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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terievv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4-03-24 10:43:12
看板 FuMouDiscuss
作者 garnettooo (絕代風華賈奈特)
標題 [問題] 要怎麼反對一些蠢年輕警察的言論
時間 Mon Mar 24 09:15:24 2014


如題
很多警察一直在FB上靠北靠目
說甚麼阿你們行政院集會本來就不合法
我們把你們和平驅離也沒人屌
自己會被揍也只是剛剛好而已
請問這種時候要用甚麼方式回應
本魯身為會開會討論民主的113一員
絕對不想用不理她這種方式帶過
我要讓他知道我們的訴求和渴望
請問大家有甚麼辦法應對這些警察的言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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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3.122.13
myIDis7:比例原則很難懂嗎1F 111.71.43.34 台灣 03/24 09:16
ruo01332000:對啊 本來就不合法啊2F 211.21.204.229 台灣 03/24 09:16
tkfc5566:是真的沒錯啊…去行政院太白目了3F 220.142.122.33 台灣 03/24 09:16
g005522:低能呀 有啥好談  廢到不行4F 61.231.1.61 台灣 03/24 09:16
Riya520:沒說錯阿 只是太直白5F 36.239.98.8 台灣 03/24 09:16
arrenwu:w所以你覺得他的論述哪裡錯了?6F 67.194.232.103 美國 03/24 09:16
icheng423:問他服貿黑箱有合法?7F 106.65.116.89 台灣 03/24 09:16
OOorc:不合法在先.....gg8F 211.72.78.187 台灣 03/24 09:16
geniuscheung:某些人不管對錯 只顧自己有無假放9F 1.34.91.51 台灣 03/24 09:16
asd0112:本來就不合法,在立院不是很好嗎?10F 114.44.254.180 台灣 03/24 09:16
g005522:他們有多會打 根本蠢 難怪老是被我電11F 61.231.1.61 台灣 03/24 09:16
skyrjs:談比例原則只會被那些酸民酸說外國警察更兇12F 122.118.42.144 台灣 03/24 09:17
valenci:你自己都想不到怎麼反駁?13F 1.168.198.113 台灣 03/24 09:17
kuro:行政程序法第 7 條14F 118.161.82.66 台灣 03/24 09:17
myIDis7:暴民靜坐噴水毒打催淚瓦斯 暴民丟汽油彈15F 111.71.43.34 台灣 03/24 09:17
myIDis7:不就開坦克戰鬥機了
IDfor2010:是呀 哪裡都不合法 這些警察的家屬還是17F 59.115.124.3 台灣 03/24 09:17
wei770702:別想破頭了18F 59.115.6.244 台灣 03/24 09:17
p95649564:叫他們轉職成公安不要打你19F 36.231.238.3 台灣 03/24 09:17
icheng423:有種不先去打爆立委頭?20F 106.65.116.89 台灣 03/24 09:17
VAVANBA:26或黨工,你們看到政府態度了嗎?21F 111.81.203.248 台灣 03/24 09:17
IDfor2010:乖乖把服貿吞下去比較好22F 59.115.124.3 台灣 03/24 09:17
VAVANBA:怎不說官逼民反呢?23F 111.81.203.248 台灣 03/24 09:18
g005522:我以上指得都是警方 自以為強 看來是沒碰24F 61.231.1.61 台灣 03/24 09:18
g005522:過蓋達組織的威力
iqeqicq:美帝有胡椒水,共匪有開花彈,哪個可怕?26F 114.41.60.120 台灣 03/24 09:18
myIDis7:外國開放槍械 台灣近年來兩次槍擊事件都27F 111.71.43.34 台灣 03/24 09:18
myIDis7:打不死 一方面是好運 另一方面也是因為槍
myIDis7:爛
arrenwu:辣椒水安全多囉 只是讓人不舒服而已30F 67.194.232.103 美國 03/24 09:18
moonskyex:警專表示,佔領立院有錯在先,爆頭剛好31F 134.208.3.115 台灣 03/24 09:18
moonskyex:沒死你運氣好
Colossus:佔領行政院不合法,也不可能被佔一定衝突33F 211.23.250.60 台灣 03/24 09:18
kuro:酸民都是疾惡如仇 有錯就應該打到死 那管比例34F 118.161.82.66 台灣 03/24 09:19
Iansbmwih:可見我們警察學校洗腦的很成功35F 1.161.211.166 台灣 03/24 09:19
chenfc:問你自己身邊哪種人去警專 別要求太高36F 115.82.220.14 台灣 03/24 09:19
todo0222:那暴民佔領央行,是不是也可以合法化啊?37F 219.71.213.235 台灣 03/24 09:19
kuro:他們都認為「拿大砲打小鳥」 剛好而已!38F 118.161.82.66 台灣 03/24 09:19
ohhh21:不合法是事實39F 192.192.114.197 台灣 03/24 09:19
euripides31s:人家人民能拿槍,丟汽油彈、燒政府,40F 114.39.38.194 台灣 03/24 09:20
euripides31s:這才需要打人好嗎?反觀也要反觀著點
euripides31s:。
Xceberus 
Xceberus:理它們根本是自虐 別跟白癡吵架43F 223.143.235.144 台灣 03/24 09:20
swingman:不用吵 人類本來就會合理化自己行為44F 42.67.175.43 台灣 03/24 09:20
todo0222:癱瘓國家財政金融,逼馬英九就範不是更好45F 219.71.213.235 台灣 03/24 09:20
kuro:不過我承認我沒修法學前也沒這觀念 不怪他們46F 118.161.82.66 台灣 03/24 09:20
IAMYAMAPI:講得哪裡錯?反對個屁47F 106.104.38.117 台灣 03/24 09:20
arrenwu:人民拿槍才需要打人?當人家機器戰警喔XD48F 67.194.232.103 美國 03/24 09:20
moonskyex:人家國外是以眼還眼,我們台灣是以大砲49F 134.208.3.115 台灣 03/24 09:20
Xceberus 
Xceberus:這些人一點影響力都沒有壓力來了就FB發洩50F 223.143.235.144 台灣 03/24 09:20
moonskyex:還小鳥51F 134.208.3.115 台灣 03/24 09:21
angelcop:警察說的沒錯啊!不驅離反而是警方失職好52F 39.10.41.207 台灣 03/24 09:21
todo0222:所以當初衝錯地方了,魏先生應該首選央行53F 219.71.213.235 台灣 03/24 09:21
tedflea:不好意思 我覺得攻行政院比較蠢54F 203.68.171.2 台灣 03/24 09:21
purin3333:在立院裡犯法 也要院長同意警察才能抓55F 58.114.224.47 台灣 03/24 09:21
Justisaac 
Justisaac:拿警械使用條例出來定他56F 111.248.237.235 台灣 03/24 09:22
drumsets:政府公然違法 怎麼不去打總統????57F 42.66.238.123 台灣 03/24 09:22
ogcman:跑到馬江的主場去亂 怎麼打怎麼輸 無力回天58F 203.203.46.173 台灣 03/24 09:22
purin3333:這麼好保護傘不用 跑行政院等於羊入虎口59F 58.114.224.47 台灣 03/24 09:22
werty982730:他說錯什麼嗎?60F 113.185.5.193 越南 03/24 09:22
w180112:不這樣驅離不然你要怎麼驅離y61F 140.123.59.226 台灣 03/24 09:23
Nobita:違法>驅離 那裡不對了62F 59.105.83.126 台灣 03/24 09:23
Justisaac 
Justisaac:他說的基本沒錯,問題是使用時機跟方法63F 111.248.237.235 台灣 03/24 09:23
Justisaac:很多錯誤的地方
drumsets:上面某些智障發言 看了真心寒65F 42.66.238.123 台灣 03/24 09:23
ogcman:人民都在立院 馬會很不爽 到政院 順水推舟66F 203.203.46.173 台灣 03/24 09:23
YsuOckU:他們水準低落 不太容易溝通 你還是作罷吧67F 114.39.139.77 台灣 03/24 09:24
lovelyshu:行政院集會確實不合法,但是警方的驅離手68F 210.69.124.29 台灣 03/24 09:25
YsuOckU:這社會本來就分很多無形的階層69F 114.39.139.77 台灣 03/24 09:25
lovelyshu:段我也覺得有問題70F 210.69.124.29 台灣 03/24 09:25
YsuOckU:當你跟不同階層的人溝通時 你就會知道71F 114.39.139.77 台灣 03/24 09:25
Justisaac 
Justisaac:基本上應該會被告翻...所以也不用吵了72F 111.248.237.235 台灣 03/24 09:25
YsuOckU:那是無法克服的屏障73F 114.39.139.77 台灣 03/24 09:25
lovelyshu:學生們躺著,抬離可以,硬把他們打下去,還74F 210.69.124.29 台灣 03/24 09:25
Justisaac 
Justisaac:業務過失跟重傷害還有傷害罪都可能0.075F 111.248.237.235 台灣 03/24 09:25
lovelyshu:攻擊要害,人家在逃了還繼續追著打,根本76F 210.69.124.29 台灣 03/24 09:26
lovelyshu:為了打而打!!執法也不該是這樣子的
wensly123:別再該立院比較合法了 當初還不是這樣過78F 101.12.30.28 台灣 03/24 09:26
wensly123:來
ogcman:警民兩邊都有黨工製造衝突 馬江等很久了80F 203.203.46.173 台灣 03/24 09:26
Justisaac 
Justisaac:打頭還可能說誤傷 追打根本無理= =81F 111.248.237.235 台灣 03/24 09:26
YsuOckU:其實就跟之前的事情一樣阿 往死裡操.打82F 114.39.139.77 台灣 03/24 09:26
TaipeiLeo:警察要考刑法 怎可能不知道比例原則83F 36.230.244.93 台灣 03/24 09:26
YsuOckU:同樣的嘴臉84F 114.39.139.77 台灣 03/24 09:27
TaipeiLeo:警察知法犯法 更可惡85F 36.230.244.93 台灣 03/24 09:27
vincent5240:他們加班加到腿軟,我們可以抱怨他們也86F 122.117.212.206 台灣 03/24 09:27
vincent5240:可以發洩一下吧
TaipeiLeo:他一定知道警械使用條例 和比例原則的人88F 36.230.244.93 台灣 03/24 09:27
ogcman:知法犯法的非一般警 而是黨工警 要釐清89F 203.203.46.173 台灣 03/24 09:27
TaipeiLeo:這樣惡打 真的很可惡90F 36.230.244.93 台灣 03/24 09:28
YsuOckU:某V 學生抱怨並沒有實質傷害別人91F 114.39.139.77 台灣 03/24 09:28
vincent5240:但傷人就不太妥當了92F 122.117.212.206 台灣 03/24 09:28
YsuOckU:打人是另一回事 別跟政客一樣硬凹好嗎93F 114.39.139.77 台灣 03/24 09:28
m791226:這社會真的病了94F 42.79.78.46 台灣 03/24 09:29
mm10:誰要你破壞門窗進去行政院的?95F 39.14.13.192 台灣 03/24 09:29
YsuOckU:那我心情不好你來借我揍一下好不96F 114.39.139.77 台灣 03/24 09:29
Justisaac 
Justisaac:其實注意看國外的鎮暴都很遵守規範.97F 111.248.237.235 台灣 03/24 09:29
YsuOckU:某m 學生犯法 所以警察就可以執法過當?98F 114.39.139.77 台灣 03/24 09:29
Nobita:樓上讓我笑了99F 59.105.83.126 台灣 03/24 09:29
Justisaac 
Justisaac:打背打手腳是為了讓你痛了會怕100F 111.248.237.235 台灣 03/24 09:29
YsuOckU:果然就是那般水準 根本沒有低估101F 114.39.139.77 台灣 03/24 09:30
Justisaac 
Justisaac:我指的是先進國家,別拿新資比台灣低的.102F 111.248.237.235 台灣 03/24 09:30
Justisaac:打頭我真的還沒看過幾次= =
LewisRong:啊就真的不合法啊 立法院的有被打嗎104F 27.245.115.121 台灣 03/24 09:31
sc113943:一個政府需要對人民鎮暴難道政府都沒問題105F 175.96.197.60 台灣 03/24 09:31
sc113943:?
YsuOckU:立法院沒被打 可是立法院的也違法107F 114.39.139.77 台灣 03/24 09:31
YsuOckU:不合法不等於警察可以執法"過當" 懂?
YsuOckU:媽的今天你闖紅燈是會被抓去關十年逆
YsuOckU:還不是罰錢而已 這樣淺顯易懂的例子
lanuvie:你就回那些警察 "執法過當 謝謝指教"111F 42.70.83.50 台灣 03/24 09:32
YsuOckU:你總該聽懂了?112F 114.39.139.77 台灣 03/24 09:32
lanuvie:在民主國家 有人違法 警察的職責是把他抓113F 42.70.83.50 台灣 03/24 09:33
YsuOckU:你們越在這邊跟其他人爭論 只會更突顯114F 114.39.139.77 台灣 03/24 09:33
Dec29th:上面幾個留言真的是很白痴 撕警編驅離媒115F 42.71.69.171 台灣 03/24 09:33
Dec29th:體關門打人 這叫合法?
YsuOckU:後面的字就BJ4了117F 114.39.139.77 台灣 03/24 09:33
qoo0527:警察說的是事實阿118F 203.68.170.22 台灣 03/24 09:33
lanuvie:起來送辦 不是直接打對方的頭119F 42.70.83.50 台灣 03/24 09:33
LewisRong:但他們有老王罩 妳自己落人口實有啥好説120F 27.245.115.121 台灣 03/24 09:34
YsuOckU:跟職業X人都同樣嘴臉拉121F 114.39.139.77 台灣 03/24 09:34
YsuOckU:挖靠 還是聽不懂 淺顯易懂的例子Z害
lanuvie:不過 的確不用爭論太多 因為他們覺得自己123F 42.70.83.50 台灣 03/24 09:34
YsuOckU:我大膽推測你是警專的124F 114.39.139.77 台灣 03/24 09:34
lanuvie:是對的 站在對立面 講贏也沒有用125F 42.70.83.50 台灣 03/24 09:34
lanuvie:本來就沒人說攻政院合法 但不是說有人違法
YsuOckU:立院的有老王罩 就等於警察在驅離行政院的127F 114.39.139.77 台灣 03/24 09:35
YsuOckU:學生時可以執法過當???
YsuOckU:媽你的屌邏輯
lanuvie:警察就有權力拿盾牌打他的頭130F 42.70.83.50 台灣 03/24 09:35
YsuOckU:小弟佩服131F 114.39.139.77 台灣 03/24 09:35
YsuOckU:那樣惡意打人也可以自稱叫驅離
YsuOckU: 真有你們的臉
tngduh:比例原則真的很難懂134F 140.112.67.45 台灣 03/24 09:38
ogcman:合不合法不是重點 都說帶頭打人是黨工警了135F 203.203.46.173 台灣 03/24 09:43
ogcman:臂章撕掉後 誰管你合不合法 勿模糊焦點內鬥
yukaiw:你這樣想以後就都不要找警察幫忙137F 114.35.225.106 台灣 03/24 09:44
Justisaac 
Justisaac:合不合法本來就是重點...因為不合法= =138F 111.248.228.56 台灣 03/24 09:44
ogcman:多數警察是理性 跟民眾同一陣線 亂的是黨工139F 203.203.46.173 台灣 03/24 09:44
Zeroyeu:年輕鴿子本就很多社會失敗者,不意外140F 117.56.239.19 台灣 03/24 09:44
samantha83:推文是怎麼回事 真心替昨天受傷的人感141F 27.245.17.189 台灣 03/24 09:45
ogcman:占立院政院皆不合法 立院不被打 政院會被打142F 203.203.46.173 台灣 03/24 09:45
ogcman:你覺得合法性會是重點?
mhwang:加油,之後國防部,中央銀行都靠你們了.144F 61.230.78.140 台灣 03/24 09:46
lovelesskyle:警。專。水。準145F 42.70.49.114 台灣 03/24 09:46
wootzu:官逼民反!!146F 27.245.36.47 台灣 03/24 09:47
mhwang:打下去就黃天當立,自行改國號來代表689囉147F 61.230.78.140 台灣 03/24 09:47
liwang21320:我同學阿哈 看了就呵呵148F 218.161.11.248 台灣 03/24 09:52
tongzhou:你都說說他們蠢了 要怎麼說服149F 1.172.98.197 台灣 03/24 09:52
webermist:同意love  兩邊都有錯的點150F 163.22.18.102 台灣 03/24 09:53
jsbptt:參考警械使用條例151F 111.248.229.127 台灣 03/24 09:54
qqq0103 
qqq0103:自己不合法可以!學生就該死!馬:呵呵152F 42.74.11.141 台灣 03/24 09:58
dboy1980:跟你意見不合就要反啊?153F 180.204.35.187 台灣 03/24 10:03
hebeqbw:剛好而已154F 106.65.133.144 台灣 03/24 10:06
heisego:符合比例原則的做法就是只抬人 不打人 懂?155F 123.193.49.34 台灣 03/24 10:08
heisego:所以打沒有抵抗的人絕對是違法 有行政責任
Shindo:回他「這麼正義麻煩處理一下苗栗那位。」157F 36.231.236.23 台灣 03/24 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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