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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terievv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7-05-22 13:48:43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whour (whoami)
標題 [新聞] 隔太久才叫瓦斯被「罰」300元
時間 Mon May 22 12:48:51 2017


1.媒體來源:UDN
※ 例如蘋果日報、奇摩新聞


2.完整新聞標題:
高雄家庭主婦投訴 隔太久才叫瓦斯被「罰」300元
※ 標題沒有寫出來 ---> 依照板規刪除文章


3.完整新聞內文:
高雄市一名家庭主婦因為小孩到北部念書,先生經常出差,她很少煮飯,有一天家中瓦斯
沒了,她叫瓦斯時,業者跟她說,16公斤一桶860元,她一度以為是瓦斯漲價,後來問了
鄰居才知一桶才560元,她認為被「坑」了,後來詢問才知,因為她太久叫瓦斯才被罰,
因而向台灣消費者權益發展協會投訴。


協會祕書長呂英瑋說,消費者叫送桶裝瓦斯有使用期限壓力,現在小家庭居多,孩子長大
了紛紛出外求學或工作,廚房及熱水器之瓦斯一瓶要在3到4個月內用完,實在強人所難,
動輒被「罰款」實有不甘。


協會祕書長呂英瑋說,近年來,瓦斯業者有新的規定,只要這桶瓦斯在3個月內沒用完,
即會被多收50到400元不等罰款,這個不成文規定已在高雄市行之多年,問來問去雖「罰
款」內容不盡相同,但已經很少有不加罰的瓦斯業者。


一名邱姓瓦斯業者坦承,這是業界的潛規則,主要政府要定期檢驗鋼瓶,業者要負擔檢驗
費用,鋼瓶是業者的「生財工具」一定要活化運用,否則業者反而得虧本再付檢驗費,也
因此會把檢驗費「轉嫁」給使用過久的消費者。


呂英瑋說,也有一家瓦斯行乾脆把逾期未用完要罰款張貼在鋼瓶上,但瓦斯不像一般商品
,對業者服務不滿意消費者也只能承受,想要換瓦斯行就得乖乖掏出1600到1800元向他們
「買」一支「新」桶,原桶請原瓦斯行收回要看桶子新舊歸還100到300元,「這實在不合
理!」


根據「家用液化石油氣供氣定型化契約範本」第4條,容器所有權屬業者所有;第5條,消
費者須支付容器保證金 (容器每支不得低於300元,但如有其他證明文件者應從其依據)
,第11條消費者不繼續使用時,業者應將保證金全數無息退還消費者。


但瓦斯行通常向消費者收取保證金,不主動開出收據,待消費者要求退瓶時拿不出當初被
收取1800元的證明,也不知如何爭取自己的權益,只能依瓦斯行退多少就收多少。甚至有
些消費者不甘損失,只好將瓦斯空瓶留在家中,造成不定時炸彈的隱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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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266/2477468
高雄家庭主婦投訴 隔太久才叫瓦斯被「罰」300元 | 生活新聞 | 生活 | 聯合新聞網
[圖]
高雄市一名家庭主婦因為小孩到北部念書,先生經常出差,她很少煮飯,有一天家中瓦斯沒了,她叫瓦斯時,業者跟她說,16公斤一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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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備註:第一次聽說有這種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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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P8csubv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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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eepyuan: 樓下快點出聲音叫一下1F 05/22 12:50
Granatha: 瓦斯業者都是_____ 我不能說2F 05/22 12:50
estupid: 瓦斯~~~~3F 05/22 12:50
tamama000: 傻傻的 應該寫原價860 三個月用完有優惠5604F 05/22 12:50
stevenkuo: 原來還有這種事5F 05/22 12:50
Lumial020: 我北部每次都收八百 被坑了嗎6F 05/22 12:50
jacktypetlan: 沒有天然氣的都是鄉下地方7F 05/22 12:50
tamama000: 北部永遠公道價8F 05/22 12:51
SidMax: 4F 聽起來比較划算9F 05/22 12:51
dnzteeqrq: 台碗人真可用  被壓榨成這樣10F 05/22 12:51
amethystboy: 還好接用天然氣11F 05/22 12:52
akway: 4樓這招不錯 這樣就沒爭議了12F 05/22 12:55
winnietslock: 真敢收13F 05/22 12:57
YOLULIN1985: 我有房客也是太久結果瓦斯行不收,最後改裝電熱水器14F 05/22 13:01
Yanrei: 北部不是一直都800嗎,每桶都要檢驗費這樣XD?15F 05/22 13:02
windalso: 4樓 好主意16F 05/22 13:04
ii456tw: 不會叫小桶的??17F 05/22 13:08
blitzzzzz: 四樓明天來瓦斯工會上班18F 05/22 13:13
PCC2003: 還好我家有天然氣19F 05/22 13:31
longdeck: 4f聰明20F 05/22 13:32
amilus8250: 這就是跟消防署叫囂拿翹的啦!檢驗合格的牌都是消防署21F 05/22 13:32
amilus8250: 發的
ihsun: 推4樓23F 05/22 13:36
WindSucker: 南部24F 05/22 13:36
homerunball: boyo25F 05/22 1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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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時間: 2017-05-22 15:51:29 (台灣)
  05-22 15:51 TW
值得檢討,畢竟商人不可能自承虧損,但是政府強制檢驗也是美意保障安全,是不是應該試用4樓的方法,可以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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