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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terievv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5-12-23 12:48:36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Mansun (Mansun)
標題 [新聞] 一句中共「騙子黨」!中國人權律師重判3年
時間 Wed Dec 23 11:53:49 2015


1.媒體來源:
※ 例如蘋果日報、奇摩新聞
民報

2.完整新聞標題:
※ 標題沒有寫出來 ---> 依照板規刪除文章
一句中共「騙子黨」!中國人權律師重判3年

3.完整新聞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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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志強作為中國最著名的人權律師之一,因為在網路發表抨擊政府的煽動性言論,於週二
因「煽動民族仇恨」、「尋釁滋事」等2項罪名成立;判刑三年,同時准允緩刑三年。 《
國際特赦組織》12月22日,於浦志強案判決當天發表聲明指出,中國當局處心積慮,意圖
將「言論自由」戴上腳鐐手銬,這次的有罪判決,再度證實此一看法。


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的判決。意味着50歲的浦志強可以馬上重獲自由,除非再次犯罪
,否則不需要再被關押,刑事辯護律師梁小軍做了上述表示;同時他也指出,浦志強案的
有罪判決,意味着他已無法再從事律師工作。機構設置於香港的《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
亦證實指出,根據相關法律,「律師因故意犯罪受刑事處罰者,應當吊銷其律師執業證書
」,意味著浦志強將喪失其律師資格。


《紐約時報》報導指出,浦志強於2014年5月5日被捕,今年12月14日在北京市第二中級人
民法院出庭,接受3名法官組成的合議庭的審判,其罪名是「煽動民族仇恨」、「尋釁滋
事」,這些指控均與他在微博網站發表的上千條PO文言論有關。週二,中國中央電視台報
導,浦志強遭到有罪的判決消息,而且是「依法對其兩罪並罰,執行有期徒刑三年,緩刑
三年」。


美國歐巴馬政府,曾就浦志強被捕一事表達抗議。上週案件開始審理之前,美國駐華大使
館的一名高級官員在法院外宣讀了一份聲明,呼籲釋放浦志強,並對他在「模糊指控之下
」受審,表示關切。


《紐約時報》指出,在中國被視為政治上有敵意的人士一旦被捕,中共所操控的司法系統
很少會改弦易轍。一般認為,此類案件,決定最終判決結果的是「中共高層官員」,而非
法官。


浦志強於2014年5月5日凌晨被帶走,羈押了近600日(596天)。去年5月3日,浦志強在北
京1名學者家中參與「六四紀念研討會」,2日後的凌晨被逮捕,遭指控「煽動分裂國家」
罪名。案件2度移交檢察院審查,均被退回公安機關重新「補充調查」,當局也一直延長
浦案的審查起訴期限。後來,中國檢察部門正式起訴浦志強「煽動民族仇恨」、「尋釁滋
事」等2項罪名,罪證為他在微博發表的七條留言,最高可面臨判處8年刑期。


《紐約時報》指出,在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領導下,中國政府對於異議人士,廣泛採取打
壓,浦志強是這期間被捕,最高知名度的人權律師。中共這一波掃蕩,主要是針對律師、
人權倡導人士和記者;其間已有數百人,因而遭當局拘捕,也有不少人已在法庭受審,身
陷囹吾。


浦志強案的代理律師莫少平律師事務所的一份文件,列出了,浦志強發表在新浪微博上的
七條帖子。他可能是因為這些PO文內容獲罪。

代理律師莫少平週一表示,12月14日舉行的3個小時庭審中,浦志強承認自己犯了一些錯
,但沒有認罪。《新華社》的報導則引述法院的判決書內容指出,浦志強在審訊期間,對
控方指控的犯罪事實表示認可,並多次向公眾及被害人真誠致歉,願意接受法律處罰。官
媒報導也指出,浦「感受到了法治的進步、法律的完善及社會的進步,希望通過此案明確
互聯網言論的邊界,推進法治進程。」


在一些早先發佈於2011年的微博內容中,浦志強批評中共,在動蕩不安的新疆自治區實行
的同化政策。他也質疑2名廣為人知的立法代表資格,其中包括毛澤東的孫子毛新宇。他
還言辭激烈地抨擊中國政府在西藏的政策,並曾批評中共是個「騙子黨」(untruthful
party)。


律師浦志強身材高大,在法庭上發言聲音洪亮。他90年代初開始法律工作,之前曾因參與
1989年六四天安門學生運動入獄。英國《BBC》報導指出,浦志強是個精力充沛的人權律
師,中共一直視他有如「芒射在背」,不除不快。


針對浦志強案的判決結果,中國作家慕容雪村在推特上寫道:「浦志強只應該被法庭宣佈
為無罪,當庭釋放,然後他再為自己無辜繫獄的600天尋求公正。除此之外,任何判決都
是政治迫害,任何處罰都是對法律的玷污。緩刑,一是宣判他有罪,二是污衊他承認了自
己的罪,,這種雙重的污辱尤其不可容忍。」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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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peoplenews.tw/news/4933225f-94e6-4e38-9fa5-38cb2aadc7a8
一句中共「騙子黨」!中國人權律師重判3年 | 民報 Taiwan People News
[圖]
浦志強作為中國最著名的人權律師之一,因為在網路發表抨擊政府的煽動性言論,於週二因「煽動民族仇恨」、「尋釁滋事」等2項罪名成立;判刑三年,同時准允緩刑三年。 《國際特赦組織》12月22日,於浦志強案判決當天發表聲明指出,中國當局處心積慮,意圖將「言論自由」戴上腳鐐手銬,這次的有罪判決,再度證實此一看法。 他得到的判決是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這意味着50歲的浦志強可以馬上重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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