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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標題 [新聞] 【獨家】「有小孩妳就不會離開我」播種男
時間 Thu Aug 13 11:40:09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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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家】「有小孩妳就不會離開我」播種男性侵判1年8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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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家】「有小孩妳就不會離開我」播種男性侵判緩刑5年 | 即時新聞 | 20150813 | 蘋果日報
(更新:新增網友意見)宜蘭一名游姓男子為和前女友復合,竟把她擄至壯圍及蘇澳內埤海邊談判,前女友遲不回心轉意,游男竟把她押到蘇澳海事學校後方一處空地,嗆「如果妳有小孩的話,妳就不會離開我」,在車後座硬上 ...
(更新:新增網友意見)宜蘭一名游姓男子為和前女友復合,竟把她擄至壯圍及蘇澳內埤海邊談判,前女友遲不回心轉意,游男竟把她押到蘇澳海事學校後方一處空地,嗆「如果妳有小孩的話,妳就不會離開我」,在車後座硬上 ...
2015年08月13日11:24
(更新:新增網友意見)
宜蘭一名游姓男子為和前女友復合,竟把她擄至壯圍及蘇澳內埤海邊談判,前女友遲不回
心轉意,游男竟把她押到蘇澳海事學校後方一處空地,嗆「如果妳有小孩的話,妳就不會
離開我」,在車後座硬上,完事後才放她走。前女友母親得知此事後提告,不過宜蘭地方
法院審結後,判他緩刑5年。
心轉意,游男竟把她押到蘇澳海事學校後方一處空地,嗆「如果妳有小孩的話,妳就不會
離開我」,在車後座硬上,完事後才放她走。前女友母親得知此事後提告,不過宜蘭地方
法院審結後,判他緩刑5年。
男子游林勳(24歲)與前女友小優(化名)交往後,於去年2月間分手。不過游男不死心
,不斷跑到小優打工的早餐店騷擾,讓她不堪其擾。去年2月22日上午11時35分,游男趁
小優從早餐店下班後前去牽車時,尾隨搶走她的車鑰匙,將她強拉上轎車後座,鎖上中控
鎖,把小優帶往壯圍永鎮海邊談判,途中小優不斷要求要下車,但都未獲理睬,小優企圖
打電話求救,手機也被搶走。
,不斷跑到小優打工的早餐店騷擾,讓她不堪其擾。去年2月22日上午11時35分,游男趁
小優從早餐店下班後前去牽車時,尾隨搶走她的車鑰匙,將她強拉上轎車後座,鎖上中控
鎖,把小優帶往壯圍永鎮海邊談判,途中小優不斷要求要下車,但都未獲理睬,小優企圖
打電話求救,手機也被搶走。
抵達壯圍永鎮海邊後,游男要求復合,並從駕駛座爬到後座,強抱、親吻小優,小優拒絕
不斷將他推開,他才鬆手並爬回駕駛座,把車開往蘇澳內埤海邊,抵達後又再次提議復合
,同樣遭拒,待了不到10分鐘就離去。
不斷將他推開,他才鬆手並爬回駕駛座,把車開往蘇澳內埤海邊,抵達後又再次提議復合
,同樣遭拒,待了不到10分鐘就離去。
下午2時許,游男把小優載至蘇澳海事學校後方一處空地後停車,又爬到後座,重提復合
,但小優悍然拒絕,他竟把小優推倒在後座,還控制小優雙手,強行脫掉她的牛仔褲及內
褲,雖小優大喊「不要!」哀求拒絕,還一度用手打游巴掌、用腳踹他,但最後仍被性侵
得逞。
,但小優悍然拒絕,他竟把小優推倒在後座,還控制小優雙手,強行脫掉她的牛仔褲及內
褲,雖小優大喊「不要!」哀求拒絕,還一度用手打游巴掌、用腳踹他,但最後仍被性侵
得逞。
完事後,游男把手機還給小優,剛好小優母親來電,當天下午3時30分許,小優被載至早
餐店外放人。早在店外等候的小優母親追問失聯4小時期間發生哪些事,小優一五一十說
出,小優母親氣炸,立刻報警提告。
餐店外放人。早在店外等候的小優母親追問失聯4小時期間發生哪些事,小優一五一十說
出,小優母親氣炸,立刻報警提告。
游不滿被告,竟傳「最近少出門,出門要有人陪」、「我的仇人要對你不利,小心點」等
簡訊恐嚇小優。宜蘭地方法院審理時,游否認在海邊有強吻、擁抱小優,但不被採信,而
檢警對小優陰部也採集到游的精液反應,證明性侵,另對於傳訊恐嚇一事,游否認,且辯
稱是當時與不認識的人吵架,擔心小優受到牽連,才傳訊關心,但法官也不採。
簡訊恐嚇小優。宜蘭地方法院審理時,游否認在海邊有強吻、擁抱小優,但不被採信,而
檢警對小優陰部也採集到游的精液反應,證明性侵,另對於傳訊恐嚇一事,游否認,且辯
稱是當時與不認識的人吵架,擔心小優受到牽連,才傳訊關心,但法官也不採。
法官認為,兩人交往後分手,游男欲復合,強行把小優拖到車上剝奪行動自由,並為強制
性交行為,全然未考慮告訴人意願,只顧自己情緒感受,未思考情感需兩情相悅,非強行
佔有,事後還以簡訊恐嚇。考量雙方審判期間已達成調解,取得諒解,犯後態度尚佳,且
無前科,所犯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部分,判他7個月徒刑;強制性交則判1年8個月,應執
行1年10個月,諭知緩刑5年,期間交付保護管束,並提供240小時義務勞務。至於恐嚇部
分,判他有期徒刑3個月,緩刑2年,以期自新。
性交行為,全然未考慮告訴人意願,只顧自己情緒感受,未思考情感需兩情相悅,非強行
佔有,事後還以簡訊恐嚇。考量雙方審判期間已達成調解,取得諒解,犯後態度尚佳,且
無前科,所犯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部分,判他7個月徒刑;強制性交則判1年8個月,應執
行1年10個月,諭知緩刑5年,期間交付保護管束,並提供240小時義務勞務。至於恐嚇部
分,判他有期徒刑3個月,緩刑2年,以期自新。
新聞引發網友討論,不少人認為賤男被判處的刑責不如預期,直呼:「想問問這個法官到
底有沒有收錢?」、「強制性交才1年8個月?」、「緩刑5年?這也是大家覺得司法已死
的主因。」也有人認為:「那男從小的教育是怎麼了?得不到就要用搶的嗎?」(林泊志
/宜蘭報導)
底有沒有收錢?」、「強制性交才1年8個月?」、「緩刑5年?這也是大家覺得司法已死
的主因。」也有人認為:「那男從小的教育是怎麼了?得不到就要用搶的嗎?」(林泊志
/宜蘭報導)
PS: 蘇水的不意外,但妹都超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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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武士不能忍受失敗者所受到的恥辱1F 08/13 11:40
→ : 五樓出來啦2F 08/13 11:40
推 : 蓋3F 08/13 11:41
→ : 五樓幹的4F 08/13 11:41
推 : 恩5F 08/13 11:41
→ : 小優表示6F 08/13 11:41
推 : 先檢討被害者: 為什麼被拉上車不報警,手機壞了逆?7F 08/13 11:41
噓 : 法律保護壞人的 意外什麼?8F 08/13 11:42
推 : 推 iXXXXGAY5566: 恩9F 08/13 11:42
→ : 小優也吃10F 08/13 11:43
→ : 網友在討論三小.人家都和解了當然輕判11F 08/13 11:43
推 : 有人腦殘?12F 08/13 11:43
→ : 日本軍隊需要女人!13F 08/13 11:43
推 : 現在強姦都能緩刑了哦 偉哉 會不會開啟大強姦時代14F 08/13 11:43
→ : 要是不和解還輕判那才有問題15F 08/13 11:43
→ : 沒工作還是會離開你16F 08/13 11:43
→ : 你嗎?17F 08/13 11:44
→ : 這為什麼可以緩刑啊18F 08/13 11:44
→ : 原來和解就表示緩刑是應該的喔 那殺人怎麼沒有??19F 08/13 11:45
→ : 他大概不知道有事後藥這種東西20F 08/13 11:45
→ : 幼稚21F 08/13 11:45
推 : 這還能緩刑,不愧是鬼島22F 08/13 11:45
→ : 殺人你跟對方和解獲得原諒也會輕判呀~哪沒有23F 08/13 11:45
→ : 被害人自己要和解阿 怪誰 不和解判輕再來罵24F 08/13 11:45
→ : 就算是鄭捷他有本事跟家屬都和解也有可能五個死刑變一個25F 08/13 11:46
→ : 甚至變無期徒刑都可能
→ : 甚至變無期徒刑都可能
→ : 輕判到緩刑喔? zzz 你說給我笑? 你找給我看看27F 08/13 11:46
→ : 有時和解只是因錢給夠了 而想和解拿錢未必是受害者的意願28F 08/13 11:47
→ : 而是某些家屬需要$$
→ : 講白了這種制度對窮苦人也不公平
→ : 而是某些家屬需要$$
→ : 講白了這種制度對窮苦人也不公平
→ : 找給你看啥?這篇新聞不就是??31F 08/13 11:49
→ : 不然強制性交的輕判你以為會多重?無期徒刑嗎??
→ : 不然強制性交的輕判你以為會多重?無期徒刑嗎??
推 : 合併起來三條罪名,刑期共2年半,這都能緩...33F 08/13 11:49
→ : 死刑的輕判就是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類...34F 08/13 11:50
→ : 能不能緩刑又不是加起來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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