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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terievv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4-06-20 12:46:16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chejrk (kkman)
標題 Re: [問卦] 台獨戰爭時大家會加入國軍嗎
時間 Fri Jun 20 12:38:41 2014


※ 引述《ange1 (我是 安格1 不是ange1)》之銘言:
: 這串看下來
: 我有點無法理解
: 那妳們怎麼會那麼恨林毅夫
: 他背叛的只是國民黨的黨軍
: 既然這個軍隊根本不能代表台灣人的軍隊
: 那需要這麼恨他嘛????
會思考是好事....

前言:國籍法須符合自願、意願、合法之程序,林毅夫本身就是
   大日本帝國的子民後裔。被佔領地的人民屬於無國籍

   國際法有規定不得強迫被佔領地的人民效忠敵國。

1907年 10月18日『海牙公約』第四章附則第四十五條規定,又依照美國
『陸軍總署野戰手則法規與慣例』規定,再依照美國國防部五角大下所編
『陸軍手冊』第二十七之第十卷『陸戰法』第六章『佔領』第三五九項

禁止效終宣誓』:【禁止強迫佔領地(台灣澎湖地區)的住民去宣誓效
忠敵對國(中華民國)】,台灣人沒有當中華民國兵役的道理法源。

台灣人莫名其妙替中華民國服了兵役,美國軍事政府脫不了責任干係,這
就是美國與中華民國不敢承認「台灣歸屬」的重大原因。




林毅夫背叛的不是「台灣」,他背叛的是「中國之叛亂集團」。
中華民國宣布戒嚴的適用對象,理應是「中華民國人民」。

事實上,1948年12月10日,由當時中華民國總統蔣中正所發佈之第一次「全國戒嚴令」
,以及在1949年7月7日,由當時中華民國總統李宗仁所發佈之第二次「全國戒嚴令」,
所施行之地區中,均明文規定「台灣除外」,可見中華民國所頒布正式戒嚴令,未曾及
於台灣。


「戒嚴令」由叛亂集團蔣中正(偽總統)或陳儀發布,皆沒正當性。



故林毅夫回台的法理觀點:

1.從「無國籍」以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之身分(護照)」,請以「中國人」看待。
  兩岸簽屬ECFA之後,政治意涵代表兩岸的中國人和解了,國共不打內戰了。
 林毅夫以中華人民共和國之身分來台,請問哪裡有不妥?

2.既然違反國際法,被佔領地的人民不得向敵國(中華民國)效忠。
 中華民國不願讓他來台,原因:

 A.美國將「台灣的管轄權」委託代理給台灣治理當局(中華民國)有權禁止他來台。

    思想檢查?日人來台舉獨旗 禁入境5年
    http://ppt.cc/2ypu
思想檢查?日人來台舉獨旗 禁入境5年 - Yahoo奇摩新聞
[圖]
閱讀Yahoo奇摩新聞上的「思想檢查?日人來台舉獨旗 禁入境5年」。 新頭殼newtalk2013.09.04 王立柔/台北報導日本人田邊憲司2010年來台登上玉山主峰,高舉「支持台灣獨立建國」的布條,4個月後再度來台時被移民署強制遣返 ... ...

 

 B.中華民國無法對長久以來媒體洗腦的愚民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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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folder:哈哈 投誠中共的毅夫現在自動會有人幫他消毒 笑死我了1F 06/20 12:40
xyz168:你的法律好像有點古老歐,是不是年代有問題還是.....2F 06/20 12:43
medgenius:台灣民政府的宣傳員又來搞笑了3F 06/20 1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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