萬餘元確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8.173.171
推 :1999年....1F 07/26 13:14
推 :要算利息吧2F 07/26 13:14
推 :應該要算利息3F 07/26 13:14
推 :五樓等會出去讓人撿兩億 準備分別人三成4F 07/26 13:14
推 :超爽的撿到 225萬~5F 07/26 13:14
推 :1999年…6F 07/26 13:14
推 :遇到高人指點嗎7F 07/26 13:15
→ :225萬也不錯XD8F 07/26 13:15
→ :日子很難過哦9F 07/26 13:15
推 :9年也能要= =10F 07/26 13:15
→ :現在準備要銀行附近埋伏了11F 07/26 13:15
→ :這應該是要拿去合作銀行作擔保的吧...有夠粗心12F 07/26 13:15
→ :高人13F 07/26 13:15
推 :撿到可以得225萬元 不錯了啦14F 07/26 13:15
推 :好像有點威 不過跟銀行討錢似乎完全沒道德爭議啊15F 07/26 13:15
推 :不是該用複利計算嗎16F 07/26 13:15
→ :要6千萬元也太貪心了17F 07/26 13:15
→ :從成大法律系學姐那件新聞之後就一堆要求三成的18F 07/26 13:16
推 :有本票幹麻不直接去領19F 07/26 13:16
推 :這新聞我有印象....20F 07/26 13:16
→ :銀行是吸血蟲阿 要點錢來花花沒人說啥21F 07/26 13:16
→ :賺銀行的錢就是爽ㄏㄏ22F 07/26 13:16
推 :羨慕23F 07/26 13:16
推 :中一張統一發票了24F 07/26 13:16
推 :超爽ㄉ 225萬25F 07/26 13:16
→ :領了 被查到變不當得利耶...不如乖乖交出去 請求報酬26F 07/26 13:16
→ :掉的人要倒大楣了27F 07/26 13:17
推 :好爽28F 07/26 13:17
→ :銀行應該會把他捉去剝皮29F 07/26 13:17
推 :直接去領好像有事吧,侵占遺失物之類的30F 07/26 13:17
推 :跟銀行討錢 完全不會覺得良心不安XD31F 07/26 13:17
推 :還是挺好賺的32F 07/26 13:18
推 :太爽惹!33F 07/26 13:18
推 :1爽啊!!!34F 07/26 13:18
→ :隔了9年再來要錢....35F 07/26 13:18
→ :6千萬只是手段 225萬才是真的好嘛~36F 07/26 13:18
推 :最好領的到... 又不是領兩萬..37F 07/26 13:18
→ :不過侵佔遺失物好像才罰五百塊38F 07/26 13:18
→ :超爽的 輕輕鬆鬆賺到225萬39F 07/26 13:18
→ :現在哪家銀行有5%利率台新哪來這個 笑死人了 法律真是該改了40F 07/26 13:18
噓 :要三成本來就是法律所允許 只是銀行養法務也不是吃閒飯的41F 07/26 13:18
推 :還是很爽阿 二億本票沒人敢領吧 不如敲一下銀行竹槓42F 07/26 13:18
推 :日子難過才想到要回去領的吧43F 07/26 13:18
→ :銀行吸錢 女人吸__44F 07/26 13:18
推 :現在修法變一成了45F 07/26 13:18
→ :不過台新不是本來就很ㄏㄏ嗎?46F 07/26 13:18
推 :這個就要堅持領酬金了!!XD47F 07/26 13:19
推 :超爽der48F 07/26 13:19
推 :真是爽!49F 07/26 13:19
→ :很早以前 不是也有個學生在南陽街附近撿到本票50F 07/26 13:19
推 :法定年利率 5% 是啥鬼? 現在活存都沒1%好嗎...2億又更少了51F 07/26 13:20
推 :埋很久的梗52F 07/26 13:20
→ :聽說分了不少錢 QwQ 根本爽53F 07/26 13:20
推 :茶餘飯後聊天高人指點的啦54F 07/26 13:20
→ :如果用的是小額活存的利率 頂多拿到個50萬就要笑了55F 07/26 13:20
→ :過了九年也行????56F 07/26 13:20
推 :225萬扣掉律師費跟訴訟費用還剩多少??57F 07/26 13:21
→ :那個台新員工應該會被追討......58F 07/26 13:21
推 :銀行給了225萬也還好啦 小錢他們生的出來59F 07/26 13:21
推 :民法上的利率是5%沒錯啦60F 07/26 13:21
推 :超爽阿!!!61F 07/26 13:21
推 :打到三審 以6000萬來算 那訴訟費也很可觀XD62F 07/26 13:22
推 :晴天借傘 雨天收傘63F 07/26 13:22
→ :銀行不可能自己掏腰包付 絕對是那個員工要出64F 07/26 13:22
推 :本來就該給65F 07/26 13:22
→ :員工大概會哭死 銀行應該會跟他要賠償66F 07/26 13:23
推 :記者不是中文不好 就是數學不好 還有中文跟數學都不好的67F 07/26 13:23
推 :如果是路人的錢那就算了,銀行的錢一定要拿阿68F 07/26 13:23
→ :跟銀行討錢不用心軟 後面怎麼運作關我們屁事69F 07/26 13:24
→ :超爽70F 07/26 13:24
→ :你有沒有想過這兩百多萬最後銀行會叫誰賠?71F 07/26 13:24
推 :台灣人的思維一定是要員工出啊 看提到國賠就知道72F 07/26 13:24
推 :超爽的XDDD73F 07/26 13:24
推 :會開銀行的都嘛有錢人 不用擔心他們好嗎74F 07/26 13:24
→ :基本上台灣就人人都是慣老闆75F 07/26 13:25
推 :這招真的很狠 畢竟本票兩億 你拿去兌現絕對被抓的76F 07/26 13:26
推 : 台新:幹!請人吃魚刺的錢沒了77F 07/26 13:26
→ :當時不動聲色 好心歸還 過了九年再說要酬金 問題是酬金這玩78F 07/26 13:26
→ :意 法律上根本沒有立一個法來規範逾期(不像殺人放火都還有)
→ :意 法律上根本沒有立一個法來規範逾期(不像殺人放火都還有)
推 :跟銀行拿錢就是爽,反正在銀行工作自己本來就要有賠81F 07/26 13:27
→ :所以法院只能判她有權力「追討」那個行員真的是被陰慘了82F 07/26 13:27
推 :民法的請求權規定好像是15年 也就是15年內都可以提出83F 07/26 13:27
推 :過九年掉錢的員工八成也沒在做了 應該當下被趕走84F 07/26 13:27
→ :錢的覺悟,自己弄丟錢賠銀行怪別人85F 07/26 13:27
推 :酬金是什麼時候立法的 1999就有了嗎?86F 07/26 13:27
→ :就算行員離職 也一定會被追討這兩百萬到底的 對手可是銀行87F 07/26 13:28
推 :目前遺失物拾得的報酬請求權消滅時效是6個月吧?88F 07/26 13:28
→ :225萬 扣一扣 應該小賺吧89F 07/26 13:28
推 :原來可以這樣 長知識90F 07/26 13:28
推 :行員說不定早就沒做了91F 07/26 13:29
推 :好爽額92F 07/26 13:31
→ :因為那條法改了很多次 不知道以前的時效是怎麼定的93F 07/26 13:32
推 :9年= =94F 07/26 13:32
推 :真賺95F 07/26 13:37
→ :我現在明天要去銀行門口96F 07/26 13:38
推 :好像是98年的時候多加了短期消滅時效97F 07/26 13:38
→ :明天星期六你去幹嘛 幫忙撿垃圾嗎98F 07/26 13:39
噓 :事實是有撿到,不是應該以有撿到若兌現台新的損失來計算嗎99F 07/26 13:40
推 :這判決意外的有喜感...100F 07/26 13:46
推 :賺翻101F 07/26 13:48
推 :撿到本票沒什麼用吧....拿去領反而是犯法的...102F 07/26 13:48
推 :還是賺到103F 07/26 13:59
推 :比對統一發票還好賺104F 07/26 14:00
推 :過那麼久還行喔..105F 07/26 14:08
推 :宋拉106F 07/26 14:11
推 :一下9年 一下9個月 你搞得我好亂阿107F 07/26 14:13
推 :賺銀行的錢ok108F 07/26 14:38
→ :好爽109F 07/26 15:19
→ :該領就要領110F 07/26 15:34
推 :也蠻爽的啊111F 07/26 15:35
推 :這是該領的112F 07/26 15:52
推 :銀行的就ok113F 07/26 16:29
推 :爽114F 07/26 16:48
→ :sak你根本看不懂吧= =115F 07/26 18:39
推 :合法收入116F 07/26 20:24
推 :超爽的 不過扣掉訴訟相關費用剩多少117F 07/26 23:59
--
※ 看板: terievv 文章推薦值: 0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253
※ 本文也出現在 1 個隱藏看板
※ 本文也出現在 1 個隱藏看板
回列表(←)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